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8章 三級動員體系
就在文官忙著制定《朝會法》時,京城的衛所改制,情況也基本明朗了。
各衛世官已經完成掉換,軍戶按就近原則分配給駐紮當地的衛所。祖上軍功也在計算中,按授予的世襲軍士級別分配土地。
袁可立代表樞密院上奏道:
「京城八十八衛,除了親軍三十六衛之外,五城兵馬司下轄的十五衛,已經完成整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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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五衛盡皆被編成簡編衛,有一百三十五名世官、五百世襲軍士。」
「初步估算三環內軍民戶數量約有八萬戶,按照十丁抽一、大約是四戶出一丁,能徵召兩萬士兵服役。」
「加上十五個簡編衛每衛會出一些軍官和軍士服役,神樞營的兵力,可常年維持在兩萬多人。」
這個數字,已經達到朱由檢的預期。
因為他對神樞營的規劃,就是維持兩三萬兵力,以服役三年的義務兵為主。
義務兵在完成服役期限後,願意繼續當兵、且能提升為軍士的,可以轉為職業兵,進入神機營等軍隊服役。
神機營將以職業軍士為主,和被選拔出來的世襲軍士和軍官一起,作為京營的主要戰力。因為職業兵需要發放餉銀,朱由檢只打算維持兩三萬兵力做主力。
再加上五軍營從各地徵召、輪流進京戍衛的五萬士兵,整個京營禁軍,兵力維持在十萬人。
在聽到袁可立的匯報後,朱由檢很是欣喜地道:
「能夠完成城內衛所改制,樞密院功不可沒。」
「待到京城衛所改制完成,樞密院所有參與衛所改制的官吏都要記功,讓兵部功勳司稽查功勳。」
功勳司這個機構,是樞密院從兵部拆分出去後,兵部新組建的機構,和武選司、兵役司、宣教司一起,組成新的兵部四司。加上總務司的話,就是兵部五司。
其中,武選司的功賞職責被拆出。仿照吏部的考功司、稽勛司,組建了專門負責武官和文職軍官的功勳司。
軍功記錄查驗、軍官授勳授銜,都由功勳司負責。
武選司則負責實際職位選授,以及衛所世官、土司土官襲替。
樞密院文職軍官的功勞如何記,是由兵部功勳司負責的。
朱由檢為了鼓勵文官當文職軍官,決定為所有參與京城衛所改制的官吏授勳——
他要讓文官認識到,當文職軍官是當前官場的一條捷徑,能夠更快立功,提拔到更高品級。
而且衛所改制這件事,在朱由檢看來不亞於一場大戰。改革是否成功,關係到大明的軍事根基。
袁可立等樞密院官員聽到皇帝要給他們記功後,頓時齊聲謝恩。
朱由檢又有些好奇地問道:
「之前估算十丁抽一不是不夠嗎?」
「怎麼現在又能征兩萬兵?」
袁可立聞言回道:
「之前臣是城中戶口約有三成軍民戶估算。」
「實際調查之後,臣等發現祖上曾是軍戶的要更多些。城中十四萬戶,約有六七萬戶能夠劃入軍民戶。」
「再加上租種官田的民戶同樣納入軍民戶,三環內軍民戶的數量,現在估算能達到八萬戶,甚至更多一些。」
「神樞營從這些軍民戶中,每年能徵召到六七千人服役。」
朱由檢聞言點頭,對這個問題解決很是欣喜。又計算道:
「每年七千人,按二十年計算,就能訓練出十四萬預備役。」
「京城有十萬禁軍,再加上十四萬預備役,城防當是無憂了!」
這其實才是他從軍民戶徵兵的最大目的,讓京城的丁壯儘量接受軍事訓練,成為合格的預備役。
這樣縱然朝廷將來不會徵召他們去外地打仗,京城遇到危險時,卻能讓他們守城。
各種城防工事,也是這樣安排。確保京城不會一下子被攻破,能等到勤王軍隊。
對此非常關心的朱由檢,又問袁可立道:
「樞密院有沒有統計過京城的常備兵力多少?有多少兵力能被第一時間動員起來?」
「民兵預備役總數又有多少,能幫助守城的丁壯又有多少?」
