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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9章 汪玉蘭異常的反偵察能力

  李念的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

  勒死李念的,是一根皮帶。

  因為屍體脖子上的勒痕非常清晰地留下了皮帶的痕跡,包括針腳和凹痕。

  那是一條三點五厘米寬的皮帶,從尺寸來判斷,是一條男式皮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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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醫還從屍體的勒痕上提取到了一些表皮碎屑,確認是一條黑色的牛皮皮帶。

  當時專案組專門分了一組人馬,針對這條線索,把全市有售賣皮帶的商店,以及各國營單位曾經批量採購發放過的皮帶全都收集了過來,讓痕檢科利用顯微鏡一一與取樣碎屑做對比。

  這條男士皮帶,也是誤導案件判斷的部分之一。

  畢竟兇手實施了性侵,實施性侵是要脫褲子的,那解下皮帶的行為就很合理。

  而且皮帶便於攜帶,也不會引起任何人的懷疑。

  可直到汪玉蘭得意地反問周奕:不然你猜我皮帶是哪兒來的?

  周奕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

  她指的皮帶,其實就是兇器!  而且更地獄的是,勒死女兒的皮帶,居然是父親出軌時脫衣服留下的。

  瞬間,原本對李昭的一絲同情和惋惜,被巨大的憤怒給沖得蕩然無存。

  如果真如汪玉蘭所說,李昭確實和她發生了關係,婚內出了軌。

  那李昭才是那個殺女害妻的真正兇手。

  男人出軌,找小三,這種事警察早就見怪不怪了。

  因為家庭和睦、婚姻美滿的人一般情況下也不會鬧到要警察出面,所以就像是倖存者偏差一樣,警察見到的都是狗屁倒灶的東西。

  但出軌出到情人通過殺人上位的,要麼男人是瞎子,要麼男人是傻子,總之男人一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當然,這裡面也存在一個問題。

  就是汪玉蘭說的,是不是都是事實呢?

  除了因為家人遇難來秋平這件事是可以證實的之外,目前她說的很多東西,都只是她單方面的說辭。

  而且周奕有個奇怪的感覺,就是汪玉蘭突然之間交代得太爽快了。

  雖說這是周奕利用她兒子的安危下的猛料,但他以為,對方至少要掙扎、反抗、辯駁一下,而不是就這麼直接竹筒倒豆子了。  要麼是她精神狀態有問題,要麼就是還有什麼別的,周奕沒看透的東西。

  周奕厲聲質問她:「那根皮帶現在在什麼地方?」

  汪玉蘭輕描淡寫地說:「扔了。」


  「扔在什麼地方了?」十二年過去了,就算知道扔在什麼地方也沒用,但周奕還是得問。

  「忘記了。所以你到底還聽不聽啊?」汪玉蘭有些嗔怪地問道。

  這態度,讓周奕感覺很不舒服。

  之前還沒覺得不對勁,但現在,他感覺躺在面前病床上的,不是一個女人,而是一條粗壯的遊動的蟒蛇。

  那聲嗔怪,如同蟒蛇在吐信子。

  其實這種病房的場景下進行審訊是很吃虧的,因為環境和狀態都很難對嫌疑人進行施壓。

  可想等汪玉蘭的傷勢恢復到能接受正常審訊,那還得等很久。

  周奕不可能在莞州等這麼久。

  請.訪問..看最新章節!地址:dEqixs.oRg  「繼續說!你們發生關係之後,發生了什麼?以及你前面說是替他做的,又是指什麼?」

  汪玉蘭幽幽嘆了一口氣,繼續開口。

  ……

  汪玉蘭說,兩人發生完關係之後,李昭就追悔莫及了,覺得自己對不起老婆孩子。

  汪玉蘭並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要求李昭負責,而是主動表示,一切都是自己的錯,是自己仰慕李昭許久,覺得沒有什麼可以報答他的,只有自己的身體。

