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7章 攻心為上

  第507章 攻心為上

  在程不識毫不拐彎抹角的,建議各部頭人將目光放在行伍,放在『建功立業』的封侯道路後,這場購貨晚宴,也算是宣告結束。

  離開時,河套地區的各部頭人,可謂是各懷心緒。

  過去這一年,河套地區,實在是被漢家給『寵壞』了。

  以至於一有什麼事,河套各部都覺得:沒事,天塌下來有漢人頂著。

  好比這場篝火晚宴,聽說程不識召見了河套地區大部分部族頭人,大傢伙的第一反應,就是漢人要發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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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要說起來,這場篝火晚會的內容,也算是程不識給河套各部頭人發了一波福利。

  只是這福利,並不是強給、硬塞,也並非直接到手,而是需要各部為之努力。

  ——新制。

  河套地區,要試行天子劉榮為遊牧之民,量身定製的新制度。

  其中的第一條,為:約法三章。

  往後的河套,將構建起最基本的社會秩序,初步呈現出和諧社會的雛形。

  第二條,則是司法權、執法權收歸郡縣,剝奪河套各部頭人,以及部族內部的司法、執法權。

  往後,河套各部頭人,對各自部族的掌控必然會越來越弱,直到說話沒人聽,命令沒人施行。

  但天子榮也並未就此放棄這些部族頭人們,而是以他們為紐帶,進一步推動了河套地區的郡縣制進程。

  往後,這些河套部族的頭人,雖然大概率無法再做部族內部的特權階級,卻能成為縣令、成為漢家官僚系統的一員。

  『縣令』這一級別官員應該享受到的待遇、應該掌握的權利,這些人都會掌握。

  所以,還真不好說這些人,究竟是在做部族頭人時權力更大、待遇更好,還是將來做了縣令後,才過上了前所未有的好日子。

  而在這場篝火晚宴結束後的次日,一場更為正式的會議,在博望城內召開。

  相較於昨日,氣氛輕鬆愉悅的篝火晚宴,這一日的會議,無疑就要嚴肅的多了。

  會議內容,自也是圍繞著即將在河套地區試行的新制,就一些關鍵問題進行商討。

  比如:在河套地區進一步落實郡縣制後,河套地區的生產生活秩序,該如何建立。

  過去,河套地區是被一條東西向的直線,近乎攔腰切成了南、北兩塊,各位朔方郡、五原郡。

  但除了地理位置上的兩個郡,以及各自的郡太守府,河套地區並沒有發生其他的變化。


  遊牧部族仍舊存在,各部族扔在高頻率、大範圍流動遊牧,整個河套地區仍舊是個巨大的『羊圈』。

  長安朝堂劃出來的兩個郡,本質上也只是促成了兩座郡太守府的建成。

  而在此番,河套地區即將推行的新制度下,河套地區要在原先一分為二,各為朔方、五原二郡的基礎上,還要以部族為基準,進一步設立縣級行政單位。

  嘴上說著輕鬆,可具體做起來,卻是麻煩沖沖,有許多細節問題需要解決。

  比方說,某個小型部族,人口不過上千,牛羊牧畜也不過數萬。

  而附近的某個中大型部族的,足有數萬人口,十數萬,乃至數十萬牛羊牧畜!

  這兩個實力差距極大的部族,在被各自設為縣後,難道要平起平坐?

  兩步頭人,難道要均被任命為平起平坐的縣令?

  還有,這兩個縣的駐地毗鄰,如今各自化作縣,縣界該如何去劃分,草場、水源又應該如何去分配?

  如果太照顧那個中大型部族,那這和過去,信奉拳頭至上,信奉叢林法則的草原有什麼區別?

  如果反而照顧那個小部族,那這又豈不是罔顧事實?

  而且這些,都還只是最不起眼的問題,不過就是需要扯皮、商措就能解決。

  真正麻煩的問題是:如何讓這些遊牧部族,真正被化做『縣』,而不是僅僅只將原先的遊牧部族,換上一個『縣』的名字,實則確實換湯不換藥?

  漢家的郡縣制,實在嚴格控制人口流動,將天下以『郡』為單位劃成許多分,再以『縣』為單位,將郡從內部進一步劃分,才能顯現出效果。

  那在草原上,郡縣制又該如何推行?

