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大明禮法公約
堯舜的影響力是巨大的。
韓愈創立的道統論,就闡明儒家道統源自堯舜。
歷代儒者對皇帝的期待,也是「致君堯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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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朱由檢決定對大明制度進行革新時,選擇以劉宗周的《致君堯舜疏》,作為重製禮樂的宣言。
在他以堯舜為例闡述婚姻自主權後,有關婚姻自主權的爭議,基本也就結束了:
群臣不可能說堯舜的做法不對,對皇帝的這個解釋,自然只能承認。
溫體仁更是讚揚皇帝的做法符合聖賢本意,當今皇帝和皇后,可謂聖君賢后。
朱由檢對此十分受用,命令溫體仁和劉宗周等人一起,按照婚姻自主權的理念,制定大明的《婚姻法》。
對此,他強調道:
「婚姻禮法,和繼承禮法息息相關,不可等閒視之。」
「只有穩定的婚姻,才有穩定的繼承制度。」
「在制定繼承禮法時,要同時制定婚姻禮法。」
正在制定繼承禮法的劉宗周,對此點頭稱是,又具體詢問道:
「婚姻禮法的級別,和繼承禮法一樣嗎?」
「是否按《大明繼承禮法》的規格,制定婚姻禮法?」
這裡面的潛台詞,是問皇帝是否像對待繼承禮法一樣,表態遵守婚姻禮法。
朱由檢想了一下,沒有做出這個承諾。
因為和婚姻法同等重要的法律實在太多了,如果他都表態遵守,那對自己以後很不利。
所以他向群臣道:
「今日經筵,不局限於婚姻之事。」
「咱們君臣把大明的法律級別,同樣也定下來。」
「朕先做個表態,《大明繼承禮法》、《大明分封禮法》這兩部禮法,是天子和萬民都要遵循的。」
「未來國會設立後,朕還會仿照漢朝的約法三章,和萬民約定共同遵守的禮法。」
「這部禮法制定後,同樣由天子和萬民共遵之,任何人不得違背!」
這個表態,讓群臣欣喜若狂。
因為這是皇帝明確表示,天子和萬民共天下,遵守共同約定的禮法。
如此皇帝,真可謂是聖君。
就算堯舜在世,估計也不過如此!
負責重製禮樂的劉宗周,在聽到這番話後當即俯首,和群臣一起代表天下萬民下拜,感謝當今皇帝。
文華殿中,一時響起了萬歲聲,群臣不管在其它事情上是否有矛盾,在這件事上都在稱讚當今皇帝。
一些之前暗中支持黃道周等人反對重製禮樂的,此時也在感慨皇帝重製禮樂的決心之堅定,繼續向萬民讓渡權力。
這種情況下,他們還怎麼再反對?
身為士大夫的他們,自居為萬民的代表,當然不會反對皇帝向自己讓渡權力。
朱由檢此時則在心中感慨,知道自己說出這句話後,等於是主動邁向了君主立憲制。
未來功過如何,就由未來評價吧!
