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林正宇的控場能力(四更,求首訂)
第86章 林正宇的控場能力(四更,求首訂)
林正宇翻開卷宗下一頁,目光掃過控辯雙方。
「現在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他抬起頭。
「公訴人先發表意見。」
錢峰站起身,整了整制服領口,聲音沉穩。
「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證明被告人吳子騫違背被害人意願,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
他把手裡的材料往前推了一點。
「第一,被害人王雪的陳述始終一致。從案發當晚的報警電話,到後續的詢問筆錄,再到今天的當庭證詞,她的核心陳述從未改變,她一直在拒絕。」
他頓了一下。
「第二,體檢報告顯示,被害人身上存在拉扯、抓握、按壓形成的傷痕。這些傷痕與被害人關於反抗過程的描述完全吻合。」
他把體檢報告的複印件舉起來。
「第三,被告人自己也承認,被害人當時說過不要,有過掙扎。」
他把目光轉向被告席。
「被告人的辯解是:她不是真的拒絕。」
他冷笑一聲。
「審判長,什麼叫真的拒絕?難道被害人必須聲嘶力竭地喊救命,必須拼死抵抗到遍體鱗傷,才算真的拒絕?」
他把材料放下,聲音壓低了幾分。
「法律從來沒有規定,性同意必須以激烈反抗來證明拒絕。被害人說了不要,這本身就是拒絕。被害人有掙扎動作,這本身就是反抗。」
他挺直身子。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吳子騫在明知被害人醉酒、意識模糊的情況下,無視被害人的口頭拒絕和肢體反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
陳子楊站起身,聲音不疾不徐。
「審判長、審判員,辯護人對公訴人的意見有異議。」
他翻開手裡的筆記本。
「首先,關於被害人的拒絕問題。」
他抬起頭,目光掃過法庭。
「公訴人說被害人說了不要。但我想請法庭注意,被告人與被害人是同事關係,平時就有互動,據被告人陳述,雙方在日常工作中互有好感。」
錢峰眉頭一皺,正要開口。
「辯護人。」
林正宇的聲音打斷了他。
「請回到本案爭議焦點。被告人與被害人平時是否互有好感,與案發當晚被害人是否同意發生性關係,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他把指尖點在卷宗上。
「請圍繞案發當晚的事實發表意見。」
陳子楊愣了一下,隨即點頭。
「是,審判長。」
他翻到筆記本的下一頁。
「那我換一個角度。公訴人說被害人說了不要,有掙扎。但辯護人想問:在沒有明確、堅決拒絕的前提下,能否認定被告人主觀上具有強姦故意?」
他頓了一下。
「被告人的陳述是:她說不要,但語氣不是很堅決。她有掙扎,但沒有激烈反抗。被告人當時認為,這是一種欲拒還迎的表現,而不是真正的拒絕。」
錢峰猛地站起來。
「審判長!」
他的聲音壓著火氣。
「辯護人的說法,是在為強姦犯開脫!什麼叫欲拒還迎?什麼叫語氣不堅決?難道被害人必須跪在地上求饒,才算拒絕?」
「公訴人注意措辭。」
林正宇的法槌輕輕一敲。
「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就事實和法律問題發表意見,不要進行人身攻擊。」
他把目光轉向陳子楊。
「辯護人,繼續。」
陳子楊深吸一口氣。
「審判長,辯護人想強調的是:性同意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在親密關係或熟人之間,同意與拒絕的表達方式,往往不是非黑即白的。」
他把筆記本合上。
「被告人與被害人是成年人,是同事,當晚一起喝酒、一起離開。在這種情境下,被告人對被害人的意願產生誤判,是否就一定構成強姦?」
「辯護人。」
林正宇再次打斷他。
「你剛才說的成年人、同事、一起喝酒,這些都是背景信息。本庭需要你回答的是:案發當晚,被害人是否明確表示了拒絕?被告人是否無視了這種拒絕?」
他把卷宗翻到被告人供述那一頁。
「被告人自己承認,被害人說過不要,有過掙扎。這一點,雙方沒有爭議。」
他抬起頭。
「爭議在於:這種不要和掙扎,是否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拒絕。請辯護人就這一點發表意見。」
陳子楊沉默了兩秒。
「審判長,辯護人認為,單純的不要和輕微掙扎,在特定情境下,不一定構成明確拒絕。」
他的聲音有些乾澀。
「被告人與被害人之前有過暖昧互動,被告人主觀上認為雙方是兩情相悅。在這種心理預期下,他對被害人的不要產生了誤解。」
錢峰冷笑一聲。
「辯護人的意思是,只要被告人主觀上覺得對方喜歡自己,就可以無視對方的拒絕?」
他站起身,聲音壓抑不住憤怒。
「那我問辯護人:被害人身上的傷痕是怎麼來的?是兩情相悅留下的?」
陳子楊的臉色變了。
「公訴人曲解了辯護人的意思————」
