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重生97,我在市局破懸案> 第877章 女娃就埋了(求月票)

第877章 女娃就埋了(求月票)

  周奕和陳嚴分析了汪玉蘭的動機。

  基礎有兩點,就是來自李芸提供的信息。

  第一,汪玉蘭曾親口向李芸說過,李昭對自己有恩,自己的命是李昭救的。

  第二,汪玉蘭對李昭應該是有真感情的,否則不可能自己打聽消息跑到南方,這麼多年任勞任怨、無怨無悔地跟著李昭。最後靠著無微不至地伺候骨折的李昭,贏得了好感。

  所以毫無疑問,汪玉蘭是深愛李昭的。

  深愛的根源,應該就在於李昭救過她的命這一點上。

  雖然他們現在還不清楚當年具體發生了什麼,但英雄救美,一見傾心這種事雖然很俗套,但也很真實。

  尤其是對於自身能力弱的女性而言,男性能夠救她,本身就代表著男性具有一定強大的能力,這不只是報恩而已,更是一種慕強心理。

  從汪玉蘭和李昭的家庭、身份、背景來看,這種慕強邏輯也是可以成立的。

  所以他們認為,汪玉蘭的犯罪動機,就源於這份畸形的愛。

  

  因為汪玉蘭愛李昭,所以對汪玉蘭而言,李昭的老婆和女兒,就是她最大的敵人。

  她想上位,想占有李昭,無非就兩種方法。  第一,逼李昭離婚,然後娶她。

  第二,直接讓礙事的人消失,然後取而代之。

  第一種,能不能成功完全取決於男人。

  因為有些男人,在外面就是玩玩而已,用花言巧語和成熟男性的魅力迷惑了年輕姑娘,借著真愛的幌子白嫖。

  實際上壓根就不想放棄穩定的生活和家庭,這種情況屢見不鮮。

  就算真想離婚,也會面臨著財產分割、子女和雙方家庭,甚至是一些其他社會關係及道德輿論的考量。

  所以小三蹬掉原配成功上位的概率其實是比較低的。

  何況這裡面還存在另一個關鍵問題,就是李昭真的婚內出軌了嗎?

  從李芸說的話里,他們感覺李昭和汪玉蘭貌似又不像是情人關係。

  如果在李念遇害之前,李昭就出軌汪玉蘭了。

  那麼理論上應該出現這幾種情況。

  第一,女兒遇害,警方在調查社會關係的時候,李昭應該會懷疑到汪玉蘭。  就算當時為了不暴露自己出軌的事實,隱瞞不說。

  那也不應該對汪玉蘭不產生懷疑。

  而且後來吳丹丹還上吊自殺了,老婆都死了,也就不用擔心出軌被指責了,難道還不把自己和汪玉蘭的關係告訴警察,讓警察好好查一查嗎?


  第二,就算汪玉蘭有相當合理的理由說服了李昭。

  可在妻女慘死的情況下,李昭還能心安理得地繼續和情人在一起嗎?

  當然如果李昭夠冷血的話,不是不可能。

  可問題就在於,李昭在妻女慘死之後,是既沒有和汪玉蘭在一起,也沒有把汪玉蘭從自己身邊趕走。

  反而是過了很多年後,因為感動而敞開心扉,接納了汪玉蘭。

  這關係就特別的匪夷所思。

  所以周奕和陳嚴只能認為,汪玉蘭很可能是在單戀李昭。

  只有單戀,才能解釋兩人之間的關係。

  請.訪問..看最新章節!地址:dEqixs.oRg  周奕之前問李芸是不是占有欲強,就是在分析各種可能性。

  如果是單戀,那只能說明,汪玉蘭是個極端心理扭曲的變態!

