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十年恨事
魏忠趴在公堂的青磚上,臉頰貼著磚面,涼得透骨。那股涼順著顴骨往腦子裡鑽,可他胸口裡有什麼東西在燒。
"難道你真的甘心,一輩子給殺父仇人當狗嗎?"
小丫頭的聲音不高,脆生生的,像一把小錘子,一下,一下,敲在他心口那塊壓了十年的冰上。
咔嚓。
他聽見冰裂開的聲音。
十年前的菜市口,也是這樣的冷天。
那年他十三歲,被爹連夜塞進出城送菜的板車,棉襖里縫著一封信。爹的手抖得厲害,給他系腰帶,系了三次才繫上。
"爹,我不走——"
"閉嘴。"爹從沒那樣凶過,"出城,去你舅家。棉襖里的東西,比你的命重。"
"那你和娘呢?"
爹沒答。爹隔著板縫看了他很久,只說:"往前走,別回頭。"
他還是回了頭。三天後他混在回城的人流里,看見城門上掛著的木籠,看見菜市口青石板縫裡黑紅色的血,沖了三天的水,也沒沖乾淨。
告示上寫著:私造偽書,構陷朝廷命官,滿門抄斬。
真正提筆寫那封偽書的人是誰,爹知道,所以爹死了。真正逼著爹寫的人是誰,爹也知道——所以爹把那人的親筆手令,縫進了兒子的棉襖。
他躲在人堆里,咬著自己的手腕,咬出兩排血印子,一聲沒敢哭。
那天他就懂了,眼淚是沒用的東西。仇人坐在太師府里,他連看一眼的資格都沒有。
轉過年,他把自己賣進了太師府,餵馬。
馬圈裡的日子不是人過的。馬夫頭的鞭子蘸了水,抽在背上,一條一條,火辣辣地腫起來。
"賤種!馬料你也敢偷?"
"我沒——"
"還敢頂嘴!"
鞭子落下來。他學會了頭一件事:別喊疼,越喊,打得越狠。他學會了第二件事:跪得比別人快,笑得比別人軟。
他鍘了五年草,刷了五年馬,背上添了十七條疤,從馬圈爬進前院,又從前院爬到書房外頭伺候。
他替府里收過帳,打斷過人的腿;替府里辦過"意外",看著一條船沉進護城河。他從不問為什麼,一個字都不多問。府里人都說,這後生是把好刀。
那一晚,魏宏頭一次正眼看他。
"叫什麼名字?"
"回太師,賤名不值一提,人都叫小的阿忠。"
"阿忠。"魏宏笑了,提筆寫了個字,"忠心耿耿的忠。從今日起你姓魏,叫魏忠,做本太師的義子。"
他跪下去,額頭貼著冰涼的金磚,一下,兩下,三下。
"義父。"
額頭觸地的一瞬,他聞見自己滿嘴的血腥氣——他把腮幫子咬破了。
他原本不姓魏。那個姓,他十年沒敢想,一想就疼。
從那以後,書房的茶都是他端。
十年,幾千個日夜,他端著描金茶盤站在書案旁,看那顆花白的頭顱低在公文上,看那隻保養得極好的手批紅、蓋章、定人生死。
有無數次,他想把手裡的茶碗砸下去。
滾燙的茶潑在那張臉上,碎瓷抵住喉嚨,一下,就一下。他連力道都想好了,連事後怎麼被亂棍打死都想好了。
可手穩得很。一滴茶都沒晃出來過。
他知道,殺了魏宏一個,沒用。這棵大樹根須滿朝,倒了一個太師,還有一百張嘴替他說話;他魏忠死了,滿門的冤,就再沒人記得了。
他要的不是一命抵一命。他要把這個人連皮帶骨,從朝堂上撕下來。
可是太難了。
通敵的密信,他是見過的。邊關來的,封泥黑紅。魏宏從不假手於人,親自拆,親自看,看完親自湊到燭火上燒,燒完還要拿火鉗把灰撥碎,撥得一點渣都不剩。
有一回他端著茶站在旁邊,眼看那封信在火苗上蜷起來,心跳得快從嗓子眼蹦出來。他算過,只要快半步,就能把信從火里搶出來。
半步。
他沒動。手穩得像石頭。
信燒成了灰,魏宏拍拍手,忽然抬眼:"你在看什麼?"
