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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0章 我想見一個人(求月票)

  人再聰明,如果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也是不具備反偵察能力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所有人小時候肯定都有過趁父母不在家的時候,偷偷看電視或者打電腦的經歷。

  

  但往往前幾次肯定會失敗。

  比如父母回家一摸電視機後背是熱的,比如沒把頻道或音量調回開機時候的位置,從而穿幫。

  然後挨一頓打。

  但挨打挨多了之後,下次就會知道,頻道和音量得調回原來的位置,看電視的時候得拿個電風扇對著電視屁股降溫,甚至連遙控器的坐標都得拿尺子精確到一定程度。

  其實這就是所謂的反偵察意識。

  當然這種屬於小打小鬧,無傷大雅。

  但回到犯罪層面上面,一個人是不可能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就突然具備強大的反偵察能力的。

  犯罪分子,如果具備反偵察能力,無非就幾種情況。

  要麼,經過專業的培訓,比如曾經有過安保類工作的履歷和培訓。

  要麼,原本就是慣犯,有著豐富的犯罪經驗,甚至乾脆就是像萬貴生這種刀頭舔血、把腦袋別褲腰帶上的悍匪。  還有,就是一些本身就具備某方面極強個人能力、或者豐富閱歷經驗的人,比如常年上山捕獵的黃金寶,比如老謀深算的陳耕耘之流。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自學成才。

  比如酷愛刑偵影視劇、推理小說,從影視文學作品裡去吸取平時接觸不到的信息。

  當然,這種其實多少是有點紙上談兵的,因為很多時候理論和實際不是一回事。

  真正狡猾的罪犯,首先需要的是一個極穩的心態,沒有心態,緊急情況下腦子一片空白,那什麼理論都是沒用的。

  周奕確定的是,汪玉蘭具備這種心態,而且大概率是與生俱來的。

  從她病到父母打算把她扔後山埋了,結果為了活下去第二天就硬撐著爬起來就知道了,這人不簡單,骨子裡有一股子狠勁。

  但汪玉蘭在動手殺害李念之前做的那些準備,根本不是第一次作案的人能做到的。

  她甚至連沾血的衣服和刀放進包里可能會滲出血這種事都想到了。

  這要沒殺過人,周奕真的很難相信是一個二十歲的女人能想到的。

  太周密了。

  當然她本身確實也很狡猾,狡猾到根本不像二十歲的年紀。  在小賣部僅僅是遇到了一點意外情況,就想到了借水行舟了,確實不是一般人能幹得出來的事。


  可有些東西,不是狡猾就能具備的,指紋、腳印、犯罪現場的活動區域儘量縮減,都是相當專業的認知,不是憑空能想出來的。

  需要獲取知識的渠道。

  但八十年代,刑偵類影視劇其實還很少,火遍全國的《便衣警察》得到1987年才出現。

  港台影視作品也還沒有進入內地成為主流。

  至於小說,那就更少了,頂多就是福爾摩斯這樣的經典作品。

  而且小說更多是在講故事,推劇情,不會如此有針對性地去教人犯罪。

  所以周奕的第一反應就是:這些東西誰教你的?

  汪玉蘭的回答,讓周奕和陳嚴瞬間警覺了起來。

  是還有幫凶?

  還是……黑衣屠夫?

  請.訪問..看最新章節!地址:dEqixs.oRg  「誰?誰教你的?」

  汪玉蘭眨了眨眼睛:「我可以告訴你,但是我有一個要求。」

  「你說,前提是不違法,否則免談。」

  「我想見一個人。」

  周奕問道:「你想見你兒子?大的還是小的?」

  沒想到,汪玉蘭卻搖了搖頭。

  「那你想見誰?」

  「李昭。」

  這個回答,出乎兩人的意料之外。

  周奕瞬間警惕地問道:「你為什麼要見李昭?」

  「我現在還不想告訴你,你就說可不可以吧?」

  周奕和陳嚴交換了下眼神,決定為了線索先答應下來:「可以,但是得有前提。」  「不能允許你們單獨見面,時間要短,不允許有任何過激言語。」

  汪玉蘭笑道:「可以,我只是想再看他一眼。」

  周奕皺眉,心說這是病態的愛嗎?兩個兒子不看,要看一個愛恨糾葛的男人?

