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用魔法來抵消魔法
如何鑑定一個人是否是精神病?
從常理上來看。
一般要看一個人的邏輯與思維常識。
舉個例子,別人打你一巴掌,你會生氣,也會疑惑,這是很明確,存在思維清晰的邏輯。
但。
難道精神病就是與之相反?
不,精神病的種類有許多,不負刑責的精神病更是多如牛毛。
劉富國是什麼情況下被鑑定成精神病的?
「根據對方所遞交的話語來看,劉富國在第一次實施強姦之際。」
「他自稱,精神混亂、意識斷層、身體不受控制、當清醒之際,事情已經完全發生。」
徐德緩緩開口,腦子裡將劉富國在成都所逃避刑事責任的話語說出。
意識昏迷,肉體不受控制。
只有這種,才會不受刑事責任。
你像是說什麼躁狂症,又或是其餘什麼病症,這種雖屬於精神病卻依舊要承擔完整刑事責任。與常人無異。
而案件的張大....
「你說,她是不是精神病患者?」
恍惚間,徐德突然開口說道。
接著,不等面前的人開口反問,徐德再次開口解釋道:
「首先,人做出什麼事,腦子裡都是有具體明確的目標。」
「比如你喝水,那就要買一瓶礦泉水,又或是找個杯子接水喝。」
「同理,哪怕是殺人時,落下的每一刀,做出的每一個動作,都是契合內心所想的目標。」動作與心裡所想一致。
張大若是抱著殺人的心動手。
那麼,她會下意識地將刀子往腹部、胸口、脖頸、面部捅去。
因為只有這樣才會致死,完成內心的目標!
而她沒有。
甚至還往四肢刺去!
這壓根不可能殺得了人,甚至.最多也就將人搞成殘廢。
邏輯絕不通順!
雖說徐德沒看過監控,但通過警方口述,他完全能想像得到動手時,張大的癲狂神態。
若是一個發狂的正常人,為了殺人,會往四肢刺去?
「除非.」
「他的精神出了問題!」
徐德眼神一凝,做出決斷。
見此。
一側的林月眼角一跳,剛想開口說些什麼,但卻又說不出什麼話來。
無非是證明,張大也有精神病。
如果有的話.那案子近乎可以說是兩級反轉!
為什麼會這麼說?
首先。
先思考一下,精神病究竟有多bug。
某種意義上,這玩意...比未成年還厲害!
「首先。精神病這條法例,雖然它作案後有罪,但不負刑事責任,社會上多數人懼怕它。」「但在司法中。」
「精神病屬於弱勢群體,與老幼孕殘一個等級。」
「他欺負你,不負刑責,你欺負他,就是欺負弱勢群體,需要從嚴從重。」
林月陷入思索之中,腦子裡先將精神病法例拆解。
很明顯,哪怕這條法例放入遊戲中,也會被人呼喊超標。
他能打你,你不能打他。
代入到眼下的案子之中。
劉富國主動欺負對方,大概率免責。
而張大主動找他. ..嗯,哪怕雙方造成的傷害相同,但也要在原本正常審理成年人張大的基礎上,再次加重!
但話又說回來了。
正如一個動漫角色曾說過,要用魔法來打敗魔法!
在現實里也一樣,成年人對未成年作案,那就要嚴判,從嚴從重。
但若是未成年對未成年,那基本無效。
所以。
兩邊都是精神病呢?
「精神病欺負精神病,算是欺負弱勢群體嗎?」
「如果是,那就要從嚴從重,但考慮到加害者也是特殊群體,又要謹慎宣判,一正一負,抵消了。」林月眉頭微微一跳。
她的大腦開始在這繞口令一般的思維上思索。
從法律上,精神病並非完全的弱勢群體,且,和未成年不同,需要在發病期才會去掉刑責。可只要能證明張大也有病,案件將會瞬間撕扯開一整塊拉扯空間!
只是.....
