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排非決定(一更)
第128章 排非決定(一更)
林正宇從材料里抽出一份文件。
「這是郡沙縣看守所的入所體檢記錄。」
他把文件舉起來,讓在場的人都能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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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軍,2012年10月16日入所體檢。」
他翻到其中一頁,手指點在上面的文字上。
「體檢結果顯示:右肩部淤青一處,約3×2厘米;後腰部淤青兩處,分別約4×3厘米和2×2厘米;左小腿脛骨處擦傷一處。」
他放下這份,又抽出另一份。
「王小剛,同日入所體檢。」
「體檢結果顯示:右肩部淤青一處,約2×2厘米;後腰部淤青一處,約3×3厘米;雙腳足底紅腫。」
他把兩份體檢報告並排放在桌上。
「江警官。」
他抬起頭,目光落在江衛東臉上。
「法庭注意到,二被告人入所時身上均有明顯外傷。」
他翻開另一份文件。
「但根據偵查機關提交的《偵查活動情況說明》,抓捕過程中二被告人未反抗、配合調查、未使用警械。」
他把那份情況說明舉起來,上面有江衛東的簽名。
「如果抓捕過程中二被告人沒有反抗,偵查機關也沒有使用警械,那這些傷是怎麼來的?」
法庭里安靜了幾秒。
江衛東的表情沒有變化。
他站起身,聲音依然沉穩。
「審判長,這個問題我也可以解釋。」
他頓了頓,像是在組織語言。
「王建軍和王小剛都是農民出身,平時干農活、搬重物,身上有些舊傷很正常。」
他的語氣裡帶著幾分不以為然。
「體檢報告上寫的淤青,應該是以前幹活留下的,不是抓捕過程中造成的。」
林正宇沒有接話。
他低頭翻了翻手邊的材料,抽出兩張照片。
「法庭調取了王建軍和王小剛的部分生活照片。」
他把照片舉起來。
「這是2012年9月拍攝的,距離案發不到一個月。」
照片上,王建軍和王小剛的臉清晰可見。
皮膚黝黑,但沒有任何明顯的傷痕。
林正宇又抽出另外兩張照片。
「這是二被告人入所後的留影照片,拍攝時間是2012年10月16日。」
他把四張照片並排放在桌上。
「請看王建軍的右肩。」
他用手指點了點第二張照片。
照片上,王建軍側身站著,右肩處有一塊明顯的青紫色痕跡,邊緣清晰。
「再看王小剛的脖頸。」
他指向另一張照片。
王小剛的脖頸右側有一道紅痕,像是被什麼東西勒過。
林正宇抬起頭,看向江衛東。
「江警官,生活照片拍攝於9月,入所留影拍攝於10月16日。」
「如果這些是以前干農活留下的舊傷,為什麼9月份的照片上沒有,10月16日的照片上卻有了?」
江衛東的眉頭皺了起來。
他低頭看了看手邊的材料,又抬起頭。
「審判長,農村人幹活,磕磕碰碰很正常。」
他的語氣稍微快了一些。
「9月和10月之間隔了一個多月,這期間受點傷也是可能的。」
林正宇沒有反駁。
他翻開體檢報告,手指點在其中一行字上。
「體檢醫生在備註欄寫了一句話。」
他念出來。
「王建軍:右肩淤青,顏色深紫,邊緣清晰,系新鮮傷痕,形成時間約24至48小時內。」
他翻到下一頁。
「王小剛:足底紅腫,皮下可見細小出血點,形成時間約24至48小時內。」
他合上體檢報告,目光落在江衛東臉上。
「江警官,體檢醫生的專業判斷是,這些傷痕是新傷,形成時間在入所前24至48小時內。」
他頓了頓。
「也就是說,這些傷是在二被告人被抓獲之後、送入看守所之前形成的。」
會議室里死一般的寂靜。
江衛東站在那裡,嘴唇動了動,卻沒有說出話。
林正宇繼續說:「法庭還注意到一個細節。」
他從材料里抽出一份文件。
「這是入所當天的體檢原始記錄。」
他翻到其中一頁,上面有醫生的手寫批註。
「體檢醫生在王小剛的記錄旁邊寫了幾個字:足底傷痕形態特殊,疑似鈍器反覆擊打所致。」
他把那份記錄舉起來,讓在場的人都能看到。
「江警官,足底被鈍器反覆擊打,這種傷痕,在正常的農活或者日常生活中,是怎麼形成的?」
江衛東的臉色變了。
他的下巴繃緊,眼神里閃過一絲東西。
但他很快恢復了鎮定。
「審判長,體檢醫生的判斷只是推測,不是定論,不能作為依據。」
他的聲音提高了一些。
「足底紅腫可能是走路磨的,也可能是穿鞋不合適。至於什麼鈍器擊打,那是醫生的主觀臆斷。」
林正宇沒有接話。
他看了一眼黃羅生和老張。
兩人都微微點頭。
林正宇合上手邊的材料。
「偵查機關的解釋,法庭已經記錄在案。」
他站起身。
「現在休庭十分鐘,合議庭需要進行合議。」
他敲響法槌。
「休庭。」
刑庭小會議室。
門剛關上,老張就開口了。
「查到這個份上,還有什麼好說的?」
