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金融稅收改革(特鳴謝書友 tai1972 的2張月票!)
第536章 金融稅收改革(特鳴謝書友 tai1972 的2張月票!)
sto9.co🌽m為您帶來最新章節
對於這首功之臣,柴宗訓與眾臣議論了許久,在韓通與李濤二人之間比較後,柴宗訓最終拍板以韓通為第一。
在當時太宗遽逝、柴宗訓年才7歲倉促登基、滿朝無一心腹的情況下,手握一半禁軍的韓通的支持,就是決定性的。
當然,柴宗訓心知母后對自己言聽計從的鼎力支持更為關鍵,只是母后之名,自然不能列入「時光殿」來。
李沆籌備數日後,從工部及民間招來這時代最頂級技藝的工匠和畫師二百多人,於開熙四十三年七月開始在汴京修建「時光殿」。
「時光殿」布局為中央處為皇帝柴宗訓金身塑像,二十八功臣依功勞,分別立於神像左右兩側,旁有碑文概述其功績。
建成後,由內務府派專人值守,可供大周帝國全民上香瞻仰。
開熙四十三年7月初五,早朝。
君臣議了些內政之事後,首輔、吏部尚書寇準出班道:
「啟稟陛下,臣有二件事要奏:
這第一件,如今我大周商貿日益繁盛,每日裡商貿交易比之開熙初年增加了數十上百倍。
工坊、商號們的交易額大幅提升,尤其是海貿大商號,常有數萬兩、數十萬兩,甚至單筆上百萬兩的交易。
而這麼大額的銀錢交易,自然是使用「皇家錢莊」發行的銀票最是方便。
我大周「皇家錢莊」資金雄厚,承兌極佳,已在數十個國家商人間流通。
然而「皇家錢莊」發行的銀票還是開熙初年,李相任上制定的「一兩、五兩、十兩、百兩」制,最大面額百兩,已有些不適應如今的巨額商業交易需求。
臣提議陛下恩准「皇家錢莊」發行千兩及萬兩銀票,以促進商貿發展。」
柴宗訓一聽,才知目下大周的工商業已興旺至斯,交易額大增。
因平時忙於社稷大事,這種逐漸變化的趨勢,柴宗訓也是要此刻寇準提議,才能明白。
次輔、戶部尚書丁謂出班道:
「啟稟陛下,臣以為當慎重發行大額銀票,因發行後會加快社會各類商品的價格上漲。」
自從六年前攻占扶桑後,大周朝廷因地制宜,在金銀礦藏極其豐富的扶桑,迄今建立了大大小小二百多個金銀礦。
僱傭了當地百姓三十餘萬為礦工,月俸一兩五百文,可說是直接養活了礦工家庭二百萬人左右,拉動的各行各業上的百姓謀生,就更多了。
截止開熙四十二年底,扶桑的黃金年產量已達十萬斤,白銀一千萬斤,大為緩解滿足了大周社會中商品交易的需要。
但弊端也是有的,那就是金銀快速流入下,全社會商品物價都有上漲之勢。
柴宗訓沉吟半晌,道:
「現在我大周各地糧價如何了?」丁謂道:
「回陛下,臣縱觀去年各地的工商業數據,糧價近幾年有較快漲幅,已從每石五百文升至八百文。」
工部尚書郭贄出班道:
「陛下,目前市面上金銀供應突然大增,物價有騰升之勢,而糧價乃萬種商品價格的基礎,又是民生命脈,臣以為朝廷應投放各州府「義倉」中的儲備糧,平抑糧價。」
柴宗訓深知,如今金銀供給大增下,物價上漲較快,經濟上就是一次「輸入型通脹」。
糧價是萬價之母,朝廷出手壓住糧價,自然可以穩住全社會物價。
然而「穀賤傷農」,若以壓住糧價來平抑全社會物價,那實質上就是讓全體農民來承擔通脹的代價。
若任由物價上漲,則會是一個「價格闖關」的過程,直到大周全社會的商品和市場中流通的金銀,再次達到一個平衡。
而在這個物價快速上漲的時間周期內,越是富人,賺錢能力越強,所受通脹影響最少甚至還能得利;
而收入渠道單一的百姓,賺錢能力較弱,所受通脹影響越大,若朝廷處理不好,百姓們有生活水準下降之虞。
而對朝廷來說,物價普遍上漲,收稅額也會增加。
而大額銀票的需求,也說明現在的大周各行各業,在柴宗訓四十餘年的力促工商發展之下,市場多年競爭之下,已出現了少數資本實力雄厚的行業頭部企業,有了壟斷行業的可能。
柴宗訓沉吟良久,道:
「此次物價上漲,乃是因短期內開採扶桑金銀礦所致的金銀供應大增而起。
若朝廷以倉儲糧平抑糧價,雖可快速控制住社會物價上漲趨勢,然而對於占國民近半的農民的收入和生產積極性,極為不利。
不如任物價上漲,直到我大周社會的金銀供應和社會上生產的總商品,通過市場再次達成平衡,然後物價便能穩定下來。
朕意不如從五方面、多管齊下,解決此次物價上漲問題:
其一,限制扶桑金銀礦的開發,朝廷和民間均不得再新開金銀礦,以後保持如今每年的黃金產量十萬斤、白銀一千萬斤不變。
其二、「皇家錢莊」發行千兩銀票、萬兩銀票,以適應商業發展所需。
其三、將全國除一些經濟較落後新占之地外的所有州府的僱工最低月俸,提升至每月4兩。
百姓免稅額提升至月俸八兩,以保證百姓在此次物價上漲中,生活水平得到保障提升。
其四、在《大周刑統》的商法典中,新增一條「反壟斷法」:
對於任何行業中,規模較大的一家或數家商號,若聯合操控商品供應、商品價格,或人為設置障礙阻止其他商號進入行業等行為的,行成壟斷行為。
官府對觸犯此法的商號予以整頓、拆分,直至取締,以保證各行業的良性競爭。
其五:針對我大周如今商品經濟十分繁榮,海貿發達,民間賺取到巨額財富之巨賈豪商數量可觀,朝廷就此開徵「遺產稅」:
對於民間家財超過萬兩的家庭,兒輩繼承財產時須上交朝廷三稅一的「遺產稅」,方屬合法,朝廷對其財產進行保護。
這些稅收,皆用來擴建民生工程,增加最廣大百姓的福祉。」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