  為了得到李昭,她既可以不擇手段、殺人害命,又能數年如一日地陪在他身邊,等他回心轉意。

  這才是這個人最可怕的地方。

  所以周奕已經預想到了即便已經鬧成這樣了,但她仍然拒不認罪的可能。

  只是他沒想到,汪玉蘭更絕,直接拒絕溝通。

  所以周奕好賴話都說盡了,對方依然無動於衷,那就只能下猛藥了。

  既然她會為了霸占李昭的人生而殺人,那就說明,她心裡最在乎的人就是李昭。

  但李昭突然對她痛下殺手,就意味著在李昭心裡,已經判她死刑了。

  周奕相信,李昭這樣的創一代,不可能從始至終都沒有懷疑過汪玉蘭。

  或許不是案發當年懷疑過,或許是和汪玉蘭結婚生子之後,某天看著那個在做飯的女人,腦海中激靈一下產生了一個可怕的懷疑。

  但沒有證據的事情,他也不可能僅憑一個懷疑就怎樣。  何況他原本失去了一切,現在又擁有了一切。

  人最害怕的是失去,比失去更可怕的,是失而復得之後的再次一無所有。

  直到警察千里迢迢從秋平趕來,等於揭開了那個最恐怖的答案。

  所以其實周奕當時什麼都不說,只是告訴他我們是從秋平來的,為了你女兒的案子來的,來找你現在的老婆的話。

  李昭心裡,照樣會寫下判決兩個字。

  當警察要找汪玉蘭這個理論上和李念的死,毫無關聯的人的時候,一切就已經註定了。

  甚至於周奕要慶幸自己當機立斷直接南下了,如果是打電話詢問,或者找當地公安機關協助上門確認的話。


  再聽到消息估計兩個人都已經涼涼了。

  所以汪玉蘭一定知道,到了這一步,一切都回不去了。

  礙事的人,可以殺掉,可以逼死。

  但愛的人,是逼不回來的,哪怕拿刀架在對方脖子上,他也不會再愛了。

  可僅僅這樣還不夠,她已知的東西不足以完全刺激到她,得加碼。  所以周奕虛構了一個所謂的秘密。

  李昭當然沒說,因為送醫途中他根本說不了話。

  但沒說不代表沒做。

  李昭的罪名是故意傷害,肯定得判刑,但出來之後呢?

  他不是不在乎女兒的死,他只是更加理性而已。

  周奕這屬於是炸魚,嚴格來說,是違規的。

  但現在也不是正式審訊階段,何況負責做筆錄的陳嚴也沒聽清。

  只是沒想到,這一炸,直接把魚塘給炸翻了。

  她居然直接招了?

  只是一句話,把兩人瞬間給驚呆了。

  替他幹的?

  李昭指使她殺害自己女兒?  那怎麼可能呢?

  儘管周奕很震驚,但他還是穩住心神平靜地問道:「所以你這是承認了?」

  至於承認什麼,周奕沒說,那就不算引導。

  汪玉蘭依然眼神空洞地盯著天花板,不過這次卻沒再沉默:「是不是只要我死了,他就可肯放過我兒子了?」

  「我給不了你這樣的回答,我相信李昭也給不了。因為那並不足以平息他心中的憤怒和痛苦。」

  「但汪玉蘭我要告訴你,李昭真正想要的,是真相,是公道。如果你真的在乎你的兩個兒子,如果你不想有一天看到親爹砍死自己親兒子的慘劇發生,那你就應該把你做過的事一五一十地都交待了。」

  「只有讓真相大白於天下,依法處理,才能平息李昭的滔天怒火。」

  周奕淡淡地說:「你自己選吧,你兩個兒子的命運,現在就掌握在你手裡。」

  周奕其實沒有把握汪玉蘭一定會為了兒子而妥協。

  畢竟殺人犯都是沒有基本道德良知的。

  所以他就是在用話術故意試探,正因為沒把握,才要裝得更加淡定。

  但他說的話,卻一點都不虛。  對李昭而言,要麼她死,要麼全家一起死。

  還是那句話,人是無法承受一無所有兩次的,再強大的心態都會崩塌的。


  所以周奕想賭一賭,賭汪玉蘭會為了兒子而認輸。

  周奕說完這句話之後,便「淡定」地等著汪玉蘭的回答。

  沒想到,汪玉蘭只是稍微思考了下,馬上就給出了答案,但這個答案卻讓周奕嗅到了一絲異常。

  汪玉蘭的表情很認真,不像是在開玩笑。

  她說:「好,我說!小毅跟樂樂是男娃,他們不能死,尤其是樂樂,他是他們老李家的獨苗,是要繼承香火的,更不能有事。」

  陳嚴一聽,心說這是什麼邏輯?不是因為她是孩子的母親想保護孩子,而是因為那是男孩,要繼承香火,所以不能死?

  重男輕女?

