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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6章 往事!(求月票)

  第957章 往事!(求月票)

  金夢夜總會所管轄的派出所,羈押室內。

  程君被推進問詢室里,她轉過身來,辯解道:「我就是一個賣啤酒的,我什麼都沒幹,你們幹什麼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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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賀寧眯眼打量她:「你理解錯了,我們沒抓你,只是找你來問你一點事情。」

  「警官姐姐————」

  賀寧皺眉:「誰是你姐姐?坐去椅子裡。」

  「好,好。」程君點點頭,去到桌子後面,規規矩矩地坐下來,雙手老實地放在膝蓋上。

  貓子一瞧,這女人根本不是正經賣啤酒的,賣啤酒用得著穿那麼短的裙子?

  大腿根的上半部分都差點露出來了,一看就是把裙子故意裁短的。

  這明顯是變相的違法賣銀,貓子很想打電話告訴老姚,叫他平時辦案,要提防這種新型的賣銀手段。

  程君斟酌道:「警官,你們找我來,到底是為了什麼事情?」

  賀寧瞪向她:「先仔細想一想你幹了一些什麼。」

  這就是隨口詐唬,程君也不害怕,她明白如果不是犯了重案,抓人要抓髒,警察拿她沒辦法。

  就算是有人告發她借著賣酒,進行違法賣銀,那又怎麼樣?證據呢?

  警察找不到證據的,她跟那些嫖客出去,連對方姓什麼都不知道,她不信警察會為了這屁大點事情為難她,也為難他們自己。

  不多時,門口響起了沉重的腳步聲。

  程君抬頭望去,看見先前在夜總會裡見到的那個人走了進來。

  「楊局。」賀寧打了一聲招呼。

  楊錦文點點頭,他先是看了一眼程君,再將手裡的公文包遞給身後的馮小菜,隨後邁進問詢室里。

  程君聽見了女警官的稱呼,她睜大眼,情不自禁地咽下一口唾沫。

  楊局」?她在心裡琢磨,竟然會是局長,這麼年輕的?局長不都是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或者是老頭子嗎?

  局長可是比派出所的所長還要大!

  在夜總會裡看見對方的派頭,她對楊錦文的身份有過懷疑,她以為對方是什麼富家公子,特別有錢那種,沒想到會是局長。

  楊錦文坐在桌子的對面,臉上笑了一下:「你就是程君?」

  「呃————」

  「別害怕,我們專門找你來,是向你打聽一些事情。」楊錦文掏出懷裡的證件,遞給她看:「我們是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的————」


  程君盯著他的證件,上面有警銜、職務等,她不認識這些,這不重要,但前面的前綴把她嚇著了,廣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副總隊長」。

  公安廳?她忍不住打了一個激靈。

  她混跡社會這麼多年,知道她所做的事情貴歸治安隊和派出所管,命案重案歸刑警大隊管,公安廳是管全省警察的。

  程君忍不住咽下一口唾沫,她覺得自己肯定要倒霉,但卻不知道攤上了什麼事情。

  難道是幾天前的晚上,她被一個肥胖的老男人找出去開房,對方干那事兒之前,含了一粒速心丸,還一邊吹噓自己是某某單位的。

  那男的弄了兩次,到最後都喘不過氣來,跟死豬一樣趴在床上。

  她拿錢走人的時候,這老男人沒有一點動靜,是不是他媽的心臟病犯了?死在酒店裡了?

  程君瞧見楊錦文還在注視著自己,她趕緊回過神來:「我————你們想問我什麼?」

  楊錦文抬起左手腕戴著的手錶看了一眼,隨後抬起臉來:「已經很晚了,你餓不餓?

  要不要吃點東西再聊?」

  程君確實沒吃晚飯,她想說不餓,但楊錦文向站在一旁的賀寧吩咐:「給她打點夜宵來。」

  賀寧點點頭,向程君問道:「你想吃什麼?」

  「隨便,隨便都行。」

  「那就炒河粉。」

  「麻煩您放點辣椒。」

  賀寧轉過身的時候,撇了撇嘴。

  楊錦文坐直身體:「吃夜宵之前,咱們先聊聊,你叫程君?」

  「是。」

  「哪裡人,多大年齡?」

  「北邊的,我今年24歲。」

  正在做筆錄的馮小菜,抬頭看了她一眼:「不對吧,你身份證上是1974年出生————」

  「呃————」

  馮小菜瞪了她一眼,拿起桌上的身份證,在手裡揚了揚:「難道你用的是假身份證?

