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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9章 管不了工資,那就只能走心了

  「第一個維度,你到底是真的賣東西,還是純粹的拉人頭。」

  「直銷是單層次的....產品直面大眾,真實、且有價值的、性價比控制在合理範圍內的。」

  「消費者買回去後,也是真正在使用的。」

  「銷售者的利潤,來源於產品的銷售。」

  「而傳銷的核心....是拉人頭,從上到下有明確的層級關係。」

  「產品,不過只是一個幌子、噱頭。」

  「要麼純虛構,要麼把廉價的偽劣品包裝一下,標一個極高的價格,實際上卻根本不能用的。」

  「最經典,最多例子的.....莫過於『保健品』這一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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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嘛,玩的套路就更多了。」

  「什麼:元宇宙、虛擬幣、AI算力租賃、拼團購物、搶購轉售、會員制分銷......等等。」

  「這些,都是特意針對年輕人、『寶媽』、或者全職太太一類的。」

  「當然,傳統類別的,永遠都不會丟棄。」

  「酒、新能源、養老、民宿、理財.....等等。」

  「專門用來針對中年人、退休大爺、大媽。」

  「這類人,在咱們國家的社會群體中,屬於『有錢又有閒』級別的。」

  「簡稱:大水魚!!」

  說到這裡,兩人不約而同的笑出了聲。

  根據官方近10年的平均數據統計......退休的大爺大媽,上當受騙的比例最高。

  這個話題,上個星期大家剛『八卦』過。

  可謂是記憶猶新啊!

  金勝端著咖啡杯起身。

  除了給自己續一杯之外,也給張琴來了一杯。

  等回到椅子上坐下後,金勝才繼續說了起來。

  「第二個維度,計酬的依據。」

  「直銷,是按照產品的銷售業績來進行計酬的。」

  「賣了多少業績,就拿多少提成。」

  「就算有『拉新』的介紹費,也只占全部收入的一小部分。」

  「很多APP的推廣上都會有『邀請新用戶提現、發放優惠券』....等等之類的手段。」

  「這些都是合法的。」

  「而傳銷則不同,它主要看你發展的下線人數具體有多少。」


  「拉了多少人進來、就按照人頭拿走多少錢。」

  「哪怕真有產品給你賣,獲取的利潤也只占很小一部分。」

  「第三個維度,入門費。」

  「直銷是不用交納任何費用的。」

  「而傳銷,通常都需要交一筆高昂的入門費。」

  「要麼直接交錢買會員,要麼讓你變相購買一堆用不完的產品。」

  「第四個維度,售賣出去的產品能不能正常的換貨和退貨?」

  「直銷是可以的。」

  「只要客戶買了之後不滿意,在規定時間內的正常『退、換』,不受任何限制。」

  「但傳銷不行......」

  「無論是入門費、還是產品,全都不能退。」

  「問,就是公司沒有這個機制。」

  「所以.....」金勝右手攤開示意了一下。

  「結合以上內容,我們可以將『罪名的定性』,用四個問句來概括。」

  「是否擁有真實、有效的產品?」

  「是不是以銷售業績來進行酬勞的計算?」

  「有沒有強制要求的入門費?」

  「能否正常退貨?」

  張琴嘴巴微微張開,有些『恍然』的點了點頭。

  對於怎麼處理案子,此刻她算是有了一個清晰的認知。

  腦海里,甚至不自覺的開始代入案子的情況了。

  金勝再次舉起三根手指。

  「第三點,模式之辯。」

  「前兩年鬧很大的『明星百億傳銷案』,你也應該聽說過吧!」

  張琴立即點了點頭。

  當初輿論鬧的很大,熱搜上掛了好幾次。

  普通人只是看熱鬧,而律師們....則是全都盯上了高昂的律師費。

  最後,那對明星夫妻大手一揮,給19個涉案主體都單獨配備了2名辯護律師,總共超過30多名律師參與了案子。

  全是各個領域的知名律師。

  合計費用支出,超過了7千多萬。

  「知道為什麼,最後那對『夫婦』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因為人家聰明,做事之前就找了專業人士來設計整個環節,牢牢卡住了『組織層級達三級以上』這個刑事邊界。」

