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棄巾從商

  商量已定,余象斗先給王文龍拿了五十兩預付款。

  走出雙峰堂書坊,王文龍也不禁感嘆這年代的讀書人掙錢真是太容易了。

  此時的壯勞力一天也就能掙到兩三分錢,一個月的收入一兩左右。

  別以為這很多,近幾年沒有鬧太大的災荒,所以這兩年的糧食價格還算便宜,七錢銀子就能買一石糙米。

  但這年頭的女人很少外出工作,在家裡縫縫補補也掙不到多少錢,一個年入十兩銀子的壯勞力需要養活上一家人。

  如此一算一個壯勞力一年的工錢也不過是買上十五石大米而已,按一個人每天吃八兩米的最低熱量來算,勉強能養活六口成年人。

  但這年代普通家庭的生育率高,一對夫妻生三個孩子太正常不過,再算上菜錢、柴火錢和必要的衣物開支,哪怕沒有老人要養基本上男人的所有收入也就夠家裡面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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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吃糙米吃到飽不太可能,只能糙米和雜糧摻著吃。

  一家人辛辛苦苦只能混個溫飽,至於打家具、買新衣服、修繕房屋全都屬於奢侈消費,平時穿的衣服多半只有靠家中女人自己紡織得來,一年到頭不會有錢財結餘。

  這還已經是所謂的承平年代的生活,這樣的家庭遇到災荒時節將會是更窘迫的境遇。

  相比之下一個選家在此時書坊裡面編一卷程文墨卷就能拿到一百兩銀子,花費的時間不過是個把月,要知道明代一個七品縣官的年俸,也就是一百七十兩而已。當然官員實際收入肯定遠遠超過。

  一個縣官上任要養師爺、家小等一大群人,只靠合法的年俸只怕要窮到去討飯。

  寫書做幕僚如此掙錢,也就怪不得許多文人仕途無望,就毅然決然的找其他工作。

  此時文人放棄科舉稱作「棄巾」。

  棄巾之風從嘉靖朝就已開始,越演越烈,到萬曆年間已經出現大量公然宣稱自己一輩子不入科場的秀才監生,這些人只是拿一個讀書人的身份方便工作而已。

  所以王文龍和鄧志謨這樣的作家倒也不算是奇怪人物。

  王文龍從余象斗的書房出來後,到市集上去買了些禮物,又切了十斤的一個大豬腿,叫商販幫他挑了送回家裡去。

  王金貴正在家中刻字,見王文龍,又買了這麼多豬肉回來,開口就抱怨說道:「何必又如此壞鈔?這幾日已經生受了你許多的。」

  王文龍笑道:「今天我的書稿過了,余先生說只要我這書完稿就刻出來呢。」

  張氏見到那條豬腿先自開心,聽了這話驚喜道:「不知道余老爺開個什麼價格?」


  這事情王文龍沒有打算瞞著王金貴一家,坦白說道:「每回書稿十兩銀子。」

  抱著豬腿的張氏以及手上還拿著木錘和刻刀的王金貴全都呆了。

  王金貴已經是整個建陽縣裡出名的刻字工,一年收入能到三四十兩。

  他一輩子兢兢業業,兒子也學了一門手藝不需要自己貼補,王金貴家裡沒多少負擔,平日裡甚至有閒錢喝酒吃肉。

  他原本覺得自己已經混得非常不錯了,但是現在突然聽說王文龍隨便寫上一章的書稿就能掙來他一年的工資,頓時有些不是滋味。

  他努力一輩子才有現在的收入,可是相比之下王文龍只用個把月寫了本書就夠他掙上二十年。

  張氏忍不住問王文龍說道:「既然如此掙錢,肯定是多寫著些吧。」

  王文龍腆著臉搖頭裝逼:「這本書大綱已經定下來了,寫多了反而寡淡,也就是寫個五六十章。」

  張氏和王金貴兩人聽聞都覺得有些可惜,他們都想著如果他們是王文龍肯定能寫多長就寫多長。

  但轉念一想,兩人又覺得如果王文龍沒有這樣精益求精的性格,也寫不出這樣好的書來。

  那屠夫家的夥計將豬腿放下,王文龍給了錢,不久又有人挑了兩壇老酒進來,然後又是布店的掌柜來送王文龍給張氏買的花布。

  流水介的禮物讓張氏和王金貴看的嘖舌,街坊鄰里也來探頭探腦。

  這時王金貴的孫子小寶踩著虎頭鞋跑出來。

  王金貴見王文龍笑著走到小孫子面前,背著手問:「猜猜叔叔手裡拿了什麼?」

  孩子挺機靈,笑著說道:「是果子!」

  王文龍道:「寶兒好聰明。」

  然後便將手從背後拿出來,原來是一個路上買的糖油果子,熱騰騰還冒著甜香氣。

  小寶兒看得眼睛放光,連忙接過抱在胸口,甜甜的說道:「多謝文龍叔。」

  這小傢伙牙都沒長齊,抱著糖油果子咬了半天也咬不下來,口水弄了一手卻還是不願意放開。

  見到王文龍如此關心自己一家,王金貴瞬間把剛才那一點妒忌的心思全都收了,甚至因為自己剛才那一絲想法而感到有些愧疚。

  他見街坊鄰里來看熱鬧,不想讓王文龍太過於露財,於是先把房門關上,才小聲抱怨道:

  「就算是掙了銀子也沒有必要如此花銷。」

  一旁的張氏正在看那匹花布開心,聞言忙是踢了他一腳:

  「你掙多少,人家掙多少?這對文龍算得了什麼?」


  王金貴瞪了老伴一眼:

  「他年紀輕輕的,哪怕能掙錢,日後花銷的地方還多呢,不娶老婆不養孩子了?他是讀書人家,自然要高門高戶的娶了去,你以為是幾兩銀子就能打發的?」

  王文龍笑道:「這些日子住在家裡多勞伯母照顧,我在家裡白吃白喝也不見如何花銷,如今我手頭稍稍寬裕,這點禮物不算什麼的。」

  王文龍這番話情真意切,說的張氏心中對他越發喜歡。

  大家收拾一陣,張氏拉著王金貴去整治那隻豬蹄,王文龍則是回到了屋中,攤開稿紙奮筆疾書。

  書稿過了之後,他寫的越發有動力。

  這幾天他也熟練了用毛筆寫快字,而且王文龍前幾天的書稿中那板板正正的規整繁體字讓鄧志謨頗為好笑。

  鄧志謨還以為王文龍是因為在西洋開蒙,不知道此時人的寫作習慣。

  他今天專門告訴王文龍說有些太過於複雜的繁體字可以簡寫,沒必要一板一眼。

  王文龍這才明白原來此時人也是大量使用簡體字的,特別是像他們這種專業作家,要全用繁體字不得把人累死?

  而且照鄧志謨說的書坊裡頭還有勘校先生,會把他寫的潦草的稿子勘校時改過來。。

  王文龍恍然大悟,於是現在乾脆就基本用簡體字書寫。

  這一來寫作速度大為加快,還沒到晚飯時間就已經得了兩章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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