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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那咋整檢察院版(一更)

  第115章 那咋整檢察院版(一更)

  幾天前,郡沙縣檢察院,公訴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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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峰一個人坐在辦公桌前,面前攤開著王建軍、王小剛故意傷害案的全部卷宗。

  桌角的咖啡杯早就涼透了,咖啡漬在杯壁上結成一圈淺褐色的痕跡。

  他揉了揉眼睛,把檯燈往前拉了拉,光圈正好罩住面前的訊問筆錄。

  王建軍第一次訊問筆錄。時間:2012年10月16日凌晨1點23分。

  錢峰低頭看下去。

  問:你當時為什麼動手打趙磊?

  答:他先罵我,罵得很難聽。我就推了他一下。

  問:你用什麼打的他?

  答:就推搡,沒用東西。

  問:你侄子王小剛呢?

  答:他也是推了幾下,沒下狠手。

  錢峰翻到下一頁。

  王小剛第一次訊問筆錄。時間:2012年10月16日凌晨2點15分。

  問:你當時怎麼參與進去的?

  答:我看我叔被人罵,就上去幫忙。

  問:你打了被害人哪裡?

  答:就推了幾下,沒怎麼打。

  問:用什麼打的?

  答:沒用東西,就手推。

  錢峰停下來,把這兩份筆錄並排放在桌上。

  第一次供述。

  叔侄倆的說法高度一致:推搡,沒下狠手,沒用東西。

  他又抽出第二次訊問筆錄。

  王建軍第二次訊問筆錄。時間:2012年10月16日下午3點40分。

  問:你再想想,當時真的只是推搡?

  答:————可能打了幾下。

  問:用什麼打的?

  答:記不太清了。

  問:被害人傷成重傷,你覺得推搡能造成嗎?

  答:————我當時喝了酒,有點上頭。

  錢峰皺起眉頭。

  第二次供述,開始鬆動了。

  但還是模糊,沒有具體細節。

  他繼續往下翻。

  王建軍第三次訊問筆錄。時間:2012年10月17日凌晨0點55分。


  錢峰的手指停在時間那一行上。

  凌晨0點55分。

  他翻回前一頁,看了看第二次訊問的結束時間:2012年10月16日下午4點30分。

  從下午4點半到第二天凌晨將近1點。

  中間隔了差不多八個小時。

  錢峰深吸一口氣,低頭看第三次供述的內容。

  問:說說當時的情況。

  答:當時趙磊先罵我,我就撿起旁邊的板凳砸了他一下。

  問:砸了哪裡?

  答:後背。

  問:然後呢?

  答:他轉過來想還手,我又砸了他一下,砸在頭上。

  問:你侄子王小剛呢?

  答:他撿了個啤酒瓶,朝趙磊頭上砸了一下,瓶子碎了。然後他又踢了幾腳。

  問:踢了幾腳?

  答:兩三腳吧,踢在肚子上。

  錢峰的眉頭皺得更緊了。

  他抽出王小剛的第三次訊問筆錄。

  時間:2012年10月17日凌晨1點40分。

  問:說說當時的情況。

  答:我叔先動的手,用板凳砸了那人的後背。那人想還手,我叔又砸了他頭。

  問:你呢?

  答:我撿了個啤酒瓶,朝他頭上砸了一下,瓶子碎了。

  問:然後呢?

  答:我又踢了他幾腳。

  問:踢了幾腳?

  答:兩三腳,踢在肚子上。

  錢峰把兩份筆錄並排放在一起。

  叔侄二人的第三次供述,細節完全吻合。

  板凳砸後背,再砸頭。

  啤酒瓶砸頭,瓶子碎了。

  踢了兩三腳,踢在肚子上。

  一字不差。

  錢峰拿起筆,在筆記本上寫下兩行字:「前後差異大。」

  「細節過於擬合。」

  他把筆放下,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第一次、第二次供述:推操,沒下狠手。

  第三次供述:突然細節爆棚,兩個人的說法像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而且,兩次第三次訊問,都在凌晨。


  他又翻了翻後面的筆錄,發現第四次、第五次供述內容基本一致,都沿用了第三次的說法。

  證人證言呢?

