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四甲五甲進士
第107章 四甲五甲進士
比例定下來後,還要確定總額。
朱由檢早就說過要多取用些進士,補充都察院官員。
雖然如今設立了明法科、明算科,都察院官員能用這兩科進士補充。但是明年的進士科取用人數,同樣不能減少——
否則各地士子會有意見,尤其是那些不精通法律、數算的。
具體要錄用多少人,朱由檢做過計算。
大明文官數量約有一萬多,但是減去不入流的教諭、學正之後——
實際有品級的文官,約九千人。
正七品及以上文官,約三千人。
這是朱由檢命人按《大明會典》統計的官員數量,實際肯定有出入,但是偏差不會太大。
按照以前進士授官大多在七品以上的慣例,大明需要的進士官員,大約在三千這個數字。
大明進士的登科年齡平均約三十歲,按照七十致仕計算,理論上約有十四科進士同在官場做官。
理想情況下,每科取用二百一十四人,就能滿足三千官位。國初的時候每科進士一二百,那時還有舉人監生登上高位。
後來每科取用三百多,官場上就以進士為主了。
三百乘以十四,大約有四千多名進士,都有資格在朝廷擔任高官,超過三千個官位需要。
這些人為了爭奪官位,鬥爭越來越激烈。
官場位置有限,為了讓自己留下來、把別人趕下去,進士之間按照同鄉同年等關係組成小圈子,利用考核考察、尤其是京察黜落官員——
閹黨和東林黨的鬥爭,源頭由此而來。
通過數據統計知道這個問題,朱由檢卻沒有少錄取進士的想法。
進士多了固然會引發官場鬥爭,少了卻更不好。
尤其是廷推、部推、會選等選用官員權力現在都被文官掌握,如果進士數量沒有官位多,他們只需要考中進士,就能按部就班成為高官——
那對皇帝更不好,進士會更有底氣不理皇帝。
想到掀翻閹黨之後會有大量官位空缺,而且要用四甲五甲進士擔任新設立的八九品官職,朱由檢直接把明年的進士取用數量,在原有基礎上翻倍:
「天啟五年取用進士三百人,天啟二年取用進士四百零九人。」
「明年是朕登極首科,和先帝在天啟二年的情況一樣,所以這次進士科取用人數,就定在四百人。」
「明法科、明算科新設,要少取用一些,每科定在百人。」
「明年取用六百進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略微超過,但是不能降低!」
這個決定一出,群臣有些對明法科、明算科取用百人略有非議,但是大部分人,卻都高呼聖明。
他們才不管進士過多帶來什麼後果,只想讓自己的親朋好友考上進士,把家族傳承下去。
一科取用六百人,大明開國以來未有。
只有冗官泛濫的宋朝,才會超過這個數字——
北宋每科取用六百多,南宋高達九百多。每科取用的進士,約是明朝三倍。
所以就有人想到前宋的教訓,擔心冗官泛濫。
袁可立想到皇帝先前說過的恩科,立刻在朝堂上道:
「這是陛下登極首科,可以稱為恩科,並非以後定例。」
「進士取用人數,當以三四百人為宜。」
朱由檢點頭稱善,沒有在這點上爭辯。以後取用多少,根據需要再定。
如果磨勘法推行順利,那些無能官員大多在正五品時就會淘汰,以後取用的進士,可能還會更多。
群臣不知道皇帝的想法,沒敢奢望每科六百成為常例。很多人都打算散朝後儘快寫信,讓親朋好友參加明年會試——
明年取用人數是平時的兩倍,難度一定會降低。許多原本考不上進士的,這次都有可能考上去。
錯過這次機會,還不知要等多久呢!
其樂融融地定下取用人數,朱由檢和群臣又商定更具體的事項。
因為舉人可以同時參加進士科、明法科、明算科考試,肯定有同時考中兩科、三科的,他們的名額怎麼計算,給他們什麼待遇,都需要具體規定。
最終朱由檢按先前的附加考試設想,規定同時考中進士科和其它科目的,至少要授予二甲進士。二甲進士自然要占用進士科名額,考上的明法科、明算科名額,按照所屬分卷從副榜遞補。
因為是增加二甲進士名額,而非不用原來的辦法,這個規定最終在朝堂上勉強獲得通過。明法科、明算科作為進士科附加考試的事情,向前推進一些。
朱由檢心情大好,又和群臣議定,一甲仍舊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新設立的四甲賜視同進士出身,五甲賜類同進士出身。
根據明法科、明算科考試成績,前十名定為四甲,其餘定為五甲。和進士科一樣把優秀者列為副榜,名額空缺時遞補。
然後還有人提出如果二甲進士占用四甲名額,在他確定為二甲後,空出的四甲名額要不要由五甲遞補?五甲遞補之後,空出來的名額要不要由所屬分卷遞補?
如果有人同時考取明法科和明算科,要不要授予四甲甚至三甲進士?他的名額應該算在哪科?後續怎麼遞補?
這些瑣碎的事情一大堆,都需要商量之後確定。
朱由檢聽得頭疼,懶得親自下場,只是看他們爭論,自己負責決斷。
大明科舉取士二百多年,對這些有豐富的經驗,最終都一一商量出結果。
朱由檢按大多數人的意見,確定具體章程。
最後把特賜同進士的事情拋了出去,讓群臣商議。
不出意外,進士出身的文官,對此集體反對。
勛貴雖然有心支持,以便自家子弟被特賜同進士出身,但是他們的聲音並不大,無法改變局勢。
見此,朱由檢道:
「非進士官員立下功績,需要給他們賞賜,讓他們擁有進士在官場的待遇。」
「諸位所反對的,是特賜同進士這個稱呼?還是特賜出身這件事情?」
《大明會典》:
凡殿試。
洪武三年定:殿試時務策一道,惟務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其出身,第一甲第一名從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賜進士及第。
第二甲正七品,賜進士出身。
第三甲正八品,賜同進士出身。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