  也按地域劃分?

  底層百姓民的人口流動怎麼辦?

  和漢地一樣,嚴格控制人口流動?

  還是聽之任之?

  很顯然,兩種做法均不可取。

  ——對待草原遊牧之民,去搞人口流動控制,顯然是在挖遊牧之民的生存根基。

  在草原控制人口流動,等於說是讓遊牧之民無法『遊牧』,只能在這落後的古早時代,在貧瘠的草原轉變為『畜牧之民』。

  對漢家而言,遊牧之民變成畜牧之民,當然是好事。

  但對於這個時代而言,這並不現實。

  除非有一天,漢家能找到一年能長好幾茬,牛羊怎麼啃都傷不到根莖,而且還是收割起來儲存的新型草料。


  否則,遊牧之民,就只能是遊牧之民,永遠都無法定居、定點畜牧。

  這就意味著漢家在河套地區行郡縣,通過區域劃分各縣,本質上是沒有意義的。

  你這邊剛畫好縣界,明天這個縣的牧民,就跑到了那個縣。

  而且不是極個別部族如此,而是每一個部族都如此。

  甲縣的部族去了乙縣,丙縣的不足去了丁縣——本就以部族為基礎而行的『縣』,將大規模的,以縣為整體進行大規模遷徙。

  那你這個縣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設置一個甲縣,卻在春天接待了乙縣,夏天解決了丙縣的麻煩,秋天等來了丁縣的牧民。

  知道冬天,你甲縣自己的牧民,才終於遊牧歸來。

  ——甚至未必會回來!

  ——萬一遊牧途中出現差錯,又或是處於某個意料之外的原因,改變了原先的形成,你們縣的牧民甚至可能會在其他地方過冬。

  而且還不是一個兩個,又或是部分人,而是全部人,一起出去、一起回來,或一起不回來。

  連民眾都長期不在本縣,那你這個縣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代天牧民,牧的哪家的民?

  對於這個問題,河套各部頭人顯然都是一頭霧水,完全摸不著頭腦。

  漢人這是腦子瓦特了?

  在草原搞郡縣制,怎麼搞……

  但顯而易見的是,早在各部頭人得知河套地區,要施行新制度之前——甚至是早在這個念頭,出現在長安天子劉榮的腦海中時,這個問題,劉榮就已經想到了。

  劉榮為啥要在河套搞所謂的『新制』?

  為啥要先在河套試行新制,而後普及到河西?

  自然是為了摸索出一條新的道路,好永絕後患,徹底解決北方遊牧民族,與南方華夏農耕文明之間的根本矛盾。

  矛盾所在,自然是遊牧民族惡劣的生存環境,迫使他們不得不通過掠奪,來爭取到了微乎其微的生存機率。

  而相對穩定,距離又足夠近,且『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的華夏農耕文明,自然就成為了他們的不二良選。

  如此一來,要想根本性的解決遊牧文明,徹底化解遊牧文明與農耕文明之間的茅盾,首先需要做的,便是保障遊牧文明的生存,降低遊牧文明的生存難度。

  說白了:能靠種地吃飽肚子,誰願意看著鋤頭去造皇帝老子的反?

  同樣的道理:能靠放牧吃飽肚子,甚至老婆孩子熱炕頭,遊牧之民又怎麼會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刀尖舔血式的在草原『絕地求生』?


  所以,為遊牧文明指明道路,使其不再依賴於掠奪、戰爭,是解決遊牧文明的關鍵。

  而在此之外,第二個關鍵,便是人口流動。

  ——在面對遊牧文明侵略時,華夏農耕文明之所以顧此失彼,應付不過來,就是因為那句: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