現在他需要壓下保守派,讓重製禮樂成為主流聲音。
他期望的就是完成改革,讓大明重新煥發生機,渡過越來越嚴重的崇禎大旱,讓大明免於在自己手上滅亡的命運。
在此過程中,該爭取的權力還要爭,他不可能讓自己完全喪失權力、成為後世的虛君。
想著後世的二元制君主立憲制,朱由檢示意群臣起身,向他們道:
「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
「天子負有按道義制定禮法、治理天下的責任。」
「《尚書·大禹謨》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人心是動盪變化的,要把天下治理好,禮法不能不隨之而變。」
「所以朕作為天子,能遵守的禮法,必須是千年、甚至萬世不易的至理。」
「條文必須要斟酌再三,方能最終確定。」
「定下來後,非有國會五分之四多數通過、朝廷大會決議、皇帝認可批准,不可輕易修改。」
「諸卿在制定禮法之時,定要慎之又慎。」
這一番話,讓群臣紛紛點頭。
就連臣子和貴族都有八議,他們當然認同天子是高高在上的裁決者,不用和普通百姓遵守一樣的法律。
所以,天子要遵守的禮法定然不會太多,並且每一條都要仔細斟酌,定下後就基本不會改。
劉宗周代表群臣表態道:
「臣一定會制定讓陛下和萬民滿意的約法,交由國會審議。」
朱由檢點頭說道:
「如此甚好!」
「這部約法,暫且以《大明禮法公約》稱之,主要分為大明朝廷機構、大明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制定和修改章程,一共三個篇章。」
「例如有關婚姻的條文,就可以放在第二章,擬寫為:」
「大明公民擁有自主婚姻和生育子女的權利,並有履行夫妻責任和撫育子女的義務,具體由《大明帝國婚姻法》規定之。」
「寫入禮法的這些,以後基本是不變的。」
「但是具體的婚姻法條文,則需要根據時勢而變。」
「所以《大明禮法公約》是最高級別禮法,《大明帝國婚姻法》則是附屬於它的法律,屬於從《大明律》拆分出來的第一等級法律。」
這是朱由檢為大明法律制定的級別。在各等級法律之上,還有更高級別的禮法。
這些以禮法冠名的法律是皇帝也要遵守的,屬於名副其實的最高法。
群臣琢磨皇帝的話語,對於皇帝定下的這條約法條文,紛紛點頭稱善。
簡單的一句話,規定了婚姻和撫養的原則,皇帝也必須遵循,維護這個道義。
但在具體怎麼執行上,則由具體的法律規定。皇帝不一定會遵守,甚至可以用詔令,廢止某些變得不合道義的法律。
這是朱由檢之前調整三法司時就和袁可立商議過的,在他思索幾年後得到完善,明確律令同級:
「皇帝的詔令和法律同級,視作臨時法律對待。」
「歷代先帝的詔令只要沒有明確廢止的,都要繼續沿用。」
「但是和現有律令有衝突的,則不再繼續執行。」
「這次重製禮樂,就是要整理法律和詔令,確定各種以後要執行的法律和法規。」
袁可立對此最了解,雖然不再負責三法司事務,如今仍在這個場合說道:
「陛下之前曾提到,以後廢止法律的詔令,需要規定時間。」
「臣以為詔令的頒布、時限等規定,同樣要寫入約法。」
「約法第三章的法律制定和修改,應改為律令制定和修改。」
群臣紛紛附和,朱由檢在思索之後點頭同意,從禮法上確定了詔令和法律同等級的地位。
然後又有臣子說道:
「婚姻法屬於戶律,臣以為不應單獨立法,應該繼續放在戶律內。」
「第一等級法律,應該是從大明律拆分的六律。」
「其餘法律,則定為第二等級。」
這一點也讓很多臣子附和,因為他們習慣了大明律的六律。皇帝專門把婚姻法獨立出來,他們反而不習慣。
朱由檢思索了一下,想到後世的婚姻法也被併入了民法典,就沒有在這件事上糾纏,認可道:
「婚姻法可繼續屬於戶律。」
「戶部就是民部,戶律也可以說是民法典。」
「它和刑律刑法典等六律,是最重要的法律。」
「頒布之後要由國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朝廷大會認可、皇帝允許,方可進行更改。」
「六律之下的其他法律,則屬於第二等級,只需要國會一半以上通過,就可修改條文。例如公司法、專利法、商標法等法律。」