「遇到最極端的情況,能夠動員多少人守城?」
「能守多長時間,等來勤王大軍?」
這麼多的問題,樞密院當然不能都顧到,但是一些基本的數據,袁可立還是清楚的。
他在思索之後回道:
「京城的常備兵力,大概有京營禁軍十萬人,陛下內廷的御營一萬多人。」
「改名為鷹揚軍的巡捕營,同樣一萬多人。」
「這些加起來有十二萬多人,再加上城內二十七衛的守衛隊,按三百名估算,兵力約有八千人。」
「加起來一共十三萬人。」
這就是京城的常備兵力,能夠隨時投入作戰的力量。
這十三萬兵力全部滿員的話,京城基本不可能被攻陷。
很多樞密院官員也認為這個兵力已經足夠了,但是皇帝的問題還得回,袁可立繼續道:
「京城二十七衛,皆能第一時間動員。按每衛135名世官、500軍士計算,能動員17145人,從原本的八千兵力翻倍。」
「如果把退役六年內的士兵重新徵召服役,能夠再動員四萬人。」
「這樣加起來的話,就增加了五萬大軍。」
這個兵力,在袁可立看來已經足夠。
不過朱由檢還有些不滿,因為他覺得更極端的條件沒有考慮進去。
見識過莫斯科保衛戰、史達林格勒戰役那種城市攻防戰的他,認為必須要全民皆兵,才能應對工業時代的戰事。
所以他下令道:
「預備役要分級,按不同的情況徵召。」
「所有屬於衛所的預備役,還有退役六年以內的預備役,都劃作一類預備役,每年的徭役時間都用於軍事訓練。」
「這些人平時出遠門要向民兵隊報備,守備區每月統計,確保在發生戰爭時,有足夠的預備役改服現役。」
「一級動員令下,一類預備役要立刻入伍服役。」
「二類預備役同樣要開始訓練,準備改服現役。」
「三十五歲以內的退役士兵、還有取得訓練合格證的民兵,都編入二類預備役。」
「二級動員令一下,這些人就改服現役。」
這個措施,無疑能徵召更多士兵。
袁可立雖然覺得京城不至於需要動員預備役,但是做好準備也沒什麼壞事。
他在思索之後,說道:
「民兵是從服兵役的民戶中挑選,取得訓練合格證的民兵編入二類預備役,就需要在二級動員時入伍。」
「其他民兵卻不編入,臣擔心這樣會讓民兵喪失訓練動力,都不願取得合格證。」
「不如在一級動員時同時動員未取得合格證的民兵,徵召他們做民夫,幫忙運送物資。」
「這樣民兵為了不被第一時間動員,自然會積極訓練,取得訓練合格證。」
朱由檢點頭頷許,說道:
「確實可以讓民兵做民夫,在守城時輔助。」
「一級、二級動員只動員民兵預備役,三級動員則動員所有丁壯,甚至把壯婦編為民夫、老弱生產物資。」
「三級動員將是全民動員,動用所有的人力和資源投入戰爭。」
「朕不希望發生戰爭擾亂民眾生活,但是更不想發生貴陽那樣的慘劇。」
「今後所有的城池,都要由守備區制定三級動員體系。確保在遇到戰爭時,能夠人盡其能、物盡其用,盡一切努力爭取戰爭勝利。」
群臣聞聽此言,才明白皇帝為何要制定三級動員體制。
實在是貴陽保衛戰太慘了,城中十萬軍民,被圍十月之後,最後僅存千餘人。
從西南升到朝廷、曾任貴州巡撫的朱燮元,更是出言說道:
「奢安寇亂之後,貴陽里井蕭條。臣在崇禎元年察之,貴陽民不及五百家,山谷悉苗仲。」
「若是遇到戰事,確需全民動員。」
「臣以為三級動員體系,當在全國推行。」
群臣紛紛附議,認為應該在京城建立三級動員體系,再在全國、尤其是邊疆地區推行。
朱由檢更是讓朱燮元寫一篇貴陽保衛戰的文章,告訴所有人戰爭的殘酷。只有積極支持動員,才能更好地活下去。
朱燮元接下這個任務後,又提到了一件事,那就是李橒的金盆案,他說道:
「李橒金盆一事,刑部、都察院已派人勘明,又經臣再勘,純屬子虛烏有。」
「臣請以貴陽之功封賞李橒,如此幹才應當起復。」
朱由檢對金盆案是很重視的,沒有聽朱燮元的一面之詞。說道:
「金盆一事是否存在,應當由三法司查明。」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讓貴陽軍民滿意。」