  城池在那裡,農民的家、田也在那裡,帶也帶不走,跑又跑不到哪裡去。

  反觀草原遊牧之民,被動也好、主動也罷——什麼時候想走,就直接把氈帳一手,牛羊牧畜一趕,說走就走。

  絕大多數情況下,一個遊牧部族在決定離開某地後,只要決定是在中午之前做出,那就必定能在當天啟程。

  若是一大早就決定出發,那等到黃昏,說不定都到達距離最近的一處目的地了。

  如此低廉的遷居成本,以及遷徙效率,實則草原上,天然就存在一種『干一票就走,反正天高任鳥飛』的觀念。

  哪怕是一個足夠富裕、生存壓力並不大的部族,也很可能在這種思想下,做出臨走前,把鄰居吃干抹淨的決定。

  而且這樣的決定,完全沒有後遺症。

  因為草原夠大,人口流動夠頻繁。

  沒人知道一個被屠滅的部族,究竟是被誰所迫害。

  發現一個被屠滅的部族遺址時,其他部族的第一念頭也不是恐懼、不是兔死狐悲。

  而是:可惜啊~

  為啥不是我呢?

  為啥不是我,把這個部族給屠滅,搶走了他們的牛羊牧畜,女人、奴隸等財富呢?

  在這樣的社會秩序、普興價值體系下,叢林法則,自然成了草原上唯一值得信賴的秩序。

  強大者默認支配弱小者,擁有他們的一切,包括但不限於生命!

  而在面對農耕文明時,遊牧文明的這一特徵,也使得華夏農耕政權,在自身強大時想要找遊牧之民報仇、算帳,又或是『斬草除根』,卻往往連人都找不到。

  後世有一句笑談,說是元祖忽必烈入主中原後,首先就把草原上的窮親戚們處理掉了,哪個窮親戚藏在那個地方,那都門兒清。

  但事實卻是:哪怕是遊牧民族自己,都未必能知道半年後的自己,會身處何方。

  本來計劃一路向西,很可能半路上爆發一場戰鬥,就讓這個部族繞道向北了。

  往北走著走著,走到沙漠了,那說不定又折道向東了。

  往東走啊走,走到祖地正北方向,結果發現祖地爆發了戰爭,而北方又有一片肥美的草場,這個部族說不定有折道向北了……


  就這麼一通漫無目的的『遊牧』,原先從祖地出發向西的部族,最後很可能會來到祖地正被,甚至與西方截然相反的東方。

  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

  當出現戰爭,亦或是疫病、旱澇等自然災害時,他們也沒有任何的應急響應預案,往往是究竟找個好地方藏身。

  在藏進此地之前,就連作為決策者的部族頭人,都很可能不曾預測到部族回來到這裡。

  這,才是華夏農耕文明,在面對草原遊牧之民時,真正感到有力無處使,無法徹底解決遊牧文明的癥結所在。

  ——找不到人!

  哪怕想要將其亡國滅種,也根本找不到人。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結果人家是個野和尚,壓根兒就沒廟!

  於是,農耕文明就只能以草場、水源地,以及氣候適宜的宜居地為誘餌,將遊牧之民的活動範圍限制在某一片其餘,以圖決戰。

  但這其實也只是軟逼迫。

  ——草場、水源地、宜居地,都只是誘餌,而不是捕籠。

  遊牧之民當然對這些地方垂涎三尺,也固然會被吸引過來。

  可一旦情況不對,發現自己打不過漢人、得不到這些風水寶地,遊牧之民也必然會無比決絕的放棄,然後鑽進草原深處,不見蹤影。

  說白了,就是魚餌未必就會被咬,咬了也未必就會上鉤。

  所以,除了解決遊牧之民的生存問題,為遊牧之民找到一個不用搶掠、戰爭,也能保障生存的道路之外,劉榮需要解決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草原遊牧之民的人口流動。

  可以不定居;

  可以不以村落為單位聚居,活動範圍可以不被限制在一鄉、一里之地。

  但也不能完全不受控制。

  簡而言之就是:一個在漢家統治下的遊牧之民,不能以整個草原,作為自己『自由活動』的範圍。

  能把這『整個草原』,甚至整個地球的無限制活動範圍,一步步限制到固定的區域——比如一郡,一縣,對劉榮而言就算是成功。

  而這個目標要想達成,就需要解決遊牧民族『遊牧』的文明特性。

  ——大規模、高頻率遷徙,是遊牧之民的生存需要。

  換而言之,劉榮不單要為遊牧之民,找到一條不用掠奪、不用打仗就能活下去的生存之道,還要為遊牧之民,找到一個不再需要『遊牧』的新道路。

  這個目標的達成,難度可想而知。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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