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立契

  第382章 立契

  三更鼓點響起,宣德樓上忽忽悠悠升起一盞小紅紗燈球,在樓下觀燈的百姓見狀,便知官家已起駕回宮。

  片刻後,又聞數聲響鞭,樓下數十萬盞燈燭盡皆熄滅,東西御街上專為天子舉辦的盛大燈會落下帷幕。

  毫無睡意的百姓乃至百官紛紛轉移戰場,前往相國寺、大佛寺、保真宮、醴泉觀、馬行街、牛行街等地續攤,元宵燈會將一直持續到天亮。

  與此同時,宮闈宴會也已結束,受邀入宮的藝伎和商販領了賞賜,謝賞出宮。

  娘娘們出手自是闊綽,但今日應召之人多為業已成名的人物,比起賞賜,更看重榮譽。

  吳銘不同,他現在不缺榮譽,他缺的是錢。福康公主給的賞錢雖多,但相較於經營酒樓所需的資金,無異於杯水車薪。

  

  元宵節的法定假期為十四、十五、十六日,店宅務的官吏應該會在十七日登門立契,屆時肯定會對官舍的改造重建提出相應的要求。頭一回在東京租房,租的還是朝廷的官舍,他這兩天也得做做功課才行。

  六人一車打道回府。

  得知師父等人再度受邀入宮設攤,謝清歡絲毫不覺得意外,官家元夕與民同樂,歷來如此。她留守店鋪,註定會錯過許多表現的機會。

  眾店員領了工錢,各自回家歇息,孫福順道將餐車送至何雙雙府上停放。

  翌日清晨。

  禁中,福寧殿。

  按慣例,天子可於十五日出宮,遊覽宮觀,觀賞燈會,與民同樂;十六日,則不出宮,用過早膳後,便該登宣德樓作樂。

  雖說昨日已然登樓作樂,再來一遍未免無趣,但趙禎不願破壞規矩,左右無事,那便一切照舊。

  趙希蘊依例至福寧殿晨省。

  趙禎隨口問:「吳記的肉夾饃如何?聽聞是以彘肉為餡料?」

  「自是極好的,在孩兒看來,更勝燒朱院一籌。」

  宮裡雖有「御廚不登彘肉」的規矩,但吳掌柜並非御廚,且非正式的宴飲場合,品嘗原滋原味的市食,更能彰顯與民同樂的主旨。

  事實上,趙希蘊經常遣人出宮採買吃食,燒朱院的烤肉正是其中之一。

  趙禎早聞吳掌柜烹製豬肉亦是行家裡手,吳記的菜餚多選用豬肉為主食材,不僅售價較羊肉菜低廉,滋味也絲毫不輸,菜式的豐富程度甚至猶有過之。

  他很想一嘗究竟,只是礙於祖宗之法,此前不曾付諸行動。

  昨日經女兒提醒,他才想起吳掌柜並非御廚,且宮裡的規矩不適用於宮外,倒不必太過拘泥。


  下回再探吳記,倒不妨品鑑一二。

  卻不知,下回探店是什麼時候?

  只盼吳記川飯早日遷店才是。

  「阿嚏!」

  剛起床的吳銘連打兩個噴嚏,這大過年的,哪個妹子在想我?

  吳記川飯今日恢復正常營業。

  「咦,鐵牛?今天來這麼早?比賽的結果如何?」

  昨晚在里瓦子擺攤,地段很不錯,正對露台,原本打算一邊做生意一邊看比賽,可惜事與願違。

  「俺正想說這事————」

  張關索帶來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

  壞消息是,昨晚慘遭一輪游,止步八強。

  好消息是,里瓦子邀請他在夜叉棚打擂。

  里瓦子是東京三大瓦子之一,而夜叉棚又是里瓦子的第二大棚,其規模遠非保康門可比。

  能登上更大的舞台,自然是好事,張關索卻面露不舍:「里瓦子每月都會舉辦諸多賽事,俺想多打幾場,爭取來年奪個好名次!只是這樣一來,以後恐不能再為吳掌柜看店————」

  他入職吳記已有大半年,雖是臨時工,卻幾乎從不遲到缺席,經過大半年的相處,他早已同諸位哥哥姐姐結下深厚的友誼。當然,他最不舍的還是吳記的工作餐,量大管飽滋味好還不收錢,以後再也吃不著了。

