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黑山金狼白翎都想走同一條南路陳牧先說別一
兵部公文拆開前,烏海方向先到四封公開路訊,第一封來自黑山,赫蘭以黑山席使名義詢問:若大梁南路未來試通,黑山商隊是否與天柱河七城商隊同一平碼規則,沒有要求優先。第二封來自金狼,阿骨真問得更直接:
「馬能不能賣到梁京?」
沒有政治措辭,第三封來自白原七城,他們關心車契和冬橋換載,第四封才是烏海守路院,朵蘭只問:
若大梁正式設護路兵,烏海南路八人節點是否繼續保持「公開報碼,不作使館」。
四封信放在一起,陳牧第一次真看到一條路會吸來多少不同利益,黑山想商路,金狼想賣馬,白原想讓自己的車能過。烏海怕梁國八人小節點慢慢變成政治駐點,還沒開,問題已經先到了,平瀾也有自己的條件。城議公開提出:若大梁試通七百車級以上商業隊,必須提前八日報碼平瀾預計過車量,不是批准權,只是讓平瀾能安排橋、倉、水,河門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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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梁國護路營」在河門城內武裝巡邏。
梁兵到城外,按現有外軍規則拆隊,白柱更實際:超重車先驗橋,誰的旗都一樣。
沒有一條「大家都歡迎大梁」。
每個地方都先管自己的麻煩,這反而讓陳牧覺得路可能真有希望。因為長期的合作從來不是所有人一起喊好,是每個人把不能接受的先說出來。白翎伊嵐隨後拿出北關第一份正式條件,不是國書,仍只是北關平碼署商路試函。白翎願讓本國自由遠商參與大梁南路小規模試通,條件三條,第一,白翎車牌不因進入天柱河後自動失效。第二,白翎商護在大梁邊界能提前知道武器封存規則。
第三,白翎若不承認某一批梁貨,不影響其他已驗貨,第三條看起來很怪,伊嵐解釋:
「不要一件假貨把整條路停了。」
這與陳牧在京西、河門一路看到的「局部爭議不能讓全場停」一致。
黑星魯迦也提條件,卻完全不同,他們最關心錢莊兌票能不能在大梁找到落點。若車走到梁京,帳卻還只能在平瀾兌,遠商仍要背大箱銀子。
「你問我沒用。」
陳牧道。
「那誰有用?」
「梁京錢莊、戶部、商行。」
「你認識?」
「不認識。」
魯迦扶額,路已經把陳牧推到很多問題前面,他卻越來越清楚自己的邊界。
這份新權力,不等於「所有事都能答」。
而是知道哪些事應該讓更高層的人進場,下午,北鎮又發來一道內部通知。兵部已經要求京西、河安、北鎮三地各出一份:八百車試通情況下,最大瓶頸與可承受武裝規模,也就是說,大梁中央開始動了。
不是因為陳牧一句「我想帶六百人」。
而是平瀾北橋那一戰證明:南路已經從遠方見聞變成國家安全問題。
這一天夜裡,陳牧終於拆開「北外護路營試編」公文。
第一行就是人數,額六百。
不是「最多六百」。
是試編定額,第二行:以現北路游騎一隊一百六十人為骨架,北鎮、白狼關、雪河、白石湖另抽二百四十,再從歸騎、歸卒中擇二百,總額六百。第三行:陳牧暫署北外護路校尉事,不是正式校尉階長期任命,試編六十日,考核後另定,二狗看到這裡拍桌。
「這還不叫升官?」
陳牧盯著「暫署」兩個字。
「六十日後可以沒。」
「那也是六十日校尉。」
「閉嘴。」
第四行更重要,陳牧有權在大梁北外試通任務中調護路營六百人。但出梁境以後,仍須按所在城市和路區規則行動,不得以梁軍身份接管外城治安,這是兵權,真錢、真兵、真傷亡責任,也是邊界,陳牧把公文看了三遍。剛在黑石堡站穩時,他曾為了一個首級差點把命丟掉,現在第一次有人把六百人的名字和命,正式寫到他下面,他沒有興奮太久。因為最後一頁寫:六日內提交編營名單,二狗咧嘴。
「開始挑人吧,陳校尉。」
陳牧一腳把他踹出去。
