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青梅竹馬和岳父
雖說剛來就跟鎮上首富發生了碰撞,還險些動刀兵,但林墨也不至於因此就畏懼不前。
在聽說林墨等人到來後,鎮長勞倫斯便派來了個年輕的門童,引著林墨一行人到他家中去,這門童也認識林墨,見到他一路上關切的問了不少消息。
林墨看他樣子不像是作偽,心中也安定了些,畢竟他也希望勞倫斯站在自己這邊,那讓鎮子幫自己搞工業,就更有可能了。
畢竟部落太慘,鐵器都沒有多的,吃飯都得用木勺木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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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發展,咋搞啊?真當自己一個現代人就能讓印第安人飛躍兩千年?
能借白人的力,還是儘量借一下!
騎馬穿過了鎮子,約莫幾百步外的小山坡上,就可以望見鎮長家的木房子。
說實話,雖然是個千人鎮的鎮長,甚至等將來州議會組建,還有可能成為俄亥俄州的議員,但勞倫斯家的情況實在不敢恭維。
別說比不上那迪亞森那醫生的兩層小樓了,也就比鎮外普通農夫的家好一些,多幾間廂房,馬廄大一些,但也就僅此而已了。
當碰上面後,林墨第一時間看著自己面前這個嘿嘿笑著的腰腹肥圓大胖子,年紀約莫五十上下,兩瞥墨西哥式牛仔胡有些發白。
穿著汗衫,頭戴牛仔帽,身上唯一能證明他鎮長身份的就是胸前那塊銀色勳章,還被風沙摩擦得滿是刮痕,失去了光潔。
他注意到對方手上布滿了老繭和細小的傷痕,這明顯是耕種和放牧造成的,顯然即便是鎮長,勞倫斯仍在親自耕牧,符合第一代北美殖民者的勤勞品質,標準的初代紅脖子。
「黑鷹!你這個該死的傢伙,老娘要活活剝了你的皮,把你悶死在老娘屁眼裡!」
剛打了幾句招呼,一句粗野的女子叫罵聲傳來,林墨轉頭,遠遠看見個身材火辣到極點的女牛仔,騎著馬疾馳而來,手上揮舞的套馬索,呼嘯著就從幾米外飛過來,精準套在自己胳膊上。
咔!
她動作嫻熟得奮力一扯,林墨就倒向前去,對方趁勢下馬,套著牛仔褲的修長大腿下,靴子就直接踏在了林墨胸膛上,豐滿的腿彎趁勢一跪,夾住了林墨的頭,輕蔑的眼神從她輪廓分明、五官精緻的面容和雀斑之間,一雙藍綠色的剪水長眸中投了下來。
「哼,你也沒什麼長進啊,竟然還敢水老娘,誰給你的膽子?」
林墨被這突如其來的襲擊整蒙了,冷靜下來後,腦海中關於這女子的記憶迅速被翻出來。
穿越之後,他前世記憶變得無比清晰,今生記憶卻需要思索一會才能知道,就像看回放一樣。
很快腦海中蹦出了女子的名字,安娜。
比賽套馬,狩獵,大雨,躲在山中瑟瑟發抖,相約相定,獸骨信物,誓言...
那些記憶猶如潮水一般涌了上來。
她是自己的青梅竹馬,從小一起長大的西部白人女孩,自己的未婚妻。
勞倫斯的女兒——安娜·勞倫斯。
「安娜...」
林墨嘴角擠出一抹苦笑,神情極度複雜,終於知道為什麼長弓要瞞著自己給鎮子通風報信了。
因為即便勞倫斯要背叛自己,安娜也絕不會允許,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這段時間,我無法描述我所遭遇的,很抱歉。」
最後,他也只能說出這麼一句話來,安娜聽聞,眼圈微微發紅,強行撇過頭去,像是在掩飾什麼,雙腿又是一用力,「你不信任我,這次我絕不會原諒你!」
說完割斷套馬索,起身大步離去,像是連話都不想跟林墨說。
「不是你想的這樣。」林墨站起身道了句,又拍了拍旁邊被嚇傻的艾琳,「別擔心,她就是這麼個性子。」
艾琳長大了小嘴,茫然的看著這一片狼藉,身為從小教養得當,深閨溫婉的英國貴族女子,顯然無法理解西部草原牛仔少女的狂野。
西部女牛仔直到幾百年後都是彪悍的代名詞,更別說現在了。
「哈哈!」勞倫斯笑得像台摩托車發動機,「你連個信都沒傳過來,安娜擔心得好幾天連馬都沒心情騎,後來聽到你離開的消息,還以為你拋棄了她,偷偷縮在床上哭了好久,這次我也沒法幫你了。」
說罷,他掏出個玉米芯煙杆抽著,對林墨等人揮了揮手,「先進來吧!」
「後面再跟她解釋。」林墨很清楚安娜的性子,柔軟起來像湖水,倔起來九頭野牛都拉不回,而自己現在顯然沒時間浪費在談情說愛上,只能先揮手命令眾人跟上。
家裡的黑皮傭人,不是第一次接待殷部落的人,引著甲字旗就去了後面栓馬,餵馬,然後所有人聚集到最大的客廳吃晚餐。
就現在的條件來說,勞倫斯家這一餐比部落的大鍋飯要豐盛多了,烤火雞,烤牛排,黑椒醬汁和酸奶,甚至還有一點番茄等蔬菜,當然,主食還是玉米糊糊。
「仁慈的主,求你賜福我們,和我們所享用的食物。我們也為禰所賞賜的一切...」
勞倫斯做完簡單的餐前禱告之後,晚餐便開始了。
「今天你在鎮上的事,我聽說了,迪亞森那行事確實太猖狂,需要打壓一下,可這件事我也無法幫你太多,你應該知道原因。」晚餐的過程中,勞倫斯說道。
林墨點頭表示理解,因為作為鎮長,如果明著幫印第安人打壓白人,會讓他瞬間失去在鎮民心中的領袖地位。
到時候就不是一兩句話能挽回那麼簡單了,而是幾十年積累的人望,頃刻間散盡。
「不過無論如何,你回來了就好,我會找個地方把你藏起來,等這陣風頭過了你們再結婚,今後你就在鎮上生活,至於族人們,還是西遷吧,今後這片土地沒有他們的生存餘地了...」
勞倫斯說話很直,雖然沒有惡意,但有一種大家長式的安排意味。
哪怕是他,也完全沒給林墨對抗奧古斯塔步兵團的選項,因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林墨知道老丈人是為自己好,不僅幫自己傳播傳聞造勢,而且之所以沒有鎮民們敢拿自己去換賞金,估計想必也是勞倫斯多年威望的緣故。
心中感到很暖,卻不認為自己可以留在鎮上苟且偷生。
因為一旦有什麼變故,聯邦軍隊到來,勞倫斯也不一定能護住自己。
而且就算僥倖躲過,以後自己在白人社會裡始終是異類,極難有什麼發展,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被割了頭皮,綁去當奴隸,永遠低人一等。
更別說過些年還會出台排除印第安人法案,到時候又是被抓起來打死的下場。
就連生下的子女,都要讀印第安人特殊學校,被那些教會嬤嬤折磨。
這條路,顯然不是林墨想要的生活。
作為一個印第安人,自己想要堂堂正正活在這片土地上,唯有鬥爭這一條路!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