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審判長: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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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的房門忽的傳來「吱』的一聲,旋即,門縫敞開。
剛睡醒的徐德臉上還有些睡眼惺忪,他穿著睡衣,看著外面敲門的林月,臉上流露出一個無奈的表情。「我突然覺得,搬進白雲觀不是個好選項了。」
大清早。
林月就活力滿滿,吃飯洗漱疊床單全都搞好。
自己反倒才剛起床...
「哼哼,老年人。」
林月雙手抱胸,小豬哼哼著。
但緊接著,視線忽的又順著對方那沒穿嚴實的睡衣縫隙中,看到一些好看的。
下一秒。
林月臉色一怔,將手抽出,猛地把門關上。
「啪!」
「你先穿好衣服,我通知後廚給你留飯了!」
徐德則是洗了把臉,這才去穿衣洗漱。
道觀的分部和常人印象不同。
多數人可能覺得這裡就住著道士,實則不然。
這裡是對外開放,可以花錢在這住的。
包括古代也是如此,一些人前往道觀祈福插香,一連就是好幾天,對方總不能來來回回上山下山吧?那便是花錢住在道觀偏房或是客房,有人住,就得有後廚做飯。
白雲觀不是現代修建的,所以這部分自然也繼承了下來。
但具體居住的卻被劃分為兩塊區域。
正經遊客區,以及徐德、林月、林國棟這類人。
八點半。
食堂內。
「你怎麼這麼懶啊!」
林月一邊催促著,一邊將提前留好的飯都就推到徐德面前。
看著熱氣騰騰的飯菜,徐德又有了新的感慨。
「我突然又覺得,住進白雲觀是個很明智的選擇。」
林月有些絮絮叨叨。
她坐在徐德面前,看著對方吃飯,同時伸出手指頭掰著念叨:
「你別說了,下午一點半基層法院開庭,你再拖延會,咱們不如直接認輸吧!」
「你昨晚幹什麼了?怎麼要睡這麼久?」
「雖然你身體很硬,但我覺得可以找主持學學溫養精神. ..」
正常吃飯的徐德: ...
該死,大早上的...…
以後不會天天都這樣的?
徐德突然覺得,住進白雲觀實際上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好!
好在,林月終究還是念叨渴了。
趁著她去喝水的功夫,徐德迅速將早餐掃蕩完畢。
當對方回來時,已經沒了任何可以念叨的空間和角度!
「走吧,時間不早了,先去律所拿材料,接著去基院!」
徐德深吸一口氣,起身向著停車場而去。
林月也起身跟上。
證據都留在律所內,他們去法院又是順路,所以基本不會浪費時間。
只不過。
九點十分。
火炬路,「厚德律師事務所』。
「王超呢?王超這兩天怎麼見不到他了?」
律所內。
徐德本想帶上王超前往基院打官司,但他左看右看,卻始終沒看到對方。
當即,扭頭看向一側的盧金山。
「盧律師,你見到王超了嗎?」
一側,正在接咖啡的盧金山聞言,想了想,開口道:
「王律師這兩天好像抽空去找一個律師了...當然,是在工作完成之餘去的。」
「找律師?」
徐德詫異,旋即恍然。
他這才想起來,自己讓王超負責,去接觀心主持給介紹的一個「水木大學』高材生。
錢昊?
王超還沒給對方辦理入所!?
盧金山又道:
「王副主任說,他這兩天碰到個不通教化的野蠻人,進到咱們律所容易拉低律所的形象。」「他準備給對方矯正後再帶來。」
盧金山猜測道:
「應該也就是這兩天了。」
野蠻人?
徐德眉頭挑了挑,有點樂嗬。
合著對方這是碰到對手了啊!?
