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什麼時候寫第二部?
【內海。
艾倫·格蘭特蹲下來,鼻子離地面只有幾英寸。儘管戴著橄欖球員用的護膝,他還是覺得膝蓋很疼。氣溫超過了華氏100度,地上揚起的塵土使他的雙肺如同灼燒一般,汗珠不斷地從他的前額滴到地上。
……
他用牙科醫生的鑿子和畫家用的駝毛畫筆挖掘出一個L形的齶骨殘片。它只有一英寸長,厚度不超過他的小拇指,有一排細小尖利的牙齒,牙齒從中間部位起角度便很特別。當他挖掘的時候,一些骨頭的小碎片向四處崩開。】
是從考古挖掘的現場展開嗎?
很不錯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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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考古方面的描寫也相當到位,一看就經過了詳細考據。
埃德加·巴勒斯心裡想著,忽然覺得洛倫很是天才。
一個在南區當裝卸工謀生的青年,也不知道在哪裡學習到這麼多知識的。
【格蘭特停下來,把膠水塗在骨頭上,然後又繼續挖著。毫無疑問,這是一塊未成年的肉食性恐龍的齶骨。這頭恐龍在7900萬年前已經死去,當時出生大約兩個月左右。倘若運氣好的話,格蘭特也許能找到恐龍骸骨的其餘部分。要是這樣,這就是第一具完整的肉食性幼龍的骨架。
「嗨,艾倫!」
艾倫·格蘭特抬起頭來,熾烈的陽光使他不斷眨著眼睛。他摘下太陽眼鏡,用手臂擦去額上的汗水。】
故事從艾倫·格蘭特在蒙大拿州的一片荒原中挖掘恐龍化石展開。
跟那一章序幕一樣,洛倫在開頭就描繪出了一個極其有氛圍感的環境。
讓讀者自然而然就隨著角色的互動,代入進了故事中。
話說回來,按照原著的字數,這部《侏羅紀公園》就算刨除掉鋪墊,體量都要達到20萬個詞以上。
對於《全故事》這樣的中短篇紙漿雜誌來說,這個字數沒法接受。
最長也就是一部10萬詞左右的小說,讓你分幾期進行連載,再長就不行了。
沒辦法,畢竟《全故事》只是一本通俗雜誌。
在知名度和流通性上,都沒法跟《哈潑斯》《麥克盧爾》《大西洋月刊》這樣的頂級期刊相比。
如果貿然決定連載一篇新人作者寫的長篇,對於商業運營而言絕對不是一個好主意。
就連《人猿泰山》在連載的時候,也是受到版面限制,詞數最多也不會超過5萬。
好在《侏羅紀公園》原著中有很多不屬於這個時代的知識和科技,以及很多旁枝末節的對話,都可以直接略過。
洛倫就將所有故事都濃縮成了這部4.9萬個詞的小說。
在字數上面大打折扣,但在故事精彩程度上面卻沒有。
反而因為節奏快、信息量大。
讓整個故事變得更加緊張、刺激。
【機長正在全神貫注地駕駛,稍稍矯正了位置後,在降落場著陸。艾倫·格蘭鬆了口氣,解開安全帶。
有個人朝飛機跑來,他一頭紅髮,戴著一頂棒球帽。他把機門打開,興致勃勃地說:「你們好!我是艾德·雷傑。歡迎大家到努布拉島上來!路不平,請小心慢走。」
……
再往下走,現在格蘭特一行人可以看見島嶼向南延伸的全貌。正如雷傑所說,島上大部分地區都被熱帶樹林覆蓋著。
這時,格蘭特看見南面的棕櫚樹上方伸出一截樹幹,上面光禿禿的沒有葉子,只有一根又大又彎的樹幹。他看見那樹幹動了起來,扭轉著過來面對著新來的不速之客。
格蘭特意識到,他所看見的根本不是什麼樹幹。
他看見的是一個高達50英尺的龐然大物的漂亮而彎曲的脖子。
他看見的是一隻恐龍!】
埃德加·巴勒斯握著稿紙的手微微顫抖。
在經過漫長的序幕章節,以及一位古生物學家進行化石挖掘活動的鋪墊後……
所有具備指向性的線索,終於在這一刻恐龍真正出現時,完成了收束!
正如契訶夫提出的原則,如果故事裡出現了一把槍,那它就非發射不可。
現在!手槍發射了,巨大的爽感與震撼如同子彈打進他的心臟!
之後的情節,再沒有任何拖泥帶水。
借著一行人乘坐遊覽車參觀公園的情節,洛倫將那些恐龍的恐怖之處又進行了充分描寫。
同時,也對熱帶暴風雨即將席捲的情節進行了鋪墊,還埋下了程式設計師丹尼斯·納德利被競爭對手收買的伏筆。
當熱帶暴風雨席捲而來,園區斷電時,所有線索一併收束。
觀光車隊的眾人被困在暴雨中,恐怖的頂級掠食者霸王龍襲來!
隨後的情節,格蘭特眾人為了逃過獵殺,在危機四伏的野外叢林徒步求生。
夜裡他們躲避恐龍,在樹上過夜,親眼見到了恐龍的繁衍。
這些恐龍本來被設定為都是雌性,無法進行繁衍,但是青蛙基因帶來了特殊能力,讓恐龍可以自行轉換性別來繁衍,脫離了人類的控制。
另一邊,古植物學家艾麗·塞特勒博士,和受傷的數學家伊恩·馬爾科姆回到主控大樓,為了躲避迅猛龍獵殺,驚險逃竄。
最後在被逼入絕境時,霸王龍闖入大廳,與迅猛龍爆發廝殺。
一行人趁著這個機會逃離了這裡,而公園的建立者約翰·哈蒙德也意識到,這座公園一開始就是一場災難。
【格蘭特用力把飛機門關上,在關門時,格蘭特再一次向外張望。他看到那座小島聳立在深紫色的天空和碧藍的大海之間。被籠罩在一片濃霧之中。
格蘭特重新回到他的座位上。他在想那些站在海灘上的恐龍。他想知道,如果它們能遷移的話,它們會遷移到哪裡。可是他明白他將永遠無法知道它們的去處,因此感到很悲哀,同時也覺得如釋重負。】
呼……
真是一部酣暢淋漓的科幻驚悚故事啊!
巴勒斯驚嘆著長呼出氣,如飲美酒,脖子到耳根都泛起紅色。
「這部小說所承載的狂想,是我從未見過的!」
他頗有些激動。
雖然他自己筆下的《火星公主》,主角都已經到火星冒險了。
但洛倫這部小說在科技上的狂想,有著相當紮實的技術構思,結構也相當完整。
這是他遠遠做不到的。
而他為了避免這一點,在《火星公主》中讓主角穿越到火星的方式,都是神秘失蹤後直接來到火星。
洛倫的這部小說卻是科技鏈完整,真實到讓人懷疑這小子是從未來穿越來的!
不提故事的精彩程度,單論塑造出來的這一份真實感,都能讓讀者如痴如醉,沉浸其中。
巴勒斯回味著這個故事,灌了口威士忌冷靜,然後說道:「這部小說是開放式結局,什麼時候開始寫第二部?」
洛倫:「?」
……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