朱燮元聞言說道:
「臣去貴陽赴任時,鄉紳士民馬文卿等、及通省將士章有功等,皆為李橒鳴冤。」
「此事人盡皆知,貴陽軍民皆以李橒為冤。」
這頓時改變了朱由檢心中的傾向,對大明官員操守不抱什麼信心的他,本來是傾向於金盆案為真的。
但是貴陽殘存軍民都認為李橒是冤枉的,朝廷如果不理會,那就是在冤枉功臣。
再加上貴陽軍民對於李橒沒惡感,封賞他不會引來軍民反對,所以朱由檢當即道:
「召李橒進京,讓他申報財產上疏自辯,由三法司為此案做定論。」
「如果查明確實冤枉,就為李橒敘功,為其冊封爵位。」
貴陽保衛戰的功績,是足以和朱燮元守成都媲美的。解圍貴陽戰死的王三善都被冊封了世襲千戶,李橒至少也能獲得這個等級的世官。
朱燮元當然能聽出皇帝的意思,代李橒向皇帝謝恩。打算寫信讓李橒進京,不能不明不白地承受污名,讓西南將士的功績蒙塵。
朱由檢在這個插曲之後,繼續完善動員體制,向群臣道:
「每一類預備役人員有多少、戰時如何徵調、需要多少軍械和糧食,都要做好準備。」
「京城的武庫中,要儲備能供全民皆兵的武器,糧食也至少要能滿足全城人三月所需,確保能守到勤王大軍前來。」
「如果時間足夠、沒有被全城包圍的話,還要在遇到戰爭時儘快從通州倉運糧,滿足全城人一年所需。」
「京城的防守也不止靠城內,周邊的守備區、兵備道,都要做好全民動員的準備,在京城被圍困時解圍。」
可以說,這才是朱由檢改革軍制的最終目的,讓大明擁有打全民戰爭的潛力。
今後戰爭將不再是衛所和士兵的事情,而是所有人都有責任。
樞密院官員對此議論紛紛,感覺這樣大明的軍事潛力是強了,但是民眾對於兵役,估計會很抵制。
衛所制下,大明的民眾並沒有服兵役的責任。最多是作為民夫運糧,或者一部分人應募從軍。
現在所有人都有責任服兵役,可想而知會引起多大反對。
對此,朱由檢道:
「周朝國人能夠參政議政,也都有服役責任。」
「大明的國人也必須服役,否則就取消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擔任官吏等權利,甚至剝奪大明公民身份。」
「這點將來要寫入禮法,規定每一個大明公民都不能拒絕納稅和服役。」
這是朱由檢在準備制定《大明禮法公約》時就決定的,既然要和萬民共天下,萬民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納稅和服役,就是公民的兩大義務。拒不履行這兩個義務的,不配稱為大明的公民。甚至有可能取消公民的身份變成允許在大明長期居住的居民,就像周朝的國人變成野人。
這件事情,朱由檢之前就提過,只是當時的反對聲音比較大,他也沒有堅持,沒把這件事定下來。
如今在衛所制度改革,不得不從軍民戶甚至民戶中徵兵後,樞密院很多官員對此不再反對,而是認為民眾確實應該有服兵役的責任。
否則就沒有足夠的兵源,無法滿足邊防所需。
在他們的支持之下,公民服役的事情,漸漸成為朝堂共識,《大明禮法公約》也又擬定了一條:
大明帝國領土神聖不可侵犯,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每一個大明公民的神聖職責。
大明公民可在大明領土生存和居住,每個大明公民都應維護大明帝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大明公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並有參政議政的權力,可以選舉議員代行參政權力。
具體由《大明律兵律》《大明帝國選舉法》規定之。
兵役徵集和三級動員體系,被寫入大明兵律。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