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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又是一個刀人的故事

  第二天一早,沈硯就醒了。

  他睡得並不踏實,腦子裡翻來覆去,全是昨晚衛生間門口那一幕。

  孫小倩膽子大得沒邊,姜瀾又寸步不讓,兩個女人湊在一塊,這個家就別想有消停的時候。

  反正也睡不著,他索性爬起來,準備做早餐。

  沒辦法,現在屋裡住著兩個女人,全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主。真讓她們下廚房,且不說做出來的能不能吃,這廚房保不准明天就得重裝。

  所以做飯這活兒,到頭來還是得他干。

  有時候沈硯也覺得自己有點欠,可這七年的習慣養成了,一到點就醒,不做這頓早餐,心裡頭就跟空了一塊似的。

  命這個東西,你有時候還是得認。

  自嘲了一下,沈硯走出房門,路過孫小倩房間的時候,腳步頓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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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門沒關嚴,床上的人睡得四仰八叉,被子早就蹬到腳邊。

  上面就一件薄得透光的睡衣,下面連條褲子都沒穿,兩條腿大大方方晾著,白晃晃一片。

  沈硯耳根一熱,趕緊挪開目光。這丫頭時時刻刻在考驗他的定力啊。

  偏偏大清早人本就火氣旺,自制力最弱,就這一眼,差點化身為狼了。

  他強行壓下躁動,咽了口唾沫,快步走回自己房間,接涼水狠狠洗了一把臉,才算緩過來。

  他前腳剛離開,床上的孫小倩就睜開了眼。

  孫小倩眼裡閃著狡黠的光,嘴角悄悄翹起來。

  「嘿嘿,勾不死你!」

  她翻了個身,越想越得意,又有點委屈。

  本姑娘容易嗎,追個男人追成這樣,連色相都得搭上,還得裝睡演這一出,里子面子全賠進去了。

  可為了抓個好老公,為了以後的幸福,豁出去了。看就看吧,反正往後遲早都是他看,早看晚看都會看,不如趁早讓他看個夠。

  再說了,不拿出點手段來,怎麼斗得過那兩位。一個是他前妻,占著近水樓台的名分,天天老公老公地叫。另一個也不是省油的燈,段位極高。她再不狠點,怕是最後連口湯都撈不到。

  孫小倩越想越覺得自己這招高明,又美滋滋閉上眼,睡了個回籠覺。

  沈硯做好早飯,也沒叫她們,自己先吃了,收拾東西就下了樓。

  眼不見心不煩,只要不打架,不出人命,愛怎麼鬧怎麼鬧,跟他沒關係。

  抱著這念頭,他出了門,直奔自己的醫館。


  忙活一上午,趁著空閒,他出來點了支煙,想緩一口氣再進去。

  也就是這一緩,他一眼就看見人行道上一個男人慢吞吞走著。

  那人約莫五十歲,背有些駝,穿一件洗得發白的舊夾克,滿手老繭,一看就是苦了大半輩子的人。

  他低著頭,步子放得極慢,好像生怕踩壞腳下的路。

  奇怪的是,這人明明走在人堆里,來往的行人卻都當他不存在。甚至一個拎菜籃的大姐,徑直從他身上穿了過去,連眼皮都沒抬。

  沈硯眼神一凝,掐滅菸頭走上前,試探著開口招呼:「老哥。」

  男人猛地一僵,慢慢抬起頭,滿臉難以置信:「你……你是在跟我說話?」

  他一開口,就是很重的口音。

  沈硯淡淡笑了笑:「是啊,跟你說話。」

  男人激動得渾身發抖,臉上的褶子全擠到一處,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小哥!求求你幫幫忙!告訴我天南大酒店往哪邊走?我找閨女,今天我閨女出嫁!」

  沈硯心裡莫名有種預感。

  這應該,又是一個刀人的故事。

  「聽你這口音,不是本地人吧?」他問。

  「不是,我打天北那邊來的。」

  男人搓著粗糙的手,像怕他不信,又補一句,「走了三天三夜才到這裡。」

  沈硯打量他,又問:「大老遠從天北過來,就是為了參加閨女婚禮?」

  男人臉上的激動一點點褪去,眼神暗下來,呢喃道:「不是參加……丫頭不待見我,我不進去。我就想遠遠看她一眼,看她嫁出去,我就知足了。」

  沈硯沉默幾秒,又問:「婚禮是今天?」

  「就今天!中午十二點開席!」男人又急起來。

  沈硯看了一眼表,十一點了。他沒再多問,只說了一句:「你在這兒等我一會兒,我去開車。」轉身進了醫館。

  很快他把車開出來,招呼男人上車。

  「是天南大酒店對吧?」

  「對,天南大酒店,牡丹廳!」男人點點頭,拘謹地往座位裡面縮,生怕身上的灰土弄髒車子。

  沈硯眉毛一挑,牡丹廳可是天南大酒店最氣派的廳堂,一場婚禮下來,少說幾十萬。

  他打著方向盤,隨口問:「大叔,你跟你閨女,是怎麼回事?」

  男人身子一頓,腦袋慢慢垂了下去。

  好半晌,他才紅著眼眶,講起自己的故事。


  他叫吳有福,老家在天北市。初中讀完就進工廠打工,廠里老師傅看他老實肯干,給他介紹了媳婦。

  往後的年歲,日子雖窮,倒也過得下去。媳婦賢惠,他肯吃苦,轉眼閨女吳倩就十來歲了。

  可就在十年前,吳倩要考高中的那年,媳婦忽然病倒了,病得不輕。

  孩子的學費生活費,加上治病的醫藥費,兩座大山狠狠壓在他身上。身邊人都勸他,女孩子讀不讀書無所謂,媳婦的病不能拖,先救人要緊。

  吳有福還在兩難的時候,媳婦拖著病體,找到正在上班的他。

  媳婦跟他說,有福,我的病不治了,丫頭讀書就這一次機會,錯過了,一輩子都耽誤了。再難,也不能耽誤了孩子。

  那一天,吳有福摟著媳婦,哭得撕心裂肺。

  那也是他這輩子最後一回掉眼淚。

  不到一個月,媳婦就走了。

  媳婦走後,吳有福再沒哭過。他沉默地辦完喪事,從此話越來越少,天不亮就出去,天黑透了才回家。

  可從那天起,閨女心裡就跟他結下死疙瘩。她年紀小,看不懂裡面的難處,只覺得是爹不肯花錢救媽媽,恨他狠心冷漠,連媽媽走的時候都不見他掉一滴眼淚。

  高中讀完,吳倩考上天南這邊的大學,從那之後,再也沒有回過老家。

  她不知道,這些年,她爹偷偷跑來看過她很多次。

  一個很少出遠門的老頭,攥著皺巴巴的車票,蹲在學校門口、宿舍樓底下,遠遠看上她一眼,再連夜坐長途車趕回去。

  不知不覺,大學四年的時間就過去了。

  吳倩很聰明,在接下來的時間,她又讀了研究生,拿到了學位。

  他身子這些年已經熬垮了,只是靠著執念撐著。

  如今,閨女出息了,吳有福也徹底的放心了。

  他躺在床上,喃喃地說:「娃兒成了人,她很爭氣,小時候說想當科學家,如今真的做到了……我也該去看你了……」

  說完這句話,他也閉上了眼睛,孤零零地走了。

  只是走了以後。

  他又醒了,他不明白為什麼還會醒。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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