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拿野豬皮的劇本
當林墨再度回到河谷的時候,白牛部落昔日的痕跡已基本被抹去,血跡鏟掉,房屋修整完畢,殷族人的勤勞,讓這片河谷看不出白天還是屍橫遍野的慘狀。
河谷中心處的圖騰柱,也被雕刻成了一頭黑鷹駐足欲展翅翱翔的神像,因為沒有受到白牛神庇護的緣故,原白牛部落的人也都放棄了信仰白牛神,全部改信鷹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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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白牛部落的人口太少,這次部落融合竟沒有產生太大摩擦,甚至當晚就有白牛部落喪失丈夫的婦人,鑽進殷族小伙的木屋,失去丈夫的殷族婦人,拉著白牛部落男人進了草堆。
印第安人在這方面是開放的,狂野的,從不視為一種羞恥,更加快了部落融合。
而且所有女性生下的孩子,都由部落共同撫養,還殘留很濃郁的母系社會色彩。
林墨也借這個機會,重新劃分了部落結構,以一個家庭為一戶,十戶為一隊,三隊為一旗。
他扯下十塊布匹,用草汁染成不同顏色,做成旗子,在上面分別寫下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漢字,也就是來自殷商文明的十天干計數法。
做完這一系列眾人看不懂的舉動後,他舉著旗幟,站在河谷中央高喊。
「從今以後,鷹神命令你們團結在各自的旗幟之下,旗幟,即是鷹神賜予你們的榮耀!」
不是林墨嚮往滿洲八旗制度,而是如今印第安人實在是慘了點,還處在最原始的部落文明階段,搞什麼制度都無法提高他們的生產力。
唯有滿洲的八旗軍事制度,有一種讓部落文明快速進化的能力。
八旗子弟雖然後來名聲不好聽,但人家野豬皮當年也確實是靠十三副兵甲起家,團結了跟印第安人一樣鬆散落後的女真野人,多次擊敗裝備和後勤占優勢的明軍,最後入關坐了龍庭,林墨覺得對自己很有借鑑意義。
把這十面旗幟分別交給十個頭人之後,他的眸子透過夜空,有意無意望向了東方。
現在紐約州的聯邦政府大樓里,有個名為喬治·華盛頓的老人。
但對方必定想不到,現在的俄亥俄州有個年輕印第安人,默默拿起了野豬皮的滿清入關劇本。
對大明來說,入關是指進入山海關,抵達富饒的華東華北平原地區,而放在1790年的北美,入關就是指從五大湖地區南下,進入富饒、先進、開化的北美十三州。
我蠻夷也,但自尊王,不甘卑弱!
這就是林墨心中一點小小的野望,他所理解的華夏文明,哪怕是蠻夷,也總能整點外面沒見過的新活,東北亞地區號稱全世界的刷怪籠,自己抄八旗的秘籍,來給白人來點小小的震撼。
在劃定十旗的過程中,林墨順便就把跟隨來的幾個小部落給吞併了,他們沒有任何怨言,自願成了一旗。
林墨還宣布,部落一切財產為公有,一切房屋為公有,所有人按需分配。
同樣沒有人多說半句,憑藉鷹神的威望,已經足以打破一切部落習俗。
最後,林墨編出的一個旗,大概八十多人,要出青壯年戰士二十人參加軍事訓練,也就是說目前能在不傷害部落根基的情況下,最多調動兩百個脫產的戰士。
這點也是因為北美物產豐厚才能養得起,玉米、土豆的產量高,僅需一個人種地就能養活全家人。
也是在北美種田最爽的地方,自己不用擔心蛋白質來源,因為有野牛,不用擔心碳水化合物來源,因為有玉米土豆紅薯。
眾所周知,農業就是工業發展的根基,北美簡直就是一片工業化的天選之地。
