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潛規則
第200章 潛規則
對比起來別哥,李木自然知道自己只是個新兵蛋子。
別哥在單位里沉浮一二十年,經歷了不知道多少風風雨雨,他說這件事不對勁,那肯定是有貓膩的。
就更別提李木自己也看出來不對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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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別哥,哪裡不對勁?」
「……」
別言沒吭聲。
而是沉默著,看著桌面上的文件在發呆。
一直等到服務員陸陸續續開始上菜後,他才回神。
等服務員走菜完畢,關了包廂的門後,他才說道:
「剛才你來之前,我就一直在想這個事情。小李……你剛才的問題是,GG費不應該打到個人帳戶上,是吧?」
「對。我雖然對GG部那邊不太了解,但從常識上來講,任何公家的東西,那不都應該走公帳麼?就像是我們發工資,不可能從私人帳戶上發吧?況且,就像是我說的,萬一這些人拿款跑了怎麼辦?個人帳戶的收入,那就是個人的,似乎這麼做還在逃稅?我對稅務也不太清楚,可這事怎麼看,怎麼都不對。」
「嗯,確實,如果用常識來看,這件事是不對的。但……實際上,這件事幾乎已經是媒體行業的潛規則了。」
「?」
李木一愣。
潛規則?
而看著他那疑惑的模樣,別言嘆了口氣,拿起了筷子,示意李木邊吃邊聊。
「其實你是對的,按照正常來講,GG作為集團單位的營收,那麼理所應當的直接打入公帳。統一收入……但。」
別言把手上那份GG條例翻到了前面,也就是第三章裡面,細化出來的GG收入返點上面。
那上面清晰地寫著【第十四條GG業務人員完成年度基礎任務指標後,超額完成任務部分,按以下標準計提個人獎金:
超額完成 100萬元以內部分,計提比例為 8%;
超額完成 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部分,計提比例為 10%;
超額完成 300萬元以上部分,計提比例為 12%】
「知道為什麼他要寫在這裡麼?」
「不知道。」
「那你想想,你入職簽訂的合同,包括一系列的激勵條款里,有針對GG收入的麼?」
李木一琢磨,發現還真沒有。
但馬上他就愈發疑惑了:
「集團沒有拉GG的激勵措施?」
「實話是,沒有。」
別言搖頭:
「一條也沒有。雖然GG部每個報刊雜誌都有,已經創辦了好多年。但確確實實,自始至終,集團內部沒有針對GG的提成條款。至於為什麼沒有……咱們是省報機關,集團創辦的歷史與省報的性質擺在這,你覺得這種具備公信力的單位會把這些東西就跟做生意一樣寫下來麼?或者換句話說,要是放到幾十年前,直接一頂「資本家」的帽子就扣過來了。」
順著他這個思路一走,李木一下子就豁然開朗了:
「明白了,別哥你的意思是……從大義上,咱們不能做生意。對吧?但為了順應市場,有些東西卻是要必然而生的!就比如這種提成,道理就跟我們發文章給提成是一樣的。集團原則上不會明說,但原則上既然沒有不允許,那麼……」
「沒錯。你說到了重點。這件事,原則上沒有不允許。所以,為了順應市場規律,拉GG業務,給提成,就這麼出來了。」
「可這公用帳戶……」
「原則上沒有不允許,可也沒有允許。每一個報刊雜誌的公用帳戶都要註明使用屬性,你專門開個公對公帳戶給別人弄提成?這部分費用……你怎麼上報?就算是大家都知道的潛規則,可你光明正大的上報,那就還是不允許。」
「所以……按照別哥你的說法,把GG款打入私人帳戶,才是正常操作……也就是所謂的大家公認的潛規則?」
「沒錯。而這部分錢,通常情況下,會以現金的形式轉交給拉來GG的人。」
聽到這話,李木一愣,接著似乎一下子就明白了: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工資都是直接打卡上,但有些人在領工資的時候,還是會拿個信封走的原因?」
「沒錯。那部分現金,有可能就是他們某個月的GG提成。」
「呃……」
李木嚼著一塊牛仔骨,再次眨了眨眼:
「那……」
他本來想問為什麼不對勁的。
可話到嘴邊,腦子卻開始頭腦風暴。
別哥為什麼會說不對勁呢……
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潛規則……嗯?
潛規則!?
