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動身破局

  「另一個偽人?時間回溯?」

  看到羔皮紙上呈現的內容越發荒誕離奇,羅根不由心生疑惑。

  如果這是真的,那豈不是說明,他在自身毫無察覺的情況下,被敵人卷進了一場時間循環?現在的他,正身處時間循環之中而不自知?

  意識到這一點,羅根頓時感覺毛骨悚然。

  根據日記,他在16日用手槍殺死了那個偽人兩次,但時間兩次都退回到了前一天,什麼都還沒發生的15日,也就是今天。

  是因為循環點設置在16日?還是那個偽人的死亡觸發了時間回溯?

  日記還在書寫,羅根繼續往下閱讀。

  【當然,這只是猜想,缺少直接證據,我還不能完全確定。】

  【今天難道就絕對安全麼?我已經完全沒有心思處理屍體了……先去公司運一桶氫氟酸備著吧,剩下的事情等之後再說,我沒有時間可以浪費了。】

  

  【對了,以防萬一,今天出門也得帶上手槍。】

  【坐上車後,我突然有了個新想法,要不乾脆就這樣出發,去別的城市,離倫敦越遠越好,那傢伙總不會這樣都能找到我吧?】

  【至少,也要撐到17日,看看是不是有什麼天數限制。】

  【2010年10月16日】

  【我在伯明罕加了一次油,途徑諾丁漢、利茲,最終抵達紐卡斯爾,這裡距離倫敦足足有450公里,應該夠遠了。】

  【洛根的手機收到了一則魔法簡訊,是協會主事奧利佛·索恩發來的,他問我為什麼突然去了北約克郡……】

  【為什麼被種在體內的『尋位咒』可以繼承?那與靈脈的連接為什麼沒有繼承?這到底是什麼原理?】

  【乘船離開英格蘭的想法應該是泡湯了,在偽人纏上我之前,索恩會在巫師協會將我當叛徒通緝,這也蠻可怕的。】

  【2010年10月17日】

  【真他媽奇了怪了!我怎麼會在紐卡斯爾的街頭看見亞瑟·芬恩!?】

  【鞋子磨穿,手上淌血,渾身破破爛爛,他該不會是硬生生用兩手兩腳跑來紐卡斯爾的吧?他怎麼知道我在這?他……他看向我了!他能感覺到我在哪!他就是沖我來的!】

  【他四腳著地,快得像頭獵豹,一路追我的尾氣追到城郊,我突然剎車、換擋、再倒車,殺了他一個措手不及。】

  【偽人的身體強度真不是蓋的,寶馬E91的後備箱都被他撞爛了。車輪碾碎了這個偽人的軀幹和內臟,他還能動,但也離死不遠了。】


  【完全無法與他進行交流,和野獸沒什麼區別,偽人難道都是這樣的?也許是因為繼承了亞瑟·芬恩的記憶,也變得腦袋瓜不正常了?他真是時間循環的源頭?他這種精神狀態能玩轉這種複雜的能力?】

  【他死了,如果循環仍沒能打破,下次或許得考慮找個方法將他關起來,不准他死。】

  【敬告未來的我,第一優先級永遠是保命,該開槍就開槍,活下去總會有辦法。】

  【2010年10月15日】

  【蘇格蘭場的探員來了,亞瑟·芬恩失蹤了,協會主事奧利佛·索恩也因為這件事找到我……嗯,感覺還是處理屍體比較重要。】

  【我的日記……在寫明天的事情?日期怎麼在循環?】

  【另一個偽人?時間回溯?】

  【這些都是真的麼?】

  文字到這裡戛然而止。

  它停在了今天。

  它停在了現在。

  羅根並未慌亂,他再次掃過整張羔皮紙,隨後迅速冷靜下來,開始思索整理目前已有的信息。

  洛根·米切爾的事情並沒有辦砸,亞瑟·芬恩失蹤是因為一個偽人襲擊並殺死了他。

  那個偽人估計也是為了避免「融化」才必須取代一個人,只是很不巧,正好挑中了亞瑟·芬恩,還鬼鬼祟祟不在人前露面,被警方判定為失蹤,最後把羅根卷了進來。

  從日記內容看來,羅根至少經歷了三次完整的循環,但他卻完全沒有相關記憶。

  這意味著,每次時間回溯,他都會被重置記憶,只能依靠日記的能力來傳遞、保存信息,沒有日記他甚至都意識不到自己正身處循環之中。

  「但那個取代亞瑟·芬恩的偽人能記住洛根的名字,並能通過某種未知手段得知我的方位所在,即使逃到紐卡斯爾也無濟於事……」

  目前還無法判斷對方是否也保留了循環時的記憶,但他鎖定了羅根、對羅根充滿攻擊性是可以確定的事實。

  也就是說,即使什麼都不做,只是蹲在家裡,那個偽人也隨時可能會闖進宅邸,對羅根發起襲擊。

  第三次循環的時候,日期被羅根強行拖到了17日,說明循環並不是在固定時間點自動觸發的。

  是那個偽人的死亡麼?三次循環的結尾都是那個偽人被殺死,是因為這個麼?

  「死亡回歸?」羅根感覺自己有點摸到對手能力的輪廓了。

  要驗證這個其實不難,囚禁一頭不聽話的野獸不讓他死,巫師界有使不完的手段,而且不需要會施咒,藉助一些誰都能用的魔法物品就可以辦到。


  「去巫師界一趟吧,這樣索恩主事也會覺得我在好好幹活,假裝工作實則摸魚這塊。」

  羅根打定主意,旋即準備動身。

  他將寫滿字的羔皮紙丟進壁爐火焰里,回頭拉開書桌抽屜,將那把格洛克19取出來揣在外套內兜,又順手抄了兩張空白羔皮紙,然後才下樓去車庫。

  「巫師界」是個籠統的說法,它指代所有的巫師聚居地。

  洛根·米切爾常去的巫師界是「以太倫敦」,一個由靈脈能量構造而成的城市,倫敦的倒影,卻遠比真正的倫敦更加古老,那裡也是英格蘭絕大多數巫師活動聚會的地方。

  羅根想去的就是以太倫敦,他知道幾個不會魔法也可以通過的入口。

  當然,這些入口都不合法,這是給巫師協會當黑手套的好處,上頭的高層對此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關上車門,轉動鑰匙,羅根發動了洛根·米切爾留下的寶馬E91。

  漆成銀白的旅行車駛離公寓車庫,在南肯辛頓的街道上向倫敦市中心馳去。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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