兵部公文里「暫署北外護路校尉事」九個字傳出去以後,最先來道賀的不是黑山,也不是白翎。
是河門繩行,那家被燒掉大半倉的東家送來兩捆新橋索,不是送陳牧個人,收件寫:
「北外護路營試用。」
陳牧沒收,讓軍需按市場價買一捆,另一捆退回,東家不理解。
「我們謝你們守路。」
陳牧道:
「守路是軍務。」
「你給兩捆繩,以後別人給二十匹馬怎麼辦?」
一支新營最容易出問題的時候,恰恰是所有人都覺得它有用,開始主動送東西,今天收繩,明天收馬。後天哪個商號出事,軍隊很難說自己一點人情沒有,因此陳牧直接給護路營加一條:外商贈物進公帳,能買的按價買,不能估價的大額禮物不收,七城的人聽完有人笑他傻,魯迦卻很贊成。
「商人最喜歡欠你一筆小人情。」
「以後要你還大。」
伊嵐則提醒另一面:白翎官員依法可以接受某些平碼禮,但要公開登記,不同制度不必一樣,大梁只需要把自己的邊界做清。黑山赫蘭那封商路詢問也比表面更重要。
她不是問「黑山商隊能不能來」。
她真正問的是:若大梁護路營未來在白柱—烏海七段護送黑山車隊,黑山是否需要向大梁付軍事護路費,陳牧無權定價,只能報碼兵部。但這已經意味著草原王帳開始把他視為一條實際軍事接口,阿骨真的千馬請求則讓北鎮馬官直接跳起來。千匹外馬一下進梁境,會牽涉檢疫、馬價、軍馬搶購、草料供應和疫病風險。
陳牧最初只想到「商路賺錢」。
馬官八頁回報直接告訴他:一次進千馬,可能把白狼關周邊草價抬一成以上,若有疫,整個北鎮軍馬都危險。於是金狼千馬被明確排除在第一階段,先六十匹樣馬,檢完,跑完,再談,阿骨真聽說後罵陳牧小氣,陳牧通過烏海節點回:
「你自己先送六十。」
「死了別哭。」
阿骨真第二日真報六十匹,這個人從來不是只會開玩笑,他也在算一條新路線值不值得押。國家、王帳、城市、商約對新路的第一反應全不一樣。
而陳牧手裡的「暫署校尉」開始被越來越多人拿來問真問題。
他終於有一點過去沒有的感覺:不是自己在追世界,是世界開始把決定推給他,這正是權力最重的一面。
「暫署北外護路校尉事」落到紙上以後,陳牧最先被問的不是怎麼稱呼。
是平瀾城議一句很尖的問題:
「六百人若在城外犯事,誰審?」
陳牧答:
「梁兵違軍法,大梁審。」
「傷平瀾百姓呢?」
「先按本城止害、留證,大梁接軍人。」
「我們能抓?」
「正在傷人,當然能攔。」
這幾句沒有寫成兩國大約,只是現場規則,可它很重要。
一支大梁正規營出現在外城附近以後,最大的風險之一就是士卒以為「地方管不了我」。
陳牧當天把這條寫進六百營軍令:外差不得以軍籍拒絕所在地合法止害;涉及判罰與長期拘押,再按雙方軍政接口處理。他得到更多兵的第一天,先把自己的兵能做什麼壓窄一層,這不是示弱。兵越多,越需要別人知道他們不是一支走到哪裡都能掀桌的私軍。軍符發下前,魏承岳還親自問陳牧一句:
「你要的是校尉,還是六百人?」
陳牧答得很快。
「人。」
「校尉不給?」
「那給一個能合法調他們的東西。」
魏承岳笑了一聲。
最後才有「暫署北外護路校尉事」。
這段對話沒有寫進正式公文,卻把陳牧這次變化與過去軍功榜徹底分開,他不是為了在衣服上多一塊牌。他第一次主動向上要的是解決更大問題所需的兵、錢與責任,牌只是讓這三樣東西有法可依。公文下達後,平瀾沒有為新校尉設宴。
城議只把原來「臨護總調」那一欄改成「梁國北外護路營聯絡」。
同一張表里,陳牧的名字旁邊多了軍職,也多了六十日失效日,這種處理反而讓他舒服。外城認的是接口,不是給他個人封地,六十日以後若大梁換人,表也能換。臨時校尉軍印比陳牧想像中小,只有半掌,二狗嫌不氣派,陳牧卻把它與平瀾那張七日臨護牌並排放了一會兒。前者能調六百大梁兵,後者曾讓外城三百商護臨時聽哨,兩塊東西都不大,分量在於背後誰承認、誰付錢、誰承擔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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