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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斷尾求生!【7/7】

  第76章 斷尾求生!【7/7】

  說實話,在此之前,有人說法院庭審會放仙俠電影,那肯定是沒人會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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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眼下如果有人這麼說...徐德多少是會信點的。

  精彩...太精彩了!

  黃石在腦子裡找法例攻擊辯論的模樣,以及張偉孫冰反抗的畫面,和那些影視劇中,主角掐法指鬥法有什麼區別!?

  唯一的區別就在於,黃石不是拿著法典往對方腦袋上砸的。

  但,電影總歸有結束的時候。

  審判台上。

  審判長張秉心壓著怒意,對著徐德說道:「代理人,請儘快表述你方所遞交證據!」

  整個法庭的視線全都向代理人席位投去。

  見此。

  徐德也收起了看熱鬧的心思,他深吸一口氣,旋即緩緩起身。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此條證據的來源性...我方已經解釋過。」

  說著,他微微一頓。

  旋即視線猛地盯向證人席,眸光凝起。

  「正是12月2號當天,我方在18中辦公室,合法合規」對證人進行的錄像!」

  「整條錄像證人已確定有效且合法,並且內容全部為真。」

  「視頻並未受過剪輯、拼接,又或是無頭無尾的情況,請法庭予以採信!」

  「實在不行..

  「」

  說著。

  徐德臉上露出溫和的笑容,對著呂廣軍笑道:「審判長,您可就證據一事,詢問我方證人呂廣軍。」

  我方證人?

  被告席的張偉和孫冰聽到這話,氣得險些噴出一口鮮血,原本就難看的臉,此時更是逐漸扭曲。

  什麼叫你的證人?

  雖然說,在開庭前就聽說過對方喜歡用對手遞交的證據,胡廣和陳偉就被他坑過幾次。

  但..

  證人也能用嗎?

  這是他們帶來的,這玩意還能雙方公用嗎!?

  但到了眼下這一步,也確實和徐德所說一樣,呂廣軍對被告的作用...遠不如對徐德有用!

  一個視頻,短短几十分鐘的談話,瞬間刺破被告一個月的全部準備,做無用功。


  「異議!」

  張偉深吸一口氣。

  他知道,眼下不能讓呂廣軍開口,對方這時候要是說些什麼..

  說不定他自己都自身難保!

  「審判長,代理人所遞交證據已經嚴重干擾到我方證人的思緒與情緒!」

  「我方申請證人進行迴避,他已無力參與本次庭審質證!」

  他的聲音很大,說話也極快。

  甚至打斷了張秉心對徐德的談話過程,理論上是要吃個警告的。

  但張秉心此時明顯無心對其進行警告。

  他皺起眉,扭頭看向證人席。

  證人席位。

  「怎麼可能..

  「」

  「這...這怎麼可能...他不是走了嗎...錄音的東西不是被那個律師握著的嗎.

  」

  此時。

  站在證人席的呂廣軍,臉色煞白,雙眼呆滯無神,口中呢喃著,不知在說些什麼。

  他渾身發軟,身體有些顫抖,只覺骨頭都有些乏力。

  呂廣軍懵了,12月月中的天氣正是降溫時期,但此時他卻滿身大汗,好似洗了個熱水澡。

  他絞盡腦汁,也不知道這錄像是什麼時候拍的。

  直到...

  合同和背包忘帶了..

  呂先生,從現在開始,這次談話算是正式結束..

  法庭見..

  恍惚間,2號當天,徐德跟他所說的三句話在他腦海中迴蕩。

  這...

  大坑.....

  這是個天大的坑!

  呂廣軍想明白了,此時徹底想的明明白白。

  從一開始,對方問的所謂共犯」,就是在對自己造成心理壓力,數個問題問下來,那時他早已壓力爆炸,只覺被一座山壓著。

  隨後對方離開,自己才會手忙腳亂的打電話。

  而正因如此...又被那包里的攝像頭清楚錄到...

  甚至一開始所謂的口頭合約」,以及通訊隱私合同,都是對方提前設計好的圈套,就連那有什麼好怕的」都是他故意激自己而說!

  瘋子...這個瘋子!

  他就沒想過談話,而是覺得自己有問題,從頭到尾給自己設了個圈套!!!


  剎那間。

  呂廣軍眼球被血絲纏繞,呼吸愈發急促,他此時只覺得自己的未來在飛速遠離自己。

  「這...這....

  「」

  「不對,這不是我說的,這不是我說的!」

  「假證,這是假證!!!」

  這證據一旦坐實..

  工作、教資、賠償、名聲、家庭...沒了,全都會沒!

  甚至,自己都有可能背上刑事處罰!