她思索片刻,最後狐疑的開口道:
「不好說。」
「張大的精神意識並未斷層。」
「剛才在會見室,我們也問過對方,還記不記得案發期間她做了什麼。」
「張大的回答是.記得。」
林月搖搖頭。
「這個病..和常規的記憶斷層,意識模糊不同,可以說個人意識很清楚。」
如果能精神對精神病,那自然是好的。
可問題也來了。
張大犯案時,她的意識是清晰的,是知曉自身在做什麼的,哪怕是現在,腦子裡也記得現場發生的一切「不。」
徐德立馬搖頭否定,他稍稍思索,出聲將其駁回。
「精神病法例中,並非是看意識是否昏迷來進行刑責判定。」
「而是根據「是否能控制自身』!」
「所謂的意識消失,只是充當佐證,可以證明自己無法控制自己的信息罷了。」
換句話說。
假設,你想殺一個人。
你的思維想殺,你的精神想殺,你的意識也想殺。
而你的行為,也確實將對方殺害,且殺人的記憶留存、與殺人期間存在意識。
那麼。
從上述來看,你就是一個需要承擔完全刑事責任的人。
但實則不然..…
哪怕你本身就想殺了他,但殺人行為,是出於身體不受控制之際所將對方殺害,那麼..…從法律上。
依舊處於不負刑事責任!
「精神病不止一種,有些病症是作用在精神。。」
「比如癔症。」
「會令人陷入到思維的一角、進行極端的情緒化,而因這種情緒催動身體殺人. . .」徐德緩緩開口,說著,他頓了頓,旋即吐出幾個字。
「依舊不負刑責。」
「與殺人期間完全沒有意識,處相同檔次!」
一側的林月眼角一跳。
她站起身,圍著徐德不斷轉悠,視線在對方身上來回打量。
「幹嘛?」徐德狐疑。
「沒什麼,我就是好奇,你怎麼會知道這麼多奇奇怪怪的知識. . .」
林月雙手插著柳腰,看著對方,滿臉都是感慨。
對方是律師,知道法律知識也就罷了。
但怎麼還了解精神病領域的知識!?
奇奇怪怪。
「因為我不是水貨真君。」
徐德看著面前這女孩露出一個溫和的笑容。
林月翻了個白眼,但她早已習慣,此時也沒跟對方計較,只是稍稍思考,旋即道:
「那現在....」
「我們要申請對張大進行司法精神鑑定?」
精神病的鑑定,和dna的鑑定不同。
dna是純客觀,科學側,無法修改的那種鐵證。
精神病不一樣。
這玩意就跟塔羅牌一樣,你換個人來鑑定,嘴裡給出的話近乎不一樣!
所以,只能由司法機構進行鑑定,而自身委託所給出的任何鑑定答案,都沒有任何用,哪怕是參考性也沒有。
「第九通用綜合醫院,案發現場有監控嗎?」
徐德忽的開口詢問。
林月伸出手,摸著潔白的下巴,稍稍回憶,點點頭。
「有。」
旋即又搖了搖頭。
「不過我們短期內是看不到了。」
「目前案子處於公安的審查階段,我們沒有閱卷權。」
「只有等案子移交給檢察院,才有權利進行觀看證據。」
徐德點頭,表示了解。
他們可以申請觀看,但依照案子的敏感度,查案期申請. .. ….大概率會被打回。
但即便如此。
也夠了。
「那就先等檢察院公訴立案!」
徐德點點頭,確定了自己的目標。
至於眼下..
他陷入思索,良久過後,才道:
「整理一下劉富國的加害行為,試著往防衛刑事方面靠。」
理論上講。
女性在面對被強姦時的暴力侵犯之際,是有無限自衛權的,哪怕是將對方殺了也不為過。
但這只是理論。
實際上,你得先構成「防衛』,才有自衛權。
張大率先持刀前往醫院,也是率先動手,威脅對方生命的情況。
旋即,才遭受到對方侵犯類的威脅,之後給對方捅了17刀,理論上來講...這很難構成防衛。除非將這起事件拆成兩個階段。
也就是,前半段張大威脅劉富國,劉富國反抗,解除案件威脅;後半段,劉富國威脅張大,張大反抗。如此,後半段便構成防衛性質,可持刀的行為. . ....
