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判決書定稿

  黃羅生俯身看了一眼:「『弄死你全家』這句單拎出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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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面再補一句『屬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跟刑法條文接上。」

  林正宇把「辱罵」兩個字刪了,把那句罵人的話完整打出來,又在末尾敲上「屬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文字一行行排下去。

  「起因這一塊,差不多。」黃羅生點點頭,「接著寫空間。」

  林正宇在下一段敲:

  【本案案發地點系錦湖花園小區門崗值班室。該值班室門口台階寬度約六十厘米,門外緊鄰小區人行通道,門內兩步即為被告人一家臨時休息的小屋。案發時,被告人七歲的兒子因發熱在後屋小床休息,被告人妻子劉梅亦在屋內。根據現場勘驗情況和證人證言,可以認定,當時值班室門口空間狹窄、退避餘地有限,被告人一旦後退即與妻兒同處一室。】

  黃羅生伸手,在「空間狹窄、退避餘地有限」上點了點:「這幾個字要留下。」

  他頓了頓,又念出一行:「結合一般經驗法則,在上述情形下,難以苛求被告人在一瞬間作出完全冷靜、精準的判斷。」

  「你把這句接在後面,再把護家的意思帶進去。」

  林正宇邊聽邊敲:

  【結合一般經驗法則,本院認為,在上述情形下,難以苛求被告人在一瞬間作出完全冷靜、精準的判斷,其基於保護本人及家屬人身安全而拿起桌上水果刀進行反擊,具有明確的護家防衛動機和明顯的防衛性質。】

  他敲到「難以苛求」四個字時,手指輕輕頓了一下。

  判決書里寫的是「難以苛求」「一般經驗法則」,

  他心裡卻很清楚,那一秒鐘里,沒有人有空做這種精確計算。

  「可以。」黃羅生看了一眼,「空間、護家、防衛性質,放在這一段就夠了,後面別再來回重複。」

  李婧從另一頭探過來一眼:「你們這本院認為,三大段,邏輯比我們上半年那篇調研還清楚。」

  「少插嘴,多做事。」老張在自己座位上哼了一聲,「等會兒黃庭要給你加案子了。」

  李婧趕緊把頭縮了回去。

  黃羅生沒理他們,指了指屏幕下面:「第三段,寫防衛限度和後果。」

  「把『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那套話放進去,同時把從寬的理由一口氣講清楚。」

  林正宇繼續在第三段敲字:

  【同時,本院注意到,被告人在與被害人爭執過程中,持水果刀連續刺擊被害人腹部等要害部位,致被害人重傷一級,身上另有多處防禦性創口。結合不法侵害的性質、強度、持續時間以及案發現場空間條件,本院認為,被告人在制止不法侵害過程中所採取的手段和強度,已明顯超過制止當時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屬於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的防衛過當。】


  屋裡安靜了一瞬。

  「這句『已明顯超過』,要不要緩一點?」劉謹從旁邊椅子上挪了挪,湊過來,抬手在空氣里畫了個圈,「比如寫成『存在超過必要限度的情形』?」

  「刑法條文裡用的就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王鵬在那邊接口,「最高法指導案例里也是這個說法。」

  「我們可以在前面寫足危險感,在後面把『明顯』寫上。」黃羅生說,「不能兩頭都吃。」

  劉謹「嗯」了一聲,退回去,在自己本子上記了幾筆。

  黃羅生指了指第三段後半部分:「接著寫量刑取向。」

  「把起因在被害人一方、護家動機、空間條件、自首、初犯這些,一口氣捋進去。」

  林正宇繼續往下打:

  【雖然本案起因在被害人一方,被告人具有護家防衛動機,案發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且系初犯、偶犯,本院在量刑時對上述情節予以充分考慮,對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罰,但其防衛行為仍然造成被害人重傷一級等重大人身損害,依法仍應當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這句『依法仍應當承擔相應刑事責任』,要的就是這個味道。」老張在那邊點頭,「前面說理說得再細,最後也得把那根線畫出來。」

  「行文順一順。」黃羅生示意林正宇,「『已明顯超過……仍然造成……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這幾個點挨著寫,讀起來更利落。」

  「好。」

  林正宇把「重傷一級」等語句稍作調整,讓「超過限度—造成後果—承擔責任」連成一氣。

  屏幕上,「本院認為」三段話已經成形:

  第一段,交代起因和不法侵害;

  第二段,寫清空間和護家防衛;

