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8章 大文豪VS大文豪
第1108章 大文豪VS大文豪
「哈。」
馬仕三世聞言跳了出來,準備抓住時間在鏡頭面前發表些議論。
「布爾先生,你這是什麼意思?嗯哼,同樣的一幅畫,一個人畫出來就是優秀的佳作,而換一個人,改一個名字,立刻就是糟糕的畫啦?」
「這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
畫廊主扭過頭睜圓了眼睛看向薩拉,他的眼神里有抑制不住的喜悅情緒要流淌而出。
「夫人,《油畫》雜誌難道為這樣的觀點背書麼?」他手插在兜里,扭頭看向四周的眾人——「大家都聽見布爾先生在說什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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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從來都是藝術行業走向虛偽的道德墮落的根源————」
薩拉沒有理會馬仕三仕的嚷嚷,但她同樣亦沒有對亨特·布爾的觀點進行任何的附和。老太太皺著眉頭望向顧為經的作品。
她看了一下會兒,想像著亨特·布爾的神情,回憶著亨特·布爾此前的話語。她試圖代入到布爾先生的視角里,分析著他到底是如何得出了這樣弔詭的結論——
如果這幅畫是由貝多芬畫的,那麼則是偉大的作品。
如果這幅畫是由顧為經畫的,那麼,它甚至尚且還不如曾經的那幅《人間喧器》。
有那麼一會幾,薩拉看上去觸摸到了什麼隱隱的有所明悟,最終,頭髮白的像是鹽漬的女人還是放棄了。
「為什麼,布爾,為什麼?」
薩拉再一次的重複道。
「我還是搞不懂。」她停頓了片刻,然後補充道:「但我猜,你並不是因為,覺得這幅畫缺乏創新,才認為它是一幅糟糕的作品。」
老太太扭頭看向後方。
創新若說是形式的創新,那麼那幅《人間喧器》是在這個時代看上去已經顯得非常古典,甚至古典到「因循守舊」的印象派作品。它怎麼看也不會比身前的這幅《人間喜劇》來的更加有新意。
若說是精神的創新?
那什麼是精神的創新,更是比較難以界定的東西。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既然大家都是人,那麼七情六慾便有共性。這種最有連結感的共性從來不會因為種族,因為地域而有所改變。愛就是愛,痛就是痛。在歐洲是這樣,在亞洲是這樣。如果有一天人類移民了織女星系,只要那時的人還是現在通俗意義上的如今的「人」,沒辦法噠噠噠的變身成一輛有著火焰拉花的平頭貨運卡車,那麼也會是這樣。
這種感受並不因為他叫作顧為經,還是貝多芬會有任何改變。
美術書上那些被冠以「偉大」的頭銜的藝術家之所以那麼偉大,比起是因為他有著超出於人類範疇的靈性體驗,大概更有可能的原因,他能把最普通最有共鳴的情感,表現的淋漓盡致。
即使是貝多芬,他也不會多長一個腦袋。
偉大的人物依舊有著和你我一樣的心。
總不能因為前人說過了「愛」,後人就不能再說了。也很難說有人寫過了講述失戀的歌,之後世上的每一句歌詞,都是前者韻律的反覆重複。
薩拉到也不是非要吹這幅畫如何如何,顧為經這幅畫確實也談不上有什麼藝術理論或者美學精神的重要突破。那也實在太不客觀了。自古以來,繪畫就和音樂有很強的關聯性,把一幅交響樂變成圖畫也不是顧為經獨創的概念。
都不用說把交響樂變成圖畫這件事不算新奇。