  汪玉蘭讓他不要有心理負擔,自己什麼都不要,也不會告訴任何人,就當今天的事什麼都沒發生。

  甚至她還說,如果李昭還不放心,她可以離開秋平,回老家去,永遠不回來。

  反正她也已經沒有什麼理由待在秋平了。

  李昭手足無措,穿好衣服奪門而逃。

  慌亂之中,把那條皮帶忘在了床上沒有拿走。

  她就把這條皮帶收了起來,沒有還給李昭。

  第二天,她去單位上班,得知李昭臨時有事出差去了。  之後連著一周都沒看到李昭的身影。

  不過她並不著急,因為她知道李昭心軟,自己越是一無所求,他就越會愧疚。

  果然,一個多禮拜後,出差回來的李昭主動表示想找她聊聊。

  由於怕被熟人撞見,所以他們還是選擇在汪玉蘭的出租屋裡溝通。

  李昭拿出了五百塊錢,表示這是對她的一點補償,希望她能收下,然後這件事就到此為止。

  這筆錢,已經足夠買一台黑白電視了,甚至普通農民一家子的年收入都沒這麼多。

  汪玉蘭看著桌上的錢,一言不發,轉身開始收拾行李。


  只是一邊收拾,一邊落淚。

  李昭則一直勸她把錢收下,汪玉蘭流淚滿面地看著他說:「李大哥,我說過,我不要你的一分錢,你對我已經夠好了,如果沒有你我早就已經餓死在街頭了,所以我這條命都是你的。你放心,我不會破壞你家庭的,我現在就走,這輩子都不會再回來了。」

  說著,她拿起收拾好的行李就要走。

  然後,她賭贏了。

  就在她要開門的時候,李昭一把把她攬入了懷裡。  從那天之後,兩人就正式開始了地下關係。

  汪玉蘭扮演著一個絕佳的出軌對象,一不要錢,二不要名分,三不要時間,而且隱藏得極好。

  在單位里,兩人從來不會有過多的接觸,依然和以前一樣保持著距離。

  李昭的工作比較忙,而且經常要去工地、倉庫和出差,所以偶爾有時間,他就會去汪玉蘭那裡,只是頻率並不高。

  這樣的關係,持續了小半年。

  並不是汪玉蘭真的只甘心當一個見不得光的情人。

  而是因為她在等一個籌碼,那就是孩子。

  她說李昭每次和她發生關係都很小心,是戴著安全帽上崗的。

  但是他並不會把自己用過的安全帽帶走,而是打個結隨手扔在垃圾桶里。

  所以等李昭走了之後,她就把垃圾桶里的安全帽撿起來,然後……

  可即便她每次都這麼做,卻遲遲不見懷孕的反應。

  她本來想的是,懷孕了,就能攤牌了。  而且她有一個奇怪的認知,就是確信自己肯定能生兒子,因為她已經生過一個兒子了,所以她覺得自己照樣還能生兒子。

  她的骨子裡是極端重男輕女的,所以她潛意識裡就會希望自己能生兒子。

  並且,她這種極端重男輕女的人,是無法理解這個社會上還有男女平等這一思想的,她會認為別人也和她一樣。

  尤其是李昭。

  雖然李昭平時對自己女兒很好,但她說李昭向自己抱怨過,他還想要個兒子。

  前幾年她老婆又懷過孕,他想讓吳丹丹把孩子生下來。

  但吳丹丹不肯,因為他倆都是吃公家飯的,違反計劃生育的話,不光要罰很多錢,至少得有一個人丟飯碗。

  那這個飯碗當然是吳丹丹丟了,所以吳丹丹不肯放棄,於是只能把孩子打掉。

  正是因為李昭的這句話,讓她心裡有了底。

  她只要懷孕了,就有機會讓李昭主動離婚,然後娶她。


  因為李昭想要兒子。

  可是,小半年過去了,她的肚子卻一點動靜都沒有。  於是她坐不住了,她去了一趟醫院做檢查。

  醫生問她結沒結婚,她謊稱結婚了,又問她有沒有生過孩子,她猶豫了一會兒之後承認自己生過。

  然後醫生就告訴她,她之前生孩子的時候,當時的醫生沒清理乾淨,導致少量胎盤小葉、胎膜殘留在宮腔里,持續發炎,破壞子宮內膜,長出輕度膜性宮腔粘連了,她之前總是腹痛難忍,就是因為這個。

