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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章 罪在當代,功在千秋?

  第508章 罪在當代,功在千秋?

  很快,河套地區便颳起了一股新制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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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乎是一夜之間,河套大地,便冒出來了足足四十多個縣,均以部族名稱為縣名。

  一如百十年前降漢的樓煩部,以及如今漢室代北地區的樓煩縣。

  對於這一變化,河套民眾都感到十分新奇。

  尤其是當自己的部族頭人,成為了所謂的縣令之後,就更愈發感到好奇起來。

  部族成了縣,頭人成了縣令;

  那草場呢?

  水源呢?

  難道要成縣土、縣界?

  還有,做了朔方郡/五原郡某縣民眾之後,未來想要外出遊牧怎麼辦?

  和過去這一年多時間裡一樣,打個報告就行?

  還是要先等縣衙批准,然後再啟程出發?

  便是在這疑慮重重當中,新制,終還是悄然落實在了河套大地。

  而作為制度的受益者,或者是『針對者』,河套各部民眾首先感覺到的,便是空氣中——草原的空氣中,那始終存在的淡淡火藥味,以及隨時都可能爆發的戾氣,明顯減弱了很多。

  尤其是在幾個小貴族觸犯『約法三章』,並被朔方郡太守屬衙明正典刑之後,大家似乎~

  好像~

  也許~

  都開始害怕殺人,或者說是害怕犯罪了。

  在過去,無論是河套地區,還是草原其他區域,遊牧之民一言不合,那就是要拔刀相向的。

  別說是貴族對牧民、牧民對奴隸,亦或是大部族對小部族了;

  就連牧民和牧民之間、貴族和貴族之間,也經常出現即決勝負,也絕生死的1v1真男人大戰。

  草原上,甚至還有一套約定俗成的決鬥禮儀!

  而在河套地區颳起『新制』的風後,幾乎所有牧民腰間的兵刃,都成了屠宰牧畜專用。

  新制施行第一個月,河套地區總共發生上千起私鬥致死案,數十起百人以上的大規模械鬥!

  程不識經過了解得知:這個數字,大約是草原上的日常、常態。

  於是,便以雷霆手段,迅速處理了這些明著違背『約法三章』的民眾。

  當然,既然是要在河套地區推行《漢律》,程不識也沒忘給河套地區的民眾,以漢家百姓同樣的待遇。


  即:以金、爵抵罪。

  奉長安天子榮詔諭,在河套地區被納入漢室版圖後,河套地區的所有民眾,都自動獲得一級爵位:公士。

  其中,不乏有得到不更、公乘等爵位的小貴族,乃至徹侯、關內侯的大貴族。

  而在過去這一年時間,河套地區被納入漢家版圖之後,天子榮也延續了自文景以來,漢家高頻率、無條件廣授民爵的傳統。

  如今的河套,基本是人均四級爵位:不更。

  當然,奴隸仍舊是奴隸。

  於是,上千例個人私鬥致死案,使得朔方郡太守判決了上千例死刑。

  約法三章嘛。

  殺人者死,沒得說的。

  但這一千多個與人私鬥,把人搞死的死囚,最後卻只有百十人被真正施以極刑。

  余者,都被貶爵至最低一級的公士,並繳納了相當一部分罰金,才總算是撿回一條命。

  罰金自然是用牛羊牧畜,甚至是馬匹折價。

  也就不難猜測那明正典刑的百十來號人,為何沒有保住小命了。

  ——沒錢,或者說是沒有牛羊牧畜、馬匹繳納罰金,沒能買回自己的命。

  至於那幾十例大規模械鬥,程不識處理的同樣果決,同時卻也沒忘小心些、謹慎些。

  最終,有數百人被判處監禁,上百人被判處死刑,且多半以降爵、罰金為代價保住了命。

  當時間來到『新制』推行第二個月,河套地區的犯罪率,已經從上個月的上千例私鬥致死、數十例大規模械鬥,驟然降低到了:私鬥致死案件不足百例,大規模械鬥案件僅四例。

  於是,河套地區又多出了近百名貶爵公士,以及幾個因為掏不出賣命錢,而被明正典刑的倒霉蛋。

  當時間來到第三個月,『新制』的風徹底狂風大造起來。

  已經被任命為縣令的原各部頭人們,原本是大規模械鬥最有可能的參與者,甚至是組織者。

  但在這一個月,幾乎每一個部族頭人出身的縣令們,都開始無所不用其極的約束部眾,三令五申,堅決不允許成規模的械鬥。

  於是,河套地區這一個月的犯罪率,在『群體械鬥』這一類目,降到了令人咂舌的零!

