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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慘了,你墜入愛河了

  「我記得那個男人坐過牢吧。」

  趙亞福躲在草叢裡,望著不遠處劇組拍攝的地方,腦子裡忽然閃過前段時間做筆錄時的對話。

  「你之前蹲過吧?」

  警察對那個名叫朱仲基的男人問道。

  「蹲過。」

  「那你這次為什麼還打架?你這是屢教不改,知道嗎?」

  「我那是仗義勇為!」

  「而且……誰叫這個傢伙隨便指南哥的?」

  朱仲基,南哥……這兩個名字,周亞福深深的記在了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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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後,他專門了解了一下。

  朱仲基倒罷了,一個普通的小混混而已,進過拘留所,但沒有什麼大奸大惡的記錄。

  但那位南哥則不同了。

  坐過幾年牢,量刑十年,而且出獄後還寫了一本大火的網文小說,連版權都賣出去了。

  這樣的一個組合,令周亞福有些躊躇。

  玩恐嚇暴力那一套?那肯定不行,對方混社會的時候,他還在老老實實當建築包工頭呢。

  玩輿論那一套……先別說自己酗酒家暴占不占理,光是陳南的那堆書粉,就不是好惹的。

  周亞福原本都打算咬碎牙齒往裡咽了,但好巧不巧,這兩天的跟蹤行為,讓他找到了一個大漏。

  一個足以將這兩人粉身碎骨,打進監獄的漏洞!

  那就是演戲!

  華國的藝人限制法明確說了,不准有案底的人出演類似經歷電影。

  而恰巧,在前兩天的打探情報上,周亞福從那群黃毛朋友口中得知,陳南這夥人之前在陽城混過一段時間。

  霸占菜市場,魚販,肉販,乃至於街邊賣菜的老奶奶,都需要給他們繳保護費。

  欺行霸市,魚肉百姓……這不妥妥的高啟強原型嗎?

  《狂飆》這本書他前段時間就看過了,是黃毛朋友推薦給他的,對於其中反派靠著魚販起家的經歷,周亞福記憶頗深。

  當時,他還將高啟強崛起的經歷視為人生偶像。

  但現在嘛。

  呸!

  什麼梟雄高啟強?那分明是個罪該萬死的罪惡分子。

  那兩個叫做陳南和朱仲基的傢伙,竟然敢出演以他們為原型的電影……這叫什麼?這叫違法亂紀,罪該萬死。


  是時候拿起法律的武器了。

  這對姦夫淫婦,必須要為他們的行為付出代價。

  「喂,卓記者嗎?」周亞福偷偷掏出手機,撥通了一個花錢得到的狗仔記者電話。

  「我這裡有一個天大的新聞想跟你說……」

  ……

  今日拍攝結束。

  告別了劇組晚餐的邀請,陳南帶著朱仲基,悠哉悠哉地來到了司法有關部門。

  「您好,我是前段時間申請調查的藝人。」陳南找到了辦理他們這件工作的負責人。

  「哦,是你們啊。」

  「你們的事情已經調查清楚了,確實和社會人員沒有接觸,且最近幾個月內,也沒有違法亂紀的行為。」

  「喏,這是你們的手機。」

  工作人員遞上了一個裝著兩個手機的透明袋子。

  陳南接過物證,順嘴問道,「那你們什麼時候刊登調查報告?」

  「大概三天後吧,我們還要走最後的流程。」工作人員微笑解釋道。

  「行吧。」

  陳南拎著手機,前兩天他已經跟視協領導匯報過了,並且在網上發布了聲明,自己已經申請了司法部門的調查程序。

  如果確實違法,自己會負責。

  但如果沒有這件事,那麼接下來所有涉嫌誹謗,誘導輿論的媒體,自己都會一一追責。

  他還貼出了自己和司法部門遞交證據的合照。

  這樁聲明一出,民眾立馬安靜了下來,就連視協那邊也認可了陳南這種積極配合的態度,願意多給他幾天時間。

  無良媒體也消停了,畢竟陳南都搬出了司法程序,自己再胡編亂造,等事情結束後,後果他們可承受不住。

  「喲,還是新款的水果手機。」

  「沒看出來啊,你這傢伙挺懂得享受的。」陳南打開袋子,望著裡面的兩個手機就樂了。

  不待朱仲基伸手,陳南就已經打開了息屏界面。

  為了配合司法調查,他們當初遞交手機的時候,就已經將所有密碼改成了數字密碼123456。

  不費吹灰之力,就打開了朱仲基的手機。

  打開瀏覽頁,下一秒,一排排搜索界面,彈到了陳南眼前。

  「應該給女生挑選什麼禮物?」

  「失戀的女人應該怎麼追?」

  「離過婚的女人呢?」


  「打錯了,離過婚的女人應該怎麼追?」

  「女人會喜歡笨男人嗎?」

  陳南:「(⊙ˍ⊙)……」

  啥玩意兒?

  這是啥玩意兒?

  說好的無視風險瀏覽記錄呢,這些是什麼東西?

  陳南一臉古怪地看向臉色漲得通紅的朱仲基,這個一米八的粗漢子,此時臉皮迅速升溫,腳趾死死地摳著地面,試圖摳出個三室一廳。

  「你完了!」

  良久,陳南搖了搖頭,感慨道,「你完了,你掉入愛河了。」

  「南哥,我我我~」朱仲基急得說話都磕磕絆絆。

  「先別急,讓我猜猜。」

  陳南制止了他,「離過婚,這兩天接觸的,再加上在劇組裡使勁張望,你不會看上的是袁姐吧?」

  朱仲基低頭望著地面,憋了半天,才蹦出一句,「我跟她還只是朋友。」

  朋友?

  陳南被逗笑了,這話三歲小學生都不信吧。

  「別告訴我,你不知道袁姐已經結婚了吧?」陳南無語的提醒道,「這種事,可不道德。」

  「她馬上就要離了。」

  朱仲基急忙反駁,「袁蓉已經向那個男人遞交了離婚申請書,只不過目前在冷靜期而已。」

  「況且,況且,況且……」

  朱仲基吭哧吭哧半響,才說道,「那個男人不是什麼好人,他經常家暴,我看過袁蓉的手臂了,上面全是青的,紫的。」

  難怪袁蓉大白天在劇組總是穿著長袖,手和腿都遮得嚴嚴實實的。

  陳南恍然大悟,不過還是板著臉提醒道,「那也還沒離婚,你知道這種事一旦被暴露出去,其他人會怎麼說你們呢?」

  「那我不管!」

  朱仲基癟了癟嘴,「我們那是愛情!愛情就應該這樣,這是我娘說的。」

  愛情?

  陳南嘴角一抽。

  你們才認識幾天啊,就愛情上了?

  你那分明是饞人家身子。

  袁蓉是演員出身,身材好,人長得也漂亮,雖然這幾年因為家庭事業不順,精氣神有點差,人也憔悴了許多。

  但要是說這傢伙沒瞧上人家的臉蛋,陳南打死都不相信。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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