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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審判長: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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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前的房門忽的傳來「吱』的一聲,旋即,門縫敞開。

  剛睡醒的徐德臉上還有些睡眼惺忪,他穿著睡衣,看著外面敲門的林月,臉上流露出一個無奈的表情。「我突然覺得,搬進白雲觀不是個好選項了。」

  大清早。

  林月就活力滿滿,吃飯洗漱疊床單全都搞好。

  自己反倒才剛起床...

  「哼哼,老年人。」

  林月雙手抱胸,小豬哼哼著。

  但緊接著,視線忽的又順著對方那沒穿嚴實的睡衣縫隙中,看到一些好看的。

  下一秒。

  林月臉色一怔,將手抽出,猛地把門關上。

  「啪!」

  「你先穿好衣服,我通知後廚給你留飯了!」

  徐德則是洗了把臉,這才去穿衣洗漱。

  道觀的分部和常人印象不同。

  多數人可能覺得這裡就住著道士,實則不然。

  這裡是對外開放,可以花錢在這住的。

  包括古代也是如此,一些人前往道觀祈福插香,一連就是好幾天,對方總不能來來回回上山下山吧?那便是花錢住在道觀偏房或是客房,有人住,就得有後廚做飯。

  白雲觀不是現代修建的,所以這部分自然也繼承了下來。

  但具體居住的卻被劃分為兩塊區域。

  正經遊客區,以及徐德、林月、林國棟這類人。

  八點半。

  食堂內。

  「你怎麼這麼懶啊!」

  林月一邊催促著,一邊將提前留好的飯都就推到徐德面前。

  看著熱氣騰騰的飯菜,徐德又有了新的感慨。

  「我突然又覺得,住進白雲觀是個很明智的選擇。」

  林月有些絮絮叨叨。

  她坐在徐德面前,看著對方吃飯,同時伸出手指頭掰著念叨:

  「你別說了,下午一點半基層法院開庭,你再拖延會,咱們不如直接認輸吧!」

  「你昨晚幹什麼了?怎麼要睡這麼久?」

  「雖然你身體很硬,但我覺得可以找主持學學溫養精神. ..」

  正常吃飯的徐德: ...


  該死,大早上的...…

  以後不會天天都這樣的?

  徐德突然覺得,住進白雲觀實際上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好!

  好在,林月終究還是念叨渴了。

  趁著她去喝水的功夫,徐德迅速將早餐掃蕩完畢。

  當對方回來時,已經沒了任何可以念叨的空間和角度!

  「走吧,時間不早了,先去律所拿材料,接著去基院!」

  徐德深吸一口氣,起身向著停車場而去。

  林月也起身跟上。

  證據都留在律所內,他們去法院又是順路,所以基本不會浪費時間。

  只不過。

  九點十分。

  火炬路,「厚德律師事務所』。

  「王超呢?王超這兩天怎麼見不到他了?」

  律所內。

  徐德本想帶上王超前往基院打官司,但他左看右看,卻始終沒看到對方。

  當即,扭頭看向一側的盧金山。

  「盧律師,你見到王超了嗎?」

  一側,正在接咖啡的盧金山聞言,想了想,開口道:

  「王律師這兩天好像抽空去找一個律師了...當然,是在工作完成之餘去的。」

  「找律師?」

  徐德詫異,旋即恍然。

  他這才想起來,自己讓王超負責,去接觀心主持給介紹的一個「水木大學』高材生。

  錢昊?

  王超還沒給對方辦理入所!?

  盧金山又道:

  「王副主任說,他這兩天碰到個不通教化的野蠻人,進到咱們律所容易拉低律所的形象。」「他準備給對方矯正後再帶來。」

  盧金山猜測道:

  「應該也就是這兩天了。」

  野蠻人?

  徐德眉頭挑了挑,有點樂嗬。

  合著對方這是碰到對手了啊!?

  旋即,他也開始好奇起錢吳到底是個什麼人物,竟然能跟王超耗上近一個星期。

  不過他也沒多想。

  「行吧。」

  徐德點點頭,不再叫對方,拿上文件和資料,便轉身和林月離去。

  「哧~!」


  汽車發動機響起嗡鳴聲。

  沒多久,便向著南山區基層人民法院而去。

  同一時間。

  孫儷和楊春萍。

  此時也稍微交流。

  「等到開庭,你就死抓自己照顧孩子,對方缺乏親情這點!」

  「哼,你給王宇洗衣服做飯,當保姆當了這麼多年,他不給點賠償怎麼說得過去!?」

  「那個律師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七三分都敢拒絕. ...」

  孫儷語氣尖酸、略顯刻薄,她對著楊春萍囑咐著。

  「等到開庭八二分,他哭都沒地方哭去!」

  楊春萍很是激動,她昨晚已經想好,錢到手後該如何享受了。

  二人又躊躇期待一番,旋即興沖沖向法院走去。

  南山區。

  基層人民法院。

  基層法院主要辦理的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若是出了重傷,又或是命案,一審便直接由中院負責。同樣的,案件性質不同,也會導致案件判罰條件不同。