美利堅之所以能在短短一百多年裡崛起,跟白種人的優越性沒有半毛錢關係,純粹是工業革命碰上了農業天選之地,兩者產生了奇妙的化學反應。
放在同時期的華夏,想都別想,十戶想養活一個衛所兵都費勁,更別提三個脫產職業軍人了。
不知不覺,又想遠了,林墨嘴角扯出苦笑,文科生的老毛病又犯了。
他將思緒拉回眼前,篝火冉冉升起,印第安人展現出了樂觀豁達的一面,下午埋葬死者,晚上就能在篝火前載歌載舞,就著窖藏的玉米酒,族人們唱著跳著,開始自行推舉十旗的旗主。
當然,旗主林墨還是要自己內定的,都任命了殷族裡自己的叔伯兄弟。
作為一個好戰部落,殷族從小對武士的培養極其嚴苛,更能信得過。
很快,部落中央熊熊燃燒的篝火前,吊起了一個大鐵鍋,裡面咕嘟咕嘟煮著玉米土豆濃湯。
所有族人排隊,長弓親自負責打飯,所有人包括林墨自己都一視同仁。
在軍事統帥的威望下,所有族人都很老實的排隊,沒有插隊和爭吵的情況。
現如今,林墨也只能施行這種大鍋飯,白牛部落的存糧還夠吃半個月,半個月後收割了玉米才會有新的存糧,當然,前提是自己守得住半個月。
但是,眼前一個端著木碗來打飯的嬌小身影,無論如何都沒法讓林墨忽視。
哪怕她的白裙已經灰撲撲,小臉也失去光澤,嘗試低下頭掩蓋自己的發色,但那種舉手投足間的矜持感卻騙不了人的。
畢竟是邱吉爾家族,英國伯爵家族的旁系小姐,後世邱吉爾首相的祖先,也是目前林墨手中最有價值的資產——艾琳·邱吉爾小姐。
艾琳往那一站,白皙細嫩的皮膚便已經跟所有族人格格不入,而那她淺金色的秀髮則在篝火下呈現金紅色的光澤,閃耀奪目的同時令人難以忽視。
感受到林墨眼神襲來的那一刻,她不宜察覺地身軀顫抖了一下。
今天她可是親眼看著其他白人戰俘的下場,被關在馬棚里當畜牲養著...
相比之下,林墨對自己絕對算得上優待了,不僅有馬騎,還有草屋住。
原本她是不用親自來打飯的,但心中對林墨這個年輕酋長愈加濃郁的好奇,讓她鬼使神差的想靠近林墨。
話說回來,林墨的樣貌無論放在白人還是印第安人中都算極其英俊的,身高一米九以上,身材勻稱,皮膚是健康的古銅色,而且印第安人沒有穿衣服的習慣,經常暴露著常年狩獵和訓練出的結實身子,沒有白人的體味,只有濃烈的雄性荷爾蒙氣息。
關鍵是...他跟自己見過的那些白人青年,差別太大了。
短短几次接觸,艾琳就親眼見證了林墨有何等的威望。
他看起來跟自己差不多大,是怎麼做到讓這麼多印第安人臣服的?
他的戰鬥技能真的如此高超,一個人戰勝了幾十個拿槍的白人?
尤其是說話時那種氣定神閒,她從未在任何同齡青年身上看見過。
林墨的一舉一動,都滿足了艾琳心中對奇遇的幻想。
十八世紀的歐洲貴族女孩,也大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養在深閨人未識,哪個心裡沒裝著個騎士小說里的異域英雄,十八世紀小說作家的主要受眾就是她們。
「你可以不用親自來打飯,告訴看守你的人就行了。」
林墨上前皺眉說道,有點搞不懂這白皮女人的心思。
但他不敢小覷貴族的心眼,哪怕是十八世紀的貴族!
艾琳臉旁頓時有些發紅,總不能說,只有在你身邊我才有點安全感?
一天時間也讓她明白過來,在這個部落里,自己跟所有人都語言都不通,任何人都可能一言不合對自己動刀子,或者施暴,相比之下,林墨才是唯一能庇護自己的人。
無論如何,現在為了自己性命,都得盡力交好林墨。
她深吸一口氣,索性壯著膽子,明媚的看向林墨。
「酋長閣下,您不願意哪怕跟我閒聊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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