  雖然是輕度,但受限於八十年代的醫療水平有限,秋平這邊的醫生處理不了,只能開點藥調理。

  醫生建議她可以去大城市的大醫院再看看,但總之就是很難懷孕。

  正是這個判決,打碎了她最後的希望。

  讓她走上了一條更極端的路。

  因為如果自己遲遲懷不上孩子,李昭早晚有一天會從這段危險關係里離開的。

  於是她就決定,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李昭的女兒弄死!

  因為她覺得,只要沒了孩子,那她和李昭的老婆就是平等的。

  而恰巧,那段時間正好接連發生了兩起案件,就是陳月霞案和江蓮案。

  也就是519系列專案的第三和第四名被害人,在同年的4月21號和24號接連遇害。  在此之前,1980年和1984年的兩起案件,雖然當時也引發了恐慌,但畢竟間隔久,民間並沒有形成連環殺人的傳聞和認知。

  哪個城市還沒點毛骨悚然的大案了呢,所以之前的兩起案件,過去了也就過去了,當時引起了一陣恐慌,之後也就漸漸歸於平靜了,畢竟比起百萬分之一的被殺概率,下個月沒錢吃飯才是更可怕的事情。

  但是到了1986年,連續兩起慘烈命案,把人們的視線又給拉了回來。

  一起兩起,人們還未必聯繫到一起去,可四起案子了,那輿論風向立刻就變了。

  對警方而言,事實上84年第二名死者方萍遇害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懷疑是同一名兇手了。

  但刑偵層面的懷疑,和領導層面的決策併案是兩碼事。

  所以到86年接連兩次案發之後,民間的輿論也開始意識到了,秋平可能有一個變態兇手,每隔幾年就會殺人。

  民間的輿論,加上報紙和雜誌的渲染,早就已經有些甚囂塵上的意思了。

  當時四月底接連兩起命案發生之後,單位里很多人也都在討論,就有人對汪玉蘭說:「小汪啊,像你這樣年輕漂亮的女同志可要當心了,聽說前面死的幾個都是年輕漂亮的小姑娘。」


  就是這句無心之言,啟發了汪玉蘭。

  讓她萌生了一個借刀殺人的想法,當然不是真借兇手的這把刀,而是借兇手的名義,把這件事嫁禍給對方。

  她並不知道什麼叫模仿犯罪,但是她很聰明,她知道得和前面幾起案子辦的一模一樣,才能讓警方相信,這是同一個兇手乾的。  但那時候的信息渠道其實是很封閉的,雖然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但信息卻並不統一,因為在傳播的時候,是會以訛傳訛的。

  所以她就開始從報紙和雜誌上,收集相關的信息。

  雖然報紙上的信息也不是雜亂無章的,但她從中摸到了規律,就是如果某些細節是反覆出現的,那就說明這個細節的真實度非常高。

  比如砍斷脖子,比如用刀捅刺身體,比如被害人被扒衣服疑似性侵。

  這些信息都是她從大量的報導和文章裡面總結出來的。

  其實汪玉蘭並不能確認這些信息是不是真的,因為她沒辦法接觸到公安機關的信息,但恰恰因為相似的案件已經發生過四起了,所以信息是很龐雜的,很多信息未必來源於不久前發生的兩起案件,而是來源於之前的兩起案件,包括家屬、最初的目擊者等等。

