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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味道不對(二更)

  第116章 味道不對(二更)

  刑庭辦公室。

  林正宇把王建軍、王小剛故意傷害案的卷宗在桌上攤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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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慧端著兩杯熱水走過來,把其中一杯放在林正宇桌角。

  「正宇哥,現在開始嗎?」

  「嗯。」林正宇把卷宗分成幾摞,「先拆卷,理一下材料結構。」

  朱慧在對面坐下,拿出筆記本。

  林正宇指著桌上的幾摞材料:「訊問筆錄和偵查活動情況說明我來看。勘驗筆錄、體檢報告、監控光碟你負責。」

  「好。」

  朱慧把屬於自己的那摞材料拉過去,翻開最上面的現場勘驗筆錄。

  辦公室里安靜下來,只剩下翻頁的沙沙聲。

  林正宇拿起第一份訊問筆錄,是王建軍的。

  他沒有急著看內容,而是先翻到最後一頁,看訊問時間。

  第一次訊問:2012年10月16日,01:23—02:15。

  他在筆記本上記下這個時間,然後翻回第一頁,從頭開始看。

  「第一次供述:推搡,未使用工具。」

  他繼續往下翻。

  林正宇合上第一份筆錄,拿起第二份。

  王建軍第二次訊問筆錄。時間:2012年10月16日,15:40—16:30。

  林正宇在筆記本上又加了一行:「第二次供述:承認打了幾下,但細節模糊。」

  他翻到第三份筆錄。

  王建軍第三次訊問筆錄。時間:2012年10月17日,00:55—02:40。

  林正宇的手指停在時間那一欄上。

  凌晨0點55分。

  他往回翻,對比了一下第二次訊問的結束時間:下午4點30分。

  從下午4點半到第二天凌晨將近1點。

  中間隔了八個多小時。

  他低頭繼續看第三次供述的內容。

  林正宇放下筆錄,在筆記本上寫下第三行:「第三次供述:細節突然豐富—一板凳砸後背、再砸頭;啤酒瓶砸頭、瓶碎;踢兩三腳、肚子。」

  他又抽出王小剛的訊問筆錄,按同樣的方式瀏覽。

  王小剛第一次訊問:2012年10月16日,02:15—03:00。凌晨。


  王小剛第二次訊問:2012年10月16日,16:00—16:50。下午。

  王小剛第三次訊問:2012年10月17日,01:40—03:15。凌晨。

  林正宇翻開王小剛的第三次供述,逐字對比。

  兩份第三次筆錄並排放在桌上。

  板凳砸後背,再砸頭。

  啤酒瓶砸頭,瓶子碎了。

  踢了兩三腳,踢在肚子上。

  措辭幾乎一模一樣。

  林正宇在筆記本上畫了一條橫線,然後在下面寫道:「供述從否認突然變成統一詳述,改口十分的突兀。

  他放下筆,揉了揉眉心。

  對面的朱慧抬起頭:「正宇哥,我這邊看完了。

  「說說。」

  朱慧翻開自己的筆記本:「現場勘驗沒什麼問題,照片、物證登記都齊全。

  監控光碟我看了一遍,畫面不太清楚,只能看到幾個人影在推搡,具體動作看不清。」

  她頓了頓,翻到下一頁。

  「但體檢報告有點奇怪。」

  林正宇抬起頭:「怎麼說?」

  朱慧把看守所入所體檢表推過來,指著其中一欄。

  「叔侄倆入所的時候,體檢表上都記載了身體狀況。王建軍,左肋下有兩處新鮮淤青,左小臂有一處擦傷。王小剛,右肩有一處淤青,後腰有兩處新鮮淤青。」

  林正宇接過體檢表,仔細看了看。

  體檢時間:2012年10月16日上午9點。

  距離案發不到十二小時。

  他又翻到抓捕經過那一頁。

  「2012年10月16日凌晨0時30分,民警在王建軍家中將其抓獲,王建軍未反抗,配合傳喚。」

  「2012年10月16日凌晨0時45分,民警在王小剛租住處將其抓獲,王小剛未反抗,配合傳喚。」

  林正宇的目光落在最後一欄。

  「抓捕過程中未使用警械,嫌疑人無反抗行為。

  他把體檢表放下,看著朱慧。

  「你注意到了?」

  朱慧點點頭,聲音壓低了一些:「抓捕經過寫的是未使用警械、無反抗,但體檢表上記的是多處新鮮淤青。這傷是哪來的?」

  林正宇沒有回答。

  他把體檢表和訊問筆錄並排放在桌上,盯著看了一會兒。


