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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命玄鳥,降而生商

  俄亥俄州落葉季的漫天枯黃,恨不得將大地鋪滿,一下起小雨來噼里啪啦作響。

  林墨,或者說黑鷹,睜開眼時。

  透過草的縫隙看見些許藍天,意識到自己在一座原生態的茅草房子裡。

  當他嘗試起身,眼前獸皮短裙,黑髮及腰的少女,抬起一雙烏黑明亮的大眼睛盯著他。

  「您終於醒了!」

  而林墨醒來的第一件事,卻是用了半天時間來消化記憶,思索著自己如今的處境。

  現在是1790年,乾隆五十五年,那個巨人暫且不說他,睡的正酣呢。

  英國人正在滿世界殖民,去年法國大革命剛開始,三年後路易十六就要人頭落地,而那位來自科西嘉島的世界偉人今年才二十一歲,尚未開始嶄露頭角,歐洲各國都在緊鑼密鼓的採購英國的珍妮機,掙著搶著踏入第一次工業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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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90,一個變革的時代,一個諸多文明碰撞的時代!

  而自己卻不穿清,不穿美,甚至沒穿到法國科西嘉島上那位偉人身邊。

  穿成了一個北美大草原上的印第安部落酋長,正處在剛建國不久的美國人屠刀下!

  腦海中,莫名響起了美國首任總統華盛頓的那句名言。

  「應該把印第安人從臀部往下剝皮,才可以製作出長筒靴!」

  他無奈嘆息一聲,很確定的一點,就是自己並不想變成美國人腳下的一雙長筒靴。

  正當打算起身出去看看時,擋風獸皮外卻突然傳來一陣嘈雜爭吵聲。

  「現在怎麼辦?白人的追兵就快來了,所有部落都被打散了,再不能找到一片棲息之地,族人都會餓死的!」

  「遷徙吧,沒別的法子了,白人的目的就是搶走我們的土地,把我們往西邊趕!」

  我,昏了一天嗎?林墨思索著,為了自己的小命,開始復盤當下的情況。

  自己所在的這個殷部落,和俄亥俄州北部的所有印第安部落,都被奧古斯塔民兵團打散了。

  他知道美國民兵團初期的目的,就是把印第安人驅逐到中部荒漠,自然消亡。

  所以哪怕打游擊,印第安人也必須守住最後可耕種的北美東北部,否則就是萬劫不復。

  思索半晌後,聽見草屋外的意見越來越統一,林墨覺得自己必須要站出來說話了,果斷的走下茅草床,站在草屋門口高喊了一句。

  「鷹神,知道未來的道路!」

  聲音很輕,卻有種異樣的平靜,頓時引起了草屋外的人注意。


  鷹神,就是殷部落所信仰的部落神,作為部落酋長,林墨當然可用神的名義發言。

  「黑鷹醒了!」

  「我們的神甦醒了!」

  一時間,草屋外倖存下來的殷族人卻歡呼雀躍了起來,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口中喊的鷹神指的正是林墨。

  因為按照部落習俗,凡是被神復活的,都是神明附體,那死而復生的神跡,讓族人們默認了林墨就是降臨的鷹神。

  其他小部落被打散來的人,也鎮定安靜了下來,畢竟他們也看到了林墨的『復活』。

  「行了行了,不要驚擾,大家快聽聽鷹神說什麼!」

  疤臉武士迅速安撫了眾人,快步撩開獸皮帷幕,迎接林墨的出現。

  林墨不禁感慨這穿越還是有新手大禮包的,一個死而復生,直接讓自己從酋長更進一步,變成了部落神的化身,再加上一手拈花飛葉皆可殺人的飛鏢絕技。

  他走出來,首先看向那疤臉武士,從前身記憶里得知他的名字叫『長弓』,是殷部落的軍事將軍。

  印第安部落一般設置有部落酋長,軍事統帥這兩個最高職位,部落酋長世襲,而軍事統帥則是從普通族人中競爭上崗。

  能當上軍事統帥,說明此人在狩獵和部落衝突方面都是真本事。

  可林墨又數了數眼下殷部落剩下的族人,不禁嘆息一聲,肉眼數得清的成年男人,大概只有一百多個,算上未成年也才兩百餘人,弱小得就像一點星火,隨時會被吹滅。

  「鷹神,我們可以去鎮子上,鎮長的女兒跟您的父親有婚約。」長弓低聲對林墨諫言。

  」婚約?這麼老套的劇情?「

  林墨聽完詫異了下,思索原身記憶才發現,自己竟然真的跟白人鎮長的女兒有婚約。

  倒也不奇怪,畢竟印第安人已經跟白人殖民者當了兩百年鄰居,鎮子需要部落來保護,不受土匪流氓的掠奪,而部落也需要跟白人貿易,獲得各種生活物品,兩者產生了互相依存的關係。

  可林墨不是淳樸的印第安人,他很清楚這種關係,從民兵團到來就已經破裂了。

  眼下部落被聯邦民兵團偷襲元氣大傷,這時候去鎮子求庇護,呵呵,鎮長那老傢伙念在舊情份上不殺自己就算行善積德,至於跟他那長腿翹臀法國血統女兒的婚約,更是想都別想。

  此外,所有族人都覺得,此時趕緊逃向廣袤的荒漠,似乎是個好選擇。

  「不!」只有林墨語氣意外的堅定,以神的名義發言,「鷹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向奧古斯塔團復仇,奪回我們的土地!」


  哪怕死,老子也不想窩囊的被餓死在荒原戈壁上,炎黃子孫,死也得站直了死!