  錢峰抽出那兩份證人證言。

  李明輝,飯店服務員:「看見那兩個人追著一個男的打,用凳子、用酒瓶。」

  張秀芬,雜貨店老闆:「出來一看,已經打起來了,被打的躺在地上,滿頭是血。」

  證人說的是「看見打」,但沒有說看見打了多少下、用什麼姿勢、踢了哪裡。

  只有被告人的第三次供述里,才有這些細節。

  錢峰合上卷宗,閉上眼睛。

  門外傳來腳步聲。

  「喲,還沒走?」

  錢峰睜開眼,看見公訴科的小周探頭進來。

  小周瞄了一眼桌上的卷宗封面,眉毛一挑。

  「江隊的案子?」

  「嗯。」

  「這案子你還用加班看?」小周笑了笑,靠在門框上,「江衛東辦的案子,你就當鐵案處理唄。人家什麼大案沒見過,這種故意傷害對他來說都是小菜一碟。」

  錢峰沒說話。

  小周見他不接茬,聳了聳肩:「行吧,你忙你的。我先走了,明天見。」

  腳步聲漸漸遠去。

  錢峰低頭看了看筆記本上那兩行字。

  前後差異大。

  細節過擬合。

  他站起身,把卷宗夾在腋下,走出辦公室。

  羅立新的辦公室在走廊盡頭。

  門開著,裡面的燈還亮著。

  錢峰敲了敲門框。

  「羅檢。」

  羅立新抬起頭,手裡正拿著一份文件。看見是錢峰,他放下文件,摘掉老花鏡。

  「這麼晚還沒走?」

  「有個案子,想跟您匯報一下。」

  羅立新指了指對面的椅子:「坐。」

  錢峰坐下,把卷宗放在桌上。

  「王建軍、王小剛故意傷害案。江衛東辦的。」

  羅立新掃了一眼封面,眼皮微微動了動。

  「江隊的案子。」

  「對。」

  「什麼問題?」

  錢峰翻開卷宗,把幾份訊問筆錄攤在桌上。


  「我剛才看了一遍,發現口供前後不一致。」

  羅立新戴上老花鏡,湊過來看。

  錢峰指著筆錄:「第一次、第二次訊問,叔侄倆都說推搡,沒下狠手。到了第三次訊問,突然變成用板凳砸後背、再砸頭,用啤酒瓶砸頭、踢兩三腳肚子。」

  他頓了頓:「而且兩個人的第三次供述,細節完全一致。用詞都差不多。」

  羅立新沒說話,繼續往下看。

  錢峰又說:「還有一點。第三次訊問的時間,兩個人都是凌晨。王建軍是凌晨0點55分,王小剛是凌晨1點40分。」

  羅立新抬起頭,目光從老花鏡上方看過來。

  「你想說什麼?」

  錢峰深吸一口氣。

  「我擔心有疲勞審訊的問題。」

  他停頓了一下,又補充道:「甚至————刑訊逼供。」

  辦公室里安靜了幾秒。

  羅立新把老花鏡摘下來,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

  「證據呢?」

  「自前沒有直接證據。」錢峰說,「但口供的轉變太突然了,而且細節過於吻合。如果是真實回憶,不可能兩個人說的一模一樣。」

  羅立新沒接話。

  錢峰繼續說:「這個案子是市局關注的重案,媒體也報導過。如果口供真有問題,起訴之後在法庭上被挑出來————」

  他沒說完,但意思很明顯。

  羅立新沉默了一會兒,伸手拿起那份訊問筆錄,又翻了翻。

  「你說得有道理。」

  錢峰鬆了一口氣。

  羅立新把筆錄放下,目光落在卷宗封面上。

  「但是。」

  他抬起頭,看著錢峰。

  「這案子承辦人是江衛東。」

  錢峰一愣。

  羅立新繼續說:「江衛東在縣局是什麼分量,你應該清楚。郡沙神探,破案率全市前三。他送來的案子,這些年檢察院退回補偵的次數,一隻手數得過來。」

  他頓了頓:「我們要是不起訴,上面問責,先問的是公安。但如果我們起訴了,法院那邊出了問題,先問的是我們。」

  錢峰沒說話。

  羅立新嘆了口氣,把卷宗合上。

  「這個案子,不能不起訴。」

  錢峰張了張嘴,想說什麼。


  羅立新抬手打斷他:「你聽我說完。」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背對著錢峰。

  「起訴書照常寫,按事實鏈條起。」

  他轉過身,看著錢峰。

  「但是,在審查意見里,你加一句話。」

  錢峰抬起頭。

  羅立新走回桌前,拿起筆,在一張便簽紙上寫了幾個字,推到錢峰面前。

  錢峰低頭看去。

  「建議法院核實證據合法性。」

  他愣了一下。

  羅立新把便簽紙往前推了推。

  「就這麼寫。」

  他坐回椅子,語氣平靜:「起訴書是起訴書,審查意見是審查意見。起訴書跟法院說的是事實和法律,審查意見是我們內部的意見,移送的時候附在卷後。」

  錢峰明白了。

  起訴書按正常流程走,不得罪江衛東。

  審查意見里留一句話,把隱患點出來,讓法院自己去核實。

  到時候如果真出了問題,檢察院這邊至少有個說法:我們早就提醒過了。

  他拿起那張便簽紙,看了看上面的字。

  「羅檢,您的意思是————」

  「球踢給法院。」羅立新說,「但不是踢過去就不管了。你在審查意見里寫清楚,哪幾份筆錄時間有問題,口供前後差異在哪裡。讓法院自己看,自己判斷。」

  他頓了頓:「如果法院那邊的法官夠細心,他們會核實。如果他們不核實,那是他們的事。」

  錢峰沉默了一會兒,點點頭。

  「我明白了。」

  他站起身,把卷宗收好。

  走到門口時,羅立新叫住他。

  「錢峰。」

  「在。」

  羅立新看著他,語氣意味深長。

  「江衛東的名字,在郡沙縣比咱們檢察院的招牌還響亮。他辦的案子,輕易不要碰火線。」

  他停頓了一下:「但如果案子真有問題,也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把該寫的寫清楚,剩下的,讓法院去頭疼。」

  錢峰點點頭,轉身走了。

  回到辦公室,他靠在椅背上,盯著屏幕發呆。

  江衛東。

  郡沙神探。

  市局關注的重案。

  媒體報導過。

  這案子就像一塊燙手山芋,誰接誰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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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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