  「行了,說吧,誰教你的?」

  「我不認識。」

  「你不認識?」

  「對,因為我是在雜誌上學的。」汪玉蘭輕飄飄地說。

  周奕怒了:「汪玉蘭,你是在愚弄我們嗎?」

  「真的,我真是在雜誌上學的。是我在收集信息的時候,無意間看到了一本雜誌,上面有一篇文章,就是專門寫秋平的幾起案子的,寫這文章的人自稱是有獨家消息,總之就是寫了很多東西,其中就有大篇幅分析兇手是如何不留痕跡進行作案的,我就是從這裡面學到的。」


  周奕沉吟片刻,在思考該不該信她這番話。

  最後問道:「你說的這本雜誌叫什麼?長什麼樣?別告訴我你不記得了。」

  汪玉蘭想了想,說只記得是四個字的,後面兩個字是奇聞,雜誌很薄,紙張黃黃的,與其說是雜誌,倒不如更像是裝訂起來的報紙。  除了這篇文章之外,裡面還有很多內容都是相當獵奇的。

  周奕估計,大概就是後來UC瀏覽器的標題黨。

  周奕對汪玉蘭的這話,其實還是持懷疑態度的,因為一本小雜誌,有什麼理由能寫得如此詳實。

  但如果說真的有人協助她作案的話,顯然又不太可能。

  她的情況,在秋平的社會關係必然不會複雜,很難出現一個有這種能力的人。

  至於說黑衣屠夫,比起小女孩李念,她汪玉蘭才更符合黑衣屠夫的獵殺目標。

  女性,年輕、漂亮、獨居,豈不是最好的獵殺目標?

  周奕甚至在一瞬間想到了一種可能,比如汪玉蘭是不是從黑衣屠夫手裡逃脫了,所以才知道這些細節的。

  可一想又不對,黑衣屠夫如果真失手了,早就不是這樣的發展結果了。

  周奕對陳嚴說:「給老陸打個電話,讓他找崔支隊派人調查這份雜誌,有結果了通知我們。」

  陳嚴點頭,起身離開了病房。

  屋裡還有兩名本地負責看守的民警,兩人在這裡是因為職責所在,可現在已經完全聽呆了。  周奕拿過陳嚴的筆錄本道:「這件事等我們核實,你繼續說,案發當天,你具體是怎麼實施犯罪,怎麼殺害李念的?」

