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追究劉國富責任
次日。
4月2日。
早上九點。
錦江區,刑警支隊支隊長吳秀麗上班,她身穿警服,默默踩踏在階上,向辦公室走去。
吳秀麗有點疲意。
近幾天,首先是警方的電話問題。
社會居民,因為劉國富的原因導致警方的線路擁堵。
各種差評,各種反應問題,警方甚至連正常接電話出警都做不到!
除此外,警局的業績也受到了影響,對她倒是沒什麼,影響不大。
可對基層幹警來說,就很難受了,業績和獎金因為這被砍,純屬無妄之災。
更別提還有綠森市的案子。
「唉,難啊。」
吳秀麗有點乏力,她拿這些東西一點辦法沒有。
不過日子還是要繼續。
至少,不能在這耗費太大的精力。
吳秀麗坐在辦公室里,默默開始整理著今天的公務。
直到..
「篤篤篤!!!」
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忽的響起。
吳秀麗頓了頓,旋即她擡頭,扣上手中的筆蓋,開口道:
「進。」
話落。
辦公室的門忽的被推開,一個滿臉驚喜的警員走進來,看到吳秀麗後,當即開口道:
「吳隊,好消息,好消息啊!」
吳秀麗看到他這幅模樣,內心有點煩躁,這時候了,除了案子以外什麼消息對她來說都是無效信息。「毛毛躁躁的,有話說話!」吳秀麗嗬斥道。
身前的警員連忙平復心情,旋即面色淡然道:
「吳隊,綠森市那起案件有新消息了。」
「受害者那邊說. ..受害者已經醒了,對方目前正在醫院!」
受害者...
醒了!?
吳秀麗忽的瞳孔一縮,整個人沒忍住,直接站了起來。
「你確定?」
「你確定醒來的是案件受害者張星!?」
吳秀麗驚喜。
「確定,已經醒了,電話里確認過. ..是受害者親自開口。」警員連連點頭。
「好好好.好啊!」
吳秀麗一連說了好幾個好字,拳頭緊攥,半晌後,連忙開口道:
「通知一大.算了,我親自去,叫上閻隊長小組的人,跟我上警車,去醫院!」
話落。
吳秀麗沒猶豫,立馬向外走去。
警局遭受到兩次線路擁堵事件。
第一次是劉國富在本地強姦未遂,隨後導致居民憤怒,但好在規模較小。
第二次,便是現在。
但問題在於. .警方手裡是有證據的。
他們手裡有追究、駁回對方是精神病的證據,可偏偏的,愣是因為雙方都在昏厥而無法用!這時,本地居民,又在罵他們毫無作為... .
換做誰來都會覺得憋屈。
但現在不一樣了。
張星醒了,那憋了兩個月的警方. .…
也該卯足勁調查了!
早上。
九點二十分。
四川,成都,華西醫院。
「昨天的案子到底什麼情況?怎麼現在范律師也不跟我打個電話?」
6樓,611號病房。
律師周寧站在病房內,他看著生理體徵趨於平穩的劉國富。
此時,劉國富躺在床上,由母親嚴菲餵著流食。
對方的腸子並未完全恢復,但進食一些特定食物維持生命體徵倒是可以做到。
當然,周寧最在意的是案子。
「案子都打完快24小時了吧。」周寧狐疑著。
他搞不懂,為什麼案子結束這麼久,對方愣是不給他分享。
要是在海城還行。
他有渠道知道信息,但成都不行,他一點渠道都沒有。
就在他思索著,要不要外出買一份早報的時候. .恍惚間。
一道聲音忽的響起。
「吱!」
病房的門開了,擡頭看去,便見到律師範賀,此時正黑著臉走進病房。
他手裡還攥著一份報紙...攥的很皺,就像攥廁紙一樣!
周寧見此,臉上露出驚喜,「范律師,你終於. . ..」
他話沒說完,范賀卻盯著他,咬牙道:
「周寧,你跟我說實話 . .」
「被告的辯護律師到底是哪的人!?」
話落。
范賀便死死盯著周寧,胸膛劇烈起伏,明顯是醞釀著憤怒,好似對方說錯一個字,他就直接落下鐵拳!他很生氣。
也確實該生氣。
一般來說,庭審的輸贏只會讓律師焦慮和開心,生氣是談不上的。
畢竟案件當事人的利益與自己無關,最多是自己敗訴後,多了個敗訴的履歷。
但. ..
昨天這起案件不同。
對方律師,就好似是故意氣范賀一樣,純粹的羞辱與挑釁,范賀實在是忍不了了。
「你說實話!」范賀盯著周寧,低聲詢問。
實話?
