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不上審委會(三更)
第141章 不上審委會(三更)
周五下午兩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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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沙縣人民法院刑庭小會議室。
會議室的門關著,窗簾半掩。
黃羅生把材料推到一邊,看向林正宇。
「正宇,你先說說,這案子你怎麼看?」
林正宇點點頭,翻開筆記本。
「黃庭,張法官,我先匯報一下對事實的梳理。」
他的目光落在筆記本上,聲音平穩。
「首先是三方證據的共識部分。」
他抬起頭。
「被害人趙磊當晚酒後挑釁,這一點各方都沒有異議。證人李明芳說趙磊在飯店摔瓶子、罵人,證人張國強也證實現場有爭吵。」
他翻到下一頁。
「其次,現場是多人鬥毆,不是單方毆打。監控畫面、證人證言、被告人陳述,都指向同一個結論,當晚至少有三個人參與了針對趙磊的肢體衝突。」
他頓了頓。
「第三,關於那個第三人。」
他從材料袋裡抽出幾張截圖,放在桌上。
「銀行外部監控、兩名證人的證言、補偵材料,都能確認這個人存在。公安已經初步查明,他叫李強,三十四歲,是趙磊的同村發小。」
他指著截圖上的黑色身影。
「監控顯示,他的動作幅度最大,踢打最猛烈。證人張國強說他聽見有人喊別踢了,再踢出人命,這句話是衝著誰喊的,不言自明。」
老張放下茶杯,插了一句。
「李強現在人呢?」
「跑了。」林正宇說,「案發第二天一早就坐車去了廣州,現在已經列為網上追逃對象。」
老張嗯了一聲,沒再說話。
林正宇繼續說。
「下面是王建軍和王小剛的情況。
7
他翻到筆記本的下一頁。
「先說王建軍。
他的目光落在紙上。
「證據顯示,當晚是他先跟趙磊發生口角,然後升級成推搡。他參與了衝突,這一點沒有疑問。」
他頓了頓。
「但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
他抬起頭,看向黃羅生。
「證人張國強說,他聽見有人喊別踢了,再踢出人命。王建軍在最後陳述時也說,他喊了一聲別打了,想上去拉架,但被李強甩開了。」
他的語氣變得謹慎。
「如果這句話確實是王建軍喊的,說明他在關鍵時刻有制止的意圖,而不是一味地參與毆打。」
老張的眉頭動了一下,但沒有出聲。
林正宇繼續說。
「再說王小剛。」
他翻開另一頁筆記。
「監控畫面顯示,王小剛有揮動手臂和踢腿的動作。但從幅度和力度來看,明顯弱於李強。」
他放下筆記本。
「證人李明芳說,她看見王小剛在旁邊拉扯推搡。這個描述比較模糊,但可以確定的是,他的行為不是主要致傷行為。」
黃羅生聽完,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兩下。
「你的結論呢?」
林正宇沉默了一秒。
「我的結論是,」
他的目光與黃羅生對視。
「三人構成共同故意傷害。」
他的聲音清晰。
「當晚,王建軍、王小剛和李強三人共同實施了針對趙磊的暴力行為。主觀上,他們有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客觀上,他們的行為共同造成了趙磊重傷的後果。」
他頓了頓。
「因此,王建軍和王小剛仍然是共同犯罪人,不能因為李強跑了就否認他們的責任。
「」
黃羅生點點頭。
「這一點我同意。」
他看向林正宇。
「那在共同犯罪內部,你怎麼劃分?」
林正宇回答得很快。
「李強是首要實施者,動作最猛、致傷作用最大。王建軍和王小剛是一般參與者。」
他頓了頓,斟酌了一下措辭。
「尤其是王小剛,他的行為幅度明顯弱於李強,而且年紀輕,受他叔叔影響跟著起鬨的成分更大。如果嚴格認定,他可以算從犯。」
老張這時候開口了。
「等一下。」
他把茶杯放在桌上,發出一聲輕響。
「正宇,我得給你踩踩剎車。」
林正宇看向他。
老張的表情嚴肅起來。
「你剛才說的那些,李強踢得最狠,王小剛動作幅度小,王建軍還喊了一聲別打了,這些都沒問題。」
他頓了頓,語氣變得尖銳。
「但你別忘了一件事。」
他用手指點著桌面。
「監控畫質那麼差,證人說的也是模模糊糊。趙磊腦袋上那兩下,一下是被打的,一下是摔地上磕的,到底是誰打的?是李強打的還是王建軍打的?我們其實也說不準。」
他看著林正宇。
「你不能因為看不慣江衛東、同情這倆,就把責任全往跑了的那個李強頭上推。」
林正宇沒有接話,等老張說完。
老張繼續說。
「錄像里這倆也踹了,王小剛的腿也在動。你說他動作幅度小,但幅度小就不是踹?