  像是離婚案。

  原告和被告之間,放到中院的刑事案中,法官不可能判著判著,給原告人判進去,最多也只是另開一案,重新調查審理。

  但民事案不同。

  它是真可以判著判著,給原告人判個敗訴受罰!

  離婚案中,極有可能原告將被告告上法庭,但原告卻被判只分得一成財產的例子。

  當然,這算不得什麼罕見的案例。

  只不過。

  眼下的南山區基層法院 ..

  法官王成,碰到了自己人生中,頭一次感覺匪夷所思的案子。

  「警察背書的證據...」

  「不是,這些證據都能拿到刑事庭,給人判罪了吧!?」

  「原告律師從哪搞來的?他用給人判罪的證據,來打民事案?不是. ..」

  候審室內。

  法官王成滿面愁容,他看著手裡的證據,臉上很是無奈。

  民事案只有他一個承辦法官,沒有其餘法官,但還有兩個【人民陪審員】。

  「讓警察抓姦..」

  人民陪審員許家看著手中的證據,嘴角一抽。

  他今年六十歲,是個退休幹部,此案被王成帶來當陪審員。


  另一個是社區主任,劉國,三十六歲。

  「他怎麼辦到的?」劉國和許家百思不得其解。

  讓警察抓姦,隨後遞交警方具備法律效力的證據,來打民事案件. ...

  甚至遞交的那些證據,放在刑事廳中也有過之而無不及,普通刑事案都能勝訴了!

  結果呢?

  「殺雞用牛刀?」

  劉國試探性說著。

  許家搖頭,說道:「我覺得是大炮轟蚊子。」

  最終,承辦法官王成嘆了口氣道:

  「純粹的民事案件. . .從治理的角度來講,多少還是得給女方分點的。」

  「不說82分,女方怎麼說也得給個91吧。」

  聽著不合理。

  但現在將你的視角拉高。

  如果說,女性的財產全被分割掉,現有金錢維持生活都有些困難,那麼這叫什麼?

  這叫逼良為娼!

  民事案除非真的出了大錯,否則不會將案子判的很絕對,哪怕過錯方是男方也一樣。

  當然。

  「楊春萍這過錯 .未免有點太大了。」

  劉國和許家開口道。

  王成也不反駁。

  確實大啊。

  不然他怎麼會說都夠得上去刑事了!?

  不...就是刑事案的證據!

  那個叫郭圖的,上了刑庭後,王成百分百確認,警察遞交的證據與徐德所遞交的一模一樣!但問題也來了。

  楊春萍是有過錯的,但實際上造成傷害的卻不是她。

  而是郭圖,某種意義上來說,算是卡了「重大過錯』一個bug,屬於可酌情審理,也可嚴格審理的情況。至於該什麼宣判。

  三個人最終一致認為....

  「看她律師吧。」

  「說不定她的律師能有點新的辯解角度呢。」

  劉國開口道。

  另外兩人點點頭。

  民事判案不易判的太絕對,但再怎麼說...你也得給出不判絕對的理由!

  對方既然有律師,那再差,總不至於連兩成財產都爭取不到吧?

  沒理由的。

  「時間到了,開庭吧,看她律師的表現。」


  王成擡頭,看了眼時間。

  接著,便向著第三法庭而去。

  兩個人民陪審員跟上。

  不多時。

  三人便站在第三法庭門口。

  兩名法警見此,連忙將門打開。

  「吱~」

  門開了,清冷的法庭浮現在三人面前,內部人員早早便起身等候法官到來。

  「噠噠噠」

  王成擡腳,走上審判區的最高點,端坐在審判上。

  他左右看了看。

  原告方,徐德林月面色平靜的坐在席位上,王宇的臉色有點複雜。

  被告方。

  楊春萍和孫儷咬牙切齒,眼神有些不善。

  「這麼自信?看來是有找到反駁原告人的理由了。』

  王成內心如實想著,稍稍鬆了口氣。

  他收斂起思緒,沉默片刻後,忽的開口道:

  「核對當事人身份,原告王宇,性別男,出-... . .厚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告及代理人是否到庭?」原告席,林月開口道:

  「代理人及原告人已到庭。」

  「被告席呢?」

  審判長王成扭頭看向被告席。

  孫儷昂著頭,開口道:「被告席準備就緒,均已到庭。」

  聞言。

  審判長王成不再猶豫,直接握住法槌。

  「砰!」

  「現在...開庭!」

  清脆的聲音在空曠的第三法庭內來回迴蕩。

  開庭!

