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言情小說> 華娛從偶像開始> 第3章 當成商品賣

第3章 當成商品賣

  演員被換角、被替換、被頂替,很正常。

  這樣的事情太多了,前世林鋒就經歷過好幾次,明明他各項條件更合適,試鏡效果又非常好,但就是拿不到角色,

  甚至還有一次,他都已經簽約進組了,都能被換掉,還必須連夜走人,那點違約金又有什麼用呢!

  實時更新,請訪問sto9🍑.com

  而當你問「為什麼」的時候,往往也就是那句耐人尋味的一句話,「你懂的!」

  別說同等條件下,就是不同等條件,明明根本不行,但就是有關係有人脈,就能拿到資源。

  除非你擁有「非你不可」理由,可以是人氣、背景、演技等等一切不能換你的因素。

  前世林鋒除了外形條件,沒其他優勢,演技還被吊打,並沒有不被張漢頂替理由,因此最後被換角了。

  而這次林鋒無論顏值,還是氣質,以及演技,全方面的吊打張漢,製片人姚嘉實在想不到換他的理由,

  更重要林鋒還關乎著姚嘉的職場前途,因此這次她再次接到張漢通過海蝶影視打來的電話,她直接斷然拒絕了,

  「男主角必須是林鋒的,張漢可以演『上官瑞謙』,雖然是男四號,但都屬於H4成員,戲份也不少。」

  最後張漢答沒答應,林鋒不知道,而他第二天就接到了劇組的簽約電話:

  「恭喜你!林鋒,『慕容雲海』這個男主角是你的了!麻煩你明天過來簽下劇組合同。同時,還有天娛傳媒的經紀合同。」

  即便早有預料,真當一切塵埃落定的這一刻,林鋒不免有些激動,他跟前世不一樣了,走上了一條成功之路。

  成功拿下「慕容雲海」這個男主角,第一步完成!

  這關鍵的第二步,就是爭取更多有利的經紀合同!

  要參演《一起來看流星雨》必須簽約天娛傳媒,就像超級女生同樣必須簽約天娛傳媒一樣,屬於強制條件。

  對此,林鋒提前研究了一番經紀合同,什麼條款必須爭取,什麼條款可以放棄!

  第一是版權,為能使腦海中未來影視記憶變現,這條必須保證;

  第二是自主權,他知道未來哪部影視劇能爆、哪部撲街,爆的要爭取,撲街的要規避;

  第三是簽約年限,這個可以談,儘可能的爭取,肯定是越短越好;

  最後才是經紀分成,錢有時候並不是最重要的,這個可以看情況讓步;

  可以說,林鋒做好了充足的準備,只是面對強勢霸道的龍丹倪,一上來就被來了個「下馬威」。


  《一起來看流星雨》是天娛傳媒的首部自製青春偶像劇,對於這次簽約很是重視,

  不但劇組製片人姚嘉到場,就連天娛傳媒總裁龍丹倪都親自出馬,這位可是內娛的「選秀教母」,

  第一次見面,龍丹倪對林鋒印象非常好,顏值太加分了,覺得他能成為一個成功的偶像藝人,

  就像她經常把藝人比喻成商品,一件商品即便裡面不好,但如果有著華麗的包裝,也能賣個好價錢。

  「林鋒你好,姚嘉極力向我推薦你,而我也看過你的試鏡視頻,對你期望很大,

  不過在這之前,我還有幾個問題,這關乎你以後的發展規劃,甚至還會涉及隱私,需要你認真回答。」

  龍丹倪表面和藹可親,但行事風格非常強勢霸道,她拿著一堆材料坐在林鋒對面,直截了當問道:

  「如果這部戲成功,你就是個明星,那你願意把自己當成一件商品去賣嗎?」

  「我不是商品,但我的作品可以是商品。「

  「商品需要包裝才能賣個高價,那如果給你打造點人設或者話題,或者說你願意接受公司給你定位嗎?」

  「如果我有作品立足,我不需要;如果我沒作品,我可以接受。」

  「好!那你的家庭呢?我聽說你父親植物人,可以給你塑造個勵志奮鬥的形象?」

  「不行!我不需要拿我父母做宣傳。」

  「我們可以不宣傳,但你得明白,一旦你成名之後,你就是沒有隱私的,到時候肯定會有其他娛樂媒體拔出來的,與其讓其他人亂寫,不如我們提前寫好。」

  「不要打擾我的父母!這是我的底線!」

  「下一問題,我看到你在學校各項成績並不高,甚至很多專業成績倒數,你演技如何進步這麼大?」

  「不清楚,可能是我頓悟了吧。」

  這種情況常見,龍丹倪沒有糾結,繼續問道:「你現在有沒有女朋友?」

  「額...」

  有?還是沒有啊?林鋒真記不清了,好像差不多就是這個時間段分手的。

  「不想說也可以,但你現在對外宣傳,絕對不能有女朋友,而且談戀愛必須跟公司報備,可以嗎?」

  「可以!」

  「下面幾個是選擇排序題,人紅?還是戲紅?你選擇個?」

  「人紅!」

  99.9%的演員都肯定會選擇「人紅」,剩下的0.1%要麼已經紅了,要麼是裝病!


  「接戲更看重片酬?還是更看重主創陣容或者獎項呢?」

  「這個得看具體情況吧,如果是...」

  「這屬於你的價值排序,同等條件下,片酬、獎項,必須選一個。」

  「片酬!」現在林鋒只看錢,獎項等成名之後再說。

  ...

  龍丹倪還做了很多記錄,仿佛就是通過這種方式給林鋒來次「全身掃描」,徹底把林鋒研究透,

  只是這種提問方式就像是審訊,弄了林鋒都有點難受,但龍丹倪不管這些,直到所有這些全部結束以後,她最後才拿出一份經紀合同,

  「林鋒,你比我想像的要成熟的多,我覺你能成為一個合格的藝人,而我們天娛也願意和你共同成長,這份經紀合同絕對是非常有誠意的。」

  「其他經紀公司新人合同一般至少10年起步,而我們合同期限是8年,考慮到你現在才大三,算上今年還有2年畢業,實際執行合同期限才為6年。」

  「分成比例採用是4+4模式,前四年是四六分,後四年是五五分,而且這個分成比例後期還能調整,一切看後續發展情況。」

  「同時,公司還會對你進行專業培訓包裝,每年會至少給你安排兩部主演的影視劇資源,這點你大可放心,我們背靠芒果,資源不缺的。」

  「只要你同意,《一起來看流星雨》男主角就是你的了!我們也會極力培養你,而你就是天娛影視的『未來一哥』!」

  …

  剛才這麼多問題什麼意思?林鋒一時間都沒反應過來,

  而且這大餅畫的,如果是其他經紀公司,或許林鋒就相信了,但這個可是「用心選秀、用腳運營」的天娛傳媒啊!

  如果不是林鋒還有其他更好選擇,他才不會簽約天娛的,畢竟它現在更多是個音樂公司,不是影視公司。

  更何況龍丹倪剛才說的全都是好處,並沒有說限制條件,也就是傳說中的天娛傳媒「霸道條款」。

  ......

  (還有更新耶)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