旋即,他也開始好奇起錢吳到底是個什麼人物,竟然能跟王超耗上近一個星期。
不過他也沒多想。
「行吧。」
徐德點點頭,不再叫對方,拿上文件和資料,便轉身和林月離去。
「哧~!」
汽車發動機響起嗡鳴聲。
沒多久,便向著南山區基層人民法院而去。
同一時間。
孫儷和楊春萍。
此時也稍微交流。
「等到開庭,你就死抓自己照顧孩子,對方缺乏親情這點!」
「哼,你給王宇洗衣服做飯,當保姆當了這麼多年,他不給點賠償怎麼說得過去!?」
「那個律師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七三分都敢拒絕. ...」
孫儷語氣尖酸、略顯刻薄,她對著楊春萍囑咐著。
「等到開庭八二分,他哭都沒地方哭去!」
楊春萍很是激動,她昨晚已經想好,錢到手後該如何享受了。
二人又躊躇期待一番,旋即興沖沖向法院走去。
南山區。
基層人民法院。
基層法院主要辦理的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若是出了重傷,又或是命案,一審便直接由中院負責。同樣的,案件性質不同,也會導致案件判罰條件不同。
像是離婚案。
原告和被告之間,放到中院的刑事案中,法官不可能判著判著,給原告人判進去,最多也只是另開一案,重新調查審理。
但民事案不同。
它是真可以判著判著,給原告人判個敗訴受罰!
離婚案中,極有可能原告將被告告上法庭,但原告卻被判只分得一成財產的例子。
當然,這算不得什麼罕見的案例。
只不過。
眼下的南山區基層法院 ..
法官王成,碰到了自己人生中,頭一次感覺匪夷所思的案子。
「警察背書的證據...」
「不是,這些證據都能拿到刑事庭,給人判罪了吧!?」
「原告律師從哪搞來的?他用給人判罪的證據,來打民事案?不是. ..」
候審室內。
法官王成滿面愁容,他看著手裡的證據,臉上很是無奈。
民事案只有他一個承辦法官,沒有其餘法官,但還有兩個【人民陪審員】。
「讓警察抓姦..」
人民陪審員許家看著手中的證據,嘴角一抽。
他今年六十歲,是個退休幹部,此案被王成帶來當陪審員。
另一個是社區主任,劉國,三十六歲。
「他怎麼辦到的?」劉國和許家百思不得其解。
讓警察抓姦,隨後遞交警方具備法律效力的證據,來打民事案件. ...
甚至遞交的那些證據,放在刑事廳中也有過之而無不及,普通刑事案都能勝訴了!
結果呢?
「殺雞用牛刀?」
劉國試探性說著。
許家搖頭,說道:「我覺得是大炮轟蚊子。」
最終,承辦法官王成嘆了口氣道:
「純粹的民事案件. . .從治理的角度來講,多少還是得給女方分點的。」
「不說82分,女方怎麼說也得給個91吧。」
聽著不合理。
但現在將你的視角拉高。
如果說,女性的財產全被分割掉,現有金錢維持生活都有些困難,那麼這叫什麼?
這叫逼良為娼!
民事案除非真的出了大錯,否則不會將案子判的很絕對,哪怕過錯方是男方也一樣。
當然。
「楊春萍這過錯 .未免有點太大了。」
劉國和許家開口道。
王成也不反駁。
確實大啊。
不然他怎麼會說都夠得上去刑事了!?
不...就是刑事案的證據!
那個叫郭圖的,上了刑庭後,王成百分百確認,警察遞交的證據與徐德所遞交的一模一樣!但問題也來了。
楊春萍是有過錯的,但實際上造成傷害的卻不是她。
而是郭圖,某種意義上來說,算是卡了「重大過錯』一個bug,屬於可酌情審理,也可嚴格審理的情況。至於該什麼宣判。
三個人最終一致認為....
「看她律師吧。」
「說不定她的律師能有點新的辯解角度呢。」
劉國開口道。
另外兩人點點頭。
民事判案不易判的太絕對,但再怎麼說...你也得給出不判絕對的理由!
對方既然有律師,那再差,總不至於連兩成財產都爭取不到吧?
沒理由的。
「時間到了,開庭吧,看她律師的表現。」
王成擡頭,看了眼時間。
接著,便向著第三法庭而去。
兩個人民陪審員跟上。
不多時。
三人便站在第三法庭門口。
兩名法警見此,連忙將門打開。
「吱~」
門開了,清冷的法庭浮現在三人面前,內部人員早早便起身等候法官到來。
「噠噠噠」
王成擡腳,走上審判區的最高點,端坐在審判上。
他左右看了看。
原告方,徐德林月面色平靜的坐在席位上,王宇的臉色有點複雜。
被告方。
楊春萍和孫儷咬牙切齒,眼神有些不善。
「這麼自信?看來是有找到反駁原告人的理由了。』
王成內心如實想著,稍稍鬆了口氣。
他收斂起思緒,沉默片刻後,忽的開口道:
「核對當事人身份,原告王宇,性別男,出-... . .厚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告及代理人是否到庭?」原告席,林月開口道:
「代理人及原告人已到庭。」
「被告席呢?」
審判長王成扭頭看向被告席。
孫儷昂著頭,開口道:「被告席準備就緒,均已到庭。」
聞言。
審判長王成不再猶豫,直接握住法槌。
「砰!」
「現在...開庭!」
清脆的聲音在空曠的第三法庭內來回迴蕩。
開庭!