周寧錯愕,雙手一攤。
「我說的就是實話啊!」
范賀內心一氣,血氣翻湧,腦袋有點脹痛,但看到對方那認真的表情,終究是忍了下去。
周寧見此,內心一動,忽的意識到什麼,臉色嚴肅起來。
旋即沒有猶豫。
他側身看了眼身後的嚴菲劉國富,拽著對方離開病房,站在走廊內。
「案子...出意外了!?」周寧詢問。
范賀嘴唇蠕動,最終嘆了口氣。
「這人有點怪。」
這意思就是. .
「真出意外了!?」
周寧臉上滿是錯愕之色,很是震驚,他不可置信道:
「我們是原告啊,我們和公訴是一塊的!」
「委託人甚至身中17刀,怎麼可能還出意外!?」
案子故意傷害板上釘釘的沒得跑。
故意殺人未遂也無需質疑。
17刀的辯訴難度太高,全東國,不可能有任何一個律師能以自衛的角度,解釋的通17刀的傷害。只要范賀死咬這點,故意殺人未遂就不可能被抹除。
這種情況下. .
「你怎麼辯的!?」周寧震驚。
聽到這話。
范賀忽的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臉色瞬間升溫,先是青色,再是紅色。
攥著報紙的手發出「哢哢』的聲音,這是拳頭用力,紙張被摺疊所發出的聲音。
他沒直接回答,反倒是壓著怒意,低聲詢問。
「周律師。」
「你上次,是怎麼給委託人做強姦未遂辯護的?」
「據我所知,案發現場,被告人衣服已經全被撕扯,甚至上身也遭受到猥褻,只差最後一步,板上釘釘的強姦未遂吧 .」
板上釘釘的強姦未遂。
放在司法裡,判個幾年沒問題。
但劉國富,卻沒不負刑責,在安康醫院待了幾個月就離開。
「精神病。」
周寧道:「精神病犯病期,不負刑事責任。」
聽到這三個字,范賀好似應激,他拳頭緊攥,低聲怒喝道:
「被告人和你一樣,也遞交了精神病診斷證明!」
和...和自己一樣?
周寧:?
周寧愣住,他身為一個海城金牌律師,211高校畢業,競被一句話導致大腦空白片刻。
良久,他才回過味來,錯愕道:
「你是說...」
「對方也遞交了精神病!?」
周寧不可置信,睜大眼睛,雙手不知該放在哪。
「他跟我一樣!?」
范賀十分憋屈道:「沒錯。」
「那個辯護律師聲稱,案件被告人張月,是因為委託人刺激對方導致精神病發作。」
「從而下手輕重不分!」
對方用自己隊友的招,來打自己。
荒謬..太荒謬了!!!
范賀這輩子沒打過這麼憋屈的案子。
「周律師. ..您的招式我算是領教到了!」范賀咬牙道。
這話一語雙關。
他是真領教到對方的招式了...精神病,確實沒辦法針對。
周寧腦子還有些凌亂,但片刻後,回過神來後錯愕道:
「不對啊!」
「社會輿論現在是什麼情況?社會沒給對方施壓?」
說實話。
在開庭前,他們是感受到社會輿論的壓力的,有些極端人員甚至來醫院的時候,還在病房門口「忒』唾沫星子。
除此外。
輿論還會導致,法官對劉國富的精神病,不敢輕易認定!
算是雙重限制。
可眼下. .
這種風口浪尖的情況下。
徐德也用精神病,這難道不算一種挑釁,一種囂張嗎!?
只可惜。
不提還好,一提,范賀險些爆炸。
「你自己看看吧!」
范賀這次壓制不住情緒,將手裡的報紙猛地遞給周寧。
「這幫雙標狗. ..雙標!!!!」他發出怒聲。
周寧接過報紙,低頭看去。
這一看,他頓時眼睛睜大,瞳孔微微一縮,臉上露出些許愕然。
只見,白紙黑字的報紙上,此時竟印著... .…
《客觀評價,理性分析,有一說一,精神病保護法並非毫無可取之處!》
《弱勢群體保護法,保護的究競是什麼人?存在即合理!!!》
《根據本記者報導,第九醫院;案,案件當事人劉某對被告人張某做出慘無人道的行為,導致其精神異常. ....》
《精神病的合理性與適用性!》
【. .....】
這...這什麼?
看著報紙上的東西。
周寧猛地擡頭,看著范賀愣了又愣。
不對吧。
這一定不對吧....
