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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鮑德溫四世11

  鮑德溫比任何人都清楚。一個被公開認定患有麻風病的國王,迎娶一位平民女孩,是不被允許的。法律剝奪了患者的婚姻權,宗教將他打上「不潔」的烙印,而國王必須政治聯姻的慣例,像三重鐵閘,死死地壓在這樁婚事上。

  他曾為此失眠過很多個夜晚。

  目光無數次落在法律文書上、落在她熟睡的臉上、落在石牆上那一道永不癒合的裂縫上,反覆徒勞地尋找一條不存在於任何羊皮紙上的出路。

  沒有。

  結論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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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沒有放棄,因為他想到了那點微乎其微的,理論上的可能——神跡。

  只有神跡降臨,教會才會在巨大的政治壓力下,為這樁婚事尋找一個神跡的解釋。不是國王娶了平民,而是上帝將一個女人送到被詛咒的國王身邊,治癒了他。

  所以這場仗,他必須拿命去贏。

  為了耶路撒冷,為了聖墓,為了她。

  聖殿騎士團的旗子還插在最高的那座塔樓上,但旗角已經燒焦了。

  鮑德溫的軍隊從耶路撒冷出發,強行軍四天,在第五天傍晚抵達約旦河東岸。他騎在那匹白色戰馬上,銀色的面具蒙了一層灰,從眼縫裡望出去,約旦河谷盡收眼底。

  他看到了那座燃燒的堡壘。看到了薩拉丁的黑旗下密密麻麻的帳篷、攻城塔、投石機。看到了約旦河對岸,還有一支正在集結的穆斯林騎兵,數量是他援軍的三倍。

  此時正是約旦河夏季枯水期,河水是它一年中最淺的時候,馬匹能過不會受到影響。

  鮑德溫沒有下令紮營。沒有休整。他甚至沒有等騎兵列好陣型。他知道列陣的每一息,都是在給薩拉丁更多時間調兵,賭的就是薩拉丁沒想到他敢不列陣就沖。

  他拔出了劍。

  面具吼出一句:「上帝把勝利賜給懂得赴死的人!」

  最先反應過來的是他身邊的掌旗手。然後是離他最近的幾十個騎兵。他們什麼也沒說,只是把劍從鞘里拔出來。金屬刮擦的聲音連成一片,像一條鐵蛇從河岸上竄過去。

  再然後是整個隊列。

  「為了耶路撒冷!」

  成千上萬的嗓子裡喊出來的聲音,震得河面上盪起細密的波紋。

  雷納德騎在他的黑馬上,偏頭看了一眼鮑德溫。他沒見過這個樣子的國王。蒙吉薩那一仗不過是瞎貓碰上死耗子。但現在,這個騎在白馬上戴著面具,右手握劍,左手連韁繩都握不住的人,正在用他全部殘破的身體,撐起一面比任何旗幟都更沉的肉靶。


  「瘋子。」雷納德罵了一句,然後拔劍,跟在那個瘋子後面,衝進了約旦河。

  戰爭的一個基本事實是:騎兵衝鋒的衝擊力,在幾個禱告之內就決定了勝負。如果第一次衝鋒打不穿對方陣線,騎兵就會陷入步兵的重圍,然後被絞殺。

  薩拉丁打過無數仗,見過無數對手。在他的經驗里,任何一個正常的對手都會先列陣再衝鋒。這是軍事常識。所以當他看到對面那支軍隊沒有列陣就衝過來的時候,第一反應是他們在幹什麼?

  這一瞬間的猶豫,就是鮑德溫賭的東西。

  城堡里。

  濃濃用惡廚街買來的黑麵包在石牆上畫了一道槓,上面已經有13條槓了。今天是第十四天,鮑德溫離開的日子。城裡謠言四起,有說薩拉丁贏了,有說鮑德溫下落不明,又說國王戰死了,雷納德接管了軍隊,薩拉丁正在向耶路撒冷進軍,國王被俘虜了,薩拉丁要用他換雅各布渡口……

  沒一個謠言是說鮑德溫的好話,但濃濃知道,沒人帶她走,鮑德溫就是還活著。

  她不聰明,兔子的腦袋就那么小。她只知道鮑德溫和她約定了就會做到,死翹翹也是第一個讓她知道。所以她把金幣一個個縫在一件衣服上面,每天穿著,隨時準備跑路。

  她現在不想死了。

  因為她在整理臥室的時候,發現一個花瓶底部印著大中三年,漢字,楷書。一個來自故鄉的花瓶。

  第十四天,無事發生。

  第十五天的耶路撒冷,風很大。濃濃趴在窗前往外看。風把她的頭髮從辮子裡扯出來幾縷,在臉旁飄來飄去。她抬手胡亂別到耳後,眼睛沒離開過遠處的地平線。

  不是因為她覺得今天會有什麼。是因為她每天都看。早上一遍,中午一遍,傍晚一遍。看完就去牆上劃一道槓。兔子不會放棄自己挖的洞。

  遠處的風沙里,她好像看到了一個黑點。

  很小,像小芝麻粒。她以為自己眼睛進沙子了,閉了閉眼,再睜開時,黑點在風沙里散開,像一把被撒出去的種子,零零落落地鋪在大道上。

  一整支軍隊,從風沙里走出來。

  濃濃沒有出去迎接,她只是看著軍隊進了城,聽到遠遠飄來的歡呼聲。她在窗戶邊上,從午時站到了傍晚,門外響起了腳步聲。

  門是被推開的,力道大到撞上牆的時候響了一聲。他盔甲還沒有卸,披風,銀色的胸甲上都是沙土,肩甲的系帶鬆了一根,垂在臂彎那裡,隨著他的步伐一甩一甩。靴子上全是幹了的泥,踩在石板地上發出沉悶的、硬碰硬的聲響。

  濃濃聽到門響的時候轉過身來,他已經快步走近,邊走邊摘掉了面具,隨手一扔,哐當一聲彈在地上,滾了半圈。


  鮑德溫幾乎是小跑到她面前,摟住了她的腰,力道大到她的腳後跟被帶著離了地面。

  她「嗯」了一聲,不疼,是氣被擠出來了。

  面具底下那張臉,金色的睫毛垂著,鼻樑挺拔,唇瓣乾裂,起了一層白皮。

  他的嘴唇壓在她唇上,磨了一下,像在確認這不是他在路上做過的無數次夢,然後才開始親,吻得很急,像渴了許久的沙漠旅人終於找到了水源。

  濃濃抬起手,指尖碰到他的顴骨,那裡的皮膚是光滑的,是好的。然後她的手指往上,插進他的頭髮里。金髮被汗浸濕了,硬硬的,扎著她的手心。鮑德溫喉嚨里發出一個很小的聲音,哼的一聲,是那種滿足的嘆息。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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