  汪玉蘭深吸了一口氣,似乎是牽扯到了胸口的傷口,露出了一絲痛苦的神色。

  但周奕知道,她絕不是在為殺害李念而感到痛苦。

  汪玉蘭說,在從劉斌那裡得到必要的東西之後,她還順走了一個空的汽水瓶,因為性侵是臨時決定的,她沒有準備工具。

  當時正值午後,太陽很大,一路上基本沒遇到什麼人。

  上樓之後,她戴上了手套,在確認樓梯上下都沒有人之後,敲響了李昭家的門。

  然後,小女孩李念從裡面回了一句「來了」,之後是一陣輕快的腳步聲,門就打開了。

  汪玉蘭說這有點出乎她的預料,她本來已經想好了藉口騙女孩開門,結果沒想到女孩警惕性這麼低,居然直接就開門了。

  周奕聽到這裡,筆尖頓時就猛地停頓了一下。

  果然和自己之前預料的一樣,李念之所以開門,是因為她以為敲門的是陳思。


  結果……

  然後,就是整個殺害李念的犯罪過程,如何趁她不備時用皮帶勒死她,把屍體放進衣櫃裡。  之後又模仿前面的案子,捅了十餘刀,接著取出工具偽造了性侵。

  之所以一部分精液是滴落在屍體外面的,是因為不好操作。

  做完這一切之後,她用草紙對她踏足過的地方進行擦拭,抹除腳印。

  最後換了一身衣服,把所有作案相關的東西都裝進塑膠袋裡,塞進包裡帶走。

  按照她的預估,李念的屍體應該要到傍晚才會被下班回家的吳丹丹發現。

  那時候,他們單位也已經下班了。

  可讓她沒想到的是,下午四點多,她故意去採購科送報紙的時候,就聽辦公室里兩個人在討論李科長家出什麼事了。

  她一問才知道,剛才警察打電話來了,說要找李科長,說他家裡出事了,還問他們怎麼能聯繫到人。

  至於具體出什麼事了,警察沒說,他們也沒敢問,但是聽口氣貌似挺嚴重的。

  這讓她不禁有些緊張,因為警察都能聯繫到單位了,說明發現屍體的時間要比她預估的還早。

  她無法確定中間出了什麼問題,導致屍體提前被發現了。

  因為她不可能預判到還有一個陳思牽扯其中。  她不動聲色地帶著一包沾血的犯罪證據,下班回家。

  到家之後,她開始處理這些東西。

  她像以前在山溝溝里幹家務活一樣細緻地處理著這些東西。

  草紙、衣服、塑膠袋,這些東西能燒掉的就都一把火燒掉。

  那個沾著血跡和精液的汽水瓶,她用水沖洗之後,再拿半塊磚頭一點一點地砸碎,就像農村碾玉米粉一樣,她一點一點地把玻璃瓶碾成細細小小的碎末,然後裝在塑膠袋裡,趁著夜色出去倒進了附近的下水道里。

  至於最關鍵的兇器:皮帶和水果刀,她的回答卻是輕描淡寫地說了句「扔了」。

  就像前面問她皮帶在哪裡的時候一樣,只是說了一句「扔了」。

  扔到哪裡了,她卻只是說不記得了。

  可周奕卻感覺很奇怪,她連玻璃瓶碾成碎末都記得,怎麼可能不記得作案的關鍵兇器怎麼處理呢。

  尤其是那根皮帶,她故意用李昭的皮帶勒死李念,明擺著就是在挑釁。

  所以周奕估計,皮帶大概率是沒處理掉的,因為這根皮帶意義非凡,無論是極致的愛與恨,都是掛在這根皮帶上的。

  「後來呢?」陳嚴打完電話回來了,衝著周奕點了點頭,周奕問道。  「後來,我就有很長一段時間沒在單位見到李昭,單位里也都是關於他們家的事情,而且你們警察也三天兩頭往單位跑。」


  汪玉蘭說著,露出一個得意的眼神:「只不過,你們警察主要是盯著男同事在查,我看好像基本上男同事都被叫去談話了,而且後面說好像還抽了血。那一刻我還挺高興的,說明我的計劃成功了。」

  周奕無話可說,因為汪玉蘭的計劃確實得逞了,強姦這件事,確實誤導了當時專案組的調查方向。

  「不過……」汪玉蘭又說,「女同志雖然沒抽血,但是被按指紋了。按指紋的那一刻我心裡還真是有點害怕,努力地回想著我在整個過程中有沒有摘下過手套。」

  這個邏輯也合理,採集指紋的原因,其實不是因為李念案本身,而是因為併案之後的519專案,為了之前出現的那枚血指紋才進行的採集。

  當然這麼做沒什麼用,因為那枚血指紋本來就和汪玉蘭沒有任何關係。

  「案發之後,你和李昭接觸過嗎?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接觸的?有沒有在你的出租屋裡你們再私下見過面?」

  汪玉蘭搖搖頭:「從那以後我們沒再私下見過面。我知道,發生了這種事就更不能逼他了,這時候逼他的話很有可能會讓他起疑心。我得給他點時間,讓他接受這個事實,我相信過段時間他就會想通的。」

  汪玉蘭說,李念遇害之後,李昭有差不多快一個月沒在單位里出現,再次出現的時候整個人都瘦脫相了,眼神黯淡。

  在單位里碰到的時候,她和李昭簡短地打過招呼,安慰了他兩句。

  但是她能感受得到,李昭明顯在躲她,而且不是一天兩天,是長期。

  這就有些出乎她的預料之外了,她以為男人這時候需要陪伴和安慰,她能用最大的溫柔體貼把李昭給拉到自己這邊來。  結果李昭卻始終刻意躲著她,大部分時候她甚至都見不到人。