「」
他搖搖頭。
「至少得讓他叔叔知道,帶頭罵人動手不是什么小事。他是長輩,侄子跟著他起鬨,他有沒有盡到制止的責任?沒有。」
林正宇點點頭。
「張法官說得對。」
他的語氣平靜。
「我不是想把責任全推給李強。王建軍和王小剛參與了鬥毆,這是事實,他們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他頓了頓。
「但責任的大小,要根據各人的作用來定。李強跑了,不等於他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計。如果法庭不考慮第三人的因素,把鍋全扣在這倆頭上,那也不公平。」
老張沒有反駁,但表情依然嚴肅。
黃羅生這時候開口了。
「行了,你們倆的意見我都聽到了。」
他把桌上的材料整理了一下。
「正宇的思路是對的,老張的擔心也有道理。」
他看向林正宇。
「這案子,關鍵是把握一個度。」
他的語氣變得鄭重。
「第三人的作用要考慮,但不能過分放大。被害人的過錯要考慮,但不能給打人的人開脫。偵查程序的問題要寫進判決書,但不能讓人覺得法院是在跟公安對著幹。
1
他頓了頓。
「我提一個折中方案,你們聽聽。」
林正宇和老張都看向他。
黃羅生翻開面前的材料,在上面比劃了一下。
「王建軍,認定為共同犯罪中作用較大的一般參與人。他是長輩,帶頭起衝突,有一定打擊行為。雖然有喊別打了、試圖拉架的跡象,但制止不力。」
他看向林正宇。
「量刑建議:兩年六個月左右。」
林正宇點點頭,在筆記本上記下。
黃羅生繼續說。
「王小剛,認定為從犯。他年輕,受叔叔影響跟著起鬨,行為幅度相對輕,庭審時認錯態度也還可以。」
他頓了頓。
「量刑建議:一年六個月左右,可以考慮緩刑。」
老張的眉頭皺了一下。
「緩刑?」
黃羅生看向他。
「老張,你有什麼意見?」
老張沉默了兩秒。
「我倒不是反對緩刑。」
他慢慢說。
「王小剛這孩子,確實是跟著他叔瞎起鬨,本身不是主謀。但緩刑的話————」
他搖搖頭。
「趙磊那邊能不能接受?」
黃羅生點點頭。
「這個問題我考慮過。」
他的語氣平靜。
「趙磊家屬那邊,賠償的問題還在協商。如果王小剛這邊能拿出誠意,取得諒解,判個緩刑,對受害人家庭也是個交代。」
他頓了頓。
「當然,如果談不攏,那緩刑的事可以再議。」
老張想了想,點點頭。
「行,那我沒意見了。」
黃羅生轉向林正宇。
「正宇,你呢?」
林正宇合上筆記本。
「我同意黃庭的方案。」
他的語氣平穩。
「王建軍兩年六個月,王小剛一年六個月、可考慮緩刑。被害人過錯、第三人責任、
偵查程序問題,都放進說理部分,不在量刑端過分打折。」
黃羅生點點頭。
「那就這麼定了。」
他看向朱慧。
「小朱,把剛才的合議意見記錄下來。」
朱慧的手指飛快地敲著鍵盤。
「記錄好了。」
黃羅生站起身,把材料收進文件袋。
「這個案子,合議庭意見一致,不用上審委會。但要向魏院匯報一下。」
他看向林正宇。
「正宇,你準備一下匯報材料,我帶你去見魏院。」
林正宇點頭。
「好。」
下午四點半。
匯報結束。
林正宇從魏國平辦公室出來,穿過走廊,回到刑庭辦公室。
辦公室里只有朱慧一個人,正在整理下午的會議記錄。
「正宇哥,匯報怎麼樣?」
林正宇走到自己的工位前坐下。
「魏院支持。」
他打開電腦,等待系統啟動。
「他說這案子辦得不錯。」
朱慧鬆了口氣。
「那就好。」
她把整理好的材料放在林正宇桌上。
「這是今天合議的記錄,您看一下。」
林正宇接過材料,快速瀏覽了一遍,點點頭。
「不錯,存檔吧。」
朱慧收起材料,轉身往檔案櫃走。
林正宇的電腦已經啟動。
他打開文檔軟體,新舟了一個文件。
滑鼠在空白頁面上停頓了一秒。
然後他開始敲鍵盤。
「郡沙縣人民法院刑事亳決書」
辦公室里很安靜,只有鍵盤敲擊的聲音。
窗外的天色漸漸繁下來,路燈一盞一盞亮起。
朱慧在一旁整理檔案,偶爾抬頭看一眼林正宇的背影。
林正宇的手指在鍵盤上飛舞,眼睛盯著屏幕,表情專注。
「經審理查明:2012年10月15日晚約21時許,被害人趙磊在郡沙縣城關鎮老地方飯店獨自飲酒。其間,趙磊因酒後情緒激動,與飯店老闆、隔壁桌客人發生言付爭執,並有摔砸酒瓶等行為————」
他一邊寫,一邊在腦海里回憶著庭審時的畫面。
監控截圖上那個模糊的黑色身影。
證人張國強說的那句「別踢了,再踢出人命」。
王小剛在最後陳述時抽泣的聲音。
趙磊翼親在旁聽距上用手帕捂住臉的樣子。
他深吸一口氣,繼砌敲鍵盤。
「————被告人王舟軍與趙磊發生口角後,雙方進一暗發生推搡。期間,在場人員李強(另案處理)參與鬥毆,並實施了針對趙磊的踢打行為。被告人王小剛亦參與了對趙磊的推搡及輕微踢打————」
窗外,夜色已經完全降臨。
辦公室的燈光在玻璃上投下淡淡的倒影。
朱慧整理完檔案,走到林正宇身邊。
「正宇哥,我先走了。你也別伏晚。」
林正宇頭也不抬地嗯了一聲。
「路上小心。」
朱慧拿起包,輕輕帶上門,離開了。
辦公室里只剩下林正宇一個人。
他繼續寫著毫決書,鍵盤聲在空曠的房間裡迴響。
寫到「本院認為」那一部分時,他停了下來。
靠在椅背上,揉了揉伏陽穴。
這一部分是整份毫決書的核心。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舟軍、王小剛夥同他人故意傷害被害人趙磊身體,致其重傷,其行為均已成故意傷害罪,應當依法追究刑屋責任————」
寫完最後一個字,把文檔保存,然後靠在椅背上,長長地呼出一口氣。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