"回義父,看您盆里的銀霜炭,燒得比別處的透亮。"
魏宏笑了,擺手讓他退下。那一夜他回屋,後背的衣裳濕得能擰出水。
還有一回,管外帳的師爺喝多了,拉著他漏了半句嘴。他把那半句記在心裡,第二天正要去套話——師爺頭天夜裡"失足"落了井。
魏宏乾淨得不像個人。他偷偷攢了十年,能攥在手裡的,還是只有爹縫進棉襖的那一封信。一封信,扳不倒太師。魏宏只消說一句"偽造",他十年的命就白送了。
那封信他藏在臥房的暗格里,跟著他在太師府睡了十年。只有每年爹的忌日,他才敢取出來看一眼——上個月十五,他在後院燒紙,燒的就是這個。
"魏忠!"
驚堂木一響,把他砸回了公堂。
府尹盯著他,一字一字地問:"方才這女娃所言……魏太師,當真是你的殺父仇人?"
滿堂死寂,落針可聞。
魏忠慢慢抬起頭。
安安抱著御貓站在幾步外,安安靜靜看他,一雙眼睛黑亮黑亮。貓在她懷裡眯著眼,像什麼事都知道。
上個月十五後院的紙錢,沒人知道。書房左手邊第三個柜子,沒人知道。方才那句話——那是他爛在肚子裡十年、連做夢都不敢漏一個字的話。
這個五歲的丫頭,全知道。
從前他只當她是個有點邪門的孩子,會幾手逗貓弄狗的把戲,背後不知是誰在撐腰。此刻他忽然明白了——魏宏防了半輩子,防的是人。燒信,滅口,滴水不漏,防的也是人。
可貓蹲在樑上呢?鼠趴在牆根呢?
人防得再嚴,防不住畜生的眼睛。
這個念頭一冒上來,魏忠渾身的血都熱了。十年,他一個人咬著牙熬了十年,熬得自己都快不像個人了——原來路在這裡。他等了十年的那把刀,是個抱著貓的小丫頭。
嘴唇上一陣疼,他不知什麼時候把嘴唇咬破了,血珠子滲出來,咸腥咸腥。
他抬眼,看見堂外的管家。
管家正死死盯著他,額角的汗還沒幹。那眼神不是管家在看他,是太師府在看他,是魏宏在看他。他今天只要點一下頭,不等天黑,他就會"畏罪自盡"在回府的路上;臥房暗格里那封信會燒成灰,他這十年,連個響都聽不見。
不。
魏忠看著管家那張臉,忽然下定了決心。
他要活著回去。他要接著當這條不叫的狗。他要賭——把這十年熬出來的命,押在那個小丫頭身上。
於是他笑了,笑得又啞又澀,像砂紙磨過喉嚨。
"……妖言惑眾。"
他聽見自己說。
"一個耍貓的小瘋子的話,也值得府尹大人問出口?"
堂外管家長長鬆了口氣,腰板立刻挺直了:"聽見沒有!妖言惑眾!府尹大人,太師爺的鈞令,您還要讓我們等多久?"
人群里嗡嗡地起了議論——"就說嘛,義父養了十年,哪來什麼殺父仇人……""可那幅畫又是怎麼回事……"
府尹的汗下來了。他看看案上攤著的狀紙贓物,又看看門口,驚堂木舉起,放下:
"魏忠——著太師府保回,嚴加管教!案卷留檔,隨時提審!退堂!"
差人們鬆了手。魏忠從青磚上爬起來,慢條斯理拍掉衣擺上的灰,又是那個體面的太師府義子了。
管家迎上來,皮笑肉不笑:"公子,走吧,太師爺還等著您回話呢。"
"嗯。"魏忠舔了舔唇上的血,"走吧,別讓義父久等。"
他抬腳往堂外走。路過安安身邊時,腳步沒停,眼風都沒斜一下。
只在心裡,對那個抱貓的小丫頭,說了十年來頭一句真話——
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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