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投桃報李!

  對於這個問題,王曉馬早有應對:「放心吧嬸,住的地方我還是有的。」

  「我打算下午的時候,在我那旁邊搭個小棚子,晚上就住在那。」

  劉巧蘭聞言皺了皺眉頭:「一個小棚子頂什麼用?不擋風不擋雨的,不如你乾脆搬到我家算了。」

  「正好你周叔這兩天不在家,就我們娘倆在家也害怕,不如你搬過來,咱們也有個伴。」

  說實在的,這一刻王曉馬確實心動了,雖然小棚子只是個幌子,真實是他晚上睡覺的時候是在空間裡,風吹不著,雨淋不著,但這並不影響他狠狠的心動了。

  畢竟一個人睡,和跟兩個美人睡那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雖然睡在一起不代表要發生什麼,但不睡在一起,就一定不會發生什麼。

  劉巧蘭的身材,周小花的甜美,哪一個不在狠狠撩動他的心弦?

  男主人不在,女主人邀請陌生男人到家來住,嘖嘖嘖,這劇情,他感覺腦子裡都快有畫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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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雖然動心,但王曉馬還是選擇了拒絕。

  不是他不想來,而是他根本不能來,他的秘密太多,和人住在一起會很不方便。

  最重要的是,他怕周叔回來之後,看到他這個大小伙子躺在他媳婦旁邊,會氣的拿刀劈了他。

  咽了一口水,王曉馬有些艱難地擺了擺手:「嬸的心意我領了,不過真不用,我一個人挺好的,不用麻煩了。」

  劉巧蘭聞言又勸了兩句,見王曉馬依然堅持,他也就不在勸了,只能作罷。

  劉巧蘭這模樣不似作假,王曉馬相信,只要他答應,劉巧蘭就絕對會讓他住進家裡來。

  他雖然拒絕了這份善意,但也被這份善意所打動,想了想,他開口說道:「對了嬸,你家有粉條嗎?」

  「之前我在黑市里買了一隻雞,不過忘買粉條了,我想吃雞肉燉粉條,嬸家要有粉條的話,我想把雞拿過來在嬸家做。」

  聽到這話,劉巧蘭想都沒想就說道:「粉條當然有了,既然你想吃雞肉燉粉條,那嬸就給你做,多大點事啊。」

  王曉馬笑了笑:「那就謝謝嬸了,等一會我去把雞拿過來,不過晚上看樣子又要叨擾嬸子,在嬸子家吃了。」

  「這小子,跟嬸還客氣,別說吃一頓兩頓,你就一直在這吃,嬸都歡迎。」

  離開周家,王曉馬回到自己的地印子。

  劉巧蘭給了他一個理由,雖然他可以住在空間,但在外界,也得有掩人耳目,能夠居住的地方。


  地印子頂棚已經被掀,顯然不能再住人,這樣的話,他打算先給自己搭一個簡易棚子。

  明面上他可以住在棚子裡,而暗中依然可以住在空間。

  有了方向,王曉馬立馬開始行動,他先去林子裡轉了一圈,找了幾根足夠結實的粗樹枝。

  然後在地印子邊緣,將粗樹枝以三角形結構支撐起來,用鐵線在頂端固定。

  這樣,他就得到了一個極為簡陋的框架。

  不過只有框架還不行,他還需要在框架上添加足以擋風擋雨的結構。

  這樣的結構,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弄來一張雨布,鋪在上面,立馬就能形成他想要的棚子。

  只可惜,他上次的採購物資中,並沒有雨布這種東西。

  無奈,王曉馬只能選擇用一些細樹枝作為骨架,然後再其上鋪滿稻草,作為遮擋。

  王曉馬的動手能力還算可以,前面的工作他都完成的很好,很順利,唯獨在最後鋪稻草的時候顯得有些手忙腳亂。

  因為稻草需要經過綑紮後才能使用,需要用線將稻草連接起來,這是個很麻煩的活,他下午大半時間幾乎都耗費在了這裡。

  而且就算如此,他也只編織出了一半的稻草,剩下的工程量還有不少。

  「靠,不行,看來最近抽個時間還得進趟城,把缺少的物資重新購買一遍。」

  編織稻草編得心煩,王曉馬便又動了進城的心思。

  他需要買一些防雨布,以及提前規劃搭建地印子時要用到的磚石哪裡才能弄到?

  另外,他發現只有自己一個人生活的話,做飯確實不太方便,很容易就因為幹活而延誤做飯的時間,錯過飯點。

  並且做飯也會消耗他大量時間,延誤工期。

  而想要解決這一問題也很簡單,他需要一些即食用品,如罐頭、奶粉之類,可以在他沒時間做飯的時候,為他提供簡單的營養攝入。

  不止如此,他發現自己在做飯的時候,似乎並沒有什麼太多選擇餘地。

  糧食好說,大米和白面他都不缺,但唯獨缺少能夠做菜的東西。

  比如蔬菜,肉蛋之類,這些都是一日三餐不可缺少的,但他上司卻忽略了這一點,只買了少量菜品,蔬菜更是一點沒買。

  還有調料,他昨天做飯時發現,他能用的調料只有鹽和醬油,連味精都忘記買,更是缺少增香調味的東西。

  這是他無法接受的,所以這些東西也需要重新購置。

  他上次買的東西雖然不少,但匆忙之下總有遺漏,平常不顯,可當要用到的時候,才發現缺少的東西還真不少。


  這進一步讓他下定了再一次進城的心思 ,要一次性將缺少的東西全部補齊。

  進城倒是簡單,他隨時都可以去,以他的腳力,如果全速的話,甚至能在一天內奔個來回。

  不過買東西需要金錢,他手上僅剩的二百多塊,似乎並不夠他下一次進城的花銷。

  如果只想簡單的把缺少的東西補齊,二百多塊錢顯然是足夠的,可他並不滿足於這些,他想要的也並不只這些。

  手錶、自行車、甚至收音機,這些他都想要。

  手錶可以看時間,自行車能讓他趕路更方便,收音機則能讓他在幹活的時候少生幾分無聊,這三者,說是剛需也不為過。

  而且他還想要擁有一把屬於自己的槍,長的可以,短的更好,不管長短,他都需要一把這樣的利器來保證自己的安全感。

  上次他進城,已經在供銷社裡打銷了在正規渠道買槍的想法,那樣太麻煩了,能買到的東西也不合他心意。

  所以他只剩一條路可以走,那就是在黑市里買到自己想要的,那麼大一個黑市,也必定有他想要的東西。

  而在非正規渠道買,自然需要花費比正規渠道更加昂貴的代價。

  手錶、自行車、收音機,甚至手槍,這些東西沒有一件是便宜的,只憑他那二百多塊錢,顯然是遠遠不夠得到這些東西。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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