  這就是林墨跟所有印第安人想法不同的地方。

  部落所有族人們聽到這話,都有些不知所措,面面相覷,他們本能的畏懼白人,想反駁林墨,可一想到林墨昨天起死回生和用羽毛殺人的神跡,就閉上了嘴。

  只有年紀較大的長弓,陷入了沉思,認真思考林墨的話之後,選擇了支持,「那麼,鷹神,我們在他們的行軍路上進行伏擊?」

  別看殷部落現在已經被打殘,但其實剛建國的美國人也很菜。

  這次要不是殷部落被摸黑偷襲了領地,勝負還未可知。

  「不...」可林墨卻搖了搖頭,湊近長弓耳邊低聲道,「神現在的旨意是,吞併其他部落!」

  這是林墨用逆向思維想出的求生方案,畢竟每一個危機,都意味著新的機會。

  眼下草原上所有部落都被民兵團打散,到處都是臨散的小部落,殷族可以嘗試吞併他們。

  而自己只有儘可能吸納人口,壯大部族,才有機會在今後美國人愈加暴虐的屠殺中活下來。

  聽見這話,長弓眼神一亮,腦子頓時轉過彎來了,一旁其他族人的眼神也充滿了火熱。

  好!您說怎麼打白人,咱不懂。

  但您說部落衝突,這就是咱的專業了!

  殷部落雖然規模不大,但屬於印第安人中好戰派的血腥部落,每年收了玉米,第一件事就是打仗。

  好戰派部落往往是美國人首先要消滅的,才會受到奧古斯塔團蓄謀已久的突襲。

  長弓狠狠點頭,「好,鷹神,我遵從您的旨意!」

  部落首領和軍事統帥都支持的決定,族人們自然也沒什麼可反對的,紛紛點頭。

  「先從附近的部落開始,一刻也不能停,我們還需要打擊白人,獲得食物和彈藥!」

  林墨又下了命令,他現在並不擔心小規模部落衝突,因為有了飛鏢絕技,現在百步之內,沒有自己殺不掉的人。

  所有族人開始行動,還有幾個被打散之後又裹挾到一起的小部落,自然也沒別的選擇,只能跟殷部落一起行動。

  印第安人對神靈和巫師的崇拜是難以言喻的,而對展示了神跡的林墨,更是這種崇拜的巔峰,遠遠超越了一般部落首領。

  無論林墨走到那裡,都會有人前來跪拜。

  當他走到帳篷前,醒來時遇到的印第安少女,則靜靜等候著他。

  「你是...」林墨此時皺眉詢問起來,因為原主記憶里沒有她,好像是突然出現的。


  「鷹神,我是波塔部落首領的女兒,被您的族人所搭救,親眼見證了您的神跡,我叫藍尾鳥。」

  少女跪拜在地,虔誠萬分的對林墨說道。

  「波塔部落?」林墨從記憶中一思索,那不是芝加哥附近十萬人的大部落麼?也遭遇襲擊了?

  他心中感嘆,這就叫覆巢之下無完卵,在種族滅絕之戰中,沒有一個印第安人是安全的。

  然後對藍尾鳥一揮手:「你就在外面,不要進來了。」

  說罷,轉身焦急的進了草屋,因為有什麼東西正像烙鐵一樣,燙得自己大腿生疼。

  摸了半天,結果摸出一塊光潔的六邊形玉圭,帶著燙手的溫度,散發淡淡紅光。

  「天命玄鳥,降而生商?」

  林墨看著玉圭上那八個很像甲骨文的印記,喃喃著,聯想到之前出現在自己手臂上的青銅銘文。

  「這件西方一直不敢承認的文物,前世印第安部落跟殷商文明淵源的鐵證!」

  林墨知道自己所在的殷部落,印第安語叫殷福布部落,一個原本在歷史上留下過姓名的部落。

  後來經過國內專家考證,斷定這個殷福布部落,大概率就是殷商文明在北美的嫡系後裔。

  唯一遺留下來的文物,就是這塊六號玉圭,保存在墨西哥國立博物館。

  這塊玉圭上清晰的八個甲骨文證明了,北美大地本有華夏殷商基因的存在。

  可西方文明死活都不承認,勢比人強,華夏專家也只好裝作沒看見這八個甲骨文。

  說到底,是印第安人被美國人殺乾淨了,所以殷族就不該存在...

  那麼,現在自己成了這個殷福布部落的首領,又能做些什麼呢?

  博一把,抗擊白人,在北美復興華夏文明的爽文劇情?!

  就在林墨胡思亂想著,打算收起玉圭時,眼前卻忽然緩緩出現了昨天那道字體。

  【知識】【力量】

  林墨眸子驟然放大,死死盯著玉圭。

  「這...不是...」

  祖傳聖物爺爺,您每天顯聖一次啊?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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