  第三段,點出防衛過當、仍負責任、依法從寬。

  黃羅生看著屏幕,又沉默了幾秒:「這已經是我們現在能寫到的邊上了。」

  「再往前,就得等等才能寫了。」

  中午之前,第一版判決書成稿。

  林正宇把文檔發給黃羅生,又列印了一份出來,交到他桌上。

  黃羅生拿著筆,在紙上划來划去,有的地方只改了一個連接詞,有的地方在句號後面多加了半句小心眼的說明。

  「這兒你寫『本院充分理解被告人的恐懼心理』,這個也太口語了。」黃羅生說,「改成『本院注意到被告人在案發時主觀上存在恐懼情緒』。」

  「還有前面那句『不能苛責』刪掉,容易被人說我們在替被告找藉口。」


  「改成『應當結合當時情境全面評價』。」

  「好。」

  ……

  下午兩點,判決書定稿。

  屋裡印表機重新響起來,白紙一張張吐出來,字排得整整齊齊。

  黃羅生把最後一頁翻過來,又確認了一遍三段「本院認為」。

  【……屬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在上述情形下,難以苛求被告人在一瞬間作出完全冷靜、精準的判斷……具有明確的護家防衛動機和明顯的防衛性質。】

  【……已明顯超過制止當時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依法仍應當承擔相應刑事責任,本院在量刑時對上述情節予以充分考慮,對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罰。】

  他合上列印件:「這份我拿上去給魏院再看一遍。」

  「你這兩天,把宣判稿也起一下。」

  林正應了一聲。

  屏幕上,電子版判決靜靜躺著。

  判決書里寫的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他心裡卻很清楚,那一秒鐘里,沒有人有空做這種精確計算。

  他把文檔保存,拖進「李乾坤案」那個文件夾,又順手備了份。

  桌面角落,「小城判官」的圖標安靜待著,像是被遺忘在某個角落的小徽章。

  ……

  晚上回到家,客廳里,電視台正播新聞。

  又是「持刀傷人還是正當防衛,引發社會關注」的畫面,只是又換了個城市名。

  吳芳一邊擇菜,一邊搖頭:「最近怪了,這種事情扎堆上新聞。」

  「動不動就說正當防衛,搞得我都不敢跟人吵架。」

  「別說吵架,你敢跟人動手,我先給你判個緩刑。」林國清在一邊接茬。

  「去去去。」吳芳白了他一眼,「你以為誰都像你們,嘴上厲害。」

  「誰嘴上厲害?讓我年輕個幾十歲,我嘴更厲害!」

  「我怎麼不知道這回事?想當年咱們處對象的時候,我不開口說話你就擱那傻笑。」

  林國清老臉一紅:「你怎麼開始翻起舊帳來了?」

  林正宇把飯吃完,洗完碗,藉口說「還有材料要看」,回房關門。

  房門一合,外面電視的聲音悶了一層。

  桌上的舊筆記本電腦被推開,開機,桌面上綠色的小圖標彈出來,「小城判官」的後台提示靜靜閃著紅點。


  後台里,之前那篇醉駕的文章還在繼續發酵。

  下面的評論有人夸寫得清楚,有人問「那村里騎三輪算不算」,也有人抱怨「自己不懂為什麼這麼判」。

  新私信又多了幾條:「判官判官,下次能不能講講正當防衛?最近好多這種新聞,我想知道其中的緣由到底是什麼?」

  光標落在右上角「新建圖文」上方,他猶豫了一下,點了下去。

  標題欄空著,對話框裡一片白。

  他想了想,先敲了八個字:

  【正當防衛,到底在保護誰?】

  正文框裡,第一行慢慢成形:

  【先說一句可能讓部分人鬆口氣的話:】

  【法律不要求你挨打不還手,也不要求你在半夜拿計算器算「剛剛好的一刀」。】

  這一句敲完,他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一下。

  這句話,如果寫在「本院認為」里,別說魏院了,黃羅生肯定把判決退回來要求重寫。

  光標還在往下閃。

  他手指停在鍵盤上,腦子裡卻閃過下午那份通知。

  「嚴禁幹警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不得擅自接受媒體採訪。」

  又閃過魏國平說話時那句:「活得久一點,才能做得多一點。」

  他沒有再往下敲。

  光標在空白處一閃一閃,最終,他按下了兩個鍵——

  「Ctrl+A」,再「Ctrl+C」。

  屏幕上一整頁未完的公眾號草稿被複製下來。

  他關掉「小城判官」的編輯頁,沒有點保存,也沒有點發布。

  後台紅點還在,但頁面已經回到桌面。

  接著,他打開了辦公室里也裝著的那個文字處理軟體,新建文檔。

  標題欄里,他把剛才那八個字略一改動,敲成:

  【本院辦理一起涉正當防衛案件的幾點體會(草稿)】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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