  兩個清晰的字,在眾人耳旁驚醒。

  現場所有人精神一震,齊齊屏息凝神。

  審判長王成沒有猶豫,再次開口道:

  「現在,請原告方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原告席。

  林月站起身,拿起手裡的材料,開口道:

  「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原告人王宇,在婚內經受妻子出軌、精神打擊..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難以癒合。」

  「現,就離婚一事,因財產分割、與孩子撫養權一事糾紛不清,於是上訴審理。」

  「我方委託人,其訴求為. . .」


  說著。

  林月眼神中閃爍出莫名精光,吐出幾個字。

  「其妻子楊春萍,淨身出戶,剝奪其對孩子王小雨的法定撫養權!」

  淨身出戶?孩子歸王宇所有!

  倒是沒索要撫養費..這也確實,高收入的情況下,法官也懶得判低收入方給撫養費,徐德不會做這種無意義的事。

  審判長王成也沒在乎。

  對方的訴求這點在他預料之內,被告方這種過錯,這要是還不讓對方淨身出戶. . ..那王成反倒是會疑惑了。

  雖然淨身出戶很難判吧。

  但沒事。

  審判長王成,扭頭看向被告席的孫儷。

  被告席開庭時可是自信的很,按照以往的經驗來看,王成覺得對方應當是找到了原告的一些可駁回角度如此,案件的宣判倒是有了餘地。

  想到這。

  審判長王成臉上流露出些許情緒,他看向被告席,開口道:

  「被告方,面對上述,你方是否有異議?」

  「異議!我方有異議!」

  被告席。

  孫儷早就憋不住了,她震驚的看著徐德,眼神中滿是不可置信。

  淨身出戶?

  她們可是女的!

  要求女方在民事中淨身出戶?這怎麼可能?

  這相當於什麼?

  相當於. .,

  要求殺了人的在刑庭中被判無罪!

  對方是瘋了還是壓根就缺乏法律常識?

  「審判長,原告方訴求完全就是漫天要價,這根本就不是在離婚分割財產!」

  「首先,我方委託人在1月8號晚當天,在家如酒店並非出軌,而是與同屬教育機構的同事交流,雙方只是共同處在同一個酒店下,沒有...」

  話一開口。

  審判上。

  三個人忽的愣住。

  原告席,兩個律師也不開口,就那麼面露微笑,默默看著對方表述異議。

  王成遲疑起來,不自信的看著對方。

  眼見對方還要繼續說下去。

  法官王成實在是忍不住了,忽的開口道:

  「被告方,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警察都把證據貼臉了啊!


  對方到底是怎麼還能說出這番話的?

  孫儷被這麼一打岔,整個人有些不悅,看著王成道:

  「審判長!」

  「依據《民法典》第1084條來看。」

  「父母離婚不消除父母子女關係,本案孩子4歲,已滿兩周歲,但實際應用,應當與兩歲看齊,本院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原則。」

  「有關孩子撫養權,應當判給被告人。」

  「因此,對.. .. .」

  孩子?

  撫養權?

  財產分割?還想要孩子呢!?

  審判上。

  三個人看傻了,審判長王成更是愣了又愣,本想著對方能說點驚艷的. ..但怎麼一開口說的是這些?不是..

  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些什麼嗎!?

  原告席上。

  徐德林月依舊笑著觀看,沒有任何表述異議的樣子。

  「我方認為。」

  被告席。

  孫儷繼續發表著。

  「財產分割應當交割給女方七成,以供維持日常生活與撫養孩子,另外三成給予. ...」說到這。

  審判長王成實在是忍不住了,滿臉震驚的看著對方,開口道:

  「被告方,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被這麼一而再再而三的打斷。

  孫儷此時眉頭緊蹙,心中窩火,只覺男人都一個樣,卻依舊要在「強權』面前深吸一口氣壓下情緒。她壓著聲音,道:

  「我知道我在說什麼!」

  審判長王成眼角一抽,忍不住道:

  「你確定?」

  「你真知道!?」

  ps:被審核了,我得放緩一下節奏,分割劇情分布,試試能不能避免審核。

  近幾章的一些引用、庭審犀利解析也沒了很多細節。

  不避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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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邊碼字一邊改文是真的痛苦求月票QAQ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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