「雙方注意。」
林正宇的法槌又敲了一下,聲音威嚴。
「法庭辯論,不是吵架。請雙方圍繞爭議焦點,就事實和證據發表意見。」
他把目光在控辯雙方臉上掃過。
「本庭再次明確:本案的核心問題是,被害人是否同意發生性關係。請雙方就這一問題,結合證據,發表意見。」
他頓了一下。
「不要扯到其他地方去。」
法庭里安靜了幾秒。
錢峰深吸一口氣,重新整理思路。
「審判長,公訴人的意見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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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體檢報告再次拿起來。
「被害人說了不要,這是口頭拒絕。被害人有掙扎,這是肢體拒絕。被害人身上有傷痕,這證明被告人使用了暴力手段。」
他把報告放下。
「更重要的是,被害人當時已經醉酒,意識模糊。」
他把聲音壓低。
「一個醉酒的人,一個意識不清的人,她的不要和掙扎,難道還不夠明確?」
他看向陳子楊。
「辯護人說被告人產生了誤解。但公訴人想問:一個正常人,面對一個醉酒的、說著不要的、
在掙扎的女性,會產生什麼樣的誤解?」
他冷冷一笑。
「除非他根本不在乎對方的意願。」
陳子楊站起身,聲音有些急促。
「審判長,公訴人的說法過於武斷。醉酒不等於喪失意識,說不要不等于堅決拒絕。」
「辯護人。」
林正宇的聲音再次響起。
「你剛才說醉酒不等於喪失意識,說不要不等于堅決拒絕。」
他把卷宗翻到某一頁,指尖點在上面。
「那本庭問你:在你看來,什麼樣的拒絕才算堅決拒絕?被害人必須做到什麼程度,才能讓被告人明白她不同意?」
陳子楊張了張嘴,又合上。
林正宇等了兩秒。
「辯護人?」
陳子楊低下頭,看著手裡的筆記本。
「審判長————」
他的聲音有些艱難。
「辯護人的意思是,在沒有明確證據證明被害人激烈反抗的情況下,不能排除被告人對被害人意願產生誤判的可能性。」
錢峰「哼」了一聲。
「辯護人的意思是,被害人必須打得頭破血流,才算反抗?」
「公訴人。」
林正宇的目光轉向錢峰。
「本庭說過,不要隨意發言。」
他把目光收回來,落在面前的卷宗上。
法庭里陷入短暫的沉默。
黃羅生坐在林正宇右側,手裡端著茶杯,目光卻一直落在林正宇身上。
他看著這個年輕人一次又一次把跑偏的辯論拉回正軌,看著他不偏不倚地控制著庭審節奏,心裡忍不住暗暗點頭。
這哪像剛拿法槌的新人法官?
這份沉穩,這份控場能力,真是個天生的法官。
老張坐在林正宇左側,眉頭始終皺著。
他本來對這個年輕人接手這麼複雜的案子有些擔心,怕他壓不住場子,怕控辯雙方把庭審攪成一鍋粥。
但現在看來,他的擔心是多餘的。
林正宇每一次開口,每一次打斷,都恰到好處。
他不偏袒任何一方,但也不讓任何一方把話題帶偏。
老張悄悄看了黃羅生一眼,從對方的眼神里讀出了同樣的意思。
這小子,有點東西。
林正宇把卷宗合上,抬起頭。
「控辯雙方的意見,本庭已經記錄在案。」
他的聲音在安靜的法庭里迴蕩。
「本案的核心爭議,歸根結底是一個問題:在被害人醉酒的情況下,被害人的不要和掙扎,是否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拒絕?被告人是否應當認識到被害人不同意?」
他把目光掃過控辯雙方。
「這個問題,涉及到醉酒狀態下性同意的認定標準。」
他頓了一下。
「本庭決定,在合議之前,要求控辯雙方各提交一份書面意見,就以下問題進行詳細論述。」
他拿起筆,在卷宗空白處寫下幾行字。
「第一,醉酒狀態下,當事人的同意能力是否受損?受損到什麼程度?」
「第二,在被害人醉酒、且有口頭拒絕和肢體反抗的情況下,被告人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被害人同意?」
「第三,性同意的認定標準應當是什麼?是積極同意還是消極不反對?」
他把筆放下,抬起頭。
「書面意見於下周三前提交。」
他把目光落在錢峰和陳子楊臉上。
「雙方有無異議?」
錢峰和陳子楊對視了一眼。
兩人的目光在空中碰撞了一瞬,又各自移開。
他們都很清楚:這三個問題,才是本案真正的核心焦點。
「沒有異議。」錢峰說。
「辯護人沒有異議。」陳子楊說。
林正宇點點頭。
「好。」
他拿起法槌。
「今日庭審到此結束。本案將在收到雙方書面意見後,擇日進行合議。」
法槌落下,聲音沉悶。
「下面休庭。」
朱慧把最後一行字敲進系統,長長地呼出一口氣。
她抬起頭,看到錢峰和陳子楊各自收拾材料,表情都很凝重。
旁聽席上,吳母被人攙扶著站起來,動作戰戰兢兢。
孫倩低著頭,看不到表情。
被告席上,吳子騫被法警帶走,腳步沉重。
林正宇站起身,把法袍的袖口理了理。
黃羅生走到他身邊,壓低聲音。
「書面意見這招不錯。」
他拍了拍林正宇的肩膀。
「讓他們先打一仗,我們再看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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