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猖狂!

  以法例的角度來講,家庭中,女性在有孩子,沒大錯的情況下講,是天然帶有一種組合拳的。這種組合拳跟孩子捆綁,也和生理結構捆綁。

  怎麼反抗?

  「信息差+名聲嚴重受損+孩子慘遭虐待+孩子被囚禁+對方出軌+同月居. . ..」「王先生。」

  觀看最新章節訪問s🍒to9.com

  「在婚內期間,如果配偶對您的名聲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這...」

  「也算是重大過錯!」

  留置室內。

  幾人坐在公共椅子上,徐德看著王宇緩緩開口解釋著。

  有關名聲,也就是精神和心理上,法例會很在乎。

  舉個例子。

  「精神損失費』!

  這五個字可以算作是賠償,但賠能賠多少?理論上來講. ....

  在刑事中,精神損失費甚至能高到和殺人賠償一個級別!

  也就是,後世殺人可能賠償五十萬,而你精神損失費,也有可能賠你五十萬。

  但相比起要付出的代價,那精神損失費可謂是完勝。

  「尤其是女方所產生的名聲影響理由,警方具體實施!」

  徐德再次開口補充。

  「過錯在對方,具體事實是警方所為。」

  「警方動員計程車公司、社會懸賞令、新聞、酒店前、熱心居民...」

  「這一系列的動員範圍,已經將這起案件的傳播廣泛到了一種名為「犯罪』的級別!」

  最關鍵的是傳話失真效應。

  一開始,可能這些經歷的人知道王宇被綠了,也只是隨口閒聊。

  但隨著一穿二,二傳十,十傳百,那信息的真實性就會逐漸下降。

  屆時..

  說出的話便是造謠、污衊!

  「這.這麼嚴重?」

  王宇一愣,實在是沒想到這一點。

  但他感受了一下,又有些詫異,只覺得與對方口中所說有些不同。

  「但是我沒感覺有什麼不對的啊. . ..」

  社會名譽遭受到嚴重破壞,甚至外面可能已經在造謠了... ...可他沒感覺啊!!

  也很難有感覺。

  首先。

  風言風語,只要不貼在當事人的臉上說,那壓根不會引起心理負面情緒出現。


  其次。

  誰知道報警人是王宇?

  除了警察,壓根就沒人知道,最多就是知道個孩子的小名叫王小雨罷了!

  這兩種因素加持下,單論名譽方面,王宇壓根就沒一點感覺。

  「不,此時此刻,您必定悲傷不已!」

  徐德搖頭否決,他坐在椅子上,堅定的認為自己委託人明顯陷入到「抑鬱』之中。

  說話間。

  他扭頭看向一側的幾個警察。

  公共椅子一側。

  警察李響和吳康,此時斜眼看著這邊。

  聽到他的話後,警察李響眼角一跳。

  該死的,他都聽到了什麼. . ..

  這種話都敢正大光明在警局說出來!?

  可偏偏的,對方說的話又讓沒觸及到警方的任何一條線,就好似是在單純解析目前狀況罷了。直到..

  徐德將視線投到自己身上。

  李響內心一驚,剛準備擡腳離開,但人是跑不過嘴的,一道聲音在耳側浮現。

  「李警官。」

  「報警人現在懷疑,其妻子楊春萍與嫌疑人郭圖,存在拐賣親生孩子的嫌疑!」

  「並且,在實施途中,對孩子的身體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害。」

  「我方要求針對孩子的身體進行一個細緻的檢查,並將其列入案件詳情、卷宗內!」

  徐德開口道。

  這話一出,一側的林月眉頭挑了挑。

  這是什麼意思?

  很簡單。

  單純借案子報警緣由,讓警方為「證據』背書!

  無論如何,孩子的身體檢測一定是會被端上法庭的,但眼下如此報警. . .檢測數據的來源就有的操作了。

  你個人找醫院檢測,寫上重大心理傷害,法院只會覺得是心理輕微受創。

  但若是警察的話. .,

  那法院就會覺得,這真是重大心理傷害!

