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老墳崗

  老孫弄來的車是一輛跑了十幾萬公里的舊麵包車,后座拆了,貨廂里空蕩蕩的,開起來發動機嗡嗡響。方辰坐在副駕駛上,雀子趴在儀錶盤上打了個盹。麵包車從南城市區出發,一路向西,走了將近一個小時,柏油路變成碎石路,兩邊的人煙漸漸稀了。

  老墳崗在城西郊外約二十里處,是個坡地。解放前這裡是方圓幾十里唯一的公共墓地,後來城市擴張,新墓地建到了更遠的山腳下,這片老墳崗就慢慢荒了。有些後人遷走了墳,有些沒人管的就留在了原地,年復一年,墓碑倒的倒、碎的碎,地面被雜草和灌木蓋得嚴嚴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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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麵包車在坡底停下。方辰跳下車,踩在碎石上的聲音格外清脆。老孫從駕駛座下來,點了根煙,眯著眼看向坡上。

  「就這兒了。」他說,「信號最後出現在坡頂位置。三天前的記錄,現在不一定準。」

  方辰沒說話,沿著一條被人踩出來的土路往坡上走。路邊的野草半人高,狗尾巴草穗子蹭著他的褲腿。空氣中有一股潮濕的土腥味,像是很久沒有通過風。越往上走,方辰越覺得不對勁。

  他身體裡那顆嬰兒核心在胸腔深處輕微跳動了一下。比他的心跳慢半拍,悶悶的,像隔著水被人敲了一記。雀子也醒了,從他肩膀上飛起來,在半空中盤旋了一圈,又落回他肩上,羽毛微微蓬起。

  「有味道。」雀子壓低聲音,鳥喙朝坡頂方向點了點。

  方辰放慢腳步,手摸到腰後的日輪刀柄上。老孫跟在後面,察覺到他的動作,也把手伸進了外套口袋裡——那裡別著一把摺疊刀。

  坡頂是一片相對平坦的開闊地,雜草被壓出了一塊一塊的痕跡,像是經常有人踩踏。方辰蹲下來仔細看了看,草叢被壓平的痕跡雜亂但不密集,不是大規模活動留下的,更像是少數幾個人定期走動的路線。

  他順著那些被踩踏的草逕往深處走。走了大約七八十米,眼前出現了一堵低矮的石牆,由粗糙的碎石壘成,上面爬滿了枯死的藤蔓。石牆中間有一個豁口,剛好容一個人側身通過。

  方辰側身鑽過去。牆後是一片凹地,被石牆和坡頂的土丘圍成了一個相對隱蔽的空間。凹地中央有一塊平整的水泥地面,大約有兩三米見方,表面被泥土和枯葉覆蓋,但能看出是人工澆築的。

  老孫湊過來看了一眼,皺眉道:「這片老墳崗里怎麼會有水泥地?」

  方辰蹲下來,用手撥開水泥面上的落葉和浮土。水泥面正中央有一道裂縫,從一邊延伸到另一邊,縫隙里塞滿了干硬的泥土。他掏出隨身帶的小刀,沿著裂縫颳了幾下,把表層的土剔掉。

  裂縫深處,有什麼東西反了一下光。


  方辰的動作停住了。他用刀尖繼續往外挑,慢慢挑出了一小截東西,金屬質地,約莫拇指粗細,表面有細密的螺紋。是一截螺杆,像是從什麼機器上拆下來的。

  他站起來環顧四周。凹地的泥土顏色和周圍明顯不同,更暗、更潮濕,像是被翻動過。石牆內側有些地方的藤蔓被割斷過,斷口還是新的,不超過幾周。有人在維護這個地方。

  「老孫,你聞到了嗎?」方辰問。

  老孫吸了吸鼻子,搖頭。「土腥味重,別的聞不出來。」

  方辰聞到的和老孫不一樣。他身體裡那顆嬰兒核心跳動的那一下,讓他聞到了一絲極淡的氣息,像鐵鏽混合著某種腐敗的甜味。和他在劫澧山洞穴口聞到的一模一樣。

  他直起身,掏出手機看了一眼。信號很弱,只有一格。他給李陽發了一條簡訊,只有四個字:「到了,速來。」

  簡訊發出去的瞬間,凹地邊緣的灌木叢里傳來一陣輕微的響動。方辰的身體比腦子快,日輪刀已經出鞘三寸,刀鋒在午後的日光下泛著暗金色的微光。

  灌木叢里鑽出一個人來。是個中年男人,瘦長臉,穿一件深灰色的舊夾克,頭髮亂糟糟的,臉色蠟黃。他看見方辰,愣了一下,然後目光落在方辰腰後的刀上,瞳孔猛地一縮。

  「你們是……來找人的?」男人開口,聲音沙啞。

  方辰沒有收刀,打量著他。「你在這裡做什麼?」

  男人的眼神閃了一下,像是在快速地做某種盤算。他搓了搓手,乾笑了一聲。「我姓李,以前在安泰倉儲幹活。這地方……我負責看著。」

  方辰的手在刀柄上緊了緊。李經理。趙大勇帳本上的那個李經理。他看上去比想像中憔悴得多,眼窩深陷,手指微微發抖,像是很久沒睡好覺。

  「趙大勇在哪?」方辰直接問。

  李經理的臉色變了。他後退了一步,背撞上石牆,藤蔓簌簌往下掉碎屑。他盯著方辰看了好幾秒,嘴唇翕動了兩下。

  「你也找趙大勇?」他的聲音陡然壓低,像是怕被什麼人聽見,「趙大勇早就沒了。我親眼看見的。去年冬天,就在這下面。」

  他跺了跺腳下的水泥地面。

  方辰的目光驟然收緊。老孫在旁邊握緊了口袋裡的刀,喉嚨上下滾了一下。

  「誰幹的?」方辰問。

  李經理搖頭,雙手抱住自己的胳膊,像是覺得冷。「我不能說。說了跟他一樣。」

  「你不說現在也一樣。」方辰往前邁了一步,語氣平靜,「你已經在這地方守了一年多,上面的人沒打算讓你活著離開。趙大勇記的帳本被你拿走了對吧?你以為藏起來就能保命?」


  李經理的臉刷地白了。他嘴唇哆嗦著,像是在做最後的掙扎。最後他蹲了下去,雙手抱頭,發出一聲悶悶的嗚咽。

  「帳本在我那兒。」他悶聲說,「但我拿到手才三天。之前一直埋在趙大勇家樓下的花壇里。」

  方辰看著他,沒有放鬆警惕。這個人守著老墳崗一年多,在水底下潛伏了這麼久,偏偏在他來的當天冒出來。時機太巧了。

  「你為什麼現在出來?」

  李經理抬起頭,眼神里有恐懼,也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東西。「因為三天前手機收到一條簡訊,上面就寫了一個字。」

  他從口袋裡掏出手機,屏幕已經碎了,但還能亮。方辰接過來看了一眼。

  屏幕上是一條簡訊,發件人號碼是空的,像是被抹掉了。簡訊內容只有兩個字:

  「快跑。」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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