  當然她也不敢去糾纏他,畢竟她也害怕被警察發現她的存在。

  因為這麼久警察都沒找過自己,就說明李昭並沒有把他們兩人的關係說出去。

  再然後,就是和周奕他們從二建公司、以及李昭的妹妹李芸那裡了解到的情況差不多了。

  二建公司的情況越來越差,減員的傳聞鬧得人心惶惶。

  李昭是第一個主動買斷工齡走人的領導幹部。

  汪玉蘭確實和李昭是第一批走人的,但李昭是自己主動走的,因為他是有編制的。

  但汪玉蘭不同,她就是個臨時工而已,她這樣的在裁員的時候就是最早要被清退的。

  所以她走人其實是被動的。

  李昭從二建離開之後,就直接馬不停蹄地南下了。

  她還是從她原來的領導那裡,打聽到了李昭南下去了哪裡,找的誰。


  因為他領導知道當初是李昭替她說話才進的二建公司當收發員。  可她知道的也只有莞州和一個李昭的朋友,也就是李芸提到過的那個最初的合伙人的名字。

  但即便是這樣,她還是義無反顧地離開秋平,坐上南下的火車,去找李昭了。

  在莞州找了一個多月,她才終於找到了李昭。

  但彼時的李昭因為妻女慘死的重大打擊,已經不願意接受她了,一門心思全都撲在事業上。

  可她又不甘心放棄,畢竟她為他做了那麼多。

  她深愛著他,所以決定留下來不離不棄地幫助他,照顧他,去慢慢打開他封閉的心。

  這才有了李芸看到的那些情況。

  由於南方的條件比秋平好,加上醫療水平的發展,她在莞州這邊還治好了之前因為生第一個孩子落下的病根。

  直到李昭受傷,她開始照顧李昭的起居,兩人才重新在一起。

  她也順利懷了孕。

  也就是外人所看到的一切表象。

  之後的生活,一如她曾經期盼的那樣,變得越來越好。  李昭的事業蒸蒸日上,也在莞州這邊安家落戶,她也生了兒子李樂,李昭甚至還把她在鄉下的大兒子接了過來。

  她讓大兒子喊李昭爸爸,改姓李。

  在外人看來,這一家四口其樂融融,闔家幸福。

  她也很驕傲,覺得自己當初果然沒有選錯男人,李昭給了她想要的一切。

  李昭對她很好,對孩子也很好。

  雖然平時偶爾有一些小摩擦,但並不影響他們的婚姻和生活。

  她用李念和吳丹丹的血和肉,鑄造了一張溫床,滋潤著她的人生。

  直到,周奕他們從千里之外的秋平敲響了她家的大門。

  舒緩悠揚的命運樂章,在這裡戛然而止。

  「所以就是這樣了,該說的我都說了。我累了,等著你們槍斃我吧,我死了,他也就應該不會遷怒於小毅和樂樂了吧。」汪玉蘭說著,閉上了眼睛。

  周奕看著她的樣子,有種說不出來的異樣感,他總覺得汪玉蘭怪怪的,她交代得很全面很詳細,但就是過於爽快了。

  除了一開始因為汪玉蘭拒絕溝通,所以周奕下了點猛藥,利用她兩個兒子的安危和未來施壓之外,後面周奕幾乎什麼都沒做。  問什麼,汪玉蘭就答什麼。

  雖說周奕可以理解汪玉蘭的處境,到這一步她所在乎的一切,肯定是灰飛煙滅、分崩離析了。

  她知道自己要麼死在警察手裡,要麼死在丈夫手裡。


  所以她選擇死在警察手裡,來保住兩個孩子。

  這點無可厚非,畢竟以她扭曲的重男輕女價值觀來說,兩個高貴的兒子確實值得她用自己這個卑賤的女人去換。

  但問題是,汪玉蘭一個這麼狠、這麼奸詐狡猾的女人,就這麼竹筒倒豆子了,讓周奕總覺得有問題。

  可一時半會兒,他也說不清楚到底哪裡有問題。

  只能暫時先這樣了,因為汪玉蘭口供里的東西還需要進一步的核實調查。

  兩名負責看守的本地民警已經聽得傻眼了,直到周奕跟他們說話才反應過來。

  周奕告訴他們,這個汪玉蘭現在已經不是被害人了,是非常危險的犯罪嫌疑人,所以請他們立刻向上級申請,加派人手進行二十四小時的密切看守,且不允許任何除醫務人員之外的人接觸她。

  剩下的異地刑事案件的協查手續他們會儘快辦妥的。

  本地公安也早就已經看出來了,這女的他媽的不是人,哪個女人二十歲的時候殺人能如此冷靜。  周奕掏出手銬,居高臨下地對著躺在病床上的汪玉蘭語氣冰冷地說道:「汪玉蘭,你因涉嫌於1986年7月17日殺害被害人李念,我們現在正式拘捕你!」