  吳銘表示理解,更密集的賽程安排和實力更強勁的對手,即便是鐵牛,也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樣從從容容遊刃有餘。

  鐵牛到底是角牴選手,且正處於當打之年,理應以事業為重。

  不過,有件事得告訴他。

  「前天官家再度御駕親臨,這事你應該聽說了。官家已將東華門外的官舍賜作吳記的新店址,換言之,吳記即將遷至東華門外,距里瓦子不遠。你以後若是惦記店裡的菜餚,或是從擂台上退下來了,隨時回來。無論如何,你永遠是吳記川飯的一份子。」

  一眾店員亦出言應和。

  張關索大為感動,幾欲猛漢落淚,終究是忍住了,吸吸鼻子,連聲道謝。

  略一停頓,忽然問:「吳掌柜可還記得王僥大?」

  「自然記得,你的陪練,對吧?」

  「是————他願意接替俺來吳記看店,吳掌柜若是不嫌————」

  吳銘略感意外。

  轉念一想,鐵牛已經站上更大的舞台,來年想爭取更好的名次,換教練實屬正常。

  其實,這事是王僥大主動提出來的。


  昨夜喝完慶功酒,王僥大借著酒勁,同張關索說了許多掏心窩子的話。

  他自知水平有限,而鐵牛成長極快,倘若來年仍由他擔任陪練,非但不能帶來更多的助益,反而會拖累鐵牛。他也知道鐵牛是個重義氣的人,即便心裡這般想,也斷不會宣之於口,索性由他主動提出。

  好在,今年靠著鐵牛的出色發揮,他掙了不少錢,不僅解了家裡的燃眉之急,還攢下不少余錢。

  原本打算重操舊業,回街頭賣藝,豈料妻子又懷上了————

  沒奈何,只得謀求一份穩定的差事。

  張關索便問他是否願意替吳掌柜看店。

  這差事好啊!

  王僥大第一次品嘗吳記的菜餚時,便瞧出這家店有正店之姿,做強做大是遲早的事。

  現實遠遠超乎他的預料,吳記眼下尚未遷店,便已引得顯貴盈門,官家親至,以後怕不是要拳打礬樓,腳踢潘樓!

  若能在吳記謀個差事,自是再好不過。

  張關索圈子裡的兄弟常來店裡用飯,吳銘見過幾回,對王僥大的印象最深,知其為人爽快,是條漢子。

  遂點頭應下。

  王僥大暫定於本月二十一日入職。

  又閒話數語,眾人著手備料。

  元宵的燈會為期五天,直至十九日清晨,京中百姓才會收燈探春。

  這期間,為迎合本地的習俗和節日氛圍,吳銘也買來一些燈飾裝點店面,更推出芝麻圓子作為元宵的節令美食,即芝麻湯圓。

  今科春闈已於昨晚結束,眾舉子不約而同,一大早便趕至吳記店門前排隊。

  待午時的鐘聲響起,李二郎開店迎客,眾人立時魚貫而入,店堂里轉眼便已座無虛席,熱鬧非凡。

  這段時日,吳銘總覺得少了點什麼,此刻終於恍然,原來是少了點書生意氣。

  「蘇子瞻,聽聞你開封府試拿了第二,省試可是劍指魁首?」

  「不敢!府試第一便在某身側,這省試魁首非容直兄莫屬!」

  「哪裡的話?在座諸君皆為當世俊彥,依我看,我等任何一人奪魁,都在情理之中。」

  考完試敢來吳記用飯的,都是自認為發揮不錯,志在必得的舉子。

  雖然心裡都自視甚高,嘴上卻不免要謙虛互捧幾句。

  唯獨章惇朗聲道:「諸君!章某已同吳掌柜約定,待某東華門外唱名,便即包場三日,大宴同年!屆時,還望諸君賞臉!」


  此言一出,店堂里霎時為之一靜,眾舉子的目光齊齊落在章惇身上。

  劉幾尤其吃驚,上下打量對方兩眼,心想這人什麼來頭?竟然比我還狂?