  呂廣軍忽的盯著張秉心尖聲開口,臉上滿是恐懼,聲嘶力竭道:「我沒同意他錄,我不知情啊!!!」

  見此。

  代理人徐德卻笑著開口道:「呂先生,您別激動。」

  「錄像里您明確的說過合法有效...這是您親口承認過的。」

  呂廣軍聽到動靜,身體愈發激動。

  「我沒有,我沒有說過!!!」

  他像一條路邊的瘋狗,犬吠兩聲意圖嚇跑對方,但可惜,是一條被拴住的瘋狗,毫無威懾力。

  徐德臉上依舊掛著淡然的笑容。

  見此一幕。

  審判台上。

  審判長張秉心終於是看不下去了,他嘆了口氣,旋即敲下錘子。

  「帶證人迴避。」

  呂廣軍目前的狀況已經不適合質證,放任對方在場只會拖延庭審。

  眼下已經被徐德攪和的夠亂了,再亂下去..

  張秉心怕自己一夜白髮。

  「啪!」

  法槌落下。

  幾名法警上前,架著身體激動的呂廣軍向外走去。

  「污衊,你這是污衊!」

  「我沒同意你錄...我沒同意過啊!!!」

  他的聲音由近到遠。

  最終,消失在側門的走廊內,像是被一頭野獸拖走、吃掉。

  「代理人,你方所拍攝設備是否帶到法庭?」

  張秉心看向徐德,揉著眉心詢問。

  「已經帶來,這是最新款相機,符合法例。」

  徐德當即掏出拍攝相機。

  針對一個證據是否有效,看兩點就行。

  當事人是否知情,以及設備是否合法!


  沒錯,在法例中,拍攝的設備是什麼型號也很重要。

  如果你若是用針頭攝像頭拍攝,哪怕將攝像頭對準了當事人,雙方同意,那法例上也不認。

  當然,市面上的大多攝像機都符合法例。

  徐德所拍攝的自然也算。

  書記員觀察了半天,最終看向張秉心點了點頭,算是承認了設備的合法性。

  張秉心欲言又止。

  驟然間。

  整個現場安靜下去,不復之前的嘈雜與沸騰,反而一片寂靜。

  從法例上來看,徐德的行為...是合法的。

  對方首先告知了拍攝方式、拍攝時間、明確指出攝影機所在、客觀詢問與案件有關問題..

  甚至,就連對方中途離場也合法!

  沒錯,理論上只剩單獨一人時,證據已經侵犯到了個人隱私期待。

  但錄像一開始,徐德直接將呂廣軍留在了辦公室..

  公共辦公室!

  在法例上,私人辦公室與公共辦公室完全是兩種隱私級別,哪怕公共辦公室沒人,也不構成侵犯個人隱私,只是侵犯隱私期待而已。

  差兩個字,法理上是否違規卻天差地別!

  而中途離開後。

  呂廣軍所說的話...又恰好與徐德先前所問的問題一致,便不達成與問題無關」.

  合同效力雖抵不過法例,但上述種種因素加起來,合同竟存在效力!

  「他是不是故意的?」

  審判台上。

  法官趙行也是思索了半晌,最終沒忍住看向徐德。

  這種種因素」疊加在一起...很難說一個正常談話的人,在沒準備的情況下能達成這樣。

  「他就算是故意的也沒用。」

  盧國偉仔細盤算了一下這證據,最終有點牙疼的小聲交流。

  「主觀是故意,但客觀的證據,卻完全合法!」

  「儘管可以用不合規,配合法官的自由權利將證據不予採取,但...你知道的,鐵證無法被打掉。」

  話音落下。

  審判台沉默。

  證據突襲,庭審質證,法官確實有權利打掉此類行為予以懲罰。

  但.

  和徐德當初說的一樣。

  法官只會打掉故意拖延時間,對案子沒什麼用處的小證!


  整個東國,數千座法院,沒有任何一個法官敢打掉鐵證,哪怕是以證據突襲形式遞交...哪怕遞交人甚至狂到當庭懟法官!

  那這證據,依舊不能打。

  原因很簡單。

  首先,法院是來審案的,他們的目的就是將案子合理合規審完,沒道理和證據過不去。

  其次...你敢打回證據。

  那宣判後,這證據自然會找別人來打你!

  命案是極容易提起二審的,只要對方將被打掉的證據,二審時向上級法院遞交...百分百會將一審打回重新審核。

  這還不算完,案件除重審以外,承辦法官百分百會吃個掛落!

  所以...