  「嘖。」

  李響眼角一跳,深深嘆了口氣。

  「這件事警方會做. ..嗯,已經在做了。」

  警察理論上會調查一點的健康問題,但不會特別嚴密,除非這種被徐德以報警理由為由進行要求。反正檢測也用不了幾個人。

  只不過. ..,


  「寫進卷宗?」

  「這.,會不會被那個孫儷知道?」

  林月忽的察覺到什麼,她柳眉一蹙,沉眉思索。

  「法院中,民事案件比較隨意,如果證據突襲的話. ..法官大概率會休庭處理。」

  「可如果提前舉證. ..那捲宗又未免太過詳細了些。」

  「儘管這是鐵證,可對方多少也能有些防備。」

  法院中,證據是公用的。

  2026年時,雙方律師可以在線上隨時調查對方律師新進行的舉證證據。

  但話又說回來了。

  這裡是2003年!

  網際網路還沒發達到,可以讓孫儷在電腦上調取證據!

  「她想查證據,就只能線下走到法院親自調取,一個律師不可能24小時待在法院等著調信息。」「而我們舉證的時間....」

  說著,徐德微微一頓,緊接著吐出一個具體的時間。

  「庭審前一天!」

  換句話說。

  就是開庭前一天進行舉證!

  此時舉證並不算逾期,且法官也能收到,對方看完後無需休庭處理,同時距離開庭連12個小時都不剩了那孫儷,在開庭前12個小時內找法院看一眼證據,能否看到?

  想的美!

  法院是會下班的,公務員朝九晚五不是跟你開玩笑的!

  「法院上班時間是早上8:30--11:30,下午2:00--5:00。」

  「我們在最後一天的十點開始舉證,等到流程走的差不多,那應當會在下午兩點送到法官手裡。」「等法官看完後,確認證據有效力且探討完,時間應當來到下午4:30,距離下班僅有三十分鐘。」「三十分鐘,除非孫儷在這三十分鐘到來,否則來不及調取!」

  徐德語氣很是堅定。

  論一個律師的素養有多職業?

  看他的拆案視角就能看出來!

  徐德的視角就很獨特,他甚至將法院的朝九晚五下班制度都算了進去。

  如此。

  首先,徐德在舉證期舉證了,法官知曉了證據,也有效力。

  其次,被告人依舊面臨「信息差』,被庭審突襲的情況。

  但你能說徐德是證據突襲嗎!?

  他是舉證了的!!!

  哪怕是檢察官黃石,還有律師張偉來了,也不能說他在證據突襲!


  舉證期舉證這很合理,你沒在最後半小時調信息,純粹是你個人的事,與徐德無關。

  但這番舉動落在一側兩個警察眼裡...

  「猖狂!』

  支隊長吳康睜大眼,嘴巴比了個「o』形,滿臉不可置信的看著對方。

  好傢夥。

  這種算計人的話都敢說?甚至還是在警察面前說!?

  對方真的不怕,內心不會有什麼心虛的感覺嗎?猖狂的沒邊了吧!!!

  但話又說回來了,對方沒犯法,沒違規. ..

  李響張了張嘴,半晌沒說出話。

  至於徐德.

  他倒沒理會一側的兩個警察。

  警察而已,給自己調證據的工具人罷了,反正自己一不違法二沒違規的,隨便他們怎麼聽怎麼想。此時,他的腦子裡. ...…

  「高品質的客戶,一起事件能提供的不止一個業績。」

  「案件衍生到這個地步,除了離婚一案...還能多爭取一起刑事案件!」

  徐德稍稍思考片刻後,腦子裡有了想法。

  報警後,警方的案子被立了兩起。

  一,就是拐賣,但並不構成拐賣,警方目前也僅是在調查詳情信息等待結案。

  二,郭圖的故意傷害!

  對方被警方繼續留置在留置所內,就能看出是個什麼情況。

  孩子身上有多個淤青,甚至部分部位還有隱秘的針眼扎傷,板上釘釘的刑事故意傷害,屬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分為自訴和公訴。

  前者可以看成是可以私下和解的小案子。

  但,孩子王小雨身上的淤青和隱秘的針扎. .明顯屬於故意傷害和虐待!

  再加上年齡。

  切記。

  法律上,對未成年是無限傾斜保護!

  【無限傾斜保護】!!!

  無限兩個字,百分百會讓警方將案子移交給檢察院,屆時提起公訴,成為另一起獨立的庭審案件。「這兩天律所內就有一批人手來了。」

  「案子自然是不嫌多的。」

  徐德腦子裡理清了思路,接著扭頭看向警方。

  郭圖很重要,無論是後續的刑事案件,還是眼下,他都很重要。

  最起碼,也得讓他對離婚案,吐出一些有效的證據!