  「有實際產品,並且產品還具備『清潔、保濕』的基礎合規功效,又找藥監局備案了『妝字號』。」


  「另外,雖然給公司設定的獎金制度,會員等級,分為‌了A1、A2、B1、B2、B3、C1、C2、C3,八個級別‌。」

  「上線,可間接獲取下線多層業績返利,形成金字塔結構。」

  「但法律上規定的『層級』,指‌的是上下線發展關係的鏈條長度。」

  「比如:A推B、B推C、C推D,即為4層。」

  「而他們,去除掉了『D』這一環,再利用『真實商品銷售業績』來計酬、返利。」

  「這種模式,叫團隊計酬型。」

  「算是傳銷類案件中一個非常重要,但很多人都不一定能搞懂的『出罪』路徑。」

  「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團隊計酬型的傳銷,不能作為『犯罪』處理。」

  「就算涉及到了違法,那也只屬於行政違法,不構成刑事犯罪‌。」

  張琴也是律師,自然懂兩種違法之間的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最多讓人做不了生意,外加罰款。

  可治安局一出手,那就得進去修身養性了。

  短則三五載、長則十幾、二十年,乃至一輩子。

  這裡用瓊阿姨的一句經典台詞來形容就非常合適了。

  你失去的不過是一條腿,而紫菱失去的....可是愛情啊!

  「哎.....」

  金勝嘆了口氣道:「所以我說這對『夫妻』高明啊!」

  「你看看現在.......」

  「最終只丟了一點點以前『賺到』的零頭出來,全身而退。」

  「今後照樣住別墅、開豪車,吃香喝辣的,幾輩子不愁。」

  「這就是研究透刑法的好處了。」

  「羅老師說過......真要論做人渣,咱們這些人具有天然的優勢。」

  張琴笑著搖了搖頭。

  金勝或許有這個自信,但她還差得遠吶!

  不是所有律師都能叫『法外狂徒』的。

  否則天下豈不是大亂了。

  鑽法律空子,畢竟只是一時的.......

  最好的例子,就是湘省那邊一個專業干『催收』的公司,創始人貌似就是『律師』出身。

  因為執業過程中,處理了大量涉及『債務』的案子,接觸、認識了不少銀行高管。

  乾脆心一橫,直接把律所轉型成了專業催收公司。


  經過幾年發展,一躍干到了國內最大。

  業務橫跨多個省份,員工超過1萬人。

  甚至還多次發起『上市』的衝擊。

  可惜,後來隨著相關法律漏洞的完善,芭比Q了!!

  「第四點,層級和人數之辯。」

  「傳銷案件有一個硬性的入罪門檻,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的人數,需要在30人以上,並且層級在3級以上。」