  除非徐德跳到審判庭跳舞,那麼,不過分的情況下,他們是可以當看不見的。

  思索良久。

  「被告人!」

  「被告人家屬!」

  張秉心忽的將視線瞬間挪到被告人席,以及劉婧琪家屬身上。

  「請問上述錄像,呂廣軍所言是否屬實?」

  話落。

  三個人呈現出不同反應。

  坐在椅子上的劉婧琪面露怒色,雙手緊攥的看著徐德,眸子陰沉,咬牙切齒著。

  父母劉豪和蔡菲..

  兩人面色有些猙獰,此時被點了名字,當即忍不住開口道:「假的!」

  「都是假的!」

  「那電話不是我打的,我沒給呂廣軍打過電話!」

  蔡菲的聲音很是尖銳,刺的人耳膜疼。

  她完全沒想到,自己2號隨手一個電話,竟被人給錄了下來....

  但沒事,徐德沒錄到自己!

  劉豪道:「法官,那是假證!」

  「是他們故意讓呂廣軍配合演的戲,我們沒給他打過電話,是他故意擺弄!」

  話落。

  身旁的張偉和孫冰忽的嘆了口氣。

  跑不了的..

  電話記錄刪不掉,且蔡菲的聲音明確被錄下,法院可以檢測聲音是否為蔡菲所發出。

  當然,拖延一下眼下的庭審,糊弄過詢問倒是沒問題。

  但...有人卻不想放過這個機會。

  恍惚間。

  公訴席傳來一道聲音。


  「被告人家屬蔡菲,你方是否攜帶了手機入庭?」

  黃石目光炯炯地盯著蔡菲,開口追問著。

  蔡菲臉色一變,自然知道對方要當庭質證,看通話記錄。

  「2號我手機借給別人了,我不知道有沒有記錄..

  「,黃石卻開口,絲毫沒有給予機會的樣子,開口道:「你借給誰了?」

  「他的電話號是多少?現在院方就可以聯繫借物人!」

  這....

  好耳熟啊。

  張偉臉色一黑,只覺這話和徐德剛才讓劉婧琪和呂廣軍拿筆寫金額」有些類似。

  該死!」

  這黃石竟然一點也不生氣...對方證據突襲,明顯拿你當槍使..

  他內心破口大罵。

  當然,罵的同時他的內心也在焦灼思索。

  就眼下來看...

  案子在徐德掏出證據質證的時候,基本已經確定了案件走向。

  什麼?你說萬一能爭取到不予採取呢?

  沒用!

  你要知道,法官不是冰冷的機械,是人,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證據突襲的證據,即便不具備合法性質,導致明面上無法採納,只得被駁回.

  但證據也只會在明面上消失!

  它依舊出現在法官的心裡。

  法官心裡門清,他是能看出一個不合規的證據是否為真。

  所以,他可能會將證據駁回...但在宣判時,明面上雖不說依據,卻會在心裡給你依證判刑!

  也就是,干擾法官的自由量刑權!

  沒錯。

  張偉之所以急眼,乃至是剛才達到了破防」的級別,純粹是因為無論這證據是否為真,甚至哪怕證據被以不合規為由打掉....

  法官都會徹底從警惕遲疑的中立」,偏向徐德那邊!

  這招簡直歹毒...

  歹毒!!!」

  張偉內心再次唾罵。

  連質證都不需要質,掏出來就能加勝率...這種行徑罵一句畜生也不為過。

  不過眼下也不是罵人的時候..

  被告席。

  金牌律師孫冰深吸一口氣,側身在他耳旁耳語道:「庭審還在繼續!」


  張偉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沒錯,庭審還在繼續,執著於剛才的證據明顯是個錯誤。

  局面既無法挽回,那...

  「放棄爭取正當防衛。」

  張偉腦海中迅速做出決斷。

  「以被告人本身優勢」,全力爭取減刑!」

  劉婧琪的優勢很大。

  那是一條名為法律紅線」的優勢,別說鐵證了,哪怕是鋼證、金證,也撬不開哪怕那麼一絲絲的縫隙。

  如果斷尾求生.....

  圍繞這條必勝」優勢。

  未嘗不可勝訴!

  想到這,張偉孫冰神色一變,立馬進入到狀態,他當即對著黃石,搶聲說道:「公訴方,有關2號的事過於久遠,我方委託人年齡過大,記憶力較弱,已忘掉。」

  「你方是在強人所難!」

  話畢。

  張偉看向審判長張秉心,繼續道:「審判長。」

  「被告人劉婧琪16歲11個半月,未滿18周歲!」

  「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13條、《刑法》第17條、《刑法》第78條...

  「我方..

  「」

  張偉頓了頓,語氣低沉,開口道:「申請從輕、從寬、減輕處理!!!」

  >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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