  「李警官,我們當事人要求我,與嫌疑人郭圖進行談話。」徐德道。

  一側。

  正抽菸的警察李響:...

  李響兩根手指夾著菸頭,愣愣的看著徐德,嘴唇有些蠕動。

  不是...

  這真是演都不演了,想到什麼說什麼。

  王宇就在自己身邊,他有沒有說要求,難道自己還耳聾聽不見嗎!?

  這純粹利用警察的行為. . ..

  甚至裝一下給予些許尊重都不願意!

  李響沉默片刻,最終深抽一口煙,「可以。」

  法律上,當事人是不可以見嫌疑人的。

  但律師可以!

  徐德也正是因為合規所以才敢如此。

  「跟我來吧,直接在留置室見就行。」

  李響深吸一口,將煙全都抽盡,旋即撚滅菸頭丟入垃圾桶中,這才帶人向著留置室內部走去。而徐德則跟在了對方身後。

  看著越來越近的留置室,徐德陷入了思索。

  說起來..

  王超現在應當已經將人給接到律所了吧!?

  他如此想著,恍惚間,面前的李響停下腳步。

  「到了。」

  與此同時。

  綠森市。

  【金茂律師事務所】。

  正門前。

  「嗬嗬,自此以後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

  「金茂,再見了。」

  「盧律師,你有什麼打算?」

  下午一點半。

  金茂律所前。

  八個身穿西裝的律師站在正廳門口,臉上流露出感慨神色。

  其中。

  資深律師盧金山回頭看了眼金茂的招牌,臉上流露出感慨神色。

  盧金山是個律師。

  資深律師!

  如果說資深律師亦有差距的話,那盧金山在資深律師里便屬於最拔尖的那一批,半隻腳已經踏入金牌之列。

  但話又說回來了。

  晉升金牌,案子+律所資源堆積,缺一不可。

  當然,如果你能和徐德一樣,純粹以案子質量聞名,那你可以忽略掉律所資源堆積。


  但很明顯這不現實。

  常規的兩條因素,才是正常律師晉級的渠道!

  ... ...盧金山在這位置,卡了近五年,從32歲卡到37歲,律所一直沒能給他任何資源,尋找任何案件甚至,以前做過一起大案,還被所內其餘人奪了過去。

  幾個合伙人也只是拉偏架和稀泥. .。

  所以..

  「我啊。」

  盧金山站在律所門口,他深吸一口氣,看著周圍,跟了他數年的團隊,抽了根煙,開口道:「徐律師聯繫我了。」

  徐律師 .,

  徐德?

  團隊的人聞言,微微一頓。

  「徐律師?徐德?」

  「他離所後自己開了個律所!?」

  盧金山點了點頭,「對。」

  「那他不就是初創律所嗎!?」有人詫異。

  初創律所,案源、資金、人脈. ..要什麼什麼沒有,哪怕徐德靠著自己打出些名氣,和底蘊終究是不足的。

  不說別的。

  大案不是年年有,即便是有,卻又不可能每起案子都能勝訴。

  徐德不可能靠打打案子贏一輩子,否則,這就不是律師,而是超人了。

  身為一個資深律師,天下之大哪裡都能去,就連燕京都有人要。

  怎麼偏偏就去初創律所?

  「你們去不去?」

  盧金山開口詢問了一句,他不強求對方。

  眾人思索片刻,最終齊齊開口。

  「去,盧律去哪我去哪。」

  「都一塊打幾年了,換個人我也不適應,更何況這次也是借著徐律的事情脫離律所,我們去徐律那倒也說的過去。」

  「就是不知道徐律師那邊要不要我了...」

  「資深律師怎麼會不要。」

  看著這些人,盧金山臉上露出些許笑容。

  他們團隊算上自己一共七人,三個資深律師,四個執業律師,自帶人脈、案源,算是一股令人眼饞無比的「肥肉』。

  正所謂寧當雞頭不做鳳尾。

  盧金山願意聽觀心主持的,找徐德試試,萬一對方真就純看實力,而不搞金茂那種有的沒的呢?恍惚間。

  盧金山突然想到什麼。

  他扭頭,看向正門口的第八人。

  「孫建山,你去不去?」

  (還有更新耶)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