  周奕也發現了這話里的問題,但他暫時沒追究,而是問道:「所以我先確認一件事,李昭的女兒李念,是不是你殺害的?」

  汪玉蘭聞言,竟然露出了一絲微笑:「是我殺的。女娃沒用,死了就死了吧。」

  她說得是如此輕描淡寫,卻聽得屋裡的四名警察毛骨悚然。  「你剛才說是替李昭乾的,這又是什麼意思?」

  汪玉蘭的目光,直勾勾地盯著天花板,她沒有直接回答周奕的問題,而是莫名其妙地回憶起了往事。

  「我像她那麼大的時候,生過一場大病,那時候我阿爸阿媽就說:女娃娃嘛,死了就埋了,大不了再生一個就行了。」

  ……

  汪玉蘭的老家,在秋平市隔壁的外省某市的農村山溝溝里。

  那個地方很窮。

  秋平起碼還富過,但那個地方,似乎從來沒有富過。

  汪玉蘭是六十年代出生的,她印象里,小時候她就從來沒有吃過一頓飽飯,因為糧食少、人口多。

  得先確保干體力活的父親和大哥吃飽,否則一家人都得餓肚子。

  然後還有一個弟弟,也得吃飽,因為他是男娃。

  至於她和兩個妹妹,從小就都是面黃肌瘦的,因為就沒吃過一頓飽飯。

  每年唯一能吃飽的日子,就是過年。  她們也從來不覺怪,因為整個村子裡家家戶戶都是這樣的。

  因為人們都說,女娃是賠錢貨,養了沒用,以後還得嫁出去給別人生娃養老。

  八歲那年,汪玉蘭生了一場大病,至於究竟是什麼病她自己到現在也不知道。

  反正病得很重,快要死了的那種。

  有天晚上,病得迷迷糊糊的她好像聽到自己阿爸阿媽在說話。

  她阿爸問:怎麼辦。


  她阿媽回答:要是再不醒的話,你明天晚上背去後山挖個坑埋了吧,反正就是個女娃娃嘛,死了就死了,來年再生個男娃就行了。

  這句話,是出自同樣身為女人,而且還是她親媽的那個女人嘴裡。

  關鍵她說的時候,是如此地輕描淡寫。

  可她清楚地記得,不久前房子漏雨泡壞了一筐土豆,她都心疼得直掉眼淚。

  汪玉蘭說,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從床上爬了起來。

  因為她知道再不爬起來,她就要被埋到山裡去了。  也不知道是免疫系統發力了,還是她的求生意志戰勝了肉體,後面她居然莫名其妙就挺過來了。

  從此以後,她對生病這件事就有了巨大的恐懼。

  因為生病就會被家人拋棄。

  就會死。

  汪玉蘭後來讀過書,但只有斷斷續續的幾年,還是因為七十年代國家大力推進掃盲運動,公社幹部才不得不組織村裡的小孩念書的。

  但沒人會把讀書當回事,對他們而言更像是在完成任務。

  農忙的時候,簡陋的小學裡就空空蕩蕩了。

  再後來,她爸去秋平挖礦了,聽說是那邊缺工人,他們那兒的很多男人都去了。

  她大哥也想去,可因為還沒滿十八歲,那邊不要,因為秋平的礦業是國營的,非常正規。

  又過了一年半,她大哥滿歲數了,也去了秋平挖礦。

  這個決定,也成了日後改變她命運的導火索。

  在她十六歲那年,過年回家的父親決定把她嫁出去。  雖然建國後法律就對結婚年齡有明文規定了,但一些偏遠地區根本不管這些,還是父母之命大過天。

  之所以要把她嫁出去,原因也非常簡單。

  因為她哥歲數不小,得娶媳婦了。

  但是家裡窮,而且他們還想到時候辦得風風光光的,好在村子裡長長臉,不能丟了面子。

  所以就打算把她先嫁出去,不僅能收一筆彩禮錢,還能省一張吃飯的嘴。

  她爸就讓她媽找媒人,尋個合適的人家,趕緊把她嫁出去。

  雖然她知道,這就是她生下來就要面對的命運,可真臨到頭了,她還是感到了害怕。

  於是她跑了,剛好村里還有一個姑娘,一直嚮往城裡的世界。

  所以兩人一拍即合,連夜就逃出了小山村。

  不過那時候她們根本沒本事跑去秋平,而且她也從來沒想過去秋平。


