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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章 最不是辦法的辦法

  第620章 最不是辦法的辦法

  一縣之地的老財主,就別想著能清空某個農民的地了——一百畝田,好幾百萬錢呢,食邑千戶的勛貴都輕易拿不出來。

  聞名一郡的豪強,也別想著能買下連接成片的地了——數千上萬萬錢,壓根兒不是這個級別的豪強玩兒的轉、拿得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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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是天下數一數二,隨時能拿出上萬萬錢的巨富,一次性所能買下的土地,也不過是幾十戶農民的農田而已。

  全天下排得上好的大富豪、大資本,拿出所有得流動資金,結果只能清空幾十戶農民;

  你管這叫土地兼併?

  還沒完。

  還遠遠沒有結束。

  除了抬高『收購土地』的門檻和成本外,這每畝五萬錢的天價,還能顯著提高地方豪強,針對底層農民做局的難度。

  道理很簡單。

  一畝價值一萬錢的地,被當地豪強和貪官污吏合謀,動用市場手段壓倒五千錢,是不難實現的;

  讓一個農民,因一場人為製造的變故,而不得不面對一筆五千錢左右的硬性支出,也同樣是不難達成的。

  二者一結合——豪強與官僚合謀,打壓地價,再人為創造萬錢以內的硬性支出,迫使農民賤賣一兩畝地,是基本沒什麼操作難度的。

  這套模式,甚至是可以每隔幾年就玩兒一次的。

  每次都讓農民賣個兩三畝地,花費幾十年、兩三代人的功夫,把農民徹底清空,使其淪為佃農——正是華夏封建歷史上周而復始,不斷出現的真實底層寫照。

  但五萬錢的價格,卻讓一切都不復存在了。

  ——五萬錢的硬性支出,如何製造?

  要知道在當今漢室,便是失手殺了人,只要受害者家屬願意調解,賠償金都不會超過五萬錢!

  若是身份卑賤些的人,如遊俠懶漢之類,更是萬錢就能買到一條人命!

  如此背景下,地方豪強哪怕是勾結官僚,費盡心機,好不容易把農民逼到不得不變賣土地的地步;

  結果農民一咬牙一跺腳,拿出一畝地來買,直接到手五萬錢。

  五萬錢!

  什麼概念?

  按照如今的糧價,夠買兩千來石糧食,夠一家五口吃十年!

  哪怕是算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布等其他生活開支,這五萬錢的買地款,也足夠支撐一個農戶家庭,坐吃山空至少三年。


  太祖高皇帝賜下的一百畝地,哪怕是從來不種,光靠著賣地過活,也夠吃三百年的。

  這還土地兼併個卵?

  三百年,大漢說不定都亡了……

  或許有人要說了;

  五萬錢一畝地,地主豪強買不起,劉榮難道就買得起了?

  哪怕少府內帑躺著幾百萬萬錢,按劉榮這每畝五萬錢的買法,又夠買多少地?

  是;

  從帳面上來看,如今,少府內帑所存的錢,大約也就是四百萬萬錢左右。

  按每畝五萬錢的價格,總共也才能買八十萬畝地。

  以每戶百畝地來算,也只是八千戶破產農民的地產。

  相較於如今漢室『五百萬戶』的龐大基數,這八千戶農民所對應的地,顯然還遠不足以支撐劉榮,施行所謂的『土地帝有制』。

  但這其實是一個誤區。

  ——首先,每畝地價值一萬錢,是關中渭北地區,水力資源豐富的區域,才有的高價。

  除了渭北每畝一萬錢的良田,也就是寸土寸金的長安附近,那每畝動輒好幾萬錢的地,能讓人瞠目結舌。

  而其他地方——如關東,哪怕是地處中原腹地的梁、齊、楚、淮,田畝的價格也多在三到四千錢每畝。

  巴蜀地區稍貴些,能到六千。

  而南方長沙、荊吳一帶,以及北方燕、代、趙,還有北地、隴右等郡,土地都是賣不上價錢的。

  ——時至今日,漢家依舊在沿用太祖高皇帝定下的實邊政策:凡戶農籍者,願意以家庭為單位遷居北方邊牆地區的,無條件授田二百畝!