  你不叫程君?」

  「不,不————」程君趕緊擺手:「我是叫這個名字,年齡以身份證為準。」

  「我告訴你,你放老實一些!」

  「是,我知道了。」程君忙不迭地點頭。

  楊錦文抬抬下巴:「謝東,你認不認識?」

  「認識。」

  「他是幹什麼的?」

  「他是————」程君語氣頓了一下,而後又嘆了一口氣:「他組織賣銀。」

  「你和他是什麼關係?」

  「我、我現在跟他沒關係,真的,我早就沒跟著他一起幹了————」程君本來想隱瞞,但謝東已經被抓了,她沒有必要在這件事情上撒謊。

  賣銀又不是什麼大罪。

  楊錦文見她還算老實,便向貓子點點頭,貓子拿出鄭念的照片,遞在她的眼前:「你看看這個女人,你認不認識?」

  「鄭、鄭念?」程君叫出了名字。

  楊錦文微微頷首,沒有吭聲,但瞧見這個女人的臉色和眼神一下子變了,變得有些害怕。

  程君眨了好幾次眼,忍不住問道:「她、她出事了?」

  楊錦文微微眯著眼:「你覺得她會出事?」

  「我、不是————」程君搖了一下頭,眼神驚疑不定:「她————鄭念有一個很小的女兒————小霖、小霖跟著她的————」

  「是。」

  程君的視線移到楊錦文的臉上:「警官,鄭念她到底怎麼了?」

  楊錦文不回答,反問道:「你上次見到鄭念和她女兒,是在什麼時候?」

  程君非常肯定地道:「6月1號,2002年的6月1號,我去找過她,就在她出去單幹的兩個月後。」

  「去哪裡找的她?」

  「紅光路、新塘公寓,她租的房子,住在7樓。」

  「你為什麼會去找她?」

  「那天是6月1號,兒童節,我想去看看小霖,我還買了玩具,但被鄭念給轟出來了,她不讓小霖看見我。」

  「她為什麼不讓你見小霖?」

  程君吐出一口氣,苦笑道:「她覺得我髒,可笑吧?她也是賣銀的,她竟然覺得我髒!她害怕小霖接觸我們,但她自己呢?」

  楊錦文瞳孔縮了一下:「你的意思是,她想要給她女兒創造好的條件?」

  「狗屁!」程君狠狠地罵道,罵完之後,她的眼神忽然黯淡下來,重重一點頭:「是,你說的沒錯,她是為小霖好。。」

  「那她為什麼會繼續幹這一行。」

  「不幹這一行,她拿什麼養活小霖?

  她什麼都要給那孩子最好的,吃的、穿的、比普通孩子用的還要貴。

  她害怕小霖受一點點傷,哪怕摔了一跤、或者是擦破一點皮,她都自責,有時候還扇自己巴掌,我覺得她對小霖的愛,太瘋狂了————」


  程君說到這裡,頓了頓後,繼續道:「————警官,你剛才是說的對,鄭念確實很愛她女兒,02年4月份,她存了一些錢,就想著去過正常的生活,所以洗手不於了。

  警官,現實很殘酷的,她沒暫住證,找不到工作,我聽說她為了弄來一張暫住證,還陪房東睡了一覺。

  就算找到工作,帶著小霖,她怎麼上班?

  再說,她這麼奢侈地去養小霖,錢從哪裡來?

  進廠打工根本不可能,所以,我那時候就跟她說,把孩子送去老家,讓家裡人帶,她自己可以多賺一些錢,以後金盆洗手,把小霖養大,不要像我們這樣。

  另一個辦法就是,她不要大手大腳,不要什麼都給小霖買最好、最貴的,同樣也能存一些錢,將來好好生活。

  可是,鄭念這個女人根本不聽,她寧願不給自己買新衣服、新鞋子,撿我的衣服穿、

  餓著肚子,也要給小霖最好的,您說,這女人是不是瘋了?」

  楊錦文問道:「鄭念家裡人是什麼情況?」

  程君搖頭:「她沒具體給我說過,我只記得,我剛認識她那會,她和我提過一嘴,她父母在莞市的一家鞋廠上班。

  ,,「她女兒的父親是誰,你知道嗎?」

  「她也沒說過,我只記得2001年的夏天,當時,我在后街的一家足浴店當店長,那天下午,我閒著沒事在店門口抽菸。

  鄭念背著三歲的小霖,從店門口過的時候,她問我能不能給她買一碗飯,她餓得走不動路了。

  我看她那樣子,連鞋子都沒有,全身髒兮兮的,蓬頭垢面,還留著一頭短髮,我看她背上背著的小霖,確實覺得可憐,就去小賣部給她買了一些吃的,把她叫進店裡來吃。

  鄭念一口沒吃,全部餵給孩子了,我又去買了一些,才餵飽她們母女倆,我問她是從哪裡來的,她不說,問她有沒有身份證,她有,名字就叫鄭念。

  我給孩子洗了臉,也讓她洗了洗臉,我才看清她長什麼樣子,她雖然皮膚曬黑了,但好年輕,才二十來歲。

  她問我能不能給她找一個工作,我們店裡剛好缺人,所以我就找老闆、好說歹說,讓她留下來,我還幫她租了房子。

  也是從那個時候,我認識了鄭念,還有三歲的小霖————」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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