  把汪玉蘭拷在病床上之後,周奕和陳嚴走出了病房。

  周奕給張金倫打了個電話,讓他馬上再申請異地重大刑事案件的協辦手續。

  然後又給崔國孝打了個電話,告訴他這個突破性的進展。

  陳嚴則是去了ICU病房,去查看一下李昭目前的情況。

  電話這頭的崔國孝正要把已經嚇到腿軟、走不動路的劉斌押送回秋平,沒想到周奕這麼快就又給了他一個驚雷。

  崔國孝震驚得聲音都變樣了,但是他還是敏銳地問出了一個關鍵問題:「有證據嗎?」

  對,這就是汪玉蘭的口供里最大的問題,那就是只有口供,沒有物證。

  汪玉蘭的口供,絕大部分內容,近乎都是孤證,要麼是她自己一個人知情的,要麼就僅限於她和李昭兩個人之間的,這些信息本身就很難去驗證真偽。

  另外就是沒有足以定罪的物證。

  因為她把所有作案的工具都給處理掉了,加上十二年的巨大跨度,警方也根本不可能去她曾經居住過的出租屋尋找線索。

  而案發現場唯一遺留的物證,還不是她的。  那究竟能不能僅憑口供定罪,還是個司法問題。

  當然也不是說汪玉蘭的口供就沒有價值了,一方面是她證實了劉斌的口供,另一方面是她對作案過程和案發現場的描述,可以證明她就是兇手。


  因為案發現場不是公開的,她無法通過報紙雜誌這種渠道來獲取如此詳實的信息。

  「崔支隊,下一步等辦完手續,我就去搜查李昭和汪玉蘭現在的家,我總感覺……那條皮帶可能沒有扔掉。」

  「周奕同志,辛苦你了,我這邊安排的人已經在路上了,估計明天能到,到時候任你調遣。」

  掛上電話,陳嚴剛好從樓上下來。

  「問過醫生了,李昭目前生命體徵平穩,醫生說沒什麼特殊情況的話,明天下午就能轉到普通病房了。」

  「行,那明天下午再找李昭好好聊聊!」

  「周奕,你有沒有覺得,這個汪玉蘭給人一種很古怪的感覺啊?」

  「那看來,咱倆是英雄所見略同了啊。這個女人……葫蘆里到底賣的什麼藥?」

  ……

  第二天,周奕和陳嚴發現,路上多了很多戴著小紅花的小朋友,個個洋溢著笑臉。  他們這才意識到,今天是六一兒童節。

  兩人不由自主地對視了一眼,都想到了兩個孩子,李念和李樂。

  這兩個孩子,是這跨越十幾年的悲劇里最大的受害者。

  一個慘死,另一個雖然活著,但在最懵懂的年紀,直接從雲端跌落谷底。

  臉色慘白的李昭被推進了另一樓層的一間獨立病房,醫生在檢查過他的身體狀況之後,沖周奕點了點頭。

  「警察同志……」李昭聲音虛弱地問道,「那個賤人,她死了嗎?」

  周奕臉色冰冷,沒有回答他,而是和陳嚴掏出了幾個證物袋。

  每個證物袋裡,都是一根皮帶。

  兩人把證物袋舉起來,周奕冷冷地問道:「李昭,請你辨認一下,這裡面哪根皮帶,是你在1985年年底左右,留在汪玉蘭住所的?」

  病床上的李昭聽到這話,猛地一愣。

  「什……什麼意思?什麼叫我留在汪玉蘭住所的皮帶?我……我什麼時候留下皮帶了?」

  「李昭,別裝了。」陳嚴語氣冰冷,「汪玉蘭已經把你婚內出軌她的事情全都交代了,事情都到這一步了,你再掩飾還有意義嗎?」  聽到這話,李昭整個人瞬間就愣住了。

  然後,原本虛弱不堪的李昭,突然像是意識到了什麼。

  整個人迴光返照一樣激動地大吼大叫起來:「艹他媽的婊子!」

  「艹他媽的畜生!老子什麼時候出軌了!」

  「啊啊啊啊……」

  「我要殺了她!我要殺了她!」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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