概念再細分一點,把貝多芬的音樂用油畫的形式表現出來,這件事兒有前人就曾幹過。甚至地點就在維也納。小顧同學的老前輩,另外一位受過伊蓮娜家族贊助的畫家克里姆特,早在一百多年前的1902年,就搞過大型壁畫《貝多芬的飾帶》。
搞不好當年小克同學也和小顧同學一樣,在中央咖啡里噸噸噸灌了兩壺咖啡,聽著唱片機里貝多芬鐺鐺鐺的音樂,把咖啡壺一摔,高喊「Maketheart
greatagain!」,然後就轉頭衝出大門畫畫去了。
顧為經玩這個,頂多頂多也就算是個朝花夕拾,故事新編。但起碼,顧為經做的不差。
薩拉對《人間喜劇No.3》的評價,本來也不是什麼會引起藝術界審美變革的驚世之作,她的評價就是眼前的這就是一幅更好的,更成熟的《人間喧囂》。
她說這是一幅很棒的作品。
它表現的很好,畫的很棒,把所有畫家想要表達的情感全都表達了出來,而且挑不出來什麼錯漏之處。既然一幅畫做到了這點,那麼無論是以廣泛性的標準,還是以顧為經自己的標準,它都該是一幅「很棒的畫」。
也許,亨特·布爾這樣的瘋子看一幅畫的好壞到底是什麼標準,從來都沒有人摸的清楚。退一萬步說,要是亨特·布爾就是要搞雙標,就是要狠狠的踩顧為經的臉,就是覺得顧為經沒能力畫出好的作品,所有簽著顧為經名字的作品都是狗屎。
薩拉都能理解。
傻冒不傻冒是一碼事,最起碼,他自己的理論前後是完全統一的。
可亨特·布爾把顧為經前一幅作品捧到了天上去,卻在顧為經後一幅作品,那幅更好的「《人間喧囂》ProPlusU川tra」面前哀婉嘆息,而且看上去都是發自真情實感——薩拉確實很難理論。
這不是雙標。
這不是偏見。
要真找個名字來概括貓王先生的反應的話——老太太認真的想了想,她覺得那應該是一個醫學名詞,叫做精神分裂。
「以前的顧為經明明能夠畫出好的作品,他卻選擇了退縮與綏靖。一個明明知道「現實」的人,卻在那裡畫著些非常可笑的畫。這是一種人格上的墜落。這就好比人的屁股里拉出了狗屎來。」
亨特·布爾面不改色的說的極為低素質的粗俗發言。
「這讓人不屑,這讓人看不起。」
「所以————我的評價是,那些是狗屎一般的作品。」
「人格上的墜落?」薩拉想了想,她伸出手,比做了三個高低的階梯一」就像佛洛伊德學派的人格模型。」
「超我,自我與本我?」
亨特·布爾搖搖頭,他也向薩拉一樣,伸出了手,比做了三個由高到低的階梯。
「英雄!」
布爾先生的手指放在最高的位置。
然後他又把手往下挪了一點。
「人!」
最後,他又把手挪到了最下方的位置。
「臭狗屎!」
英雄、人、臭狗屎—男人給出了來自亨特·布爾學派的精妙發言。
「而現在一顧為經真的很努力了,他發自內心真心實意的畫著畫,他想要畫出自己所能畫出的最好的作品,甚至————他嘗試著畫出比自己所能畫出的最好的作品,還要更好的作品。」
「就在這個時候,就不應該嘲諷他了。」
「當一個人想要成為曾經的英雄,當一個人努力的在從骨子裡榨取出力量來,可他還是只搞出了可笑的畫。」
「那麼,就說明他是個白痴。」
「一個人在那裡拉狗屎,這是讓人不屑的事情。可一個人是白痴,那就只是讓人感到同情————尤其是————他是顧為經,那就讓人感到無比的悲哀了。」
亨特·布爾的眉頭也隨著語氣,一同低沉,向是成為了一個「囧」字。
「一派胡言!」馬仕三世急了。「你根本就不是來認真的欣賞作品的,亨特·布爾,我知道你對顧為經有偏見——」
亨特·布爾根本就不理對方。
「那可是顧為經啊!」
亨特·布爾喃喃自語,薩拉說的對,他對顧為經有那麼大的意見,就是因為他曾經被顧為經所吸引。
一個曾經勇敢的人在溫柔鄉里拉著狗屎,這固然是讓人輕蔑的。可一個曾經的英雄變成了白痴,這怎麼能不讓人感到絕望呢?