他靠在椅背上,語氣裡帶著幾分沉重。
「錄像缺失、時間空檔、體檢報告————每一條單獨拿出來都能糊弄過去,但放在一起,傻子都看得出來有問題。」
黃羅生站在窗邊,背對著兩人。
「體檢醫生寫了足底傷痕疑似鈍器反覆擊打。」
他的聲音不高。
「老張,你當了這麼多年法官,見過幾次這種傷?」
老張沉默了幾秒。
「見過不少次。
「6
他嘆了口氣。
「正常人誰會傷到腳底板?一般都是刑訊留下的。」
林正宇坐在桌邊,翻著手裡的筆記本。
「我的意見是,關於訊問筆錄取得程序,偵查機關的解釋不合理,無法排除刑訊逼供的可能。」
他抬起頭。
「涉案的幾份訊問筆錄,應當認定為非法證據,依法排除。」
黃羅生轉過身,看著他。
「說說你的理由。」
林正宇翻開筆記本,一條一條地念。
「第一,錄像缺失。偵查機關無法合理解釋這一矛盾。」
「第二,時間空檔。偵查機關無法說明這段時間二被告人在做什麼。」
「第三,體檢報告。偵查機關聲稱是舊傷或日常磕碰,與體檢醫生的專業判斷相矛盾。」
他合上筆記本。
「綜合以上三點,法庭有理由認為,偵查機關對二被告人供述的取得方式存在嚴重違法情形。」
老張點點頭。
「我同意。」
黃羅生沉默了幾秒,最後也點了點頭。
「行。回去宣布。」
他走向門口,又停下來,回頭看了林正宇一眼。
「正宇,等下宣讀決定的時候,措辭要準確,不要多加任何主觀意見。
林正宇點頭。
「明白。」
十分鐘後。
第一審判庭。
朱慧坐在書記員席位上,心跳得很快。
她低頭看著面前的電腦屏幕,身體在微微發抖。
法官通道的門打開了。
林正宇、黃羅生、老張依次走出,重新在審判席落座。
「請坐。」
朱慧的聲音有些緊張。
眾人落座。
林正宇拿起面前的材料,目光掃過法庭。
「經合議庭合議,現宣讀非法證據排除決定。」
他翻開那份決定書,一字一句地念出來。
「經審查,合議庭認為:偵查機關對被告人王建軍、王小剛的訊問過程存在以下問題:」
「一、第一次、第二次訊問未提供同步錄音錄像,偵查機關關於設備故障的解釋與同期其他案件錄像完整的事實相矛盾,無法採信。」
「二、從二被告人被帶至刑偵大隊至首次訊問開始,存在數小時時間空檔,候問室無使用登記,偵查機關無法合理說明該時段二被告人的活動情況。」
「三、二被告人入所體檢顯示身體存在多處新鮮傷痕,其中被告人王小剛足底傷痕經體檢醫生判斷疑似鈍器反覆擊打所致。偵查機關關於傷痕系舊傷的解釋與體檢報告專業判斷相矛盾,無法採信。」
林正宇頓了頓,抬起頭,目光掃過在場眾人。
「綜上,合議庭認為,現有證據不能排除偵查機關以非法方法收集被告人供述的可能。」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對被告人王建軍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訊問筆錄,被告人王小剛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訊問筆錄,認定為非法證據,現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本案定罪量刑的根據。」
他合上決定書。
「另,合議庭決定將本案偵查階段相關材料抄送郡沙縣紀委及市公安局督察部門,建議對偵查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違法違紀問題進行調查。」
他敲響法槌。
「宣讀完畢,休庭。」
法庭里一片死寂。
朱慧低著頭,飛快地敲著鍵盤。
她不敢抬頭看旁聽席。
但她能感覺到,整個法庭的空氣都凝固了。
幾秒後,她聽見一聲輕響。
是椅子挪動的聲音。
她忍不住抬起頭,偷偷看了一眼。
旁聽席最後一排,江衛東正站起身。
他的臉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整了整警服,轉身往門口走去。
像是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門開了又關。
江衛東的身影消失在走廊盡頭。
朱慧收回目光,她的心跳得很快。
這是她第一次,在自己記錄的聽證上,親眼看見江神探被當面拆穿。
她想起之前老張和劉謹提起江衛東的那種語氣。
敬畏、忌憚、不願多說。
她又想起林正宇這些天的樣子。
一份一份調證據,一條一條核對時間,一遍一遍比對細節。
從不聲張,也不抱怨。
直到今天,在法庭上把所有的漏洞一個一個擺出來。
排除了那幾份供述,案子接下來怎麼判,還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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