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8 權相的覆滅
太后太后見碩德八剌這樣咄咄逼人,知道不出手不行了!
公元1320年八月十日,鐵木迭兒攝太尉。
這意味著,碩德八剌想打壓鐵木迭兒沒戲了!
碩德八剌得到更大的權力後,開始打擊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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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是他的死對頭,鐵木迭兒當下把其下在獄中。
這個趙世延在元仁宗時就曾彈劾於他,鐵木迭兒復相之後,拘捕了趙世延,想致他死地。
元英宗碩德八剌自然知道趙世延的無辜,當下有旨赦免趙世延。
鐵木迭兒哪裡將皇帝的旨意放在眼裡?當下「更以它事白帝」,暗中指令刑部黨羽,威逼趙世延自裁。
十二日,鐵木迭兒誣趙世延不敬,「請殺之,並究省台諸臣」。
碩德八剌自知這是鐵木迭兒對趙世延的構害,當下不允,並私下對近臣說:「頃鐵木迭兒必欲置趙世延於死地,朕素聞其忠良,故每奏不納。」
十一月,鐵木迭兒又因惡平章王毅、右丞高昉不附於己,以在京諸倉儲糧虧耗,奏請誅殺二人。
拜住乃進奏碩德八剌,言平章、右丞皆宰臣的副手,宰相的職責是論道經邦,不應當以金谷瑣事來責怪他們。
碩德八剌免二人死罪。
鐵木迭兒當下連拜住也恨上,欲「謀中害之」。
拜住自然知道得罪鐵木迭兒的危險,當下進言碩德八剌,一定要剷除鐵木迭兒。
碩德八剌當然想剷除鐵木迭兒,無奈他是太皇太后的人,拿他沒辦法。
不過,辦法是人想出來的!
既然不能殺死鐵木迭兒,那還可以逼死鐵木迭兒!
碩德八剌想出的逼法,那就是疏遠鐵木迭兒,讓他知道皇帝對他的憎恨!
鐵木迭兒有一次入朝,才至內門,有人報給碩德八剌知道。
碩德八剌遣人候在門前,向鐵木迭兒賜酒,傳旨說:「卿年老宜自愛,待新年入朝未晚。」
鐵木迭兒就這樣被禁止進入內宮,使得他怏怏而還,就此抱病。
他雖然生病,但仍然操縱其朝中黨羽為其通風報信。
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拜住參鐵木迭兒二本,一是司徒劉夔私買累代失業之田,賄賂宣政使八里吉思,託詞田是賣給僧寺,矯詔出庫鈔六百五十萬貫,償付買田錢款。
鐵木迭兒父子及御史大夫鐵失等人,在這件買田案上,「上下蒙蔽,分受之,為贓巨萬」。
二是道士蔡道秦以姦殺人,下至獄中,私下打通關節,賄賂鐵木迭兒,減免了死罪。
這二本一上,碩德八剌得拜住奏本命御史台鞫之,盡得其情,判劉夔、蔡道秦和八里吉思皆坐罪死刑。
碩德八剌考慮到太皇太后會出面,當下沒治鐵木迭兒父子之罪。
不過,這消息,使得鐵木迭兒驚恐萬分,死於家中。
鐵木迭兒一死,御史蓋繼元、宋翼參他,言其上負國恩,下失民望,生逃顯戮,死有餘辜。
碩德八剌於是命毀所立碑,追奪其官爵及封贈制書,籍沒其家。
鐵木迭兒有子二人:班丹,知樞密院事;鎖南,為治書侍御史。
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十月,被後來的泰定帝以逆黨誅殺。
鐵木迭兒,為相數朝,害人無數,罪不可恕,終於使得家敗人亡,斷子絕孫。
《易經》中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
鐵木迭兒不懂得這個道理,在巴結上太皇太后之後,權力到手,開始飛揚跋扈,為所欲為,終於導致餘殃,害死了家人,家破人亡,身敗名裂,真是活該!
所以,請那些在做惡的人記住吧,害人之人,終會害死自己,害死自己的家人!
人生在世,還是積善吧,雖然不能讓你發財,但是,能讓你後福綿綿!
碩德八剌逼死鐵木迭兒後,開始放開手來治理國家。
他下詔由吏入官,秩止從七品,恢復了元仁宗時曾經公布但又很快收回的規定。
碩德八剌的詔旨,有一些在京城之內都不克實行。至於罷建寺之費等規定,更是被他本人熱衷營造的行為所破壞。
延祐七年十一月,碩德八剌又下詔「各郡建帝師八思巴殿,其別視孔子廟有加」。
他這樣的做法,增加了營建項目,甚至已到「民勞役巨」的地步。
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九月,太皇太后去世。
碩德八剌的政治壓力頓時減輕,他推進新政的決心也大為加強。
十月,他擢升木華黎後人拜住為中書右丞相,虛左丞相之位而不拜,以示對拜住信任之專;次年五月又以鐵失獨署御史大夫事,與專任拜住用意相同。
這時,這倆人還已分別兼領左、右欽察衛和宗仁衛事,以及左、右阿速衛和中翊衛事。
農曆十月二十五日,碩德八剌任命拜住為中書右丞相,並且不設左丞相,以拜住為唯一的丞相。
在右丞相拜住、中書省平章政事張圭等的幫助下,碩德八剌進行改革,並實施了一些新政。
他的新政主要措施包括:第一、大量起用漢族官僚和士人,張珪、王結、王約、吳險等人都被召超擢。「士大夫遭迸棄者,咸以所長收敘;文學之士,則待以不次之除」。為召起虞集,朝廷遣使赴蜀未遇;求之江西,又不見;時虞集方省墓吳中,使至,乃受命趨朝。可見當時朝廷起用儒臣心情之迫切。第二、推行「津助賦役法」,即在各地確定一部分田畝,「使應役之人更掌之,收其歲入以助役費,官不得與」。在蘇湖地區,「凡民田百畝,令以三畝入官,為受役者之助」。此處所謂「入官」,僅指在各義上被徵用為官田,實際上助役田多被分配到承當差役的各人戶,歸他們經營,以其收入作為當役補貼。第三、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正月,詔令朝臣聽讀審議遠仁宗時編纂的累朝格例,並將延祐二年之後新頒格例類集增補入內。二月,遂定名《大元通制》,頒行天下,一共有二千五百三十九條,其中斷例七百一十七、條格千一百五十一、詔赦九十四、令類五百七十七。是書條格和斷例部分的篇目和編排,分別依照金《泰和律令》和《泰和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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