  忍不住揶揄一句:「春闈過後,尚有殿試,兄台未免言之過早。」

  章惇神色自若,淡然道:「我既有此志,又何懼殿試耳?」

  眾人立時請教其名姓,此人雖然言行頗為狂傲,令人不喜,但說實話,在座誰沒點傲氣?只是不敢宣之於口罷了。

  劉幾撇撇嘴,不再多言。

  很氣,莫名被壓了一頭。

  罷了,倒不必逞一時口舌之快,筆桿子底下見真章,待東華門唱名時,且看名次敦高孰低。

  吳銘看在眼裡,笑而不語。

  有些事只有他知道。

  自嘉祐二年的這場科舉起,殿試便只排名次,不再黜落考生,直至南宋滅亡,這條規矩都不曾改變。換言之,今科只要春闈上榜,就已經取得功名。

  只可惜,無論是劉幾,還是開封府試第一的袁轂,今科都沒能通過春闈。章惇倒是順利過關,且在殿試中斬獲不錯的名次,但由於種種原因,自己主動放棄了。

  下屆科考,章、劉二人還能同場競技,這何嘗不是一種緣分?

  忙忙碌碌,轉眼夜幕四合。

  馬大娘如約送來餐車,吳銘等人將一應器具、食材搬上車。

  因川味飯館歇業,店裡的人手本就充裕,兼之天氣日漸回暖,是時候重操舊業了!

  遂將夜市交由何雙雙、謝清歡和錦兒操持,吳銘和徐榮駕著餐車駛向燈火輝煌的御街,穿梭於東京的大街小巷。

  第二天一早,如吳銘所料,店宅務的官吏果然登門,出乎意料的是,竟是勾當官親至!

  店宅務是負責建造、租賃及維修官辦屋舍的機構,官署里配有監官、勾當官、專副、掠錢親事官、勾押官、場子、手分等職事。

  其中監官的主要職能是監管官物,不參與店宅務的實際管理。

  勾當官是店宅務運行的主要負責人,由「曾任知縣、監押以上者」的京朝官擔任,通常設置二至四名。

  租賃官舍這種小事,按理本不勞勾當官親自出馬,派個勾押官就行了。想也知道,定是因為官家御口欽點,底下人不敢不重視。

  事實確實如此。

  陳良輔正是為刷政績而來。

  店宅務勾當官每兩年一替,任滿後由審官院和三班院共同考課,評判的標準包括官舍在租和閒置的數量、每年的稅收總額、官舍倒塌的數量等,並將之與往年的數額比附增虧。


  他負責城南地區的官舍,直到去年五月以前,都幹得不錯,本以為升遷有望,豈料突如其來的一場大水,沖塌城南上千間官舍————

  雖說天災屬於不可抗力,怪不到他頭上,怎奈另三位勾當官沒碰上這等糟心事,同等條件下,自然輪不到他升官。

  所幸,吳記川飯是城南的食肆,其遷店之事歸他管轄,這可官家欽點的差事,倘若能辦妥辦好,或可彌補一二。

  「陳官人!」

  吳銘出來相見,照例叉手行禮。

  「吳掌柜不必多禮。實不相瞞,我也是貴店常客,因寒舍距此間不遠,常攜家中妻兒到店用飯,聽聞貴店即將遷至內城,我等都是萬分不舍啊!」

  雖是場面話,卻也帶著幾分真心,只是相較口腹之慾,陳良輔還是更在乎他的仕途。

  寒暄一陣,他讓隨行的小吏取出契紙,遞給吳掌柜,切入正題道:「這是官舍的賃契,吳掌柜先行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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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銘接過快速瀏覽一遍。

  他事先問過劉牙郎,對相應的條款有所了解,這契紙上所擬和劉牙郎說的大差不差,但因官舍毗鄰皇宮,地理位置特殊,因此對改造重修有所限制,譬如樓高不能高過宮牆、擴建不可侵占街道等————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最令吳銘吃驚的是租金!

  宋代的官舍按照房屋的規模、質量和位置分為上、中、下三等,這三等又可細分為數十種小類,但無論怎麼分,老趙賜給他這處官舍都是上上之選。

  等級最低的官舍則是專門租給窮人的「廉租房」,每間的月租在四百文到五百文之間。

  而這張契紙上所寫,分明是讓他以廉租房的價格盤下東華門外的頂級官舍,期限為十年一續。

  這顯然是趙禎授意,陳良輔一個勾當官斷不敢慷官家之慨。

  此外,還有一些附加條款,吳銘懷疑其中某些是底下人為了討老趙歡心所擬,比如要求他在四月十日前遷至新店這條。

  以趙禎的性情,應該不會定下這種強人所難的條款。

  陳良輔注意到吳掌柜目光停留之處,解釋道:「四月十四為聖節,貴店若能在聖節之前開張,豈非一樁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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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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