「別哥,它這寫在條例上,不就……成規定了!?不算潛規則了吧?」
別言眼裡閃過了一抹欣慰。
小李這腦子……轉的還真快。
於是點頭:
「是的,開會的時候不是說了麼,3月1號開始實行。注意看……」
他直接把文件翻到了最後一頁。
那一個GG部的紅章顯得尤為醒目。
也就是說,這份條例,是GG部的辦公室主任親自蓋章下發的。或者說的再直白點,它是由《南都報》內GG部蓋章下發,由《南都報》承認的GG條例。
要是真有什麼糾紛,是可以按照這份條例去打官司的。
「那不對啊……別哥。」
別言指了指公章,李木在安靜了幾秒後提出了自己的假設:
「那這筆錢的花頭……是不是有點多啊?比如說,別人想給我送禮,我不收……假如我作為管理層,要是收,別人是不是反手就能給我舉報到單位里?」
別言嘴角一抽。
心說我謝謝你啊,沒拿我舉例。
可你小子話里話外不就是在說我麼。
但他還是點點頭:
「嗯,那我換個送法。操作一下,把它算到GG營收里,倒時候作為提成,這錢……至少手續是正常的。」
「嘶~」
李木瞬間倒吸了一口涼氣:
「也就是說……這裡面的可操作性太大了?它不僅僅只是GG條例……況且,換個角度說,潛規則之所以是潛規則,就是因為它是上不得台面的東西。可現在這條例等於把潛規則擺到了明面上!要是集團查下來,這東西是站不住腳的!對不對?而且……因為可操作性高,雖然可以增加大家的收入,但如果有些人有需要……它隨時能變成一筆灰色收入?」
「嗯,全對。」
見不需要自己提醒,小李就能想透,別言也就不多費口舌了。
喝了口茶水清口後,指著這份文件:
「這就是我覺得不對勁的主要原因。你要說……作為新領導,新官上任三把火,你想提高大家收入,說是收買人心也好,說是再創輝煌也罷。你當然可以運用這條潛規則,鼓勵大家創收。但你這麼明目張胆,把潛規則給端上來……就不對了。原則上沒有不允許,那是因為沒觸碰到原則。真要是撞上了,到底是原則當沒看到,還是說粉身碎骨……誰敢保證?」
「那其他報社媒體有這麼幹的麼?」
「當然有,要麼說這是行業潛規則呢?但小李你要明白一件事,報社單位,亦有高低。比如咱們集團,是屬於省級單位。從權限潛規則上而言,省內大事,咱們都可以報導。
但,假如咱們只是一個市級報紙呢?那麼你最多也就報導一下區內的新聞。你連同級別的事情都不可能去妄下論斷。區內的自辦報體就更不用說了,那就是公益性質的媒體,它是有區別的。
體量越大,你辦事要越規矩。所以,這些對咱們都是潛規則。可如果你去市裡面的媒體報社,甚至是民營報社來看,他們就不會有這些事情,人家把返點之類的都弄得很明白。所以,這只是針對公辦的潛規則。」
李木點頭,表示明白這個道理。
接著,飯桌再次沉默。
在扒完了一碗飯後,他才開口,看向了別言:
「那……別哥,咱們該怎麼辦?」
「其實和你倒沒什麼關係。」
別言搖了搖頭:
「你現在還不是管理層,說白了,真要責怪下來,你也屬於法不責的那一眾裡面。至於我……雖然當記者那會兒,外出採訪也好,專訪也罷,總會有一些紅包外快落手裡。但那種錢和這種錢還不太一樣。這種暴露在陽光下的錢,我拿著嫌扎手。更何況……雖然目前還不清楚它是算部門業績還是個人業績,可我摸魚摸習慣啦,這種事情,就不摻和了。」
「明白了。」
李木點頭:
「那我也不參與了吧。本來上午拿出這條例的時候我就在納悶……我心說我不是記者麼?怎麼讓我去拉GG了?我大學讀了四年出來,可不是為了去給人拉GG的。」
「你不用。新官上任三把火,你不知道圓潤點?」
別言說完,就看到李木樂了。
「不是圓潤不圓潤的問題,別哥你都不弄,我肯定也不弄啊。回頭我再看看隋寬的態度……反正我也不弄啦。和張主任吃飯那天,別哥和主任都這麼告訴我的,讓我踏踏實實寫文章,磨練自己的業務能力。拉GG……不在我的業務之內。就算啦~」
「不怕惹周主任不開心?」
「我更怕我自己不開心。」
「……哈,你啊。」
別言似乎有些無語,但說到底,沒強迫。
反倒是好笑一樣搖了搖頭,指著燒鵝仔:
「趕緊吃吧。」
「嗯。」
李木點點頭。
他不覺得自己這個選擇做錯了。
說穿了,他是記者,不是業務員。
更何況……坐在自己對面的,是一手把自己帶起來的老大哥。
別的道理,或許自己入行還淺,好多事情還看不太清。
但有個道理,他明白。
只有牆頭草,才會隨風倒。
而別哥如此看重他,他能回報的,無非也就是一句話而已。
報君黃金台上意,提攜玉龍為君死。
自古如此,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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