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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簽約談判

  天娛傳媒的「霸道條款」主要體現在擁有藝人決定權、違約責任過重、合同期限過長等方面,

  對此,林鋒好好研究了一番,有些東西屬於強制條件,無法改變;但有些東西是必須爭取的,來保證自己未來的核心利益。

  第一是版權,這條好談,不管是歌手版權,還是影視版權,都有專屬版權合同,一般通用經紀合同是不包含版權的;

  何況天娛對林鋒的定位肯定是偶像藝人,不是創作者,為以防萬一,最好能在合同中體現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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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是自主權,這條應該是最難的,天娛最霸道的地方就是掌控欲,而林鋒又沒法解釋「為什麼」,很容易引起矛盾,

  而龍丹倪又恰恰是最霸道經紀人,最不喜歡不聽話的藝人,看看她如何對待陳初生、肖贊,就明白了。

  第三是簽約年限,8年有點太長,更多是天娛發揚光大的,現在像華億這些主流影視公司基本都是5年,而且既然前世張漢能爭取到5年合同,那他也要爭取;

  最後才是經紀分成,多點少點都可以接受,雖然林鋒很缺錢,但為了追求長期利益,前期可以犧牲點「小錢」,後期才能賺「大錢」。

  至於那1000萬的違約金,林鋒連提都沒提,一方面違約金不是定多少就是多少,即便法院判決也是根據藝人收益、合同剩餘年限等多方面具體分析,

  另一方面林鋒對自己有信心,未來看不上這點錢,甚至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或許這更像是對天娛一種保護呢!

  因此林鋒看完天娛傳媒的經紀合同,稍微想了想,就開誠布公的說道:

  「龍總,感謝公司和您對我的認可,而我自己對自己職業發展也有點想法,一是希望公司洽談項目能尊重下我意見,給我一定的決定權;

  還有我自己喜歡寫寫畫畫,對於創作一些東西,比如劇本什麼的,我希望能保留版權;

  而且這8年經濟合同還是有點太長了,我覺得5年比較合適;

  至於經紀分成,我覺得最好能有個階梯式的經紀分成,

  比如,我為公司創造的價值低於100萬元的,公司給個三七經紀分成;100萬-200萬之間的,可以四六分成;200萬-300萬可以五五分成的,以此類推,

  總之,就是能設定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階梯式分成,相當於一個激勵機制。」

  好傢夥,我說了四條,你回了四條,什麼意思?

  雖然林鋒想法不錯,但龍丹倪很不滿意,她不喜歡有太多想法的藝人,連想都沒想就直接不客氣的拒絕了,


  「你這份合同跟同劇組女主角是一模一樣的,你不能搞特殊,而且她就比你小一屆,年齡非常小,合同期限同樣都是8年,

  甚至按戲份來說,她才是劇組唯一的女主角,而你們則有四個男演員,即便男女有所側重,但合同差距不能太大了。」

  林鋒還是再次爭取道:「龍總,雖然我還有兩年畢業,但我已經大三了,沒有學業影響,除了畢業考試,完全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

  而且我剛才說的那些條款,並不是搞特殊,其實更多還是一種激勵措施,也能督促我更快進步啊!」

  林鋒說的不錯,這的確是種激勵手段,龍丹倪態度緩和了不少。

  而旁邊的姚嘉又幫林鋒添了一把火,「龍總,我覺得可以,這是份雙贏的合作,而且林鋒值得這份經紀合同,我覺得他肯定能出來的。」

  姚嘉太看好了林鋒了,既然她決定選擇林鋒,那就毫不保留的,而她可不想因為合同,失去了林鋒這個未來之星。

  這時龍丹倪陷入了長時間思考之中,開始認真考慮林鋒的條件了,條件不是很離譜,她的顧慮更多是來自於林鋒的挑戰,天娛這麼多藝人,這還是第一個提出如此多附加激勵條件的藝人。

  有戲!

  見龍丹倪還是有點猶豫不決,林鋒最後使出了「商務談判卡」,全力以赴!

  剩下的就聽天由命了,真不行就算了,他又不是非得逮住《一起來看流星雨》不放。

  在20%比例疊加之下,龍丹倪終於改變主意了,「好吧,就按你的意思來吧,不過一些細節還得溝通下。」

  既然大方向達成一致了,剩下的就好協商了,雙方很快就明確下來具體的經濟合同:

  版權可以保留,這方面天娛沒設障礙;

  自主權只給了林鋒一次「一票否決權」,如果林鋒成功,可以繼續使用,但如果失敗,那以後就全部聽公司安排的;

  合同年限5年,不過時間是從2009年6月算起,差不多就是《一起來看流星雨》準備宣傳播出的時間,天娛是真摳啊,這幾個月時間都要算!

  經紀分成採用階梯式分成,低於100萬元的按三七經分成、100萬-200萬之間的按四六分成、200萬-300萬的五五分成、300-400萬的六四分成、400-500萬的七三分成、500萬以上的八二分成,

  比如:林鋒一年能賺600萬,最後的分成是(100*30%)+(100*40%)+(100*50%)+(100*60%)+(100*70%)+(100*80%)=330萬。

  現在收入100萬看似很多,但未來片酬暴漲,這樣林鋒未來又能多賺點,但同樣前兩年就要少賺點,


  就比如這次《一起來看流星雨》劇組合同,每集2000元,36集一共7.2萬,除去經紀分成和納稅,最後到手才2萬,真沒幾個錢,也就夠交學費的。

  全部合同簽約之後,三人也是合影留念,此時龍丹倪才反應過來,她都有點不相信自己為什麼會答應這樣條件,或者林鋒太優秀了,她只能歸因這個理由。

  不過事已至此,龍丹倪沒有糾結,只是鼓勵道:「林鋒,我們相信你,你可以不要讓我們失望啊!」

  「放心吧,龍總,我肯定會努力的,不會讓你失望的,這或許也將是你簽約過最有價值的經紀合同!」

  「希望如此!我看好你!不過這份合同內容必須保密,不能讓其他人知道了。」龍丹妮最後又跟姚嘉交代幾句,就離開了。

  這時林鋒才算徹底放下心來,他不光贏得了現在,還贏得了未來,他都沒想到會如此順利,興奮的揮了揮兩拳,系統給力啊!

  而如此興奮的好消息,林鋒迫切的想要分享,正好此時他接了一個久違的電話,

  「林鋒,我有話要跟你說!」

  女朋友?!

  原來林鋒現在是有女朋友的!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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