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516.專屬道具
這個項目,正是電影《烈日灼心》。
他能夠沒進入項目就直接確定項目內容,完全得益於之前調查員們走歪了路。
他們竟然將視線聚集在了七年前西隴市的宿安水庫案上,所有調查員都在圍著那個案子和老警察轉。
誰都沒有注意到,項目開始就調離西隴,前往廈門任職的警察伊谷春。
其實也不能怪他們,因為宿安水庫案確實和主線劇情有著密切關聯,可以說它是一切的起因。
如果沒猜錯的話,應該是有調查員率先注意到了那個案子,在調查中得到了智腦的提示,就一門心思查這個案子,尤其是那半枚指紋,和那個傳說中失蹤的孩子。
之後的人,就全都被誤導了。
這個項目中,喬木嘗試了新的執行思路:自己當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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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水庫案目擊者的身份,勒索三人,迫使他們不停地替他籌錢,甚至不惜再次犯罪。
他一次次強調「這是最後一次」,又一次次食言,一點點將三人逼入絕境的同時,靜待無比敏銳的警察伊谷春將他們查個底掉。
三人最終因為自己所愛之人而幡然醒悟,不再心存僥倖——無論是被勒索一事,還是當年滅門案一事。
在三人前往警局自首後,他又說出了當年看到的水庫案真相。
有了他的口供,三人如實交代了當年發生的一切。警方很快就依照他的描述,抓到了真兇。
但三人依然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最終,辛小豐因猥褻罪、故意傷人罪、職務侵占罪,數罪併罰,因有自首情節,且積極退贓,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楊自道因故意傷人罪、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罪,數罪併罰,因有自首情節,且積極退贓,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陳比覺因故意傷人罪,因有自首情節,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喬木本人,因敲詐勒索罪,因有立功表現,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影片中,三人之所以求死,是為了用自己的死,給尾巴一個「簡單的未來」。
它的主題是贖罪。
辛小豐身為一個工資只有正式編五分之一的協警,工作極為拼命,永遠沖在最前面。
楊自道作為普通的的哥,見義勇為、拾金不昧。
智商163的陳比覺則裝了七年傻子,只為了陪在尾巴身邊照顧她。
三個人,這樣過了七年後,用死亡,完成了最終的贖罪。
喬木做的,則讓他們從「無私」,變得「自私」。
一步步將他們逼入絕境,甚至用尾巴的安危,來迫使他們面對自己「不能沒有尾巴、不捨得離開尾巴」的「私心」。
最後再用口供,堵死他們尋求死亡的路,給他們一個機會,可以「心安理得」地活下去,去面對尾巴。
從文藝創作的角度而言,這不是一個很好的改動,因為「主旨模糊」,屬於典型的「爛改」。
但喬木需要的,只是改變,而不是改好。
……
距離他發帖已經過去二十分鐘了,但內部論壇上依然靜悄悄的,那個帖子也只有兩百多個回復。
大家都有些懵。
真正打心眼裡相信喬木能直接終結一個項目的人非常少。
絕大多數人都覺得他大概率就是拿到三個較高的評價,證明自己的實力。
然後公司再出面,宣布不同意他辭職——調查員,尤其是有強化在身的調查員,辭職可不是自己能說了算的——強制結束這場「鬧劇」。
他們沒料到,這傢伙竟然真的終結了一個項目。
此時此刻,人們都在核實,喬木是否遵照承諾,執行未完成劇情探索的項目。
畢竟他要是挑了個就差最後一哆嗦的,那就純粹是拿人當傻子玩了。
但他們馬上就發現了一個麻煩:被終結的項目,已經自動從項目列表中消失了。他們根本無法確定這個項目之前的情報開<i class="icon icon-uniE0F1"></i><i class="icon icon-uniE004"></i>況。
但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無聊到極點的神人。
就在所有人一籌莫展之際,一個人,直接貼出了《水庫慘案》項目信息與進階情報列表的完整截圖。
按此人的說法,他周日的時候突發奇想,乾脆將所有內部項目的信息都截圖存在個人終端里了,現在正好能用上。
而且人家說了,下周日會再全部截一次圖。
真的是世界大了,什麼無聊的人都有。
但托無聊的福,人們也得以確認,這個項目的情報,的的確確是一片空白。
劇情人物就是一個老警察,唯一的劇情線索已經在項目名稱里了。
這就意味著,那個喬木,是真的憑一己之力,在一次項目內,硬是找出了所有主要劇情人物、搞清楚所有主要劇情線,然後再大改劇情、終結項目。
但這怎麼可能?!