  但沒人去。

  白送都沒人要,自然也就不需要劉榮花錢去買了。

  再有,便是這土地帝有制,顯然也不是短時間內就能達成的。

  ——劉榮總不能強買強賣,逼迫農民賣地給自己吧?

  肯定是要農民真遇上事兒要用錢,主動要賣地,劉榮才能聞著味兒出價買下。

  這樣的情況,顯然不是如今天下五百萬戶農民都會遭遇的。

  以每年,平均每千戶農民當中,有一戶需要賣一畝地換錢來算,五百萬戶,也就是五千畝地。

  五千畝地,哪怕是按每畝五萬錢來算,也才二萬萬五千萬錢。

  如今漢室農民五百萬戶、三千萬口;

  哪怕口賦一減再減——從太祖高皇帝定下的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到太宗孝文皇帝減免後的四十錢,再到劉榮進一步減半為二十錢;


  光是這每人每年二十錢的口賦,就能為劉榮的少府內帑,帶來每年六萬萬錢的口賦收入。

  歲入口賦六萬萬錢,從中拿出二萬萬五千萬——一半都不到的錢,吃下農民被迫變賣的土地,對劉榮而言完全不在話下。

  至於說,平均每年,每一千戶才有一戶需要賣田,且只需要賣一畝地,這個數據模型準不準確?

  按照往常的、正常的地價,以及劉榮干涉前的社會運轉模式,當然不準確。

  千戶一畝?

  百戶一畝都不止!

  但在劉榮攜大量資金,手握皇權,以『土地帝有制』為目的下場之後,地主豪強、地方官吏人為製造事端,逼迫農民變賣土地,就會變得無利可圖。

  逼迫農民賣地,最終也是把地賣給劉榮,豪強、官員自然也就不會再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考慮到這麼做,會幫助劉榮加快『土地帝有制』進程,他們非但不會逼迫農民變賣土地,甚至還會反過來阻止農民變賣土地!

  把這一變量也考慮進去,平均每年,每千戶農民變賣一畝地,便是大差不離的數據了。

  ——一千戶農民,幾千口人而已;

  如今漢室,不大不小的尋常一縣,人口便在數萬人。

  幾千口,便是一鄉。

  一個鄉,每年都出一戶農民,要賣一畝地過活——對尚處於文景之治末期,且即將進入劉榮這一朝盛世的當今漢室而言,這非常正常。

  至於說,每年才買八千畝地,劉榮何年何月才能把全天下的地都買下來,真正達成土地帝有制?

  這,就不得不提到劉榮『土地帝有制』的設想,在最開始的初心,以及想要達成的目標了。

  ——土地帝有制,並非劉榮的最終目標。

  劉榮不是地主老財,不是想把全天下的地都占為己有;

  遏制土地兼併,才是劉榮的最終目的。

  土地帝有制,只是『遏制土地兼併』這個目的的手段,以及最終形成的結果。

  簡而言之:劉榮要的,是遏制土地兼併。

  只要能遏制土地兼併,土地帝有制能否達成、什麼時候達成,劉榮都不在乎。

  那麼,回看劉榮這一套行為邏輯,以及大概率會導致的發展走向,劉榮的目的是否達成了呢?

  首先;

  在劉榮以『土地帝有制』為思維邏輯核心,親自下場收購農民變賣的田產後,倒閉的地方豪強、官員,不再逼迫農民變賣土地了;


  因為這麼做無利可圖了,或者說是『利』都被劉榮搶走了。

  於是,地主豪強不再巧取豪奪,不再設局逼迫農民變賣土地,甚至迫使自耕農破產成為佃農;

  這算不算是遏制土地兼併?

  地主豪強、貪官污吏買不到農民手裡的地了,也沒動力逼農民變賣土地了;

  即便這讓劉榮買入土地的速度變的極慢,那又如何呢?

  劉榮可是恨不能自己也買不到,全天下的農民都不變賣土地!

  若真是這樣——老百姓都拿得住、受得住自己的地,那劉榮還搞個什麼土地帝有制?

  其次;

  在劉榮下場摻和之後,不止是原本不需要賣地的農民,被沒有動力的地主豪強、貪官污吏放過了,就連那些真的需要變賣土地、套現應付危機的農民,也得到了遠高於市場價的資金。

  原本需要賣好幾畝地,甚至十幾畝地的農民,現在只需要賣一畝地了;

  原本需要把一百畝地全賣了的農民,現在只需要賣十幾畝,甚至區區幾畝了。

  這算不算是農民抗風險能力大增、自耕農破產概率驟降?