兩個清晰的字,在眾人耳旁驚醒。
現場所有人精神一震,齊齊屏息凝神。
審判長王成沒有猶豫,再次開口道:
「現在,請原告方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原告席。
林月站起身,拿起手裡的材料,開口道:
「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原告人王宇,在婚內經受妻子出軌、精神打擊..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難以癒合。」
「現,就離婚一事,因財產分割、與孩子撫養權一事糾紛不清,於是上訴審理。」
「我方委託人,其訴求為. . .」
說著。
林月眼神中閃爍出莫名精光,吐出幾個字。
「其妻子楊春萍,淨身出戶,剝奪其對孩子王小雨的法定撫養權!」
淨身出戶?孩子歸王宇所有!
倒是沒索要撫養費..這也確實,高收入的情況下,法官也懶得判低收入方給撫養費,徐德不會做這種無意義的事。
審判長王成也沒在乎。
對方的訴求這點在他預料之內,被告方這種過錯,這要是還不讓對方淨身出戶. . ..那王成反倒是會疑惑了。
雖然淨身出戶很難判吧。
但沒事。
審判長王成,扭頭看向被告席的孫儷。
被告席開庭時可是自信的很,按照以往的經驗來看,王成覺得對方應當是找到了原告的一些可駁回角度如此,案件的宣判倒是有了餘地。
想到這。
審判長王成臉上流露出些許情緒,他看向被告席,開口道:
「被告方,面對上述,你方是否有異議?」
「異議!我方有異議!」
被告席。
孫儷早就憋不住了,她震驚的看著徐德,眼神中滿是不可置信。
淨身出戶?
她們可是女的!
要求女方在民事中淨身出戶?這怎麼可能?
這相當於什麼?
相當於. .,
要求殺了人的在刑庭中被判無罪!
對方是瘋了還是壓根就缺乏法律常識?
「審判長,原告方訴求完全就是漫天要價,這根本就不是在離婚分割財產!」
「首先,我方委託人在1月8號晚當天,在家如酒店並非出軌,而是與同屬教育機構的同事交流,雙方只是共同處在同一個酒店下,沒有...」
話一開口。
審判上。
三個人忽的愣住。
原告席,兩個律師也不開口,就那麼面露微笑,默默看著對方表述異議。
王成遲疑起來,不自信的看著對方。
眼見對方還要繼續說下去。
法官王成實在是忍不住了,忽的開口道:
「被告方,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警察都把證據貼臉了啊!
對方到底是怎麼還能說出這番話的?
孫儷被這麼一打岔,整個人有些不悅,看著王成道:
「審判長!」
「依據《民法典》第1084條來看。」
「父母離婚不消除父母子女關係,本案孩子4歲,已滿兩周歲,但實際應用,應當與兩歲看齊,本院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原則。」
「有關孩子撫養權,應當判給被告人。」
「因此,對.. .. .」
孩子?
撫養權?
財產分割?還想要孩子呢!?
審判上。
三個人看傻了,審判長王成更是愣了又愣,本想著對方能說點驚艷的. ..但怎麼一開口說的是這些?不是..
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些什麼嗎!?
原告席上。
徐德林月依舊笑著觀看,沒有任何表述異議的樣子。
「我方認為。」
被告席。
孫儷繼續發表著。
「財產分割應當交割給女方七成,以供維持日常生活與撫養孩子,另外三成給予. ...」說到這。
審判長王成實在是忍不住了,滿臉震驚的看著對方,開口道:
「被告方,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被這麼一而再再而三的打斷。
孫儷此時眉頭緊蹙,心中窩火,只覺男人都一個樣,卻依舊要在「強權』面前深吸一口氣壓下情緒。她壓著聲音,道:
「我知道我在說什麼!」
審判長王成眼角一抽,忍不住道:
「你確定?」
「你真知道!?」
ps:被審核了,我得放緩一下節奏,分割劇情分布,試試能不能避免審核。
近幾章的一些引用、庭審犀利解析也沒了很多細節。
不避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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