內部論壇的軒然大波,就此掀起:
哪怕你天賦異稟,但你改造劇情之前,總得先用一次進度,把劇情過一遍吧?
你過一遍完整劇情之前,總得先用一次進度,找到劇情的開端和劇情人物吧?
這壓根兒就不是一次能搞定的事情!太違反常理了!
哪怕你真的後台過硬,有一大堆人提前進去替你探索,可他們探索出來的內容,智腦會直接記錄的啊,根本不可能偷偷篡改成你的功勞。
除非你真的是智小腦!
大討論,就此展開。
上一篇帖子,幾乎沒人在意喬木是不是被冤枉的,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個可憐的家庭,和成千上萬仗義疏財的同事身上。
這一篇帖子,同樣的,根本沒人討論喬木是不是被冤枉了。
這個話題已經糾結夠久了,大家都有些厭煩了。
不是不在乎了,而是厭倦了。公眾輿論傳播,就是這麼奇妙。
無論是對執行項目有著切身體驗的調查員們,還是那些從未執行過項目,對項目有著強烈好奇的其他部門員工,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一件事上:
一個人,要如何做到一件理論上絕對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調查員討論得熱火朝天,拼命想找出真相,證明他們不是吃乾飯的。
其他同事則看得津津有味,畢竟調查員們平日裡可沒這麼喜歡討論項目,就算討論起來,也是雲山霧罩。
畢竟內行討論問題,只要自己人能聽懂就行,全都是很簡潔的說法,外行人根本無法理解。
現在如此大規模高強度的探討,極大地滿足了非調查員的好奇心。
一下午的討論,讓各個分部各個部門的領導叫苦不迭:幾乎所有員工,都捧著手機不工作了。很多亟需趕時間的工作,就這麼被擱置了。
當公司所有人都明目張胆地摸魚時,但凡有腦子的領導,都不敢硬懟,只能堵不如疏,由他們去。
或者乾脆加入他們。
這場大討論,兩個小時後,就給喬木本人的帖子乾沒影了,前幾頁根本找不著。
但最終,他們也沒能討論出一個足以服眾的結論來。
唯一的共識就是:想要知道真相,得有個人和喬木一起進去。
內部論壇很快就有一大群人聯名要求和喬木一起執行項目,揚言這是「見證」「公證」。
他自然不會搭理他們。
幾天後,拿到這一次的終結項目獎勵後,喬木直接去了總部。
因為他得到研發部和生產部通知,兩個月前申請的個人專屬道具,終於完成了。
生產部在大興,即使是公司員工,也不能隨意去。所以東西被送到總部研發部,通知他來這邊領取。
此時此刻,喬木就仔細打量著自己的首個專屬道具:
一沓裝訂好的A4紙,第一頁很乾淨,只有六個初號宋體大字【地獄勞務合同】。
喬木看到這六個字,有些疑惑地看向旁邊研發部和生產部的同事。
生產部的李工一臉「我的任務已經完成了」的表情,對此毫不關心。
研發部的崔工則一臉無辜地聳了聳肩:「你應該買過或者見過商城中的戰利品吧?你知道這玩意兒就這樣,千奇百怪。」
「有說明書嗎?」喬木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沓紙,生怕不小心弄壞了。
「放心吧,我們做過測試了,不會弄壞,也不會弄髒……」對方想了想,改口道,「會弄髒,但它有自清潔的能力。」
「測試?」喬木前後翻動著,隨口問道。
「當然,畢竟東西經我們的手,你不會認為我們看都不看就會給你吧?」對方笑道,「肯定要經過我們測試,搞清楚每個道具最基本的能力和潛在的威脅,進行登記,才能放心交給你們。」
「那你們不就能複製這東西了?」喬木好奇追問。因為他想到了那個只剩下小半個身子,以至於他都不敢再用的替身娃娃。
這種好東西,請再給他來一打,價格不是問題!