前幾天的報紙,針對精神病的風向不是這樣的!
不是都在聲討,全都在詆毀精神病,反駁精神病法例的嗎!?
怎麼現在. ..又給自己反駁回去,開始客觀、理性、合理的評價了?
「不是,這 ....」
范賀如鯁在喉,卻愣是說不出一句話。
范賀也沒說話,低著頭,生著悶氣,內心破口大罵著。
雙標..
這幫媒體人真是雙標到了極致!
跟自己,就是精神病需要承擔責任。
對方用,結果就開始有一說一的理性評價. . .…
「現在怎麼辦?」周寧深深嘆了口氣,看著對方,眉宇間流露出猶豫。
「還能怎麼辦?」
范賀搖搖頭,「走一步看一步。」
「目前庭審還好,對方沒辦法證明被告人犯病。」
好消息是。
確實是如此,徐德沒辦法證明,被告人張大處於犯病狀態,所以,法院極大概率,不會以不負刑責來審判。
但是..
「嗬嗬,但我可以證明,你方當事人沒有精神病!」
恍惚間。
一道突兀的聲音,忽的在耳旁響起。
病房門口兩人一愣。
旋即擡頭,互相對視一眼,發現並非對方開口。
緊接著。
二人擡起頭,看向身側。
只見幾個人影,此時正向他們這邊緩緩走來,赫然是. ..…
徐德!楊兵!吳秀麗等警方人員!
范賀有點應激,下意識站起來,臉上流露出警惕。
但看到周圍的警察後,他又凝重起來。
「徐律師...吳警官。」
「你們. ..」
吳秀麗沒有猶豫,她冷著臉走上前,直接抽出自己的警官證,擺明公事公辦。
「警察。」
「聽說劉先生最近醒了,現在,綠森市一起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未遂案,需要找他例行問話。」「劉國富現在是否在病房內?」
問話?
綠森市的故意殺人未遂.要問話!?
不對吧。
怎麼可能?
怎麼可能這麼快!?
律師周寧心中一緊,仿佛有一隻無形的手握住他的心臟,猛地一攥。
還不等他開口。
幾個警察直接掠過兩個律師,走進病房內,看著屋內愣住的劉國富和嚴菲,就開始詢問起來。屋外。
周寧心中一沉,眼中陰晴交錯。
案子不可能這麼快就來查。
原告那邊只有一個孤證,也就是眼下無法被證實的錄音筆內容,這個內容劉國富隨口否決就行打掉。警察不會做無用功來查。
除非是. ..有東西能給錄音筆佐證!?
誰能作證?
綠森市案件受害者,張星,也就是張二!
對方昏迷期間不可能佐證,那唯一的解釋就是..
「張星醒了!?」
周寧瞬間意識到什麼,他眉頭緊蹙,看著徐德,脫口詢問。
正準備走進病房的徐德腳步微微一頓。
他皺起眉來,看著對方。
這人.短時間就能意識到這點..
既然被猜到了,徐德也索性點頭。
「嗬,周律師 . . ..您最好祈禱,你方委託人是精神病復發,而不是裝病!」
周寧眼神中晦暗,看不出心中在想什麼。
良久。
他忽的心中下定決心,開口道:
「徐律師,你方委託人...張月,聽說是精神病?」
徐德眉頭一皺。
卻不料,周寧不等他開口,忽的又道:
「精神確實可以免除刑責,但. . . .」
「民事責任,可免不了。」
「被告人張大...已經年滿十八了吧。」
年滿十八。
民政局就不會給兜底,況且對方司法上還存在一個監護人。
「17刀的判罰賠償. ..嗬嗬,我知道我們拿不到手。」
「但只要張月還活著,只要她還有勞動能力的每一天,法院便會一直催促她進行賠償!」
周寧開口道。
死人和活人,哪個更難纏?
活人。
單論民事賠償和社會麻煩,傷人而不至死,會更高,張月傷人但沒至死,賠償金可謂是個天價。如果沒人幫,對方哪怕不負刑責。
但一輩子的生活質量也絕對會降低!
而賠償給張星. ..對方已經醒來,看楊兵這神情,也不像有後遺症的樣子..賠償款可就沒那麼多了。「你在威脅我?」
徐德忽的皺起眉來,看著對方眯了眯眼。
「不不不,威脅?這是違法的。」
周寧連連搖頭。
他頓了頓,旋即又看著對方,肯定道:
「這是交易。」
「一場,雙方當事人都滿意的交易。」
「徐律師. .要不您考慮考慮?」
「我們所討要的賠償金,張女士..賠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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