  某種意義上,又算不算得上是遏制土地兼併?

  ——大部分老百姓,不再需要賣地了,即便仍有少數人需要賣地,也只需要賣很少的地,就能應對大部分危機了;

  總結而言:大漢農民,普遍不再需要被迫賣地了;

  普遍能守得住自己的地了。

  這算不算得上是遏制土地兼併?

  最後的最後,才是劉榮的『土地帝有制』。

  哪怕未來,有朝一日,即便劉榮如此費盡心機的呵護,漢家的幾百萬戶農民,也還是把手裡的地都給變賣了。

  但最終,地卻落到了劉榮的手裡。

  劉榮仍舊可以最後兜底,把老百姓賣出去的地,再借還給老百姓去種,讓他們以另外一種方式,重新得回屬於自己的地。

  這,算不算是遏制土地兼併?

  最重要的是:這『借地給農民種』的一條,並非劉榮最終達成『土地帝有制』,把全天下的土地都吃下,才能開始的。

  好比今天,某個農民從自己的一百畝地當中,賣出其中一畝給劉榮,以應對突發的家庭經濟變故。

  劉榮拿出幾萬錢,買下了這目的,農民得了錢,讓自己的家庭度過了危機。

  那麼,劉榮能不能把剛買的這畝地,再無償借還給土地的原主人,繼續去種植呢?


  農民原本擁有一百畝地,如今卻成了擁有九十九畝,從劉榮手裡借了一畝——依舊是一百畝。

  雖然原有的一百畝地當中,有一畝的歸屬權變更為天子劉榮,但這個農民家庭依舊維持著一百畝地的可耕種土地面積,依然能得到每年一百畝地的產出。

  也就是說,除了失去這一地的歸屬權以外,這個農民家庭沒有收到其他任何影響。

  往後,只要不再遭遇類似的變故,其餘九十九畝地便不會被變賣,就連賣給劉榮的那一畝地,也未必就沒有買回來的那一天。

  這,算不算是遏制土地兼併嗎?

  說到這裡,劉榮真正想要達成的目標、真正想要看到的景象,也就呼之欲出了。

  ——如果可以,劉榮寧願自己無法從天下農民手中,買到哪怕一畝地!

  劉榮寧願天下農民,都不變賣自己的地,都死死攥著各自的一百畝地,踏踏實實種下去。

  雖然不大現實,但這確實是劉榮的理想。

  哪怕是無法達成的理想,甚至幻想,也依舊是劉榮最希望看到的。

  既然這個理想無法達成,那麼,退而求其次;

  既然百姓無論如何,都不可避免的會賣地,那就由劉榮出手買。

  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土地被豪強、權貴吃下,從而激發這些掌握社會資源的特權階級,對土地的『飢餓』感;

  另外一方面,劉榮買回來的地,能無償借還給原主人,而不是尋常地主那般,佃租給原主人收取地租,加劇自耕農的破產。

  最後的最後,最不理想、劉榮最不願意看到的,是天下人都把地賣給自己,最終促成土地帝有制。

  是的,沒錯。

  劉榮『土帝帝有制』的設想,最不希望看到的結果,就是自己真的買下了全天下的土地。

  雖然這,是最糟糕、最不理想的情況下,最能為大漢國運托底的結果,卻也依舊是劉榮最不希望看到的。

  ——推行土地帝有制,卻不希望看到土地真的帝有,這麼說或許有點矛盾。

  但換一個說法,其實也就很好理解了。

  通過『土地帝有制』來遏制土地兼併,最失敗的一種結果,就是天下土地都被劉榮,或後世的某一代天子兼併。

  劉榮遏制土地兼併,最理想的結果是土地兼併被徹底消滅;

  其次,是土地兼併不再是『不可逆』的,被兼併的土地,能夠重新回到農民手中。

  再次,是土地兼併速度被延緩。

  最差的,是土地兼併達到巔峰,以至於『天下大同』。

  土地帝有制,僅僅只是劉榮為了避免這最後一條——避免天下土地,都被特權階級掌控,並用於壓迫、剝削底層農民,所預留的最後一道保險。

  也就是:最不是辦法的辦法。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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