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見義勇為

  保護警察?

  什麼叫,一米六,骨瘦如柴的王強在保護現場警察?

  當徐德話音落下。

  「等等,被告律師。」

  罕見的。

  審判席上,張秉心突然出聲打斷了徐德的開口。

  原則上,雙方人員在自我表述的時候是不可以打斷發言的,但他還是選擇了打斷。

  

  張秉心只覺得自己好像上了年紀,耳朵不是很好使。

  他愣愣的看著徐德,好似確認一般,語氣略帶遲疑,開口道:

  「你的意思是...被告人在案發時,所做出的行為...是在保護他人?不是保護女兒,而是警察?」

  被告席上。

  徐德停下表述,他看向張秉心,沒有任何心理負擔的開口道:

  「是也不是,我還未說完,但總歸是的。」

  「我方認為,被告人王強具備『見義勇為』的行為與性質,完全不構成對方訴書中的『故意殺人罪』!」

  張秉心又追問道:

  「所以,你方認為,被告人在見義勇為,他保護七名警察,並且其中一名還有持槍?」

  徐德再次淡然的回道:

  「是的審判長。」

  張秉心:?

  這一刻,張秉心愣住了。

  不只是他,就連審判席其餘兩位法官,劉建國和孫棟,二人也愣在原地。

  公訴席上也是如此,幾個檢察官用眼神交流許久,陳偉則是皺起眉,不知徐德在搞什麼名堂。

  半晌。

  張秉心看向徐德,眉頭稍稍皺起,態度明顯更認真了些,說道:

  「被告律師,請你方繼續。」

  「好。」

  徐德點帶點頭,稍稍停頓,接著便順著之前的話繼續道:

  「尊敬的審判長、陪審人員。」

  「根據信息,被告人王強在10月2日前往李家村,致使李二牛遇害死亡。」

  「但這起事件,不能只看王強與李二牛兩人!」

  「公訴方,請問案發期間,現場除死者與被告以外,還有什麼人存在!?」

  一番話落下的剎那。

  清脆的錘聲響起。

  「砰!」


  張秉心拿起法槌,輕輕敲在桌上。

  「現在進入調查階段,公訴方,請你方回答問題。」

  公訴席。

  「這...這律師什麼鬼?」檢察官王巍皺起眉來,側身看了眼胡廣不知對方在搞什麼鬼。

  見義勇為?

  別說聽審席的記者和路人愣神了,就連他們中級檢察院的也是險些沒反應過來!

  活了四十多年了。

  他還是頭一次聽說,有人面紅耳赤,率先動手,隨即殺人的行為也能算見義勇為的!

  這律師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話啊!

  「先看看。」

  檢察官胡廣皺眉回了一句,旋即他看向徐德,高聲回應道:

  「整體分為六類。」

  「警方、拐賣案受害者、被告人、被害人、被害人家屬、李家村村民。」

  聞言。

  被告席上的徐德點點頭,繼續道:

  「沒錯,一共六類人,暫且不提這事。」

  「那麼,再次請問對方,什麼情況下,構成訴書中所說故意【故意殺人罪】?」

  這種東西對普通人來說或許較難明確表述。

  但在場的就沒一個善茬!

  胡廣開口回道:

  「根據《刑法典》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原文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包括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放任。」

  說到這。

  胡廣便將手中的文件舉起,他指了指上面的文字。

  「就本案而言,被告人王強,在明確知曉自身的主動行為,會導致雙方矛盾爆發產生死傷事件卻依舊不停止。」

  「進而造成被害人李二牛的死亡。」

  「因此,被告人王強符合第14條,間接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也會分類,並非你恨一個人,拿刀殺了他才算故意殺人。

  如:『我知道這事可能會死人,但我不管,死了就死了,我既不希望,也不阻止,結果發生我也接受。』這也算故意殺人。

  王強的行為算是直接/間接二者都可以,聯繫口供與證據,胡廣認為對方屬於後者。

  「被告方,你是否還有意見要發表?」


  胡廣雙手交叉放在桌上,上升前壓,皺著眉看他。

  聞言。

  徐德見好就收,他深吸一口氣,開口道:

  「公訴方,上述你方所講......」

  「完全與事實不符!」

  與事實不符?

  這可不是一句玩笑話,對於檢察官來說已然算得上是人身攻擊!

  胡廣這種人臉上剛流露出怒容。

  對方卻不給他說話的機會。

  只見徐德忽的看向現場眾人,朗聲說道:

  「根據公訴方所言,被告人王強,是因拐賣矛盾導致情緒激動,進而產生敵意,接著率先動手致其死亡。」

  「但......」

  「根據線索,先動手的人分明是死者李二牛才對!」

  一番話落下。

  現場眾人微微一愣,下一秒臉上露出錯愕,聽審席再次傳來些許騷亂。

  「這不對吧,雖然我同情被告人,但...從警方給的信息來看,被害人不就上車拉了下被告家屬嗎?」

  「沒有過激行為,也沒言語挑釁......」

  「不是...這律師我怎麼有點看不懂?」

  「......」

  場下有人抬手摸著頭,看著徐德想了半天愣是沒想明白他所說的話。

  別說旁人了。

  就連正面對碰的胡廣和王巍等人,也是皺起眉,不知道對方在搞什麼鬼。

  『從思維邏輯上來看,這律師絕不是什麼都不懂的毛頭小子,既如此......』

  『他這些話到底是什麼意思?他說這些的目的是什麼!?』

  胡廣盯著徐德,好似要看穿對方內心所想。

  審判長張秉心也是愣了半晌,旋即才遲疑的開口道:

  「被告律師,請你方表述一下上述所說。」

  徐德點頭,臉上終於流露出一絲絲的笑容。

  緊接著。

  整個第一法庭,四百餘人,耳旁立馬浮出一連串的話。

  「請問對方,在發生死亡事件之前,現場所在的其餘人員,也就是我之前所詢問的六類人。」

  「警方、拐賣案受害者、被害人家屬、李家村村民......」

  「這四類人是持什麼對待關係?」


  徐德沒有等別人給答案,他立馬脫口而出。

  「是對峙!」

  「是包括庭審中兩名家屬在內,四十餘名手持器械,強行圍困七名警察與拐賣案受害者,對其人身安全受到強烈威脅的違法犯罪行為!」

  「而我方被告人。」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為保護人民警察,我方被告人率先站在眾人面前與所有違法人員抗爭!!!」

  整個綠森市最大的法庭,第一法庭內安靜無比。

  四百餘名人張著嘴看著法庭上,那慷慨激昂的律師。

  「綜上所述,依據《綠森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第二條.....」

  徐德道:

  「我方被告人實際是在見義勇為!」

  檢察官胡廣:?

  審判長張秉心:?

  聽審席眾人:?

  話音落下,全場沉默。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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