「不能,」崔工搖頭,「要是能的話,何必單列出來呢?非要說的話,你可以理解為,這玩意兒很特殊,一次只能做一個出來。哪怕後面緊跟著做第二個,做出來的,也會是別的東西了。」
「就好像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喬木恍然。
「沒錯,」對方笑道,「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世界上沒有兩顆完全相同的星球,這樣更形象,更能描繪那種巨大的差異。」
見喬木打開第一頁開始閱讀,他又主動介紹:「大部分道具,都是我們從零開始探索、測試的。剛生產出來時,我們對它也一無所知。
「你的這個道具還挺方便的,大部分內容都自己寫進去了。就有幾點需要沒寫進去的,需要跟你交代一下。」
喬木聞言,乾脆先收起來,認真聽對方說。
「第一點已經說過了,就是這玩意兒不怕破壞……」崔工猶豫一下,糾正道,「至少不怕常規手段的破壞,有沒有極限我們也不清楚。」
「第二點比較特殊,它能夠隨持有者的個人意願,變成各種形態。
「我們試出來了很多,例如其他合同、考試卷、簽到表、工資單、倡議書、各種書籍、照片、球類、鞋子、衣服、許願牌、桌椅等等,五花八門。」
喬木驚異地看向手中的合同,心中一動,果然,眨眼的工夫,他只感覺手中一沉,合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顆籃球。
他大感驚奇,甚至還拍了兩下,發現這就是一顆真籃球。
隨著心思,籃球消失了,重新變成合同。他又想了個東西,這次,合同沒有變化。
見他發愣,崔工好奇地問:「你想的是什麼?」
「羽毛球。」他如實說。
對方點頭:「我正要說呢,我們總結的規律來看,它能變的東西,都是能在上面簽名的。」
「怎麼感覺是要騙別人的簽名?」喬木聞言,忍不住吐槽。
「賓果!」對方卻打了個響指,「還真讓你猜中了,具體內容,你看裡面的細節就都明白了。」
寒暄了幾句,生產部的李工完成了交接就走了,崔工則去隔壁屋忙自己的去了,走時還叮囑喬木,有什麼事兒都可以去隔壁找他。
他獨自坐在空無一人的房間中,讀起了那份合同。
合同的內容,總結起來就是:喬木作為合同的甲方,任何簽署本合同的人,都將自動與他達成為期15天的勞務關係,成為合同乙方。
在此期間,他可以隨意使喚乙方做任何事,乙方擁有自主意識,可以討厭他、埋怨他,甚至辱罵他,但一定會不打折扣地完成他交付的工作,且不會耍任何小聰明,打任何擦邊球。
例如他控制了一個埃弗雷特的調查員,命令對方去盡最大努力破壞埃弗雷特。對方肯定恨他,但一定會在合同期限內照做,而且為了完成工作,不會向任何人透露這個秘密。
看到這個他就明白合同為什麼能變化了,就是為了騙人簽字。否則傻子才簽這種合同呢。
但合同也有很多限制,例如他不能對乙方做任何違反普適性法律與公序良俗的事情,如謀殺、虐待、騷擾、人格侮辱等。
其次,他不能要求乙方去做他認為對方很可能做不到的事情。
例如他不能要求上面那位調查員去毀掉埃弗雷特,因為他自己很清楚對方做不到——除非他能給出讓對方能做到的方法。
再次,當乙方受傷、生病時,有權要求休假。如果對方提出請病假,在對方傷病不再影響工作之前,他都不能使喚對方。
最後,他必須給對方發工資。雖然工資多少,如何支付,完全由他說了算,但不能不給。
各種限制有不少,但比起道具本身的效果,其實無足輕重。如果沒有這些限制,那這個道具就真的太逆天了。
還有,所有簽過該合同的乙方,都會被收錄入【地獄人才檔案管理中心】。乙方在合同期內對甲方的印象越好,甲方未來續簽或復簽的成功率越高。
如果乙方連續三次同意續簽,中間沒有空檔期,三次後,對方將自動成為地獄的員工,受該合同的約束,期限是永遠——但甲方可自願取消約束。
這裡所說的「地獄」,應該和合同標題的「地獄」一樣,都是虛稱。和路西法之翼背負的地獄沒有直接關聯。
畢竟翅膀的地獄不招收活人。
看完之後,思索著自己為什麼會得到這麼個專屬道具的他,想起了之前諮詢到的內容:
專屬道具是什麼樣,完全取決於調查員接受評估時的信息而定。
他當時……剛剛搞定GEASS和卍解,保命能力極強,沒什麼生存壓力。
但他也將東仙要弄進了地獄,忽悠對方和翅膀訂立了契約。
他若有所思:這是不是意味著,自己當時其實是有些擔心,害怕自己無法駕馭這些員工?
於是就有了和「控制地獄員工」有關的道具?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