  畢竟她爸她哥在秋平,這要是被她爸知道,能活活打死她。

  她們走了一天一夜的路,走到腳磨出了血泡,才進了她們當地的城裡。  但是舉目無親,她們到了城裡之後根本不知道該幹嘛,更糟糕的是,兩人不小心還走散了。

  八十年代初,陌生的環境,走散就相當於再也見不到了。

  汪玉蘭在街頭挨餓受凍了好幾天之後,意外遇到了一個好心的大姐。

  大姐不僅帶她去吃了東西,還想幫助她回家。

  可她害怕回家挨打挨罵,就編了個瞎話,謊稱自己是個孤兒,已經沒有親人了。

  大姐非常同情,但也無能為力,只能給她留了五毛錢。

  本來大姐都走了,沒想到很快就折返回來了,問她今年多大了。

  她再次撒謊,謊稱自己十八歲了。

  於是大姐就給她介紹了個工作,她們大院裡,有個獨居老人,是個退休老幹部,七十多了。

  老幹部腿腳不方便,常年需要人照顧。

  但是老伴前兩年過世了,就剩老頭一個人,子女倒是都有出息,只是都忙,也不在身邊。

  老頭又倔得很,不肯去子女那邊,子女就只能替老人找保姆了。  但老頭脾氣不好,保姆趕走了一個又一個,剛巧前一個剛走沒多久。

  大姐看汪玉蘭乖巧懂事,還是個孤兒,就想著介紹給老幹部當小保姆。

  大姐是純粹熱心腸,當然成不成還得看本家同不同意。

  汪玉蘭聽不懂啥叫保姆,得知就是照顧行動不便的老人後,她立刻表示自己可以,她十歲就幫癱瘓的爺爺端屎端尿擦身了,一直到爺爺去世都是她在伺候。

  大姐一聽,更感慨了,立馬就把她領回去了。

  然後,她就留在那位姓孫的老幹部家裡,當起了小保姆,管吃管住,每個月還給二十塊錢工資。

  老幹部的子女,其實對她這麼年輕的姑娘當小保姆是不太滿意的。

  可奈何老幹部堅持,最後也就只能把她留下了。

  那年汪玉蘭十六,謊稱十八,老幹部七十四歲。

  平時,汪玉蘭就負責買菜做飯、洗衣服打掃家務,管老幹部的吃喝拉撒,推著輪椅帶他出去遛彎。

  這些事對她而言,比在家照顧弟弟妹妹、做家務做飯、餵雞餵鴨,還要下地干農活,根本不叫事。

  雖然大姐說老幹部脾氣不好,趕走了很多保姆,可偏偏對汪玉蘭特別滿意。  不僅滿意,得知她文化程度不高之後,還教她認字,給她講各種各樣的道理,開闊她的眼界和認知。


  尤其,老幹部還幹了一件事。

  就是給她改了名字。

  因為她原來的名字,不叫汪玉蘭,而是汪招娣。

  一個極具年代特徵和色彩的名字。

  是老幹部替他選了「玉蘭」這個名字,後來她成年回鄉下後,自己拿著戶口本去派出所改的名字。

  之所以她後面會回鄉下,是因為她在城裡當了一年多小保姆之後,老幹部某天晚上就因為心臟病發作,去世了。

  老頭活著的時候,汪玉蘭沒見過他幾個子女,倒是經常有以前的下屬和單位里的人來看他。

  老頭一死,子女兒孫們接到消息就都回來了,一下子就成了四世同堂。

  一屋子人圍著棺材哭,只有她一個外人,手足無措地站在角落裡。

  當然,她並沒有手足無措多久,因為老頭的大女兒找到了她,感謝了她照顧自己父親的這一年多時間,然後結清了她的工資,當天就把她打發走了。

  攥著手裡的工資,她只能選擇離開那個她待了一年多的安穩的地方,再次無家可歸。  她沒有馬上回家,因為她已經一年多沒回去了。

  她在城裡重新找了一份工作,並且不再用汪招娣那個名字,而是汪玉蘭。

  而且比起一年多前剛進城的時候,她已經老練了許多,兜里也有錢。

  不過她並沒有找保姆的活,而是找了個小飯店替人洗碗。

  只是,她的肚子卻一天天的大了起來。

  周奕嚇了一跳:「你被強姦了?」

  可汪玉蘭的回答,不僅出乎預料,還讓人不寒而慄。

  (還有更新耶)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