  而私鬥致死案,則是維持在了上一個月的數十,不到百例的數字。

  程不識知道:這,大約就是極限了。

  一郡之地,在長達一個月的時間裡,出現百例以內的私鬥致死案件?


  別說是在『民風彪悍』的草原了——就連以禮教文明的齊、魯等地,都已經算得上是社會和諧穩定了。

  沒辦法。

  畢竟不是人人都能吃飽肚子、穿暖衣服,且法制紀委健全的後世新時代。

  在這個生存壓力巨大,人人都有可能被餓死、凍死,勞動強度極大,勞動收穫卻永遠不成正比的古早農耕社會,想要尋求一郡的範圍內,有那個月不發生哪怕一起私鬥傷人、殺人案,實在是有些異想天開。

  尤其是街頭遊俠、閒人懶漢群體的存在,以及豪強地頭蛇、貪官污吏對百姓民的壓迫,幾乎必然會造成物理層面的激烈衝突。

  比如某一天,天邊剛泛起魚肚白,你便黑著眼圈,滿腹牢騷的起床打算下田。

  結果剛出門,就發現隔壁家的俊妹子,正在被你們村有名的懶漢調戲。

  到了田頭,辛辛苦苦鋤了老半天的地,剛要坐在田埂上休息一下,卻發現里正帶著縣衙的稅吏前來,通知你說縣令要過五十大壽,本縣之名務必自願贈禮。

  所以今年,除了三十稅一的農稅,縣衙還要多留三十取一的『孝敬』。

  你非常鬱悶,但也只能扔下來。

  忙完一整天的農活,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卻發現今日的粥格外稀。

  一問婆姨,才知縣城的糧商們夥同狗縣令,哄抬糧價。

  如今,家中已經是青黃不接,沒米下鍋了。

  你無奈,只能草草吃下稀粥,便趁著天還沒黑,跑去你哥哥家借米。

  結果到了地方才知道:縣衙征勞徵到了你哥哥的頭上,人已經被帶去挖水渠了,只剩嫂嫂帶著幾個孩子抹眼淚。

  你們家的處境,大哥家非但幫不上忙,甚至還要你來照顧、照拂他們一陣。

  就連你大哥家的地,都只能指望你這個僅有的男丁。

  你一個人,種兩家的地,自然是種不過來。

  等你大哥結束勞役回來,大哥家今年的收成必然是很不樂觀。

  未來一整年,大哥家多半都要半餓不飽,艱難挨日子。

  這一切,讓你身心俱疲,滿腹牢騷。

  但為了妻兒老小,你卻也還能咬牙堅持下去。

  直到有一天,郡城來了一家豪強,說是要以每畝地換五石米的『高價』,買下你們家,以及你大哥家的各一百畝、共兩百畝農田。

  你不從,連續幾天都被套麻袋挨了悶棍,晚上睡覺時,院外更是不斷傳來淅淅索索聲,讓你們一大家子都睡不踏實。


  大哥家更慘。

  那幫畜生,趁你大哥不在,竟是肆無忌憚的走近你大哥家的院子,對你兄嫂言語輕薄,還對你年幼的侄女動手動腳。

  且最終,他們在你大哥不在家的情況下,居然拿出了由你大哥簽字畫押的田契轉讓書!

  你告訴自己:再忍忍,等大哥回來,再去找他們報仇。

  記過你大哥沒回來。

  也回不來了。

  一場平平無奇的勞役,一條再簡單不過的水渠,居然是要了你大哥的命。

  官吏說是滑落渠內淹死的,但你不行。

  因為你大哥身高七尺,那水渠卻只有齊膝深。

  要想在那條水面齊膝的農渠淹死人,唯一的方式,就是合力把人往下摁。

  你大哥死了,你兄嫂哀痛欲絕,很快便隨你大哥去了。

  喪葬事宜用掉了你大哥家所有的錢財,包括宅子——你甚至還貼了點。

  結果大哥大嫂屍骨未寒,那伙人又來了,說是你大哥、大嫂欠他們錢,得有你來還。

  你沒錢,他們就說拿田畝抵帳也行。

  直到這時,你才終於明白:一切,都是這幫畜生的陰謀詭計。

  那接下來,你會怎麼做?

