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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希望【沈牧第一人稱視角】

  我曾見過嚴朱三次。

  一次在他成為被聯邦恐懼和通緝的罪徒之前。

  我去往外城調查外城人的生活狀況,他坐在廢鐵箱上,遙遙看我。

  我告訴他我叫沈牧,說明來意,他也笑著自我介紹:「我叫嚴朱,『霜嚴衣帶斷』的『嚴』,『朱門酒肉臭』的『朱』。」

  我問:「你認字?」

  他誇張地哈哈大笑,反問:「什麼時候,知識這種工具成了尊貴到令人驚奇的玩意兒?」

  我看出他的自報名號就是在給我下套,以期給我一個下馬威,但我還是向他道歉認錯,開始了第一場長談。

  那段時間,我正被許多無解的問題困擾。

  我不明白為什麼聯邦要將百分之九十的同類驅逐到野獸之列;為什麼科技極速發展,人們的生活卻愈發貧苦;為什麼一部分人能在宴席間大快朵頤,將一口未動的菜餚隨意丟棄,另一部分人卻淪為路邊的餓殍。

  

  嚴朱笑著說:「也許是因為只有讓一部分人不被當人,另一部分人才能心安理得地覺得自己更像人吧。」

  我想,這是不應該的,這樣的世界是錯誤的,我該修正它。

  再次遇到嚴朱,已經是三年後了。

  如火如荼的反抗運動在龍郡範圍內蔓延,嚴朱帶領他的隊伍攻占了我所在的北都。

  他從一個士兵的槍下保下了我,問我是否要加入他,我拒絕了。

  我的確想要改變世界,但那時的我並不贊成他的做法。太多無辜的人死去了,他在對抗暴力的同時,將自己變成了另一種暴力。

  我想這是錯誤的,無論何時,不加遏制地剝奪他人的生命,都不能稱之為正確。縱然要改變世界,何苦用這種極端的辦法?

  嚴朱卻說,這就是變革,不是桌上的談判,而是一場徹底的戰爭。

  再後來,嚴朱被捕了,聯邦高層激烈地討論著該如何處置他,又不約而同地認為他該被處死。

  值得慶幸的是,我出生於在理事會中占據一席的家族,擁有許多特權,得以在處決前夕踏入那座監獄。

  我勸嚴朱假裝認罪,先活下去再說。我說我會保他,我清楚理事會的秉性,比起肉體上的抹殺,他們更喜歡精神上的屈從。

  嚴朱拒絕了,他笑得肩膀打顫:「認罪求活,接受聯邦的優待,然後這場反抗變成一樁可以討價還價的買賣,讓所有人的死成為一個徹頭徹尾的笑話嗎?

  「反抗哪有不死人的?哪怕我失敗了,也會有後來者。所以我必須去死,必不能認罪,只有這樣,後頭那些人才有像樣的希望啊……」


  我不能理解他,也救不了他。次日,他們處決了他,然後又開始了激烈的討論。

  他們怕他活著,更怕的是他死了,而他們再無任何手段可用。

  他們試圖用他的死亡刺激外城人的恐懼,在失敗後又氣急敗壞地用更高端的武器碾碎所有還在反抗的人。

  太多人死去了,比之前那場戰爭中死去的還要多,掌握權力和暴力的人殺人如同碾死螞蟻,古往今來皆如是。

  我直到此刻才終於明白了那場戰爭的必要性:有些人只要存在,便是懸在所有人頭頂上的刀。

  很不幸,我也處於那個罪惡的階級之中,而且地位不低。

  因為和嚴朱的交集,我接受了好幾次調查,又一一在家族的運作下化險為夷。

  為了擺脫嫌疑,我開始頻繁出入上等人的場合,表演成他們中的一員。

  我看到了太多。

  老態龍鐘的傢伙將孩童的鮮血注射進自己體內,十天半月就要進行一次;男男女女在宴席間交談人肉的味道,談論人體標本和各種人骨工藝品;還有人組織狩獵,以外城人為獵物,肆意殺戮……

  上等人殺人是不會受到處罰的,因為被他們殺的都不被當做人。

  我感到憤怒,於是知道有一種憤怒是無法遏止的,必須要見到鮮血。

  而我忽然想起,我也是個上等人。

  那個基金會的負責人,叫什麼來著——算了,這不重要。

  他帶著那個懷孕的女人走上樓時,還朝我點了點頭,好像我們是什麼心照不宣的朋友。

  「她為了給兒子治病,願意做任何事。」他笑著向我解釋道。

  我看見那個女人騎在他身上動,鮮血從她兩腿之間流下來,一滴一滴落在真皮沙發的表面。

  她沒有哭,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也許她已經習慣了,也許對她來說,這和在基金會櫃檯前填寫那一沓永遠不可能被批准的重病救助申請,本就是同一件事的不同流程。

  我也笑了。

  我走過去,把那個傢伙從女人身下扯出來,用他那條手工定製的領帶纏住他的脖子。

  我說:「我相信你也會願意為我做各種事。」

  他沒有掙扎太久,上等人的脖子和普通人的脖子一樣脆弱,這大概是這個世界上最公平的事了。

  我給了那個女人一筆錢,送走了她,然後在原地等待屬於我的處置。我被捕了,上等人和上等人之間勉強算得上平等,互相殺戮顯然是不被允許的。

  家裡人讓我認罪,然後將主要過錯推給那個女人。他們說這是保護我的最佳方式,只要我點一下頭,一切都可以挽回。


  我看著他們焦慮的臉,忽然有些想笑。他們精通於在上等人的世界裡推杯換盞,卻從未學會過如何面對一個拒絕認罪的死人。

  我點了頭,答應了他們,然後在發布會現場,對著所有的鏡頭和目光說:「是我殺了他,但我不認罪。」

  他們說我被蠱惑了,但他們不明白,這世上有些東西只需要被看見,你便知道那是真實。

  就像一輩子生活在地下室里,直到某天有人撬開了一條縫,讓天光漏下,囚在其中的人便再也無法假裝地下室就是整個世界。

  我將點火器拋向天空,將自己浸沒在耀眼的火光里,聽到了人群的驚呼,分不清那是恐懼還是震撼,但至少不再是寂靜如死的緘默。

  劇烈的灼痛里,我低頭看見自己的雙手在火焰中蜷曲,指甲發黑剝落,指骨一節一節露出來。

  我想起那個女人的手,她伏在沙發上,扣進扶手的十指也是這樣嶙峋。

  她的兒子後來怎樣了,我不知道。也許已經死了,也許還活著,但至少曾有一刻,她在為一個希望而拼上全部。

  是的,希望。嚴朱說得對,這才是他們真正恐懼的東西。

  而一人的希望與千萬人的希望孰重?我早已知曉答案。

  我必須去死,必不能認罪,只有這樣,過往所做的一切才有價值。

  閉上眼的那一刻,我想到了古羅馬鬥獸場裡集體自盡的奴隸,刑場上悠然奏響古曲的囚徒;甚至想到了考古學家發現的那一截斷裂又癒合的腿骨,尼安德特人裝點著風車菊的墳墓……

  千萬人的希望將在一人的死亡中生長,抓住它,便是自由。

  火舌吞沒了我的頭顱,頭髮燒盡了,然後是顱骨。但我仍然在笑,像嚴朱那樣大笑,笑聲從喉嚨里擠出來,被火焰裹挾著往上飄,竟有些像風聲。

  我想,我得到了自由。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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