「國會之前制定的貨幣法案、鹽業法案等法案,轉化為法律之後,可以定為第二等級法律。」
「或者更低一個級別,定為部門法規。」
朱由檢提到這裡,又具體解釋道:
「例如鹽業法案,它其實可以定為第三等級的部門法規。」
「在鹽業市場發生變化時,由鹽政總署提出修改。」
「只需要國會常委會通過即可,不用召開全體會議表決。」
「地方法規,則需要地方議會表決,定為第四等級的法規。」
「下位法不得和上位法相牴觸,同位法不得相矛盾。」
「這點要寫入約法,禮法委員會、還有朝廷和地方的禮部和三法司機構,都有維護這點的責任。」
這樣就梳理清楚了大明的法律級別,群臣交流之後,對此紛紛稱善。
甚至還有人提出,以《大明禮法公約》為最高禮法,四個等級法律法規為補充,這樣就很完善了。
比較突兀的《大明繼承禮法》和《大明分封禮法》,完全可以包含在禮法和法律法規內。
對此,朱由檢道:
「朕之所以把繼承和分封的制度定為禮法,是因為兩者太重要。」
「繼承禮法就不用多說了,靖難之役、大禮議、國本之爭,給大明帶來的創傷至今仍未平息。」
「朕不欲後世再因此起紛爭,所以制定《大明繼承禮法》,讓後世的皇帝一起遵循。」
「分封禮法則是表明朕的誠意,朕欲效仿宗周開八百年天下,讓大明長久維持。就不得不制定分封禮法,保證各位諸侯的權益。」
「諸卿應該知道,當今天下是一個大世。鄒衍所提的大九州,已經有七大洲展現在諸位面前。」
「這麼大的天下,全部由大明朝廷直接治理是不現實的。必須分封藩屏,以宗室、貴族治理。」
「是以朕將分封制度定為禮法,作為大明長久的國策。」
說著自己的想法,朱由檢指了指腳下的土地,說道:
「諸位當知,我等腳下的土地在周朝屬於燕國。」
「它在周朝初建時,是不是蠻荒之地?」
別說是蠻荒之地了,連音訊都不通。
按照《史記》所說,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中間的燕國君主連名諱都沒留下。
群臣想到先民的蓽路藍縷,紛紛感懷不已。
然後就明白了皇帝的意思,是在說現在看著是蠻荒之地的海外塞外土地,未來有可能像腳下的燕地,開墾成為沃土。
支持效仿周朝的劉宗周道:
「陛下所言,發人深省。」
「臣願讓自家子孫,去海外開墾土地。」
韓爌、袁可立等人,同樣也紛紛表態支持。
就算是有人捨不得子孫受苦,也不敢在這個時候掃皇帝的興致。
朱由檢對此十分欣慰,向群臣道:
「諸位卿家的忠心,朕是知道的。」
「海外開墾土地的困難,朕同樣也很清楚。」
「正是因為如此,朕把分封制度定為禮法,讓後代的皇帝和大臣,都要一體遵循。」
「無論是誰,將來都不能隨意廢除或削減封地,眾卿辛辛苦苦開闢的領地,要能世代傳承下去。」
「說不定九世、十世之後,海外就會出現晉國、齊國、燕國那樣的強國,在大明本土遇到危難時,能夠尊王攘夷。」
這個設想,讓群臣發出一陣笑聲,沒想過皇帝的話能夠當真。
畢竟在大明如此強大的情況下,誰都不會認為海外能出現有資格尊王攘夷的強藩。
不過也有人對此感到憂慮,擔心出現強藩後不會尊王攘夷。宗室藩國可能像成祖那樣起兵靖難,外姓則可能像強秦滅周那樣,把大明給滅掉。
劉宗周就針對這點道:
「陛下不當想著指望藩國尊王攘夷。」
「而是當派督撫設衛所,約束海外諸藩。」
「如果藩國太強大,還應推恩分封,削弱諸侯實力。」
顯然,他是把皇帝的玩笑當真了,並且提出策略。
朱由檢對此正色道:
「藩國如何治理,如何進行約束,可以在《大明分封禮法》中制定,這就是諸卿的責任。」
「《大明分封禮法》和《大明繼承禮法》,以及最重要的《大明禮法公約》,是朕和後代皇帝、大臣、百姓都會遵守的禮法。」
「希望諸位能本著為後代負責的態度,制定這些禮法。」
劉宗周和群臣聞言,紛紛大禮參拜,承諾一定會認真制定禮法,讓皇帝和萬民滿意。
至此,今日的經筵才宣告結束。
朱由檢讓劉宗周以國會和禮法委員會主任的名義,寫文章把今日商議的事情定下來。
之後他還會正式下詔,授權禮法委員會擬定禮法條文,整理法律法規。
重製禮樂在開始兩年之後,進入一個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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