很難構得成自衛。
總之。
徐德深吸一口氣,開口道:
「多做幾手準備,總歸是沒錯的。」
「好。」
二人點點頭,接著便前往警方內部,繼續調取檔案。
光陰流傳,朝陽夕落,這一刻。
所有人仿佛按下了加速鍵。
2月21號。
警方結束了調查階段,案件簡單,清晰,證據充分確鑿,張大也很配合警方。
短短不到一星期的時間,警方便將案件調查清晰。
當天,案子結束審查階段,被移交給檢察院。
2月23日。
四川ICD市級人民檢察院。
就「第九通用綜合醫院』傷人案件,交由鄧世傑進行負責承辦。
案件分發。
幾個檢察官得到權限,被釋放行動力,開始在各處進行調查。
3月1日。
一個好消息傳來。
張二的病症微微有了些許好轉,整體證明趨於穩定,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目前只等昏迷三個月的對方清醒!
華西醫院,主治醫師針對其,制定一套完整、長期的復甦治療計劃。
消息傳回綠森市。
綠森市的警察李響感到十分感慨。
他覺得,徐德還是改不了霸凌他人的習慣。
在綠森市霸凌法官、檢察官、警察,去了梧桐市,杜維來了也得讓他黑著臉下去。
到了成都....
改霸凌醫生了!
先是被17刀紮成刺蝟的劉國富,再是身體分明穩定,但意識卻依舊醒不來的張二. ..強如華西醫院,此時也算是長見識了,幾個專家教授湊一起,提出不少猜想,卻找不到原因,讓他們本就不多的頭髮,變得愈發稀疏。
平等的霸凌每一個人!
直到..
3月8日。
一輛從海城通往成都的汽車,從高速公路上駛離,最終停在華西醫院停車場。
車上下來幾個人,對方邊打電話邊走上住院樓。
不多時,周寧的身影出現在他身邊。
而同一時間. ..…
華西醫院。
第一住院大樓,11樓。
「哧~!」
竹君新聞網,實習記者張苗苗將門關閉,她走出病房,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深深嘆了口氣。「唉。」
張苗苗癱坐在椅子上,她感覺自己很累。
作為一個記者,本身就是有充足的時間應對突發事件進行採訪報導,才能升職加薪。
但可惜。
她的親屬卻患病,導致她一直在醫院和工作崗位往返。
同期的同事都升職加薪了,就她自己,隨即都可能被勸退. ..
「這什麼時候才是個頭啊。」
「要是有時間,第九醫院的那則新聞,我本該也能報導...」
張苗苗嘆了口氣。
但也沒繼續抱怨,她站起身,搓了搓自己的臉,就要轉身往病房走去。
卻不料 ..,
「吱~」
隔壁ICU病房,忽的走出兩個西裝革履的男人。
張苗苗本來並未在意,只是....
下一秒,傳進她耳中的聲音,令張苗苗忽的停住動作。
只聽....
「劉富國這起案子就交給你了,他在第九通用綜合醫院被傷,他是精神病,你可以.... .」「周律師,我想了解一下有關對手.. . .」
聽著耳旁稀碎的聲音。
張苗苗微微一頓。
劉富國?精神病?
她腦海中,下意識想起一起被判無罪的強姦案件. ..……
恍惚間。
張苗苗頓住,她不動聲色地重新坐回椅子上,拿起報紙,充當一個路人甲。
劉國富所在的ICU,病房門口。
周寧和范賀走出病房,站在門口,周寧看著范賀,開口道:
「目前,委託人的身體狀況就是這樣。」
「整體身中17刀,今年內無法出庭,對你來說是個劣勢。」
「但,劉國富是個精神病,在社會中處於弱勢群體。」
范賀是海城來的律師,兩人並非是同一家律所的人。
律所和律所之間,也是會建立互相合作的,而合作便是將一些自身因為《律師準則》承接不了的案子,轉交給對方。
劉國富這案便是如此。
周寧已經接了辯護案,便無法接成都這起原告身份的案子,且律所內其餘人也不能接。
於是。
范賀來了。
海城的精英律師!
「被告人是很明確知曉劉富國是個精神病的。」
「她還選擇持刀傷害,那便是欺負弱勢群體,你可以瞄準這點,將案件扯開一個突破口。」周寧開口道。
只是....
相比起案件信息。
范賀更在意另一件事。
「對方律師呢?」
「那個辯護律師是什麼來頭?」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