  然後他拿起筆,在筆記本上寫下三行字:「一、訊問時間異常集中、晝夜顛倒。」

  「二、體檢新傷與抓捕記錄矛盾。」

  「三、供述從否認突然變成統一詳述,改口十分的突兀。」

  朱慧湊過來看了一眼,欲言又止。

  「正宇哥,您是覺得————」

  林正宇搖搖頭,打斷了她。

  「還是那句話,先把材料理清楚,不預設結論。」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林正宇從窗戶照進來的那道光線,腦海里浮現出另一個畫面。

  那是上一世的事了。

  他還在中院刑一庭當法官的時候,經手過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告人在看守所里翻供,說自己是被打才認罪的。

  當時所有人都不信。

  證據鏈完整,口供穩定,物證、證人證言全部吻合。

  但林正宇堅持調取了看守所的監控和體檢記錄。

  結果發現,被告人入所時身上有多處新傷,而抓捕經過寫的是「未反抗、未使用強制措施」。

  後來查明,偵查人員在審訊室里連續三十六小時不讓嫌疑人睡覺,期間還動了手。

  那起案子最後檢察官被追責,承辦警察被停職調查。

  林正宇永遠記得那個被告人的眼神。

  在法庭上,那個三十多歲的男人看著他,眼眶通紅,嘴唇哆嗦,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最後雖然不是無罪,但從死刑改成了死緩。

  判決書下來那天,那個男人的老母親跪在法院門口,磕了三個頭。

  林正宇站在走廊里,看著那個佝僂的身影,心裡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

  那一刻他明白了一件事。

  法官手裡的筆,寫下去的每一個字,都可能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如果他當時沒有堅持調取那些材料,如果他像其他人一樣相信「鐵案」二字,那個男人現在可能已經被執行死刑了。

  林正宇收回思緒,低頭看著面前的卷宗。

  王建軍、王小剛故意傷害案。

  江衛東辦的。

  郡沙神探。

  鐵案。

  「味道不對。」

  朱慧還在旁邊等著。

  林正宇抬起頭,看著她。


  「這些先不要跟別人說。」

  「我明白。」

  林正宇點點頭,把筆記本合上,鎖進抽屜里。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看著樓下的停車場。

  一輛警車正緩緩駛入,車身在陽光下閃著光。

  林正宇眯起眼睛,看著那輛車停穩,車門打開,一個穿警服的中年男人下了車。

  那人抬起頭,似乎朝辦公樓這邊看了一眼。

  隔著窗戶,林正宇看不清他的臉。

  但他知道那是誰。

  江衛東。

  郡沙神探。

  林正宇轉過身,對朱慧說:「把體檢報告和訊問筆錄的時間節點整理一份表格出來,按時間順序排列。」

  「好。」

  朱慧應了一聲,低頭開始工作。

  林正宇重新坐回椅子,翻開卷宗,繼續往下看。

  偵查活動情況說明。

  他一頁一頁地翻過去,目光在每一行字上停留片刻。

  「2012年10月16日凌晨0時30分,接到110指令後,我隊民警江衛東、劉志強趕赴現場————」

  「————經現場勘查,確認王建軍、王小剛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依法傳喚————」

  「————傳喚過程中,嫌疑人未反抗,配合調查————」

  林正宇的手指停在「配合調查」四個字上。

  配合調查。

  未反抗。

  未使用警械。

  但體檢表上寫的是多處新鮮淤青。

  他合上情況說明,在筆記本上又加了一行:「偵查活動說明與體檢記錄不符,需核實。」

  窗外,那輛警車已經開走了。

  停車場裡恢復了安靜。

  林正宇看著空蕩蕩的車位,眼神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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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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