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流浪

  一頓飯吃完,已是六點。

  時祺幫著洗了碗,又陪賀雲觀喝了一盞茶。

  賀雲觀已經恢復平常的模樣,只是眼睛還有點腫。

  「我要去崑崙一趟,少則十天,多則月余,接下來的訓練課你還是繼續之前的上課內容,每天把一千字感想發給我。什麼時候我覺得你寫出來的東西有用了,什麼時候教你釣魚。」

  時祺應下。

  卓言在旁邊不滿:「賀老,你說完沒有?我還想和時祺多說點話。」

  賀雲觀閉上眼:「滾滾滾,看見你就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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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言立刻拉著時祺離開:「時祺,我都好久沒和你說話了,快過來!」

  時祺雖然社牛,但是畢竟第一次見,有些侷促。

  這些反應卓言看在眼裡,她老成地嘆氣:「雖然知道你是第一次見我,但你對我這麼生疏,還真是讓人難過。」

  「抱歉啊,或許等下次見面,我就更放鬆一點了。」

  她說完這句話,突然一怔。

  對於卓言來說,時間是反向的,她越來越熟悉卓言,卓言就會越來越陌生自己。

  此刻的卓言,是最熟悉她的。

  那麼,卓言回到第一次見她那天,就意味著,她們從此再也不會再見?

  死亡,或是永生不見。

  她們在同一條時間線上,越走越近,短暫相遇後,漸行漸遠。

  時祺一時有些沉默。

  「你在想什麼呢?時祺,你總是露出這個悲傷的表情。」

  她勉強打起精神:「沒有,就是在想,我是怎麼稱呼你的?」

  「言言,你叫我言言。」

  直到天色大亮,周似錦過來。

  「時祺,該回去了。」

  卓言不舍地拉住時祺:「你要經常來看我哦,每天都要回我消息,我之前都不敢主動找你,就怕被馮叔罵。」

  時祺連連點頭:「好,我有時間就回你。」

  一直到出了小院,卓言被馮矦提溜拉進門。

  小門再次關上。

  周似錦率先朝前走,聲音懶散:「好好珍惜吧,這人世間的面,見一面少一面。」

  時祺沉默跟上。

  ——

  度假酒店。

  寧溯的生物鐘讓她在六點準時醒來。


  做了一晚上的夢,她覺得腦袋有點昏沉,準備下樓吃點東西,再回去睡回籠覺。

  卻聽下面有些嘈雜,似乎還有警車。

  她趴在陽台上往下看,但樓層太高,啥也看不見。

  看八卦是華夏人的本能。

  她當機立斷穿上鞋下樓。

  酒店的保潔聊天內容如下:

  「哎喲,嚇死個人!聽說是小霍倒垃圾的時候發現的,斷了一隻手,瞧著死了一樣,他剛報了警,那個人就又活了!」

  「啊?沒死?」

  「沒死!醒過來之後就開始胡言亂語,說什麼『怪物』『魚竿』『任務』。」

  「是個神經病吧?」

  「就是腦子有病!一會哭一會笑,說自己啥也不記得!」

  「會不會裝的?畢竟瞧著不像個好人,還斷了手!」

  「可不嘛!警察還沒到,他就跑了!喏,現在在查監控呢。小霍也是造孽,嚇得不輕,還要錄口供。」

  寧溯擠在案發地外圍看了看,地上很多血。

  咦。

  出來玩遇到這種事,很不吉利的!

  酒店某潲水桶里,一個渾身髒污的男人躲在裡面。

  他感覺自己的左肩很痛,但是他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外面來了很多人,他很害怕。

  他要離開這裡,去找一個叫,叫,叫什麼的人。

  有點記不清了。

  外面聲音小了下去,他就從桶里爬出來,歪歪扭扭地往外跑。

  他不知道這是哪裡,他很痛,很餓,還很想哭。

  別人一看到他就嚇得跑遠,他癟癟嘴,一頭扎進一家麵包店裡,拿起桌上的食物就吃。

  尖叫聲此起彼伏。

  他感覺很吵,有東西砸在他背上,他含著食物回頭,是一個穿著黃色衣服的男人。

  男人被他嚇了一跳,又呵斥他趕緊離開。

  他哇地一下哭出聲!

