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一筐桑葚
提審買買提·卡斯木之前,李明鑰又去了一趟阿依木汗大嬸家。
這次她沒帶案卷,沒帶阿依古麗,就提了一兜蘋果,一個人去的。
老人的記性,一周比一周差。看見她進門,盯著看了半天,才認出是「上次那個閨女」,笑了。
「大嬸,今年桑樹結得多嗎?」
「多。」老人說,又說,「不多。樹老嘍。」
「公安局門口那棵呢?」
「那棵好。」老人的眼睛亮了一下,「那棵是甜的。我家這幾棵,酸。我家玉素甫,就愛爬門口那棵,爬得高,摘最頂上那些,頂上的甜……」
說著說著,她的聲音低沉了下去,眼睛望著院子裡,半天沒動。
李明鑰就陪著她坐著,沒催。一隻花貓走過來,在老人腳邊臥下,尾巴一甩一甩。
過了很久,老人忽然開口,像是對著院子裡說話:「他走的那天,也是這個時候,十月。他說,阿媽,桑樹葉子黃了,等明年桑葚熟了,我給你摘高的。我說,高處的別摘,摔了。他說,不怕,我屬猴子的……」
她停下來,從懷裡摸出一塊手帕,慢慢擦眼睛。
「他就這麼走嘍。出門的時候,還喝了一碗奶茶。」
李明鑰伸手,輕輕拍著老人的背。
「大嬸,」她輕聲說,「案子有眉目了。」
老人的手停住了。
「抓到人,還需要些時間。」李明鑰說,「我先來告訴您一聲,讓您心裡有個底。」
老人轉過頭,那雙眼睛看著她,看了很久很久,忽然說:「閨女,你跟我說實話。抓到了,要償命嗎?」
「按法律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我不是問這個。」老人說,「我是問你——他償了命,我家玉素甫,能回來嗎?「
此刻,李明鑰的喉嚨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
老人自己卻慢慢搖了搖頭:「回不來嘍。我知道回不來。我等了二十年,等的不是償命。「
「那您等的是什麼?」
「等一句話。我等那個人站在我跟前,說一句——是我乾的,我對不住你。我等他說這句話,等了二十年。」
花貓打了個哈欠,走開了。
「大嬸,」李明鑰說,「這句話,我一定幫您等到。」
臨走,李明鑰把司法救助的表也帶來了。刑事被害人家庭困難救助,國家有政策,她讓控申部門提前走了程序。老人連維語字都認不全,她按漢字一條一條念,念完,手把手教她按手印。
按完手印,老人拉著她的手不放:「閨女,這救助錢,是國家的?」
「是國家的。」
「國家還記得我們?」
「記得。」李明鑰說,「一直記得。」
老人把她送到院門口,非要往她包里塞桑葚干,塞了一把又一把。塞完了,忽然說了一句讓李明鑰愣在原地的話:
「閨女,案子沒破,我不怪你們。你們沒忘,我記著。」
車開出很遠,李明鑰從後視鏡里看,老人還站在院門口,如同她二十年來每一次目送穿制服的人。
回縣城的車上,李明鑰一直望著窗外。
她想起臨江,想起自己辦的第一個案子。那時候師傅跟她說,咱們辦案子,辦到最後,辦的都是人心。她當時不懂,覺得這話太軟。現在她懂了——人心不是軟,人心是最硬的東西。阿依木汗大嬸這顆心,硬了二十年,沒塌。
第二天上午,抓捕。
買買提·卡斯木是在自家院子裡被帶走的,沒反抗,也沒喊。老人——他也五十四了——被戴上手銬的時候,只對家裡人說了一句話:"我去去就回。"
村里人都出來看。人群里,阿依木汗大嬸站在自家院門口,遠遠地看著。買買提·卡斯木走到警車跟前,忽然停住,朝著大嬸的方向,彎下腰,深深鞠了一躬。
警車裡,艾爾肯把卷宗摔在他面前:「認識嗎?」
老人看了一眼,閉上眼:「認識。」
「說吧。」
「說什麼?」
「2004年,紅柳灘。」
車裡靜了很久。買買提·卡斯木再睜開眼的時候,那雙眼睛像蒙了沙一般:
「二十年了。」他說,「我每天都從她家門前過。」
「你跟她兒子,到底什麼仇?」
「什麼仇?」他笑了一下,「一隻羊。他賣給我一隻羊,我賒著錢,秋收給。秋收我賠了,給不上。他來要,我說寬限,他不依,在我家院子裡罵,罵得難聽。我老婆剛生了丫頭,月子裡,被他罵哭了。我抄起院子裡的半塊磚……」
他低下頭。
「一下,就一下。他倒下去,再沒起來。」
「然後呢?」
「然後我怕了。夜裡用驢車拉到紅柳灘,埋了。」他的聲音越來越低,「埋完回家,我老婆問我一身土是咋了,我說摔渠里了。第二天,我老婆洗衣服,我站在跟前,看著她把我的衣服搓了一遍又一遍……警察同志,你們知道二十年睡不著覺是啥滋味嗎?」
「她送桑葚,公安局門口那棵樹下的桑葚,」買買提·卡斯木抬起手,捂住臉,「我年年都看見。我年年都想,明年,明年我去自首。但年年都不敢。」
「最近的一次是哪回?」艾爾肯問。
「去年。」老人的聲音像從井底傳上來,「去年桑葚熟的時候,我在公安局門口站了一會兒。門衛問我找誰,我說找人。他說找誰我給你叫。我說……我說我誰也不找,我看看這棵桑樹。」
他抬起頭,「我走到門口了,同志。就差一步。我看見那棵樹上結的桑葚,紫的,往下掉,砸在地上,一攤一攤的,跟血一樣。我的腿就軟了,軟得跟麵條一樣,我就又回來了。」
「回來了,還是天天從她家門口過。」
「過。」他點頭,「我欠她的,還不清,我就想著,多看她一眼,她家裡有什麼活,我幫著干點。我給她砌院牆的時候,她給我端了一碗奶茶。同志,那碗奶茶,燙啊,燙了我一年。」
筆錄做完的時候,李明鑰在隔壁聽完最後一遍錄音,對艾爾肯說:「證據鏈,口供和物證能對上,埋屍地點指認明天做,磚、紐扣、DNA、行蹤證人,齊了。」
老刑警點點頭,站起來,忽然說:「李檢,我幹了三十五年刑警。」
「嗯。」
「這種兇手,我頭一回見。」他說,「殺了人,用二十年,天天從受害者家門口過。」
「因為他也是被罰的人。」李明鑰合上卷宗,「只不過,判他的不是法庭,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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