  「等等,你是說,這些作案手法,你都是從報紙和雜誌上總結出來的?」周奕問。

  「沒錯,要不是這些報紙和雜誌,我上哪兒去知道這麼多東西呢。」

  「具體是哪些報紙和雜誌?」

  汪玉蘭搖頭道:「記不清了。」

  「繼續!說說你為什麼決定要在7月17號這天作案。」

  「因為他女兒放暑假了,他把他女兒帶到單位里來了。」  汪玉蘭說,其實八五年的暑假,李昭就已經把女兒李念帶到單位來帶了。

  但那個時候,她還沒和李昭發生關係,她也不知道自己生育有問題,所以並沒有對小女孩格外關注。

  但這一次不一樣了,在七月之前,她就已經決定殺人了,並且為此做了大量的準備。

  所以她本來就一直在尋找機會。

  當暑假來臨,她看見李昭把小女孩帶到單位的時候,她就意識到機會來了。

  因為李昭工作忙,經常會出差。

  雖然她並不知道如果李昭出差去了,孩子會交給誰來看管。

  但她早就通過跟蹤踩過點,知道李昭家住在什麼地方。

  7月15號,下班的時候,她聽到李昭跟別的部門的同事打招呼,說明天要去某地出差,她就知道,機會來了。

  7月16號一大早,她就帶著裝有作案工具的包,在李昭家附近蹲守。


  但是,情況並不在她的預料之中。

  吳丹丹騎著自行車帶著女兒李念去了單位。  所以導致她沒有動手的機會,於是只能直接返回單位。

  第二天一大早,也就是7月17日這天,她又去李昭家蹲守了。

  因為前一天她去送文件的時候,有份文件需要李昭本人簽字,她就隨口詢問了一句李科長什麼時候回來,得到的答案是李科長出差三天就回來。

  其實當前一天她看到吳丹丹帶著女兒出門的時候,她就已經認為沒機會了。

  所以17號這天一大早她去蹲守的時候,她其實並沒有抱太大希望,只是想再確認一下。

  因此她連作案工具都沒帶。

  結果,讓她心跳加速的一幕就發生了。

  躲在暗處的她遠遠地看見,吳丹丹一個人下樓,然後推著自行車往外走,女兒李念從窗口探出腦袋喊「媽媽再見」,吳丹丹則叮囑她「在家注意安全,別亂跑,等我中午回來給你送飯。」

  這句話,讓她瞬間就意識到,千載難逢的機會來了!

  但由於她沒帶兇器,沒做偽裝,所以她權衡之後,還是決定先撤退。

  可一來一回,再加上作案的時間和清理現場的時間,她怕時間不夠。

  因此決定,上午不動手,等到中午吳丹丹送飯回來,然後離開之後再動手!  於是她先折返回自己的住處,收拾作案需要的兇器,以及作案之後要換的衣服,裝進包裡帶到了單位。

  也正因為是忙中出錯,所以她忘記攜帶清理現場用的抹布了。

  所以後面她才會走進小區對面的小賣部去買草紙,才會發生和劉斌有關的事情,才會在出門的時候和少年陳思擦肩而過,被陳思聞到她身上的石楠花氣味。

  臨近中午,她偷偷跟領導請了一會兒假,說自己肚子不舒服想去趟醫院開點藥。

  實際上,就是趁這段時間去作案。

  周奕問道:「你都準備了哪些作案工具?」

  「當初李昭落下的那根皮帶,一把一個月前從地攤上買的水果刀,一套黑色的衣服,一副全新的手套,還有幾個塑膠袋。可惜忙中出錯,把那塊擦腳印的抹布給忘記了,所以後來才去小賣部里買草紙的。」

  周奕面色陰沉,因為汪玉蘭準備得太充分了。

  「你不是說,從報紙和雜誌上總結出來的作案手法是砍脖子嗎?為什麼你要換成用皮帶勒死被害人?」

  汪玉蘭回答:「因為我感覺那把刀有點小了,不太好砍,而且我也沒有把握,萬一一刀砍不死,她跑了或者大叫就麻煩了。而且臨時我也找不到合適的刀,如果特意去買把新刀的話,我怕到時候你們警察會順著這個線索找到我。所以我就決定稍微改一改,用皮帶勒。」


  汪玉蘭的平靜,是讓周奕最憤怒和不爽的地方。

  殺人,還是殺一個無辜的孩子,她居然能說得這麼輕描淡寫。  周奕忍著怒氣繼續問:「那為什麼是皮帶?為什麼一定得是李昭留下的這根皮帶?為什麼不用繩子呢?」

  汪玉蘭扭頭看著天花板,然後閉上了眼睛,仿佛很享受這個問題。

  這次她沒笑,但周奕卻感覺她正在笑。

  「為什麼?」陳嚴也忍不住問,他的眼睛裡,充滿了怒火。

  汪玉蘭睜開眼睛:「我一開始就說了啊,我做這些,都是替他幹的。既然他不喜歡女兒,那我就幫他把女兒弄死啊。」

  周奕的胸膛起伏了下,他突然在想,李昭這一刀為什麼不砍得再重一點呢?

