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旗袍聖體
「先生懂得真多!」阮玲玉有些崇拜道。
許竟川笑道:「這算不得什麼。」
此時,汽車也停在了先施公司樓下。
老周停好車後,就說:「先生,阮小姐,你們去逛,我在這兒看著汽車。」
「好。「許竟川下了車,與阮玲玉一同進了先施百貨大樓。
大門口人流絡繹不絕,洋行買辦、時髦太太、青年男女三三兩兩進出,空氣中混著香水、糖果與點心的氣息。
大樓的一層便有售賣雪茄的櫃檯,玻璃展櫃裡整齊碼放著木盒雪茄。
許竟川看了一圈,說:「拿兩盒烏普曼中等尺寸的。」
女店員小心取出,「先生眼光好,十支裝的九塊銀元。」
「多包一層防潮油紙,」許竟川道,「再拿三盒短支雪茄。」
「這款短支古巴雪茄每盒10支,3塊銀元。」
許竟川拿出鈔票,付了款。
雪茄的價格比香菸貴了很多。
許竟川其實對這些東西真沒什麼癮,完全就是為了寫劇本。
他記得魯迅極愛抽香菸,尤其寫作的時候,一天能抽五六十支!
民國的香菸沒有過濾嘴,對肺部的傷害很大。
而雪茄只要在通風好的場所,一般就問題不大。
NBA管理層就嚴禁球員吸菸,因為會損傷心肺功能,但並不阻止他們去吸雪茄。
話說,後世已經衍生出了「侍茄師」這個神奇的職業,都是一些穿著黑絲的小姐姐。其中有一個叫做「醒茄」的程序,就是在腿上滾幾下。
挑完雪茄,許竟川又帶阮玲玉去二樓買了一件旗袍。
阮玲玉是想拒絕的:「我身上這身還能穿。」
「來都來了,去看看。要是成了名,總得備一身得體衣裳,」許竟川示意成衣店的女店員,「拿款適合她身段的。」
「這位小姐身材真好!」
女店員嘴巴很甜,很快拿來了試樣。
其中一身淺藕荷色縐緞旗袍,滾細黑窄邊,剪裁素雅利落。阮玲玉和許竟川都把目光落在了這件上面。
女店員很會察言觀色,馬上說:「這一件是我們的新款,用料、剪裁都屬上乘,盤扣、滾邊也是精工縫製。」
「那就試試吧。」許竟川說。
阮玲玉抱著衣裳,靦腆地走進一旁試衣間。
片刻之後走出,在試衣鏡前亭亭而立,身姿襯得勻稱溫婉,愈發清麗。
許竟川頷首道:「這件合適,不俗氣,上身效果也好。」
旗袍真是民國最好看的女士衣裳之一。
阮玲玉垂手攏了攏衣襟,臉頰微紅。
「多少錢?」許竟川問向店員。
店員說:「十二銀元,先施不二價。」
阮玲玉低聲說:「太過貴重,實在受之有愧。」
「你只要能好好演戲,就是最好的回報了。」
許竟川隨手付了帳。
「走吧,回家吃飯。」
兩人出了先施百貨,眼尖的老周立馬發現了他們,發動汽車開了過來。
上車後,老周回頭道:「先生,汽油快沒有了,要不要我明天去美孚營業部買上10加侖?」
這年頭已經有加油站,但比較少,大部分私家車主都會選擇在汽油代理商那批量購入5加侖或者10加侖的鐵製密封油桶。需要加油的時候,就由司機使用金屬漏斗、膠管自助加油。
「買上20加侖吧。」許竟川道。
汽油自然也是純進口的,民國並沒有什麼石油煉化能力,進口汽油一加侖約8角銀元(1加侖≈4.55升)。
許竟川這輛別克四缸轎車油箱容量大約是 14加侖,加滿需要11銀元。
這個價格是很高的。這輛車的百公里油耗約為十七八升,開上100公里就要花去三塊多錢。
說起來與打人力車的花費大差不差,人力車要是累計跑100公里,也得花費三塊多。
但汽車的購置成本比較大。
回到家,何阿英已經做好飯:「今天怎麼回來這麼晚?」
「去了趟先施百貨。」許竟川道。
「那我趕緊給先生把飯熱一熱。」
何阿英立即忙碌起來。
阮玲玉則提著包快步上了閣樓。
老周擦了擦車後,便回了自己家。
吃過飯後,許竟川也回了自己房間,埋頭寫了一會兒《陸小鳳前傳》的小說版。
這種有探案詭計設計的小說,字數明顯就多了。
古龍寫了七部陸小鳳系列,每一部大約都是12-15萬字。
這部《陸小鳳前傳》是原創的劇本,要是寫成小說,也得有個十萬字上下,所以許竟川得早點動筆。
劇情他是很了解的,寫成小說對他來說不算困難。許竟川也沒有給自己設置太大的壓力,儘可能把劇情寫明白就行。
古龍的文風就沒必要模仿了,因為真的過於超前。
民國時期的小說,分段不會那麼多,大多數時候還是幾百字才分一段。而古龍的分段就非常頻繁了,而且短句很多。
文采方面,更不再苛求。
好在就像之前說的,這年頭寫白話文通俗小說也不是特別看重文采,只要你能夠以十分通順的文筆寫完整劇情,那就很不簡單。
許竟川又不會摻雜多少文言部分,所以寫起來又輕鬆幾分。
即便不是個專職文人作家,他的這個創作量也不算小,每天都要寫上兩三千字,大約得花一個半月的時間完成這部小說,正好可以趕上電影上映。
這個速度已經遠超大部分民國小說家。
「平江不肖生」向愷然每個月才寫1.5萬字,每天只有500字。
民國最勤奮的作家應該是張恨水。張恨水巔峰時期,是「多開」,也就是同時創作好幾部小說,但饒是如此,他每天也就寫三四千字,只在最忙碌的那一兩年才達到了每日五六千字。
他的習慣是輪流動筆,即今天只寫某一部小說,次日再寫另一部。
主要是這年頭連載比較慢,北平的《世界晚報》連載張恨水的《春明外史》,每天只連載一回,約 550~700字。
當然這年頭沒有電腦,純靠手寫,也確實比電腦打字慢上許多。
許竟川每天寫上兩三千字,就感覺手指頭酸痛不已,他用的鋼筆比後世用的中性筆重很多,中指早晚要磨出一個大繭子。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