  「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一旦人數不夠或者層級不夠,都不構成犯罪。」

  「層級我剛才已經說過了,咱們主要說說人數。」

  「30人的數量,辯護空間很大。」

  「傳銷類案件中,有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叫做『假點』。」

  「也就是傳銷人員為了沖業績、拿獎金,自己掏錢,用親朋好友的身份註冊了『下線』的帳號。」

  「但這些人,或許從來就不知道,也沒有參與過任何的傳銷活動。」

  「系統裡面顯示30個下線,實際上可能只有15個。」

  「剩下的一半,就被稱之為.....假點。」

  「蜀黍辦案,很多時候只會用後台數據來認定...當事人具體發展的下線人數有多少。」

  「這裡,就需要我們律師找當事人問清楚,想辦法來『去掉』人數。」

  「最簡單的辦法,莫過於查看數據。」

  「看看對應的帳號里,有沒有真實繳納過費用、購買產品、發展下線、獲得返利.....」

  「一旦沒有,就能馬上劃掉。」

  「只要把人數弄成29個,那就不構成犯罪。」

  張琴不知道想到了什麼,當即便是雙眼一亮,嘴角更是微微上翹了兩個弧度。

  這麼明顯的樣子,自然逃不過金勝的眼睛。

  不過對她有幫助就好......不枉費自己今天說了這麼多、這麼細。

  心腹嘛,待遇肯定不一樣。

  馬爸爸不是說過嘛......員工跳槽的兩個重要原因,要麼工資上虧待了,要麼心受委屈了。

  既然收入這塊管不了太多,那金勝就多在『心』這一點做做功夫。

  比如:平時沒事就請個『午飯』,下午茶之類的。

  相較自己的收入而言,這些都是小錢,完全不值一提。

  可對於底下的小夥伴來說......能省一點總歸都是好的。

  「好了,還有第五點,量刑之辯。」

  「如果案子最終被認定為傳銷性質,當事人達到了立案標準。」

  「那麼一定要抓住辯護的黃金期......」

  「很多傳銷類案件,從一開始就存在較大的爭議。」

  「一旦能在治安部門、或者檢察部門得到充分的辯護,走向都是完全不同的。」

  「有數據表明,100件傳銷類的案子,在到了檢察署階段後,因為證據不足、酌定不起訴、法定不起訴加起來的比例,差不多能占到30%左右。」

  「這個數字,可謂是相當高了。」

  「所以.....你得控制好時間,抓住機會。」

  張琴鄭重點了點頭。

  「金律放心,我知道該怎麼辦了。」

  金勝滿意的『嗯』了一聲道:「那行,後續如果有什麼問題,或者有拿不準的地方,可以隨時來找我。」

  張琴立即起身道:「好....那我就先出去忙了。」

  「去吧!」

  金勝隨意的擺了擺手,再次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

  說了這麼多,嘴唇有點干。

  左手則是拿過手機,點開看了看。

  剛才就響了好幾聲,但因為正說著話....就沒去管。

  微信上有幾個未讀消息。

  十分鐘前,10點08分的時候,曹朗發了信息過來。

  「金律師,彭家的抵押貸款已經批覆下來了,等這兩天去鎮上辦完手續,資金就能到帳了。」

  「另外,不知道朱越家人這邊......有沒有聯繫你?」

  金勝知道,曹朗這是有點急了啊!

  在他看來.....朱越如今身陷囹圄,親屬不可能一點都不急。

  之前還可以看做是大樹底下好乘涼,讓彭家人沖在前頭,他們則窩在後面撿便宜。

  可現在自己都已經把『諒解書』內容遞了過去,明確將朱越排除在外了。

  3天了,金勝這邊竟然一點消息都沒。

  眼下距離移送檢察署審查起訴的時間,可越來越近了。

  如果這會兒不把人給『取保』出來,後續緩刑的概率........

  除非,朱越家裡人打算什麼都不管,眼睜睜看著他坐牢。


  所以,他便利用彭家人的事,趁機來問上一問。

  金勝心裡跟個明鏡似的,哪裡會不懂。

  隨即在對話框裡輸入...「朱越家人並沒有聯繫過我」這幾個字,一鍵發送了出去。

  自己可是誠實可靠小郎君來著,自然不會說謊。

  明明是負責案子的蜀黍白濤聯繫的自己,關朱越家裡人什麼事。

  下一條信息,是趙毅在6分鐘前發過來的。

  陸北這個案子的上訴狀,他已經交上去了。

  眼下正在前往檢察署的路上,等拿到認罪認罰的同步錄音錄像後,馬上就回來。

  金勝隨手回了句:「乾的不錯,注意安全」。

  「叮......」

  剛準備放下,又有信息進來。

  這次是柳慧敏。

  她拍了一張房屋租賃合同過來。

  這是一大早出門前,兩人說好的。

  自家就有一個『金牌律師』在......像合同這種法律文件,可不得幫忙看一看,防止踩雷嘛!

  主打一個安全、放心!

  「收到,等我一會兒。」

  先回了一句後,金勝點開看了起來。

  這裡面的房屋租賃合同,屬于格式類條款.....就算有幾個小問題,那也是對房東有利的,可以不用管。

  不過『物業費』這一點並沒有說明。

  既然長租,那麼相應的費用自然全都由租客負責。

  金勝立即就給柳慧敏發了過去,讓她給加上。

  房東如果不黑一點,怎麼發家致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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