「十八歲時,他是那麼有勇氣的一個人,現在。」亨特·布爾伸出一根手指,現在,他終於轉過了頭,看向了馬仕三世。亨特·布爾的手指跟隨著他的視線一起偏移,最後,停在了畫廊主的鼻子上。
「他變得和這路人一樣了。」
布爾先生對著薩拉說道。
「他成為了一個白痴。」
馬仕三世被噎了個半死—一—唉,你這個人好沒有素質,都是這麼有身份的人啦,怎麼能當眾指著鼻子罵野街呢—他的臉上出現了憤怒的神情。
「我不是在罵人。」
「白痴,白痴,白痴。」亨特·布爾喃喃自語,「白痴不是羞辱人的詞彙,它只是一種————非常經典的藝術形象,哪裡會沒有白痴呢,每個偉大的作品裡都有白痴。」
「你說—他會是梅詩金公爵一樣的人?」薩拉說出了那個文藝史上最著名的白痴,來自偉大的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那本書的名字就叫做《白痴》。
「不。」
亨特·布爾搖搖頭。
「恰恰相反,我說的是————原本,他是梅詩金公爵那樣的人,現在,他則成為了加尼亞一樣的人。」
《白痴》是陀氏筆下最好讀的作品,劇情本身並不複雜,在遠方療養的梅詩金公爵回到了莫斯科,在火車上他聽到了一個故事,一名出身貴族的絕色美女娜斯塔霞從小被富豪托茨基包養,飽受折磨,後來,托次基為了解決這個麻煩,決定掏一大筆錢,讓卑鄙無恥的加尼亞娶了自己的「情婦」娜斯塔霞。
整個故事就是圍繞著火車上這個這傳言展開的。
書名所謂的「白痴」指的就是主人公梅詩金公爵,顧名思義,他就是一個白痴,從小就患有一種治不好的精神疾病,類似於羊癲風、舞蹈症以及癲癇的混合體。
然而。
實際上,梅詩金這個角色,卻是一個絕對美好的角色,擁有聖徒一般真摯的心。這個角色一般認為,源於整個沙皇俄國東正教文化里的經典「聖愚」傳統,一個看上去是白痴的聖賢。像是那個著名的妖僧拉斯普汀,一個典型的文盲農夫,能成為沙皇的秘友,皇后的導師與精神支柱,上流宴會的座上賓,也完全是因為這樣的傳統。
至今,都還有人認為他是聖人。
而在陀氏的筆下,梅詩金就是真正意義上的聖人了。而加尼亞,則完全是他的對照組。
一個是看上去向白痴一樣的聖人。
一個是看上去向聖人一樣的白痴。
第一部《白痴》的故事裡,每個角色似乎都有可愛可憫之處,真正小丑的就是這個加尼亞。他是絕色美人娜斯塔霞的未婚夫,他曾經有機會娶到將軍的體面女兒阿格拉婭。可所有人最後都瞧不起他,鄙夷他。
大家都不把他當人看。
大家都把他當成小丑一樣戲弄。
大家都愛梅詩金公爵,而正如小說的介紹那樣,提到加尼亞——則是「卑鄙無恥的加尼亞」。
但這件事情最讓人感到嘆息的是,卑鄙無恥的加尼亞也不是那種純粹的壞人,也不是那種純粹的白痴。
陀氏筆下更接近真正的壞人是那個包養情婦的托茨基。陀氏筆下更接近真正的白痴的可能是那個將軍。但這兩人一情婦跟他鬧,托茨基就乾脆找個好人家把她嫁了,還雙手奉上價值十萬盧布的嫁妝。而將軍總是在哪裡吹各種各樣的牛皮,然後又立刻被人揭穿—一在行文里,你偶爾會覺得這兩人還挺「可愛」的。
唯有加尼亞。
他出生在沒落的家庭,希望靠著婚姻拼命的往上爬,希望能夠帶領家人過上更好的生活。
他年輕,他英俊,他有才華,他精明能幹。
他在社會裡不停的來回掙扎。
他既有強烈的自尊,又有強烈的自卑,他既嚮往體面的生活,又無法割捨對於美好精神的嚮往。他既把家人,把妹妹當成自己的所有物,又在某些時刻,抑制不住會對家人感到強烈的關心。
這真的是一個非常非常經典的人物形象,很有法國式的氣息。翻看巴爾扎克的《人間喜劇》讀一讀,橫過來,豎過去。既精明又痛苦,既充滿厭棄,又要跑去拿著家裡僅剩的錢,定做一身禮服和伯爵小姐姐跳舞,最重要的是————準備靠和富婆結婚,逆天改命。
一大堆主角都是這個模子刻出來。
這完全是一個絕對標準巴氏的法國主人公。
也不差,俄國本來就受法國文化的強烈影響,甚至陀氏整部作品裡,所有的宴會沙龍里,所有的上流人家們都是在不停的說法語。
但巴爾扎克和陀斯妥耶夫斯基,大文豪巴氏和大文豪陀氏,《人間喜劇》以及《白痴》——兩人都是世界上最頂級的創作者,兩個人都寫出了世界上最著名的作品。
但是這卻是命運的兩種分野。
(還有更新耶)