  ——這個問題,隨便找一個做過官、判過案的漢家官員,都必然會得出統一的答案。

  殺人!

  以當今漢室的剛烈民風,彪悍民氣,這麼多事落在同一個農戶身上,結果必定是該縣,要被殺個底朝天!

  那狗縣令會死;

  欺負人的豪強會死;

  甚至就連農人看不順眼的遊俠懶漢、貪婪稅吏,都大概率會被順手補刀。

  而且!

  而且最終,這個人很可能被判無罪!

  因為如今漢室的法律提醒,並非後世新時代的:無論如何,只要殺人那就不對、就是有罪。

  在如今漢室,是否構成殺人罪,不只要看客觀現實,而是還要看,甚至主要看殺人者的主觀動機。

  動機不同,處罰力度便不同,甚至還決定著罪名是否會坐實、是否會受到處罰。

  如謀財害命,自然是非法目的為驅動,故意殺人,難逃腰斬棄市;

  可若是言語爭執,激情殺人,那多半只是『殺人償命』。

  償命償命——賠了錢,就不用賠命了。


  更進一步:報仇雪恨,甚至是針對殺父、殺母仇人報仇雪恨,大概率會被判無罪,並成為當地聲名鵲起的大孝子。

  再進一步,若是為了保護弱小、孤寡,更或是親長而與人對峙,期間殺了人,更是非但不會受到懲罰,反而還會收到包括但不限於物質,以及精神層面的嘉獎。

  在這樣的時代背景、時代法律背景下,殺人,還真不一定就是殺人犯。

  殺人越貨的,是盜賊;

  過失殺人的,是莽夫;

  報仇雪恨的,是孝子;

  保護弱者的,更是英雄。

  一個因兄、嫂受欺身亡,而對狗官、豪強實施絕命一擊,血濺五步的農人,就算成不了英雄,也絕不會在如今漢室的法律體系下,被判成殺人犯。

  用後世人更加耳熟能詳的笑談來說,便是:給我個面子,扣點歡樂豆得了……

  漢家本身尚且如此——民風尚且如此彪悍,更何況是在草原生活一輩子的遊牧民族?

  甚至就連這媲美漢家腹地的超低犯罪率,都讓程不識心生疑慮,懷疑是底下的官員虛報數據。

  確定數據沒造假、沒有水分後,程不識才安下心來,給長安天子榮發去奏疏,匯報情況,外加為各部頭人邀功。

  很顯然,在河套地區落入漢家之手早期,天子榮千金市馬骨式的分封歸義侯,對如今的河套地區,形成了極其顯著的榜樣效應。

  如今的河套各部頭人,幾乎是把一切都拋在了腦後,滿腦子都想著封侯去長安,酒池肉林、極盡奢靡。

  而在這些既得利益者的竭力推動下,新政的第一部分:律法體系的建立,進行的無比順利。

  什麼?

  你說區區約法三章而已?

  不好意思,對於如何將『約法三章』延展為一整套《漢律》,漢家是有相當成熟的操作經驗的。

  約法三章被接受,就等於說是在肉眼可見的未來,整個河套地區,都將以《漢律》作為社會秩序根基。

  而守法的遊牧之民,對於農耕政權而言,就不再是威脅了。

  而是民眾。

  曾經的義渠人,如今已經成為漢家絕對意義上的特權階級:北地騎士;

  曾經的樓煩人,更是成了如今漢室軍中,最稀罕、最寶貴的騎兵編制:樓煩校尉、樓煩都尉。

  還有其他諸如長水胡騎等,都是遊牧民族完美融入華夏農耕文明的鮮活案例。

  而在律法體系得以建立,部族頭人們失去對各自部族的部分掌控權,並轉變身份為官僚階級後,下一個問題,自然就是如何控制遊牧民族的活動範圍。


  關於這一點,長安天子榮也有明確的指使。

  ——過去這一年,讓整個河套地區,都對牧民的遊牧路線、時間進行匯總存檔,便是投石問路。

  接下來,就要從原先的說一聲,打個報告就走,一點點收緊為:上交申請,獲得批准了才能觸發。

  再然後,一點點形成郡、縣屬衙統籌規劃,為牧民規劃遊牧路線、趨於的慣例。

  效果如何,劉榮顯然還不確定。

  但必然好過如今,遊牧之民說走就走,想去哪就去哪的混亂狀態。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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