  有的兇手滅絕人性到即便是警察,也真想把她給剁了!

  但他只能強忍著繼續問:「你準備手套的目的是什麼?」

  「為了不在現場留下指紋。」

  「衣服呢?」

  「殺人的時候衣服上可能會沾上血,到時候走在路上會被人發現,所以我得準備一套乾淨的衣服換上。而且我進小區的時候穿的是黑色的衣服,等離開的時候穿的是白色的衣服,那就不會有人懷疑到我了啊。」

  「塑膠袋呢?」  「裝帶血的衣服和刀用的,如果直接把這些東西裝進包里,萬一血滲出來就麻煩了,所以裝塑膠袋裡再塞進包里就不怕了。」

  陳嚴問道:「所以抹布忘帶了,你去買草紙,是打算用來擦掉可能遺留在現場的腳印?」

  「警察同志,你真聰明。」

  周奕問:「草紙這種東西,李昭家裡肯定也有吧?為什麼要專門自己買?」

  汪玉蘭認真地回答道:「因為我要確保自己進了他們家之後的活動範圍儘可能地小,否則因為用了他們家裡的東西而不小心忘記去過哪裡了,到時候清理腳印的時候有遺漏就麻煩了。畢竟我的腳不大,一看就是女人的腳。」

  這個回答,讓陳嚴大吃一驚,他沒想到對方的反偵察意識居然強到這種程度。

  他看了一眼周奕,卻發現周奕臉色極度陰沉,但並沒有太震驚的表現。

  「既然你都算計好了,那為什麼你在小賣部里要這麼做呢?你沒有必要取得那個小伙子的精液吧?你就不怕這種多餘的舉動會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汪玉蘭的回答,依然讓人震驚。

  她說自己走進小賣部時遇到的事,確實不在她的預料之中。

  當時她是已經躲在暗處,確認了回來送飯的吳丹丹又走了,才準備行動的。


  在從包里拿手套的時候,才發現清理用的抹布不見了。  於是才去小賣部買東西的。

  結果就碰到了看店的劉斌。

  她本來已經跑出去了,但馬上一個念頭出現在了她的腦海中。

  因為今天是工作日,萬一警察調查李昭周圍的人,發現她沒有不在場證明,請假說是去醫院了,結果又拿不出就醫記錄,那她就可能直接暴露了。

  可如果坐實了兇手是一個男人的話,警察就不會懷疑女人了。

  而坐實兇手是男人的最好辦法,就是強姦,就是在現場留下點精液。

  那從哪兒去搞現成的東西呢?

  所以她才再次走進了小賣部。

  至於怕不怕暴露這個問題,她的回答和劉斌的交代是基本一致的。

  她搶占先機,用流氓罪和報警堵住了劉斌的嘴。

  又何況,在她看來,精液這東西,又沒有身份證,警察怎麼確定是誰的。

  所以,就有了周奕他們掌握到的這些情況。  說到這裡,周奕終於忍不住問出了那個他前面就想問的問題。

  「汪玉蘭,在此之前,你還殺過人嗎?」

  這個問題讓汪玉蘭一愣:「沒……沒有,我該說的都說了,反正都是死,沒必要騙你們。」

  「行,既然你從來沒有殺過人,那你又是怎麼具備這樣的反偵察能力的?你這些計劃的周密程度,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周奕凝視著她的雙眼質問道:「你怎麼解釋?」

  汪玉蘭和周奕對視了足足有十秒以上,然後開口道:「因為是有人教我的啊。」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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