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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詔令和戒嚴令

  第95章 詔令和戒嚴令

  拆分大明律還有一層用意,那就是朱由檢以後可以更方便地修改或增加某種法律。

  否則一改就是整部大明律,動靜實在太大了,也更難以通過。

  所以他想把大明律拆分,方便以後修改。

  不過袁可立也提出一個問題,讓他陷入為難:

  「歷代先帝頒發的詔令,應該定在哪個級別?」

  「是相當於法律,還是相當於法規?」

  這是關係到皇帝詔書級別和權力邊界的重大問題,如果朱由檢說皇帝的詔令屬於第二級別,那就相當於承認皇帝也要遵守大明律。以後群臣會想盡一切辦法修改大明律,約束皇帝,實現君主立憲。

  朱由檢現在不願鑽入這個套子,考慮之後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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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的詔書可視作臨時法律,通常不能和大明律相違背。」

  「但是如果有需要,可以用詔令廢止某些法律法規,用頒布的詔令代替。」

  袁可立心中失望,有些生氣地道:

  「陛下這樣做,和以前有什麼區別?」

  「何必還要拆分修訂大明律?」

  「修訂之後,陛下就頒發詔令廢止了,那還修訂做什麼?」

  朱由檢也覺得這樣做實在有些耍無賴,只能做出讓步,說道:

  「那就加個時限,可以臨時代替某些法律。」

  「歷代先帝的詔令,同樣按臨時法律處理。」

  「需要沿用的,那就整理後加入法律。」

  「不需要沿用的,那就不再延續。」

  這下袁可立滿意了,知道大明律的權威能夠得到保證,皇帝在大部分情況下會遵守大明律。

  不過他還是提出要求,希望皇帝對時限明確規定:

  「時限是多長時間,請陛下說明白!」

  朱由檢道:

  「暫時定在三年,一次廢止時間最多三年,詔書上要明確時間。」

  「時間過去之後,如果詔令不再延續,被廢止的法律法規自然恢復。」

  「如果詔令延續,同樣最多三年。」

  「最長九年之後,要在朝會上商議是否修改法律,用詔令內容代替。」

  「不能一直用詔令代替法律,也不能明知法律有問題,卻只能執行下去。」


  對此勉強認可,袁可立覺得比先前隨意下詔代替大明律要好很多。

  但他同樣提出要求,詔令必須是內閣起草、沒有被六科封駁的正式詔令,讓皇帝承諾不用中旨發出詔令,不能再發生錦衣衛監的事情。

  朱由檢不願輕易承諾,說道:

  「如果發生謀逆、叛亂等突發事件,需要朕用詔令處理時,正式詔令的流程可能來不及。」

  「總不能朕在面對敵人時,還沒有權力下詔吧?」

  「如果要臨時招降叛軍,朕的詔令有沒有效力?」

  聽出皇帝有答應的意思,袁可立當即說道:

  「那是戰亂時期,自然由陛下大權獨攬。」

  「但是平時陛下要用正式詔令。」

  對袁可立說的戰亂時期皇帝大權獨攬,朱由檢根本不信。歷史上戰亂時期多了,有多少皇帝大權獨攬?

  為了保證自己的權力,也為了應對接下來發生的動亂,朱由檢想到後世的戒嚴法律,說道:

  「如果有戰亂發生,威脅到朕這個皇帝。」

  「朕有權頒布戡亂戒嚴詔令,獨攬一切大權。」

  「戒嚴期間一切從簡,以平定戰亂為目的。」

  「朕有權直接發布詔令,並且以詔令代替部分法律。」

  這是太祖、成祖那樣的馬上皇帝才有的權力,袁可立當然不願答應。

  但是朱由檢卻堅持這一點,否則他絕對不承諾不用中旨。中旨對文官幾乎沒有效力,但是對武將卻有點用。就像之前任命錦衣衛掌印一樣,沒有多少武將敢拒接中旨。

  先前冊封順天貴族的事情,朱由檢其實也是用中旨,只是後續得到朝廷承認而已。

  所以在中旨的事情上,朱由檢不願輕易承諾,免得以後違背這個承諾時,被人認為沒有政治信譽。

  政治信譽這東西說起來簡單,歷史上違背承諾的事情數不勝數。但是就像司馬懿違背洛水之誓後沒有人相信司馬家的信譽一樣,違背後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朱由檢不願被人認為沒有信譽,所以輕易不會承諾。想讓自己承諾不用中旨發布詔令,得拿戒嚴制度交換。

  最終在僵持了一段時間後,袁可立想到先前的事情,知道皇帝不做出承諾的話,以後可能會用中旨發出詔令,那樣對朝堂規矩的破壞會更大,甚至引發混亂。

  所以他只能做出退讓,說道:

  「陛下在戰亂時有權頒布戒嚴令,但是在戰亂結束後,應該立刻停止。」


  朱由檢搖頭說道:

  「怎麼可能立刻停止戒嚴?」

  「誰知道戰亂是臨時停止,還是徹底平定?」

  「必須要經過一段時間觀察,才能停止戒嚴。」

  「而且戰亂後民眾不安、還有可能發生瘟疫,需要令行禁止,直接頒布詔令。」

  這是現實考慮,袁可立上過戰場,知道戰亂的麻煩不僅在戰時,更多的是在戰後,所以又退讓道:

  「可以延長一段時間,但不能超過三個月。」

  朱由檢討價還價,說道:

  「三個月實在太短了,距離遠了還不夠走個來回呢!」

  「說不定敵人的後續軍隊就在後面,即將要打過來,只是消息傳得慢而已。」

  「至少需要三年,才能完全確定戰亂是否結束,並且恢復民生。」

  「三年時間之後,朕會召開朝會,決定是否延續戒嚴令。」

  召開朝會決定是否延續戒嚴令,袁可立對這點非常同意,立刻說道:

  「那就在戰亂停止後六個月內召開朝會,決定是否延續戒嚴令。」

  六個月還是太短,朱由檢道:

  「還是各退一步,暫時定為一年吧!」

  「一年時間至少能收一季莊稼,戰亂後肯定糧食短缺、而且有人逃亡。」

  「朕可以在戒嚴期間頒布詔令,讓所有民眾都能就近耕種土地收穫糧食。」

  「戒嚴結束之後,再按地契把土地還給原主。」

  這是正當理由,袁可立思考之後,覺得可以答應。但是為了防止皇帝隨便發布戒嚴令維持一年時間,他又繼續說道:

  「如果頒布戒嚴令後沒有發生戰亂,戒嚴最長在三個月內結束。」

  「只有戰亂之後,戒嚴才能繼續維持一年。」

  朱由檢點頭認可,確定戒嚴制度的最終條款:

  「皇帝有權在察覺戰亂時發布戒嚴令,獨攬一切大權,直接發布詔令。」

  「如果三個月內沒有發生戰亂、也沒有戰亂軍情傳來,皇帝需要召開朝會決定是否延續戒嚴令。」

  「如果發生戰亂,皇帝有權將戒嚴時間繼續延續一年,在一年後召開朝會決定是否延續戒嚴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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