  「壞人!你為什麼打我?」

  他環顧四周,所有人都在用奇怪的目光看著他。

  他本能感受到了她們不喜歡他。

  他一邊哭一邊將蛋糕裝滿口袋,抱著蛋糕跑出商店。

  他不喜歡這裡,他要回家。

  對,他要回家!


  可是,他該怎麼回家?

  大腦又開始疼痛,一道念頭越來越強烈。

  他要去找一個人,名字叫……叫……時祺?

  為什麼要找這個人?

  不是應該找媽媽嗎?

  媽媽又是誰?

  他為什麼想不起來媽媽是誰?

  所以時祺是媽媽嗎?

  他要怎麼才能找到媽媽?

  「噓~」一聲清脆的口哨。

  他茫然循著聲音看去,一個衣服破爛的男人坐在地上,沖他招手。

  他乖乖走過去:「你是誰?」

  「哥們,新來的吧?這條街是我的,懂不懂?要討飯去別處討。」

  「哥們?你為什麼要叫我哥?你是我弟弟嗎?」他歪頭,似在確認。

  地上的乞丐名叫李三順,33歲,無業游民。

  他不是沒有住處,但他職業就是乞丐。

  因為只要穿得破爛一點,躺在大街上,時不時會有善良的體面人掃一掃他擺出來的二維碼。

  有時候還會收到食物。

  這樣一天下來,他淨賺。

  這可比上班舒服多了。

  上班要給人當孫子,不對,現在變成牛馬了。

  但當乞丐不一樣!

  乞丐想睡覺就睡覺,想去哪就去哪。

  三百六十行,沒人說不能當乞丐。

  他心安理得躺在大街上,賣了尊嚴,收穫酬勞,這和那些上班族並沒有不同。

  誰不是靠出賣尊嚴活著?

  李三順一聽面前這個又臭又殘的男人說話,就知道他是個傻子。

  正要將人驅趕,突然想起,殘疾人更容易收穫同情!

  這傻子腦子也不行,到時候收到的錢全部歸他,不是很快就能躺平了?

  他眼珠一轉,嘴上已經露出笑:「對呀哥哥!我就是你失散多年的弟弟!我從見到你的第一眼,就認出了你是我走丟多年的哥哥!」

  男人嘟著嘴不說話。

  「咋了哥?你不信?」

  「對!你得證明!媽媽說過,不能和陌生人走!」男人問他,「你說是我弟弟,你怎麼證明?」

  李三順撩開自己雜亂的頭髮:「哥,你瞅瞅,我們長得多像啊!都是單眼皮,有一個鼻子,厚嘴唇,還有還有,我們都是華夏人!」


  男人用力搖頭:「不對!」

  這傻子還不好忽悠。

  李三順正要翻臉不認人,卻聽男人夾著聲音說:「你比我小!所以是弟弟!」

  李三順:「……」

  他真是高估傻子的智商了。

  面上笑嘻嘻點頭:「對呀!就是這個,我比你小!哥,我終於找到你了!」

  「弟弟弟弟弟弟!哈哈哈,我有弟弟了!」

  兩人旁若無人地在大街上相擁。

  「可是弟弟,我叫什麼名字呢?」

  「你叫,」李三順卡殼,目光看向一旁商店電視裡播放的動畫片,順口便說,「你叫佩奇!你還有個弟弟叫喬治,也走丟了,再就是我,叫三順,李三順。」

  李佩奇眨了下眼睛,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

  耳熟說明這個名字是對的!

  他開心地咧嘴:「好呀好呀,我叫佩奇!可是弟弟,媽媽又叫什麼?」

  李三順還沒編好,下意識說了一句:「咱媽叫啥你都忘了?」

  「沒有忘!媽媽叫時祺!對不對?」

  「時?時什麼?啊,對對,就叫這個,時祺。」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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