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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督撫施政綱要

  第139章 督撫施政綱要

  承天爵位的事情,在外廷沒有引起任何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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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外廷的官員,大多不知道這件事。

  王體乾雖然有心拉幾個人幫自己承擔壓力,卻同樣知道一旦不小心泄露出去,他可能會首先承受外廷壓力。

  所以他做事頗為隱秘,只告訴了幾個有可能被封爵的人。

  這些人對承天爵位同樣極為動心,在王體乾的提醒下,各個向廉政部門主動申報財產,請求皇帝處置。

  朱由檢按之前對王體乾的處置,收繳了他們的浮財,把難以變現的固定資產留給他們。

  不過,為了防止一些人知道自己的處置辦法後耍花招,他還明確規定留下的固定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不能高於三成。免得這些人大肆購買田宅,只上交很少浮財。

  這個政策,讓朱由檢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從內廷陸續收穫二百多萬財產。

  雖然他知道這不是全部,但是相比把李永貞抄家也只收穫二十九萬,效率要高多了——

  抄家這種事情,實在太考驗執行力。中間各個環節,都有可能分潤。

  朱由檢沒有那麼多有能力又清廉的官員執行抄家,更期望他們主動申報,把財產主動獻上來。

  對於獻上財產的宦官,他也不吝重用,各個加快審查,任命太監職位。

  外廷的官員在知道皇帝的處置辦法後,申報財產的積極性也高了點。因為他們知道,皇帝非常的通情達理,自己購置的田宅,很多可以留下來。

  因為這個緣故,外廷也收穫了一筆意外之財,再加上罰沒附逆官員貴族錢財,勉強解決了陝西欠餉。

  至於其他邊軍的欠餉,戶部是實在沒辦法解決。朱由檢只能先從內庫拿出錢,把遼東的欠餉給解決了。免得遼東不穩,威脅京城安全。

  這筆錢要等孫承宗上任時撥付,朱由檢先前在聽到遼東有欠餉時就有預料。為了支持孫承宗的工作,當然要在他赴任時撥下去。

  如今朝野最關注的,還是朱由檢力推的磨勘法。

  在得到黃立極等閹黨官員支持後,朝堂上支持磨勘法的聲音,逐漸響亮起來。

  被特賜元士出身、聲名大噪的錢嘉徵,同樣在京城四處鼓吹。認為磨勘法是善政,應該儘快推行。

  討論磨勘法的人越來越多,磨勘法的優缺點也被很多人提出來。

  優點自然是公平,注重資歷的同時,也很注重功績。甚至有年功的官員,會更容易脫穎而出。


  缺點當然是升官慢,像魏忠賢當政時幾年就把一個六七品官員提拔到一二品的事情,以後不可能再出現。

  這個發現,讓朝堂上支持磨勘法的官員,變得更多起來。

  因為魏忠賢當政時隨意提拔,完全無視以前約定俗成的規矩。朝堂上的官員都有些怕了,認為需要制度規範。

  否則磨勘法被否決,皇帝以後用閹黨的前例,把他中意的官員迅速提拔上去,他們還能怎麼辦?

  到時候磨勘法仍然要推行,只是朝堂上換了一批人。

  這讓大臣們覺得,由他們推行磨勘法也不錯,能讓其他官員難以很快提拔、威脅他們地位。

  在這些大臣的支持下,進士出身的官員,也認識到推行磨勘法的好處。

  尤其是磨勘法推行後,進士的地位會徹底確立。非進士出身的官員,不可能威脅到他們——

  除非這些人被特賜元士出身,磨勘期和進士一樣。

  但是特賜元士出身名額有限,最多也就是進士的十分之一,根本不可能威脅到進士。

  之前的三途並用,徹底變成進士為尊。

  有人不禁要問了,現在的官員不就以進士為尊嗎?這樣有什麼區別呢?

  區別當然是有!

  現在的官員以進士為尊,卻並沒有限制舉貢、吏員出身的官員成為高官。

  進士為尊是進士爭取來的地位,並沒有完全用制度定下來。

  磨勘法推行之後,進士磨勘期四年,非進士磨勘期六年,差距非常明顯。進士作為文官主體的制度,能夠徹底定下來。舉貢、吏員出身,再無法威脅進士。

  說白了,皇帝是用磨勘法這個制度,承認進士爭取來的地位。

  所以進士出身的官員,越來越支持磨勘法。

  在京城的舉人、國子監的貢生,自然是反對磨勘法的居多。

  但是這些人越反對,進士就越支持。因為他們認識到,舉貢出身的官員,仍然有心威脅進士地位。

  紛紛攘攘之中,推行磨勘法最需要的吏部,終於站了出來。

  十一月十三日,常朝。

  吏部尚書房壯麗,條議銓政四事:

  督撫方面之久任宜行、官員升遷論俸宜定、撫按之舉劾宜嚴、人才之錄用宜公。

  句句沒有提磨勘法,卻又句句都在說磨勘法,顯出他的態度。

  朱由檢大喜過望,當即就讚揚道:

  「房卿說得好啊,當真是老成謀國之言!」


  抓住這個機會大肆闡發,朱由檢向群臣道:

  「督撫方面之久任宜行,這點說得很好!」

  「如今很多督撫一年不到就被遷轉其它官職,連地方都來不及熟悉,怎麼能處理好事務呢?」

  「以後總督、巡撫廷推時,讓他們先寫出施政綱要,大臣根據他們的施政綱要,廷推出合適人選。」

  「然後給他們三年時間,實施這個綱要。」

  提出了施政綱要這個制度,朱由檢道:

  「三年任滿之後,按督撫提出的施政綱要,對他們進行考核,決定相應黜陟。」

  「房卿這個督撫久任提議,朕就當廷批了。」

  「以後督撫廷推,就按這個辦法!」

  乘機改變了督撫廷推辦法,群臣交頭接耳,談論改變好壞。

  兵部尚書袁可立道:

  「陛下此法甚好,但對外地官員卻有些不公平。」

  「他們不在朝廷,如何能把施政綱要及時寫出來傳到朝廷?」

  「難道廷推的時候,都廷推在京城的大臣?」

  這是一個問題,大明現在的通信條件,遠遠比不上後世。

  外地官員得到消息、再把施政綱要寫出來傳到朝廷,近的需要十幾天,遠的需要三個月——

  這麼長時間過去,黃花菜都涼了,還談什麼廷推!

  《崇禎長編》:(天啟七年十一月)

  吏部尚書房壯麗條議銓政四事:

  一督撫方面之久任宜行、

  一官員升遷論俸宜定、

  一撫按之舉劾宜嚴、

  一人才之錄用宜公。

  俱如議行。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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